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二十九年,在政治上、外交上、经济上乃至思想上,受人操纵的程度比民国未产生以前更深,现在若想自力更生的话,必得努力祛除从前种种愚昧,改革从前种种的过失,力戒懒惰与依赖,发动自己的能力与思想,要这样,新的国运才能日臻于光明。
女子的服饰
人类说是最会求进步的动物,然而对于某种事体发生一个新意见的时候,必定要经过许久的怀疑,或是一番的痛苦,才能够把它实现出来。甚至明知旧模样旧方法的缺点,还不敢“斩钉截铁”地把它改过来咧。好像男女的服饰,本来可以随意改换的。但是有一度的改换,也必费了好些唇舌在理论上做工夫,才肯羞羞缩缩地去试行。所以现在男女的服饰,从形式上看去,却比古时好;如果从实质上看呢?那就和原人的装束差不多了。
服饰的改换,大概先从男子起首。古时男女的装束是一样的,后来男女有了分工的趋向,服饰就自然而然地随着换啦。男子的事业越多,他的服饰越复杂,而且改换得快。女子的工作只在家庭里面,而且所做的事与服饰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它的改换也就慢了。我们细细看来,女子的服饰,到的离原人很近。
现时女子的服饰,从生理方面看去,不合适的地方很多。她们所谓之改换的,都是从美观上着想。孰不知美要出于自然才有价值,若故意弄成一种不自然的美,那缠脚娘走路的婀娜模样也可以在美学上占位置了。我以为现时女子的事业比往时宽广得多,若还不想去改换她们的服饰,就恐怕不能和事业适应了。
事业与服饰有直接的关系,从哪里可以看得出来呢?比如欧洲在大战以前,女子的服饰差不多没有什么改变。到战事发生以后,好些男子的事业都要请女子帮忙。她们对于某种事业必定不能穿裙去做的,就换穿裤子了;对于某种事业必定不能带长头发去做的,也就剪短了。欧洲的女子在事业上感受了许多不方便,方才把服饰渐渐地改变一点,这也是证明人类对于改换的意见是很不急进的。新社会的男女对于种种事情,都要求一个最合适的方法去改换它。既然知道别人因为受了痛苦才去改换,我们何不先把它改换来避去等等痛苦呢?
在现在的世界里头,男女的服饰是应当一样的。这里头的益处很大,我们先从女子的服饰批评一下,再提那改换的益处罢。我不是说过女子的服饰和原人差不多吗?这是由哪里看出来的呢?
第一样是穿裙。古时的男女没有不穿裙的。现在的女子也少有不穿裙的。穿裙的缘故有两种说法:(甲)因为古时没有想出缝裤的方法,只用树叶或是兽皮往身上一团;到发明纺织的时候,还是照老样子做上。(乙)是因为礼仪的束缚。怎么说呢?我们对于过去的事物,很容易把他当作神圣。所以常常将古人平日的行为,拿来当仪式的举动;将古人平日的装饰,拿来当仪式的衣冠。女子平日穿裤子是服装进步的一个现象。偏偏在礼节上就要加上一条裙,那岂不是很无谓吗?
第二样是饰品。女子所用的手镯脚钏指环耳环等等物件,现在的人都想那是美术的安置;其实从历史上看来,这些东西都是以女子当奴隶的大记号,是新女子应当弃绝的。古时希伯来人的风俗,凡奴隶服役到期满以后不愿离开主人的,主人就可以在家神面前把那奴隶的耳朵穿了,为的是表明他已经永久服从那一家。希伯来语“ㄋㄝ-ㄗㄧㄇ”有耳环鼻环两个意思。人类有时也用鼻环,然而平常都是兽类用的。可见穿耳穿鼻决不是美术的要求,不过是表明一个永久的奴隶的记号便了,至于手镯脚钏更是明而易见的,可以不必说了。有人要问耳环手镯等物既然是奴隶用的,为什么从古以来这些东西都是用很实的材料去做呢?这可怪不得。人的装束有一分美的要求是不必说的,“披毛戴角编贝文身”,就是美的要求,和手镯耳环绝不相同的。用贵重的材料去做这些东西大概是在略婚时代以后。那时的女子虽说是由父母择配,然而父母的财产一点也不能带去,父母因为爱子的缘故,只得将贵重的材料去做这些装饰品,一来可以留住那服从的记号,二来可以教子女间接地承受产业。现在的印度人还有类乎这样的举动。印度女子也是不能承受父母的产业的,到要出嫁的时候,父母就用金镑或是银钱给她做装饰。将金镑连起来当饰品,也就没有人敢说那是父母的财产了。印度的新妇满身用“金镑链子”围住,也是和用贵重的材料去做装饰一样。不过印度人的方法妥当而且直接,不像用金银去打首饰的周折便了。
第三样是留发。头上的饰品自然是因为留长头发才有的,如果没有长头发,首饰也就无所附着了。古时的人类和现在的蛮族,男女留发的很多,断发的倒是很少。我想在古时候,男女留长头发是必须的,因为头发和他们的事业有直接的关系。人类起首学扛东西的方法,就是用头颅去顶的(现在好些古国还有这样的光景),他们必要借着头发做垫子。全身的毫毛惟独头发格外地长,也许是由于这个缘故发达而来的。至于当头发做装饰品,还是以后的事。装饰头发的模样非常之多,都是女子被男子征服以后,女子在家里没事做的时节,就多在身体的装饰上用功夫。那些形形色色的髻子辫子都是女子在无聊生活中所结下来的果子。现在有好些爱装饰的女子,梳一个头就要费了大半天的工夫,可不是因为她们的工夫太富裕吗?
由以上三种事情看来,女子要在新社会里头活动,必定先要把她们的服饰改换改换,才能够配得上。不然,必要生出许多障碍来。要改换女子的服饰,先要选定三种要素——
(甲)要合乎生理。缠脚束腰结胸穿耳自然是不合生理的。然而现在还有许多人不曾想到留发也是不合生理的事情。我们想想头颅是何等贵重的东西,岂忍得教它“纳垢藏污”吗?要清洁,短的头发倒是很方便,若是长的呢?那就非常费事了。因为头发积垢,就用油去调整它;油用得越多,越容易收纳尘土。尘土多了,自然会变成“霉菌客栈”,百病的传布也要从那里发生了。
(乙)要便于操作。女子穿裙和留发是很不便于操作的。人越忙越觅得时间短少,现在的女子忙的时候快到了,如果还是一天用了半天的工夫去装饰身体,那么女子的工作可就不能和男子平等了。这又是给反对妇女社会活动的人做口实了。
(丙)要不诱起****。现在女子的服饰常常和色情有直接的关系。有好些女子故意把她们的装束弄得非常妖冶,那还离不开当自己做玩具的倾向。最好就是废除等等有害的文饰,教凡身上的一丝一毫都有真美的价值,绝不是一种“****性的美”就可以咧。
要合乎这三种要素,非得先和男子的服装一样不可,男子的服饰因为职业的缘故,自然是很复杂。若是女子能够做某种事业,就当和做那事业的男子的服饰一样。平常的女子也就可以和平常的男子一样。这种益处:一来可以泯灭性的区别;二来可以除掉等级服从的记号;三来可以节省许多无益的费用;四来可以得着许多有用的光阴。其余的益处还多,我就不往下再说了。总之,女子的服饰是有改换的必要的,要改换非得先和男子一样不可。
男子对于女子改装的怀疑,就是怕女子显出不斯文的模样来。女子自己的怀疑,就是怕难于结婚。其实这两种观念都是因为少人敢放胆去做才能发生的。若是说女子“断发男服”起来就不斯文,请问个个男子都不斯文吗?若说在男子就斯文,在女子就不斯文,那是武断的话,可以不必辩了。至于结婚的问题是很容易解决的。从前鼓励放脚的时候,也是有许多人怀着“大脚就没人要”的鬼胎,现在又怎样啦?若是个个人都要娶改装的女子,那就不怕女子不改装;若是女子都改装,也不怕没人要。
(原刊1920年1月11日《新社会》第8号)
民国一世
——三十年来我国礼俗变迁的简略的回观
转眼又到民国三十年,用古话来说,就是一世了。这一世的经历真比前些世代都重要而更繁多,教大家都感觉是在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生活着。这三十年的政治史,说起来也许会比任何时代都来得复杂。不过政治史只是记载事情发生后的结果,单从这面看是看不透的。我们历来的史家讲政必要连带地讲到风俗,因为风俗是民族的理想与习尚的反映,若不明了这一层,对于政治的进展的观察只能见到皮相。民国一世的政治史,说来虽然教人头痛,但是已经有了好些的著作。在这期间,风俗习尚的变迁好像还没有什么完备的记载,所以在这三十年度开始,我们对于过去二十九年的风尚不妨做一个概略的回观。自然这篇短文不是写风俗史,不过试要把那在政治背后的人民生活与习尚叙述一二而已。
民国的产生是先天不足的。三十年前的人民对于革命的理想与目的多数还在睡里梦里,辛亥年(民国前一年,也是武昌起义的那一年)三月二十九的下午在广州发动的不朽的革命举动,我们当记得,有名字的革命家只牺牲了七十二人!拿全国人民的总数来与这数目一比,简直没法子列出一个好看的算式。那时我是一个中学生。住在离总督衙门后不远的一所房子,满街的人在炸弹声响了不久之后,都嚷着“革命党起事了”!大家争着关铺门,除招牌,甚至什么公馆、寓、第、宅、堂等等红纸门榜也都各自撕下,惟恐来不及。那晚上,大家关起大门,除掉天上的火光与零碎的枪声以外,一点也不见不闻。事平之后,回学堂去,问起来,大家都说没见过革命党,只有两三位住在学堂里的先生告诉我们说有两三个操外省口音,臂缠着白毛巾的青年曾躲在仪器室里。其中有一个人还劝人加入革命党,那位先生没答应他,他就鄙夷地说:“蠢才,有便宜米你都不吃……”他的理想只以为革命成功以后,人人都可以有便宜的粮食了,这种革命思想与古代的造反者所说的口号没有什么分别。自然那时有许多青年也读过民族革命的宣传品,但革命的建国方略始终为一般人所没梦想过,连革命党员中间也有许多是不明白他们正在做着什么事情。不到六个月,武昌起义了。这举动似乎与广州革命不相干,但竟然成功了。人民的思想是毫无预备,只混混沌沌地站在革命的旗帜下,不到几个月,居然建立了中华民国。
民国成立以后,关于礼俗的改革,最显著的是剪辫,穿西服,用阳历,废叩头等等。剪辫在民国前两三年,广州与香港已渐成为时髦,原因是澳美二洲的华侨和东西留学生回国的很多。他们都是短服(不一定是西装),剪发,革履,青年学生见了互相仿效,还有当时是军国民主义的教育,学生的制服就是军装。许多人不喜欢把辫子盘过胁下扣在胸前的第一颗钮扣上,都把它剪掉,或只留顶上一排头发,戴军帽时,把辫子盘起来,叫做“半剪”。当时人管没辫子的人们叫做“剪辫仔”或“有辫仔”,稍微客气一点的就叫他们的打扮作“文明装”或“金山文明装”,现在广州与香港的理发师还有些保留着所谓“金山装”的名目的。在民国前三年,我已经是个“剪辫仔”,先父初见我光了头,穿起洋服,结了一条大红领带,虽没生气,却摇着头说,“文明不能专在外表上讲。”
广东反正,我们全家搬到福建,寄寓在海澄一个朋友的乡间。那里的人见我们全家的男子,连先父也在内,都没有辫子,都说我们是“革命仔”。乡下人有许多不愿意剪辫,因为依当地风俗,男子若不是当和尚或犯奸就不能把辫子去掉。他们对于革命运动虽然热烈地拥护,但要他们剪掉辫子却有点为难,所以有许多是被人硬剪掉的。有些要在剪掉之后放一串炮仗;有些还要祭过祖先才剪。这不是有所爱于满洲人的装束,前者是杀晦气,后者是本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教训。你如问为什么剃头就不是“毁伤”,他就说从前是奉旨及父母之命而行的。民国元年,南方沿海的都市有些有女革命军的组织,当时剪发的女子也不少,若不因为女革命军的声誉不好和军政当局的压抑,女子们剪发就不必等到民国十六年以后才成为流行的装扮了。当盛行女子剪发的时候,东三省有位某帅,参观学校,见某女教员剪发,便当她是共产党员,把她枪毙了。她也可以说是为服装而牺牲的不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