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马克斯——斯宾塞百货公司同为百货零售企业的希尔斯,罗巴克百货公司采取的也是同样的经营宗旨,甚至在对待顾客和职工的优惠方面更有过之,并将这种恩泽施向整个社会,做到了与整个社会的和谐共存。
朱利叶斯·罗森杰尔德是通过投资而担任希尔斯·罗巴克公司总裁的,他是一个德国移民的儿子,曾在叔叔的百货公司工作。
后来希尔斯·罗巴克公司融资的时候,他以37 500美元的投资,约占融资总额的1/4,进入公司董事会。
1910年担任公司总裁,也就是公司的创立人理查德·希尔斯退休的时候,罗巴克百货公司已成为北美最大的企业之一,每年收益为5亿美元。
罗森杰尔德也以价廉物美为其经营宗旨。公司销售的商品有许多都是企业集团自行生产的,因此成本可以降低,而质量也得到了保证,但希尔斯·罗巴克百货公司的真正本钱,还是罗森杰尔德制定的一条规定:不满意,可以退货。这是商业最高道德的最实在的体现。现在已经是许多商店的标榜,但在当时却是闻所未闻的。罗森杰尔德就是第一个将商业信誉提到了这样高度的人。
希尔斯·罗巴克百货公司以其商品质量、价格、信誉还有对市场的精确预测,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欢迎,公司的商品目录在罗森杰尔德逝世前已发行了4 000万册,几乎每个北美家庭都可以见到。
观察家认为,这一连续出版的商品目录几乎构成了北美的一部社会史,从中可以探视到人们审美趣味和愿望的发展,而这种发展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希尔斯·罗巴克公司预测到、甚至造就的。
.希尔斯,罗巴克百货公司经营良好,赢利丰厚。罗森杰尔德最初投资37 500美元,30年后其资产达到了1.5亿美元。在这样的财力支持下,罗森杰尔德广泛从事慈善活动,他曾为28个城市“基督教青年联合会”和南方的一些贫困地区建立乡村学校提供资助,为解决芝加哥黑人的住房问题出资270万美元。另外,他还分别为芝加哥大学,芝加哥科学和工业博物馆捐赠了500万美元0 1917年,他创立了拥有3 000万美元基金的“朱利叶斯·罗森杰尔德基金会”,并规定基金的本利必须在他去世之后的25年内用完。
由于犹太人在很长的时间居无定所,所以他们已经习惯了四处漂泊的生涯。由此他们相信,不管他们生活在哪里,就应该在哪里生根。他们不但要在当地靠诚信经商,在生意上取得别人的认同,更与当地的非犹太居民和谐相处,有时甚至不惜用自己的财富和实业去帮助当地的居民。
不义之财不要也罢
灵魂的纯洁是最大的美德。
——犹太智语
犹太商人热衷于最大限度地占有财富,因此,世界级亿万富翁中,有许多是犹太商人。
在经商中,犹太商人喜欢依靠自己的聪明头脑和一双勤劳的手,光明正大地赚钱,绝不贪占不义之财。他们认为,灵魂的纯洁是最大的美德,贪占不义之财会受到神的惩罚。
一位贫穷的拉比以砍柴为生,他每天辛辛苦苦地把砍好的柴,从山里背到城里去出售,这个过程会花费好长时间。
为了有充足的时间研究学习,拉比决定把卖柴的钱积攒下来,买一头毛驴。
这天,拉比带着积攒许久的钱来到集市,他向一位阿拉伯商人买了一头毛驴,然后,高高兴兴地牵着毛驴回家了。
拉比的徒弟们看到他买了一头驴回来,都非常高兴,他们把驴牵到河边洗澡,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毛驴的脖子上竟然掉下来一颗光彩夺目的钻石。
徒弟们高兴得欢呼雀跃,他们认为,有了这颗钻石,大家从此便可以脱离贫穷的樵夫生活,可以专心致志地研读了。
然而,徒弟们怎么也没有想到,拉比马上带着他们赶回市场,将钻石还给了那位阿拉伯商人。
拉比说:“我只买了驴,而没有买钻石,我只能拥有我所买的东西,现在将钻石还给你。”
阿拉伯商人感到非常惊讶,他不解地问道:“你买了这头驴,而钻石是在驴身上找到的,你没有必要拿来还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真的理解不了。”
拉比郑重地回答:“我们犹太人绝不贪占不义之财,我们只拿付过钱的东西。所以,钻石必须归还给你。”
那位阿拉伯商人听后肃然起敬。
无独有偶,一位犹太妇女,带着小儿子到百货公司去购买日常用品,当她回到家里时,一枚戒指居然从购物袋中掉了下来。妇人立即决定把戒指还给百货公司。
对此,小儿子疑惑不解,他问妈妈:“到手的戒指为什么不要呢?我们没偷没抢,也许戒指是上帝赐予我们的呢。”
妈妈笑而不语,她拉着儿子的手又去了百货公司。她对百货公司经理讲的第一句话是:“我不知道戒指是不是属于百货公司,但戒指不属于我,我们犹太人绝不贪图不义之财。”
孩子目睹了这一切。这件事对他的影响极其深刻,母亲正直与无私的形象使得他永远难忘。
从以上两则故事可以得到启示:世界上比金钱更珍贵的是诚实的品格,人在任何时候都要抵御金钱的诱惑。
犹太人对待钱财的态度值得人们学习,应该赚取属于自己的钱,绝不可贪占不义之财。
信用至上
在很久以前,有一家人外出旅行。途中,这家人的女儿出去散步却迷了路,正当她口渴的时候,她发现了一口水井。没有别的工具,她只好攀援吊桶,去井里喝水,喝完水后,却怎么也上不来。此时,恰好有个男青年路过此地,听到哭喊的声音,便将姑娘救了上来。这个姑娘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就与他私定了终身。
两人订下婚约后,正找不到合适的证婚人,恰好见到一只黄鼠狼。于是,黄鼠狼和那口水井就成了他们的证婚人。
两人就此分别。
若干年以后,姑娘仍然痴心地等待自己未婚夫的归来。不料,那个负心人已在他乡结了婚,生了孩子,早把山盟海誓的婚约忘了。
再说那个男人,他的妻子给他生了两个孩子,而他们的两个孩子,一个一天在外玩耍时被一只黄鼠狼咬死了;另一个在井边玩耍的时候掉进井里淹死了。
这时候,男青年才想起了他和姑娘的婚约以及作证的黄鼠狼和水井。于是,他就和妻子离了婚,终于回到那个忠贞不渝的姑娘身旁。
犹太人就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违约者应得的下场,任何人都不得违约,否则,就一定会遭受上天的严厉惩罚。犹太人在经商中最为重视的就是信守你的承诺。
犹太商人由于普遍重信守约,相互间做生意时经常连合同也不需要,口头的允诺已有足够的约束力,因为“神听得见”。犹太商人首先意识到的是守约本身这一义务,而不是守某项合约的义务。
犹太人都十分守约。只要和他们签订了契约,你就不会有任何的后顾之忧了。他们信任契约,相信签订的双方都是会严格遵守的。因为他们深信:“我们的存在,是履行和神所签订的契约。”
如何才能做到信守签定的协议呢?犹太人认为:
(l)协议、谅解和程序的差异。如果一个商人对谈生意协议、谅解备忘录和程序三者之间的差异并无了解,那么你将会处在糟糕的局面里。
这三个概念的定义应该是清清楚楚。从实用的观点看来,我们应当把程序作为做某些事情的方法;谅解应当表示双方对某一问题的观点和态度;协议则成为对双方接受对方条件的最终承诺。你可能为之感到纳闷,这样做的差异有多大呢?交易不就是交易吗,何必明察秋毫?仅仅达成一项协议是远远不够的,甚至当双方都有最好的意向时,协议也会因某些原因而终止。之所以会出现终止,是因为那些负责执行协议的人对当时协议签汀时双方的共同观点、态度和背景一无所知。再就是因为任何一方都不知道如何使协议运转起来,或者不懂得怎样证明它在运转还是没有运转。
假设甲是一个美化环境的承包商,乙是一幢房子和那块土地的拥有者。双方商定由甲来做美化的具体工作,而乙为此付给甲10 000元,在签定协议之前,双方就所预计的工作量、选用植物种类和要使用的砖达成一项协议。双方还商定对以后发生的更改都要付费。一份好的协议不应该仅仅开列出工作量的价钱,它还应包括对书面文字含意的注释,以及当工作量出现增减时计费的程序。糟糕的合同会让人因质量标淮是否满足了口头协议,费用是否按公平方式核计等问题发生争执。下次谈生意时,你最好问一下自己:“仅仅就条件达到协议是不够的,还有什么谅解和程序需要详细列出吗?”
(2)关于协议备忘录的警告。要记起谈生意中的所有事件是不可能的,因为要详细记住的东西太多了。谈生意人员应该随时记笔记,在对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时要记录在案。最重要的记录就是协议备忘录,它是对所达成协议的重要条件的书面记载,它由双方签字并成为正式合同的基础。只有在所有本质性问题全部解决在备忘录成文和签字之后,会议才告结束。自己写备忘录要比让另一方写好,谁写对谁有利。他可以表达他的协议概念、他可能解释意图,遣词造句以反映他对讨论的理解。问题不是一方利用另一方或者为对方设置一些法律陷阱,它只是一方按自己的方式来安排协议的各个方面,而不是把它留给对手。
在提交备忘录之前,谈生意人应让谈生意组的其他成员过目,这样做肯定还会提出一些遗漏及委托等方面的错误。也应该给对方机会来尽可能仔细地审查协议,并修改他认为是错误的地方。他应该加上一条“协议需与法律相符”的条款以使自己对备忘录的法律细节表示满意。
备忘录应该把重点放在意向上而不是措词上,要简明扼要而不是通篇充满法律术语。
谈生意人员应记录所有达成的一致意见,并做到互相参照,以便让起草最终合同的人不致产生歧义和混淆。如有可能,对那些已经讨论过的工作、条件和规格做具体而详尽的描述,还应包括具有重要意义的价格、交货、保证和质量标准这类问题。经验表明花几分钟时间写一份协议,可以减少日后的麻烦。书写协议备忘录需要良好的判断,也需要勇气。
曾有很多很好的协议未能达成,因为在一些小事上一方对他人的善意过分不放心,他们对以后不可能发生的小问题做了大量的法律规定。法律极端主义者容易就备忘录的内容提出种种意见而难以达成协议,他们对每个字眼都进行法律推敲。
谈生意人员不要惧怕将细节留给合同起草人。一份好的备忘录只是规定双方的意向和协议的主要条件,但不是细节。如果协议备忘录是由对方拟就,你就必须特别小心,不能偷懒,不能天真,要强迫自己注意下述几点:要不止~次地仔细阅读备忘录,这样会发现遗漏或委托方面的错误。不指出它们就可能损害你的利益。立即面对真正的问题,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并有勇气提出已经讨论过的问题。不可无事生非,但也不能逃避问题。如果你有理由相信对手,那么要相信他;如果你还不太相信他,要尽可能弄清细节。如果你不喜欢那些措词,要自己动手重写。
不管时间多晚你也不要签字,直到它能反映出你所理解的一致意见。需要改变主意就去改变,不要受拘束,就是到最后一分钟也是这样。
(3)“分块缔约”战术。当双方很难就所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有一种方案可以采纳,那就是“分块缔约”。双方可就低风险事情先达成协议,而把高难的问题留到以后慢慢商量。等过一段时间,条件成熟,双方均感满意时再处理难度较高些的问题。
“分块缔约”给人以时间来摸清对方的意图,而不致造成太多的伤害。建立信任需要时间,在互相不熟悉的买卖中,双方对所有问题承担义务方面是心存疑虑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把问题分解成若干部分,然后让协议的内容只限于这些较小的事情。
买主在遇到新卖主时经常使用“分块缔约”协议,买主给他们一系列较小的订单而不是给一个大订单。如果一切进展顺利,买主可以扩大订货。当卖主在为一新客户提供信贷时也是这样做,如果一段时间以后新客户能付清账单,信贷限额可以增加。每一次成功都扩大了未来协议的基础。
(4)零打碎敲的协议与一揽子协议。法国人认为谈生意应先从原始协议开始。美国人则倾向于先从一个事实一个事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协议开始,最后签约。这两种办法各有优缺点。如何开头能影响你在何处结束。零打碎敲的讨价还价可逐步建立信任并能使双方对整个情况有种更好的印象,他们能了解双方的需求和重点。一步一步地询问可以揭开各方都希望避开的风险区,当能拿到和双方分歧不太大的详细费用资料时,一步步讨价还价效果不是最佳的。
一旦建立起条理性原则,就能把涉及具体事实和问题的矛盾冲突放在框架中,各种问题可以粗略地交换一下意见,这就是原则性协议的要义;讨价还价的重点在于它与总的情况有关而与细节无关。应该把零碎和一揽子概念结合在一起细谈生意,其原因在于:人们需要通过零碎协议结束那些令人满意的交易。零碎的协议揭示了更多的人性和需求强度。用心倾听可以揭示另一方权利结构中的薄弱区。一项项的讨论能使人得体地退出很虚假的立场,同时也满足自己所代表的那部分人的期望。
在犹太商人看来,一份协议只有达成后才有效力。如果一个人在原则上同意,那么他不必对每一部分都同意;如果一个人同意一部分,那么他不必整个全部都同意。有些人因觉得对某个问题的不诚实会小看自己,一旦在某一点上有了承诺如再后退便有些窘迫,这点大可不必。在谈生意中各部分的总和并不等于全部。只有在我们握手时才算成交而不是在这之前。
公平是交易长久的保障
在做生意过程中,犹太人很注意“交易要讲道理”这一从商诤言,可以说,犹太商人是世界上最讲道理的买卖人。其中所谓的道理,就是公平交易。犹太人在全世界各民族中能够崛起,成为最会做生意最成功的商人,与他们的这一商业原则大有关系。
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在犹太人之中表现得十分彻底。我们如果看一个《塔木德》在买卖上的判例就能明白了。《塔木德》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商品的市价尚未形成之前,不能贱卖商品。”
比如,A和B之间要进行四斗小麦和10两银子的买卖。卖主A向买主B要求,如果不能现在支付10两银子而是延迟到几个月后小麦成熟的时候,就要支付12两。这种情况下,《塔木德》会判定A的要求无效。为什么呢?先不管这四斗小麦是不是在现在进行买卖,对同一商品设定双重的价格不但是破坏了买卖商品的价格公正原则,事实上还在延期付款的情况下收取了B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