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在南全境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塞尔维亚、黑山、伏伊伏丁那先后有数万人集会反对“邦联化”。克罗地亚的居民则支持斯宪法修正案的原则。
同年9月26日,南共联盟中央全会以97票对40票要求斯议会推迟讨论宪法修正案。同日,联邦议会联邦院建议斯议会把宪法修正案搁延15天,暂缓讨论。但斯议会认为宪法修正案在全民讨论中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因而不考虑联邦党政领导机关的意见,在27日几乎以全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只有军队代表1票反对,1票弃权。1990年3月,斯议会决定从共和国的名称中去掉“社会主义”的字样,规定共和国主管机关可以不顾联邦确定的义务独立自主地采取经济措施。
1990年4—5月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两共和国议会经过大选后,都被反对派所控制。1990年7月2日斯议会通过了《国家主权宣言》,强调斯共和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以斯宪法和法律为基础,联邦宪法和法律只有在不与斯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才在斯共和国境内适用。8月9日南联邦议会联邦院通过决议对斯的《国家主权宣言》表示严重不安,认为它违反了南联邦宪法,攫取了擅自改变联邦关系的权力。但斯议会对联邦的决议置之不理。6月20日克罗地亚主席团决定修改共和国宪法和国名,将国名中的“社会主义”去掉,并更换国旗、国徽。
同时,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两共和国在实际行动中加快了邦联化的步伐。斯洛文尼亚于1990年12月23日进行了全民公决,主张独立的人数占投票人数的84%;26日宣布为独立国家。1990年12月21日,克罗地亚议会在塞尔维亚族议员拒绝参加表决的情况下,通过了具有邦联制内容的新宪法。
1990年年底波黑和马其顿两共和国在大选后由反对派控制了议会。它们也由原来的倾向于联邦制改为倾向于邦联制。
1991年1月10日起,就南斯拉夫的政治前途问题先后召开了七轮联邦主席团扩大会议(邀请各共和国总统、联邦议会主席、联邦总理参加)。在磋商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最后决定由六个共和国总统轮流做东,召开最高级会议,不邀请联邦领导人参加。又经过数轮商谈,4月11日决定将联邦制和邦联制两个方案交各共和国进行全民公决。
全民公决只有克罗地亚在1991年5月19日进行,但表决的问题已改为是否赞成克罗地亚独立。虽然境内的塞尔维亚族进行了抵制,但参加投票的人中94%主张成立独立的主权国家。斯洛文尼亚则认为该国绝大多数公民已经在1990年12月投票赞成独立,因此不再举行全民公决。1991年斯洛文尼亚议会还通过了99项宪法修正案,其中包括授权议会负责制定本共和国的各种法律,以便将联邦掌握的国家职能全部转到共和国,并明确规定,以后联邦议会通过的一切法律在斯洛文尼亚均无效。2月,斯洛文尼亚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分立与主权关系的决定,主张通过谈判将南斯拉夫分成两个或多个主权国家。5月下旬,斯洛文尼亚当局宣布,不管南斯拉夫未来国体问题的最高级首脑会议是否达成协议,斯洛文尼亚都要实行独立。
同年2月21日,克罗地亚议会通过了《关于维护克罗地亚宪法制度的决议》和《关于同意南斯拉夫联邦解体程序和可能联合到主权共和国联盟的决议》。6月18日起,克罗地亚议会连续数天举行会议,以紧急程序审议和通过了有关脱离南斯拉夫的六十多项法律文件。
1991年6月25日,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分别正式宣布独立,脱离南斯拉夫联邦,各自成立“自主的独立国家”。
(二)马其顿和波斯尼亚一黑塞哥维那亦相继独立
马其顿共和国和波斯尼亚一黑塞哥维那共和国原主张将南联邦改组成“邦联”或主权国家共同体,使各共和国相对独立。但随着塞、克战争的升级和欧共体承认克、斯的独立,它们改变了初衷。
马其顿共和国在1991年9月8日就独立问题进行全民公决,75.7%的选民参加投票,其中74%赞成独立(占全体选民的56.02%)。12月17日,议会在获悉欧共体决定承认南所有愿意独立的共和国后发表宣言,表示接受欧共体提出的独立标准和条件,同时决定从联邦机构中撤回自己的代表,并着手组建自己的军队。11月20日共和国议会宣布马其顿独立,脱离南斯拉夫联邦。1992年2月21日,马其顿共和国总统格利戈罗夫与南联邦政府国防部长阿季奇达成人民军撤离协议,规定4月15日前撤出。3月26日,南人民军全部提前撤出。5月2日,欧共体承认马其顿独立,但条件是更改国名,因希腊反对该国以“马其顿”名字独立。
波斯尼亚一黑塞哥维那共和国位于南中部,被塞、克和黑山包围,素有小南斯拉夫之称。其中穆斯林族占39.5%,塞族占31%,克族占17%,各族在独立问题上分歧甚大。1991年10月15日,波黑议会通过《波黑主权问题的备忘录》,宣布波黑为“主权国家,但将留在克、塞两共和国共存的南斯拉夫内”,遭到境内塞族人的反对。11月9日,150万塞族人举行公决,决定波黑境内的塞族人将留在南斯拉夫,反对波黑独立。12月19日,波黑议会又通过了《波黑主权备忘录》,并致函欧共体,寻求承认,塞族议员加以抵制并另立塞族人民议会。1992年1月9日,波黑塞族人民议会决定,在波黑境内的五个塞族自治区成立“波黑塞尔维亚人民共和国”,并要求国际社会承认。鉴于上述复杂的民族矛盾和在独立问题上的对立情绪,欧共体建议波黑就独立问题举行全民公决。2月29’日至3月1日,波黑举行了公民投票。参加投票的63.4%的选民(主要是穆斯林族和克族人)中99.43%赞成独立。但塞族人抵制公决,并在投票的当天与警察发生了武装冲突。3月3日,波黑共和国主席伊泽特贝戈维奇正式宣布独立,脱离南斯拉夫联邦。4月7日,欧共体和美国同时承认波黑独立。
(三)塞尔维亚和黑山组成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
塞尔维亚虽然一直坚持南斯拉夫的联邦制,但在1990年通过的新宪法和以后通过的经济政策法规,实际上脱离了南斯拉夫联邦的基本原则,而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
塞尔维亚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长期主张保持南联邦,但在欧共体承认克、斯独立后,塞感到南联邦已不可能保存,遂于1992年1月21日向波黑、马其顿和黑山倡议组建新南斯拉夫。波黑和马其顿加以拒绝,认为“为时已晚”,塞只好与黑山一起筹建小南斯拉夫。黑山还就此事于3月1日举行了全民公决,95.94%的投票者支持与塞组成共同国家。4月27日,塞、黑决定联合组成“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2003年2月4日又改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2006年,黑山终于宣布独立。至此,铁托在1943年11月创立的南斯拉夫联邦已彻底瓦解。 六、战争解决问题 南斯拉夫各共和国先后宣布独立后,发生了四场战争。 (一)斯洛文尼亚战争 1991年6月25日斯洛文尼亚宣布独立时,把与奥地利、意大利、匈牙利的边界宣布为国界。26日凌晨,斯洛文尼亚地方防御部队接管了南边境的海关和通道,并换上了斯洛文尼亚的国旗和国徽;在与克罗地亚交界处设立关卡。南联邦议会于25日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并在26日凌晨发表声明,称斯的决定非法和无效,要求联邦政府和内务部、国防部采取措施,保证南联邦国境通道和居民点的安全。同时,驻扎在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的南人民军和联邦警察向奥、意边境地区进发。随后,斯地方防御部队与南人民军发生武装冲突,战斗持续了21天,有数十人伤亡。经欧共体调解,7月18日,双方达成协议:实现停火,释放被俘的人民军人员,人民军撤出斯洛文尼亚,边境通道、海关和军事设施等由斯接管,斯独立推迟3个月。10月26日,人民军全部和平撤出斯领土,战争结束。
(二)克罗地亚战争
1990年5月克反对派上台执政后,积极筹划独立和脱离南联邦。但克境内的塞尔维亚族居民(有近60万人,占克人口的12%,塞族聚居区占克面积约四分之一),由于担心再次受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乌斯塔沙分子的残暴统治和民族迫害,坚决反对独立。他们抵制具有邦联制内容的新宪法和就独立问题进行的全民公决。6月20日,塞族在其聚居的克拉伊纳、斯拉沃尼亚东部和西部成立了三个塞族自治区。同时,克罗地亚地方防御部队和塞族民兵之间不断发生冲突。6月25日克罗地亚宣布独立后,克、塞两族的战斗加剧,伤亡越来越多。南联邦派人民军去维持和平,但由于人民军中塞族占多数,因而他们站在塞族一边。双方动用了重武器,伤亡惨重。1991年年底,克境内的三个塞族自治区合并成克拉伊纳塞族共和国,并宣布独立。克罗地亚总统图季曼则发誓要“收复失地”。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夺,在欧共体和联合国的调停下,停火协议签订后又打,打了又签。直到1992年1月2日,克罗地亚国防部长与南人民军代表签署第十五次停火协议并同意部署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后,战争才逐渐平息。根据实际控制线划出了联合国保护区,进驻维持和平部队。直到1998年年初,联合国国际部队撤出,克罗地亚才实现了领土完整。
(三)波黑战争
1992年3月3日波黑正式宣布独立后,境内的塞族、穆斯林族、克族之间发生了暴力冲突。分别代表三个民族的三大政党经过谈判,于3月18日就国家体制、机构组成等达成了原则性协议,并成立工作小组来具体商议各民族聚居区的划分。然而,同年4月6日和7日,欧共体和美国相继承认波黑独立,穆族兴高采烈,认为自己的独立愿望得到了国际支持,其领导人立即强硬起来,抛开三族代表先前达成的框架协议,坚持成立单一制的统一国家;塞族则强烈不满,觉得受到了欺骗和愚弄,随后将五个塞族自治区合并成立波黑塞族共和国。波黑的局势骤然紧张起来,爆发了民族间激烈的武装冲突。同时,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和其他国家也直接或间接地派部队参加作战。直到1995年11月,在美国和国际社会的压力下,三方在代顿达成和平协议,结束了战争。
(四)科索沃战争
波黑战争结束后,阿尔巴尼亚族的民族主义和分立主义者的“独立”活动进一步升级。以阿族极端分子为主的“科索沃解放军”正式成立,他们抛开了科索沃民主联盟领导人、“总统”卢戈瓦的非暴力路线,大力推行“武装解放”科索沃的政策,恐怖活动日渐增多,袭击警察和塞族人,并诱使塞族警察采取行动,扩大事态,制造“塞族人迫害阿族人”的罪状和军队干预,使科索沃问题国际化,借助外力达到自己的目的。斗争愈演愈烈,塞尔维亚当局采取了镇压措施,1999年南人民军介入。此时,西方国家以“调解”为借口,对塞尔维亚施加了强大压力,并加紧军事干预准备。3月24日晚,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多国部队开始了对南联盟武力侵犯,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最大的战争。北约动用了1200架飞机共出动26289架次,对南斯拉夫进行狂轰滥炸,对995个目标袭击了2300次,共发射了1000枚巡航导弹,2900颗炸弹和炮弹,共21700吨,其中有152枚集束炸弹。南联盟全国上下齐心协力进行抵抗,共死亡军人462名、内务部人员114名、平民2000余人,伤6000余人,被炸毁的公共设施和民宅不计其数。70%以上的桥梁、100%的炼油能力、50%的燃料储备和121个农业生产单位被毁。南联盟的损失超过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损失,高达1000亿美元。在南联盟表示接受北约提出的条件并与北约代表签署了协议后,6月10日,南斯拉夫军警撤出科索沃,北约停止了78天的轰炸。随后,国际维和部队进驻科索沃,象征性地“解除”一、阿族武装,改编成“国民卫队”。阿族武装乘机扩大地盘,抢先建立了事实上的科索沃政府。北约则把科索沃变成自己的“托管地”。
)第四节从民族主义到分立主义
南斯拉夫四分五裂包含着极其复杂的情况,它既不同于一般的多民族国家的分裂,也不同于其他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剧变,而是既有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分裂,又有社会主义国家向资本主义国家的转变。两者交织在一起,风助火势,火助风威,互相促进,再加上国际因素的影响,终于使这个存在了四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复存在。那么,是谁分裂了南斯拉夫呢?
我们首先分析一下南斯拉夫的民族矛盾和冲突,这是使南斯拉夫国家解体的最直接和最重要的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说,是民族主义分裂了南斯拉夫,是南斯拉夫分裂了南斯拉夫。
一、南斯拉夫的民族矛盾
南斯拉夫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问题的正确处理,对于南斯拉夫政治局势的稳定、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繁荣、睦邻友好关系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南斯拉夫有大小民族二十多个,它们分为两类:一类叫主体民族,即该民族的主体部分在南斯拉夫境内,共有6个: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斯洛文尼亚人、黑山人、马其顿人和作为民族的穆斯林。他们组成6个社会主义共和国。另一类叫非主体民族,即该民族的主体部分在邻国或别的国家,只有一部分人住在南斯拉夫境内。塞尔维亚共和国境内的匈牙利人和阿尔巴尼亚人建立了伏伊伏丁那和科索沃两个自治省。宪法规定各主体民族享有民族自决直到分离的权利,而对于非主体民族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在南斯拉夫众多的民族中,没有一个民族的人数超过总人口的一半,即使是人数较多的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也只占人口总数的36.3%和19.75%(1981年人口调查),而且由于他们的人口年自然增长率低于全国的平均数,其比重还在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