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在本篇里我将和大家谈谈在国外遵时守约的重要性及其具体操作。
在我国古代,早就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之说。时至今日,“言必信,行必果”,依旧被中国人民视为做人所应具备的基本美德之一。实际上,中国人的这一见解在国际社会中也可以找到许许多多的知音,因为在国际交往中“遵时守约”早已被视为现代人为人处世的基本法则之一。
“遵时守约”的主旨,就是要求我们在国际交往中必须信守约定。也就是说,每一位身处国外的人,都应该义无反顾地遵守自己对他人所作出的各项正式承诺,坚持以诚信为本。
它要求,在与他人打交道时,说话务必要算数,许诺一定要兑现,约会时必须要如约而至。对一切与时间相关的正式约定,都应该严格加以遵守。
人所共知,在各种人际交往特别是跨国家、跨地区、跨民族、跨文化的国际交往中,取信于人早已被公认为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基本条件之一,同时也是生活于文明社会的现代人所应具备的一种优良品德。
在国外,要做到“遵时守约”主要有两个要求,即:信守承诺;遵守时间。
首先,一定要信守承诺。
它是“遵时守约”的核心之点。所谓承诺,一般是指对别人所许下的某种诺言,或者是对别人的某一要求答应予以照办。
简而言之,信守承诺就是要求人们在走出国门时,也要说话算数、诺言兑现。
身处异邦,在人际交往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做到诚实守信。在处理工作中有关承诺的具体问题时,特别应当重视下列两个基本方面:
其一,重视承诺。
在人际交往中,特别是在国际交往中,一个人是否信守自己的承诺,直接关系到其个人信誉。一个人如果信守承诺、言而有信,就等于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言行一致。尊重交往对象,同时也是对自己的尊重。而实际上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在社会上获得良好的口碑,才能真正立足于社会,并赢得人们的尊重。
与之相反,在人际交往特别是在国际交往中,视承诺为儿戏,出尔反尔、言而无信、有约不守、守约不严,或者随意撕毁自己的庄严承诺,不仅仅是失信于人、不尊重交往对象,而且是不讲究交际规则、不重视个人信誉、不尊重自己的表现。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在国际交往中能否做到言而有信、遵守约定,与自己是否重视个人承诺密切相关。而重视个人承诺与否,又直接关系到自己对于个人信誉的重视与否。
在现代社会里,尤其是在国际交往中,信誉往往无比重要。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信誉就是生命,信誉就是形象,信誉就是社会关系,信誉就是工作效率。
对于一个人、一个组织、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而言,莫不如此。个人不讲信誉,在社会上就会难以立足;组织不讲信誉,在工作中就会难以有所进展;民族或国家不讲信誉,在国际上则会失去其自身的尊严。
其二,慎于承诺。
既然承诺在人际交往中尤其是在国际交往中事关个人、组织、民族乃至国家信誉,那么不论在其实际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必须极其慎重地对待承诺问题。
只有慎于承诺,才能确保承诺的兑现。
在国际交往中要想做到慎于承诺,以下三个要点不得不加以强调:
一是需要三思而行。在国外与人打交道时,不论双方关系如何,在需要许诺于对方时,一定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不论答应对方所提出的要求,还是自己主动向对方提出建议,或者是自己诚心诚意地许诺于对方,都一定要经过事先的深思熟虑、反复斟酌。
当有必要向对方承诺时,一定要有自知之明。务必要量力而行,一切从自己的实际能力以及客观可能性出发。切忌好大喜功、草率行事,致使承诺“满天飞”。须知:如果滥用承诺,个人信誉便会贬值。
在承诺某一具体事项时,一定要认真思考、瞻前顾后、字斟句酌、力图周全。既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也不能信口开河、言过其实,使承诺难以实施。
二是需要认真遵守。在人际交往中,往往许诺容易、兑现难。所谓“言而无信”,就是人们对那些不遵守自己承诺的人所进行的谴责。
在国际交往中,我方一旦作出承诺,就必须予以兑现。只有这样,我方才能够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言行一致”,才会赢得对方的好感与信任,才有可能与对方“后会有期”、常来常往。
我们中国人向来喜欢说:“中国人说话历来都是算数的。”只有认真遵守有关承诺,才能令外国人真正确信这一点。
为了兑现已有的承诺,还必须尽可能地避免对既往的正式承诺进行任意的修正、变动。切勿随心所欲地对其加以曲解,切勿擅自予以否认、取消,或者在执行中“偷工减料”。
三是需要说明原委。正所谓“世事难料”,或许你在兑现承诺方面一向不遗余力,然而在极个别的场合,却也有可能出现一时难以兑现承诺的情况。此时,一定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性措施,以挽回自己的信誉。万一由于某些难以抗拒的原因而导致单方面失约,或是部分承诺难以继续兑现,一定要通过正式渠道尽早向对方说明具体原委。除了要向对方作出如实的、合理的、可信的解释之外,还应当为此郑重其事地向对方道歉,主动承担按照惯例或约定应给予对方的合理赔偿,并应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采取一切可行的补救性措施。
在万不得已造成失约的情况下,是绝对不应该一味推诿、避而不谈、得过且过,或者对失约之事加以否认的,更不允许拒绝为此而向对方表达歉意。
其次,一定要遵守时间。
遵守时间,是信守承诺的具体体现之一,有时甚至是其最重要的一项要求。任何一个不懂得遵守时间的人,在人际交往中都是难以遵守其个人承诺的。遵守时间作为走出国门必须要遵从的要则之一,主要是要求大家在国外要具有严格的时间观念。
目前,遵守时间在国际社会里已成为衡量、评价一个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因此,绝对不可疏忽大意、不以为意。
具体而言,要做到“遵时守约”,应当特别注意下列三个问题:
其一,要有约在先。
人生一世,自己所能拥有的时间其实十分短暂。美国政治家富兰克林曾提醒世人:你热爱生命吗?那么请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
在现代社会里,“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机遇,时间就是金钱”早已成为世人认可的、具有普世性的时间观。
因此,在与他人交往时,一定要珍惜彼此的时间,尤其不可对对方的宝贵时间造成任何形式上的浪费。
在交际中,不浪费对方时间的最为切实可行的做法,就是要对双方进行交往的具体时间有约在先。
有约在先,不仅适用于正式交往,而且也适用于非正式交往。其基本要求,就是提倡人们在人际交往中必须事先约定好具体时间。
在人际交往中,不论不邀而至、充当不速之客,还是任意顺访、率性而为,都是不尊重交往对象的表现。
若要做到有约在先,关键是要提前约定有关交往的具体时间。它主要包括双方交往的具体起始时间与延续时间等两个方面。在这个问题上,要尽可能的具体、详尽,约定得越具体、越详尽越好。
在约定具体时间时,还要考虑交往对象的习惯和方便与否。尽量不要占用对方的休息时间或工作过于繁忙的时间。
一般而言,凌晨、深夜、午休时间、就餐时间以及节假日,国外人士大都忌讳被外人打扰。总之,在约定具体时间上,应当尽可能地做到两厢情愿。
其二,要如约而行。
遵守时间,既要求其在具体的交往时间上有约在先,更要求其根据既定的时间如约而行。
如约而行,通常比有约在先更加重要。
所谓如约而行,在此特指要按照与交往对象事先约定的双方交往时间,准确地加以执行。
在参加正式的官方活动,或者出席会议,以及其他类型的社交聚会时,你还要养成正点抵达现场的良好习惯。在此类活动中,姗姗来迟或过早提前到场都会显得不合时宜。前者会令其他人久久等待,后者则会使对方人士措手不及。
对其他不论有关工作还是有关生活的具体时间约定,例如承诺给予对方答复的时间、约好双方一同出行的时间,以及许愿给对方写信、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的时间等,你同样需要言出必践。
如果双方已经有约在先确定了具体交往时间,则我们不应轻易改动。万一因特殊原因而需要变更时间或取消约定,应尽快向交往对象进行通报,切忌让对方对此一无所知、空候良久。
其三,要适可而止。
在国外行事,还须谨记“适可而止”。
所谓“适可而止”,就是要求大家在人际交往中不宜拖延时间,而应当适时结束。
对一些事先约定了交往时间长短的活动,例如,限时发言、限时会晤、限时会议以及其他有时限的活动等,参与时一定要心中有数,绝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间。即使对方“网开一面”,也绝对不要纵容自己。
对一些并未事先约定时间长短的活动,例如,私人拜访、出席家宴、接打电话等,通常都讲究宜短不宜长。宁肯“提前告退”,也不应当无节制地拖延时间。不邀而至、充当不速之客,或者任意顺访、率性而为,都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