虽然长时期内,犹太人的慈善安排主要服务于犹太人内部,对他们寄居国的社会大环境没有直接的作用,但这种安排可以即时发挥其作用,从而加速这一过程。
所有这一切无非说明,犹太民族由于其起源、历史遭遇以及由此而创设的文化机制,而孕育了现代资本主义的基本要素。
不要向金钱低头
钱是货币,是一个人拥有的物质财富的多少的标志,他本身不存在贵贱问题。
犹太人的赚钱观念和我们的传统观念不一样,他们丝毫不认为拉三轮、扛麻袋就低贱,而当老板、做经理就高贵,钱在谁的口袋都一样是钱,他们不会到了另一个人的口袋就不是钱了。
因此他们在赚钱的时候,不会觉得钱是低贱或高贵的,他们不会因为自己目前所从事的职业不好而感到自愧不如,他们在从事所谓的低贱的职业的时候,心态也表现得十分平和。
由于对钱保持一种平常的心态,甚至把它看得如同一块石头、一张纸,犹太人才不会把它视若鬼神,不把它分为干净或肮脏,在他们心中钱就是钱,因此,他们孜孜以求地去获取它,失去它的时候,也不会痛不欲生。正是这种平常心,使得犹太人在惊涛骇浪的商海中驰骋自如,临乱不慌,取得了稳操胜券的结果。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犹太人失去了家园,长期流浪于世界各地。国籍对于犹太人来说是不存在的,犹太人从不看重这个政治概念,他们只看重是否有可靠的生意伙伴。犹太人不管那些分歧,与俄国人做生意也与美国人做生意,卢布是钱,美元也是钱。所以对于生意而言,国籍和政治不是最重要的,它们只是提醒人们做生意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而已。
犹太人认为金钱是没有性质的,所谓的性质是人自己主观强加给金钱的。如果说金钱在恶人手里就是罪恶的,那么让善良的人把它赚回来就可以是善的了。
犹太人认为,主观区分钱的性质是件荒唐的事,那样做不但浪费时间,又束缚思想。
由于犹太人对金钱不问出处,这样保证了他们的思想是完全自由的,丝毫不受世俗观念的拘束。在他们的眼里,什么生意都可以做,什么钱都可以赚,即使“卖棺材的也可以赚钱”。
赚钱是天然而合理的,没有必要去考虑很多的东西。作为一个商人,他的任务就是赚钱,此外别的任何东西,都不过是用来赚钱的工具和手段而已。
正是因为犹太人认识到金钱的性质,所以,犹太商人在投机时,对于所借助的东西,是不存在一点感情的,只要有利可图,且不违法的事情,拿来用就是了,完全不必过多考虑。
他们的目的就是赚钱,他们所信奉的就是做生意,获得最大的利益。哈默就是突出的代表。在苏联刚刚成立时,世界上的资本家都不敢涉足于这个国家,只有这个犹太人“胆大包天”,与苏联做生意,在苏联发了大财。他也由此起步,成了20世纪世界历史上最富传奇色彩的商人。
犹太民族是个契约的民族,他们极为重视立约与守约,并使之高度神圣化。在商业活动中,犹太人一贯极为重信守约,然而,这种态度并没有导致犹太人把合同书都供奉在神龛里。相反,只要有买主、卖主,合同本身也是商品,同样可以买卖。有人要卖,当然有人想买,方能达成交易。自然事物都有对立的双方存在,所以世界才是如今的一个平衡体,打破了平衡,世界将是一片混乱。所以说,买、卖是同时存在的,它们构成一个平衡体。
《塔木德》对酒的评价并不高,深信“当魔鬼要想造访某人而又抽不出空来的时候,便会派酒做自己的代表。”这同我们日常语言中的醉鬼一词有异曲同工之妙。喝醉的人同鬼相差无几,因此,《塔木德》叮嘱犹太人:“钱应该为买卖而用,不应该为酒精。”而世界上最大的酿酒公司施格兰酿酒公司的老板却是犹太人。
有许多犹太大亨,他们手中掌握着数以百万、千万、甚至亿万的财富的时候,他们感觉手里拿的不过就是一堆纸张而已,并不觉得这就是可以时刻给人带来祸福安危的东西。如果他们把金钱看得很重,就不敢再那样心不跳、气不喘地赚钱了,也不敢那样拼命地赚取财富了。
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在犹太人看来钞票就是钞票,钞票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它不会因为受到了什么待遇就有所差别,它还是以前一样的价值,和其他等值的钞票的价值是一样的,只要它们的价值一样,钞票都是平等的。
犹太人就是这样的观念,所以他们总是不怕生意难做,即使最小的生意也不会放弃的,因此,在他们的经商历史中,他们喜欢把“钞票不问出处”这句话挂在嘴上。
赚钱有术的犹太人数不胜数,以放债发财的亚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位移居英国的犹太人从打工开始,用积蓄的一点小钱做些小生意。
由于生意的扩大,他需要资金周转,不得不向钱庄或银行借钱。他在借钱的经验中发觉,向别人借钱的代价确实太高,往往与商业经营获得的利润相差无几。他想,自己辛辛苦苦赚钱给银行,而且风险比银行还大,倒不如自己从事放款业务来得划算。
几年后,他开始了放款业务。他一边维持小生意经营,一边抽出部分资本贷给急需用钱的人。
此外,他又从银行贷来利率比较低的钱,以较高的利率转贷给别人,从中赚取差额利润。有些等钱应急的公司或个人,宁愿以月息20%借贷,这样,等于100元放贷1年,可获得240%的回报率,这比投资做买卖更能赚钱。
亚伦就是盯着这个赚钱的路子,迅速走上发财之路的。亚伦63岁逝世时,留下的钱财是当时英国首届一指的。
犹太人的经商活动,有一个看似简单却很难做到的成功关键,就是:他们对顾客总是一视同仁,而不带一丝成见。在犹太人看来,因为成见而坏了生意,简直是太不值得了。
犹太人散居世界各地,对各国人他们都视为同胞。无论是住在华盛顿、莫斯科还是伦敦等地,犹太人和各国客户之间,都经常保持密切联系。
在犹太人的脑海里,在进行贸易往来时,无论你是美国人,还是俄国人,无论你是欧洲人,还是非洲人,只要你和他的这笔交易能给他带来利润,他就可以和你交易。
正是因为犹太人认识到金钱的本质,所以,犹太商人在投机时,对于所利用的东西,是不存在一点感情的,只要有利可图且不违法的事情,拿来用就是了,完全不必过多考虑。
他们的目的就是赚钱,他们所信奉的真理,就是做生意,就是尽一切力量去获得最大的利益。
哈默就是最典型的代表。在苏联刚刚成立时,世界上的资本家都不敢涉足这个国家,只有这个犹太人胆大包天,敢与苏联做生意,而且在苏联发了大财。
犹太民族是个注重契约的民族,然而,这种态度并没有让犹太人把合约都供奉在神龛里。相反的,只要有买主卖主,合约本身也是商品,只要有人买,合约同样可以拿来买卖。
喝醉的人和鬼相差无几,因此,《塔木德》叮嘱犹太人:
钱应该用来做生意,不应该用来买酒。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世界上最大的酿酒公司(施格兰酿酒公司)的老板,就是犹太人。
金钱是生活之源
圣经放射光明,金钱散发温暖。犹太人早早地就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金钱是生活之源。
犹太人有了金钱,但是也遭受了世人的妒忌,在世界的许多地方掀起了“反犹”运动。反犹太主义的原因固然有很多,但是19世纪一位法国人道出了真谛:“反犹太主义是一场经济的战争。”犹太人明白自己是输不起这场战争的,一旦失去社会经济上的举足轻重,就是他们被遣散、驱逐和杀戮的时候。因此,为了自己的生存,必须在经商上获取成功,这已经成为犹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
历史上,犹太人数次惨遭灭国之祸,他们被迫流亡到世界各个国家。但是无论到了哪个国家,哪个国家的人就歧视他们。犹太人要想在当地生存就必须缴纳各种高额的税金和无穷无尽的捐税,甚至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要受制于他们所纳的捐税。信奉同一宗教的人一起祈祷要纳税,结婚要纳税,生孩子要纳税,连给死者举行葬礼也要纳税。他们稍有迟疑,别人就说他们是吝啬鬼,假如他们少缴了什么税金,立即就会遭到驱逐甚至屠杀。
犹太人所在国的统治者们,更是时刻盯着他们手中的金钱。统治者们建造豪华的宫殿,维持贵族般的奢侈生活,显示帝国的威严,和其他的国家进行战争,这些都需要犹太人为之提供大量的金钱。于是出现了这样可笑的事情:这些所谓的贵族动辄嫌弃犹太人的吝啬,瞧不起犹太人赚钱的贪婪,因此一再地把犹太人驱逐出境,但是过不了多久又必须把他们召回来。因为对统治者来说,犹太人纯粹就是他们的钱袋子——不需要的时候把犹太人丢在一边,甚至实行驱赶或屠杀;需要的时候.又把他们召回来,并且对他们恩宠有加,尽力巴结。
因此,犹太人对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迷恋。犹太民族的起源与历史遭遇无疑决定着犹太人对钱形成了以下的态度:
(1)犹太人屡遭驱逐或杀戮,每当形势紧张他们踏上流浪之路时,钱是最便于他们携带的东西,也是他们保证自己在艰辛的旅途中生存下来的最重要的手段。
(2)金钱是唯一不具异端色彩的东西,是他们同其他宗教教徒打交道的媒介!
(3)犹太人长期的经商传统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金钱。尽管金钱在别人那里只是媒介和手段,但在犹太商人那里,金钱永远是每次商业活动的最终争取目标,也是其成败的最终显示。
洛克菲勒的金钱意识
洛克菲勒出生于典型的犹太家庭里,他的父亲经常用犹太人的教育方式来教育洛克菲勒。
父亲从小洛克菲勒四五岁的时候就让他帮助妈妈做各种力所能及的事,然后给他一些零花钱。他还把各种劳动都标上了价格,例如:给父母做一顿早餐可以得到12美分。当洛克菲勒再大点的时候,他的父亲就不再给他零用钱了,告诉他如果想多花钱,就自己挣!
于是,洛克菲勒就到了父亲的农场帮父亲干各种活。帮父亲挤牛奶、拿牛奶桶,这些都算好账,他已经把每一个细小的环节都用钱给量化了。把父亲交给他的活都记录在自己的账本上,到了一定的时候,就和父亲结算一笔钱。每天这个时候,父子两人就针对账本上的每一个工作环节的完成情况开始讨价还价,所以也就经常会为一项细微的工作而争吵。
洛克菲勒6岁的时候,他看到自己房子附近有一只火鸡在不停地走动,过了很长时间也没有人来找,于是他捉住了那只火鸡,把它卖给了一个农民。母亲是一位虔诚的教徒,认为这样是对神灵的不尊,而父亲却认为这是一个好的表现,认为他具备了商人的独特本领,而对他大加赞赏。
有了这次的经商经历,洛克菲勒的胆子变得大了起来,他的设想也随之丰富起来,不久他就把从父亲那里赚来的50美元贷给了附近的农民,并商定了利息和归还的日期。到了时间他就去讨要,结果他收回了53. 75美元。这令当地的农民觉得小洛克菲勒很了不起,这样小的一个孩子居然有这么好的商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