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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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就是苏州,那一个与羊肉没什么缘分的城市,一立冬,附近的农民也会赶到城内,临时租一间房子,开起羊肉店,一立春,顿作鸟兽散。苏州旧俗,说春天的羊肉有毒。看来苏州人是以小人之心,度伟大的羊肉之腹了。附近的农民,以藏书乡的烧得为最好。所以羊肉店门口,一律都挂“藏书羊肉”的招牌。即使是从“焚书”乡来的,也是如此。藏书乡的农民,羊肉汤烧得的确好,羊糕也能做得软硬兼施,一刀切下去,是绝不会碎散的。而红烧羊肉,却要数吴江的桃源乡了。我吃过几回,某小说家请的客,味道最正,那烧羊肉的大师傅,与他家是世交,据说还有点姻亲关系。烧羊肉的大师傅,他的祖上也烧羊肉,有一次宰羊,那羊流泪,他的祖上也就不忍下手,又养了几天,当然,最后还是被宰了,被宰的原因当然是这羊不好,偷吃了大师傅祖上给他老母亲炖的冰糖红枣,这可是冬令补品。不料,偷吃补品的羊,肉竟史无前例的丰美。从此,他家宰羊前,总先给羊喂上一碗冰糖红枣。据说袁世凯吃的填鸭,都先用鹿茸喂过。

白菜呢,白菜好吃又好看。白菜个头大,敦实,也憨厚,像蔬菜中的将军,像大王,但白菜好似从没有得到过这个地位,所以让白石老人也愤愤不平了,他在一幅画上题道:

“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先,独不论白菜为菜之王何也?”

齐白石曾把他的一幅画,画的也是白菜,想与歇在他家门口的菜农交换,以物易物,换他的一车大白菜。菜农一听,就差上前去用手摸摸齐大师的额头了,心想,这老头子是不是发烧啦。可惜这菜农不识货,要不,倒又多出段艺坛佳话,去与王羲之的换鹅媲美。其实到此,即使为止,也已是佳话了。

白菜好吃,白菜心尤其好吃,生吃,拌点鲜酱油、白糖、味精,就羊肉汤,羊肉汤也更鲜美了。

“新聚丰”饭店,以一味家常菜闻名,即“白菜烂糊肉丝”,五六十年代的上海人,比现在擅吃,常坐了早班火车来吃这味家常菜,临走时还用备好的保温瓶再带上一瓶,到家尚热,正好孝敬父母。这是“新聚丰”的大师傅告诉我的。美食佳肴,能助伦理,也能兴教化。世风浇薄人心不古的年头,吃也会吃得粗糙。这全是瞎话。

我在七十年代初期吃过“新聚丰”的“白菜烂糊肉丝”,那时,“新聚丰”已不做此菜,因请客的是吃客中的老法师,和店里的大师傅都很熟悉,所以他们就提前准备了。我父亲比较开通,“多年父子成朋友”,他每有饭局,总带上我。“白菜烂糊肉丝”,要一夜的火候,专门有位师傅看守。那天吃到的辣白菜,也极让我回味。

现在饭店里的“白菜烂糊肉丝”,说句不客气的话,就是“白菜炒肉丝”而已。我后来吃到的,只有木渎“石家饭店”还像点样子。

“白菜烂糊肉丝”,在当时饭店的菜单上,菜名只写“白菜烂糊”,或“烂糊白菜”。

吃了一些炖羊肉,饭店里的,朋友家的,还是觉得内子的羊肉炖得最好。她炖羊肉时,都悄悄地不被我知道,我疑心她有秘方,她有时放黑枣,有时放萝卜,有时放葡萄干,都用一把小秤秤过。我追问过一次,内子笑而不答。她这一笑而不答,像是问禅了。

吃一款美味,是一次修行。

冬天,做一个北方人是幸福的,吃吃涮羊肉,吃吃烤羊肉,还有一车大白菜在地窖里静静地等着他。

“万法归一,一归何处?”在我看来是归于个性。

美食就是一种个性化的吃,一种个性化的吃法,吃的方法。

实在好味道是意思,说出来反而没意思了。味道本是写意画。

上海的已故老画家唐云,年轻时以画一枝秋海棠闻名,他嗜酒嗜茶,茶喝淡了,会把茶叶捞出,盛在一只粉彩的小碟里,淋上些酱麻油一一吃掉。他的性情,在我看来,比他的作品更有味道。据说他受邀到北京画画,有关部门问他在生活上有什么要求,他说,我每天是要喝点人头马的。许多画家觉得能受邀了,就是荣誉,还提什么要求!所以以为唐云摆谱。殊不知只是他的性情所然。唐云收藏颇富,有一次拿出张金冬心的册页,对来人说,我三十岁时觉得比他画得好,现在七十岁了,才知道他比我画得好。

陈子庄,四川画家,他是真正的死后成名。他的山水花鸟,像是在用口语写作。当然用口语写作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不管你用什么语写作,用外语,用黑话,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写得好。他自称“酒疯子”,喝酒的时候,抓一把生米下酒。不是他爱吃生米,是穷。

齐白石吃花生,一咬两瓣,囫囵吞下。这真有豪气,像他衰年变法时的魄力。

清朝末年,吴门有位画家,吃饭时都要打伞,说怕梁上的灰尘落进饭碗,看来有洁癖。想象他穷困聊倒时打着把破伞蹲身喝粥,不是怕梁上尘埃落,而是怕鸟粪。此刻的他还上无片瓦,每天去大户人家的施粥处要碗粥喝。施粥处在一棵大柳树下,常有两只黄鹂鸣翠柳,黄鹂一鸣叫,就拉粪:先是鸟头一昂,再是鸟背一挺,接下来屁股一撅,接下来尾巴一抖。后来这位画家从造假画起步,遂渐发迹,有名有利,自己也成了大户人家,他这时吃饭,不用自己打伞了。丫头打。早中晚三餐,使用不同的三把伞,打伞的丫头也不同,分早中晚三个。记得早丫头叫“朝颜”,中丫头叫“半日”,晚丫头叫“夜来”。看来这是最早的三陪了。

“元四家”中的倪云林,无锡人,中国绘画史上的最大洁癖,佣仆挑来的山泉,他只饮身前的一桶,说身后的那桶吃得出屁粪臭,只配洗脚。佣仆不信,快到家门口时把两只水桶一换,烧茶水给倪云林吃,倪云林一吃,就吃出了。佣仆被一顿痛打,逐出家门。有一次,倪云林又吃出了异味,但见新来的挑水佣仆老实,不像刁民,责问了几句:

“奴才,水桶前后换过没有?”

“禀告老爷,小的不敢换。”

“奴才,屁放过没有?”

“禀告老爷,小的不敢放。”

“奴才,那么水怎么有异味,坏了我的燕窝!”

“禀告老爷,小的小的,小的想起来了,小的打了两个喷嚏,小的,天生口臭。”

倪云林让丫头去磨坊拿来套驴头的布罩,罩在佣仆的嘴上,我猜想,这是现代口罩的雏形。

《阅微草堂笔记》的作者纪晓岚,据说平生从不食米,面也几乎不吃,光吃肉。一天要吃数十斤肉,这个数字如果是被夸大的,即使一天吃数斤肉,一年三百六十天,天天如此,也是奇人了。他可能真是位奇人,夜中睹物,如在白天,黑暗里看书不用点灯,是最初具有节约能源这个意识的人了。一次,他与友好闲话,书童送上一只火腿,他叼着烟锅,不一会儿就把火腿吃完了。纪晓岚的烟瘾特大,烟锅是特大号的,所以他有个绰号,叫“纪大烟锅”。

袁世凯爱吃鸡蛋,一天要吃十二只,早饭吃四只,午饭吃四只,晚饭吃四只。所以他当不了皇帝,至多是个相扑手。日本的相扑手,一天才会吃这么多鸡蛋。

明代大文人袁宏道有篇奇文,名《醉叟记》,说的是有一位老头,不知道他是什么地方人,也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因为常见他喝醉酒,故呼“醉叟”。醉叟手提着一只黄竹篮,到处索酒,尽日酣沉,不食谷,不吃米,吃什么?吃蜈蚣、蜘蛛、癞虾蟆、虫蚁,况且都生吃。黄竹篮中储藏着数十条风干的蜈蚣,他说:

“天寒酒可得,此物不可得也。”

有人问他诸虫的滋味,醉叟如数家珍:

“蝎子最好吃,可惜在南方不太见得到;其次是蜈蚣;蜘蛛要小的,味道才好;只有蚂蚁不可多吃,吃了胸闷。”

看来这是最有个性的吃了,他吃得津津有味,我看得汗毛凛凛。他或许是想用这惊世骇俗的吃法,来悟道修行的,他嘴里常念念有词:

“万法归一,一归何处?”

这“一归何处”,使对人生的质疑又翻上了一层,大概就是醉叟吃蜈蚣、吃蜘蛛、吃癞虾蟆吃出来的。

某年“情人节”,我们五个男人去玩石湖、上方山。“情人节”对我们而言,就是“重阳节”。“满城风雨近重阳”,果真下起了雨。五个男人就躲进上方山下的“吴越山庄”。开好房间,四个人打牌,一个人看四个人打牌。晚饭就在山庄里吃。山庄其实是宾馆。

我对宾馆菜兴趣不大。对宾馆菜的评价往往只两个字:清爽。言下之意是好看不好吃。外地人是听不出这言下之意的。苏州人一听就明白。“淡而无味”为“清”,“一览无余”即“爽”。

叫了六个冷盆十热菜,两道点心一道汤。原先想长夜漫漫,多叫点菜打发时光的,不料尝到了好味道。

冷盆中有个“拌南瓜丝”,脆而入味。脆而能入味,就像曾经沧海却童心未泯,如斯之人就大有情趣,如斯之食就大有意趣。既然是意趣,那就不须工笔了。我就逸笔草草,或者一笔带过。

实在好味道是意思,说出来反而没意思了。

味道本是写意画,工笔刻划类刻舟。刻舟求剑的刻舟。

还有“话梅芸豆”也很好。我在北方常常会吃到芸豆,从没吃得满意的。话梅的甜酸入了芸豆,仿佛给芸豆画眉一般。风流啊风流,话来画去竟风流。一时间我腐朽,觉得佳人唯芸娘,美食乃芸豆。我这个芸芸众生是极容易心旷神怡的。芸娘详见《浮生六记》,这是本催情书--催的是日常生活的情,我们已好久没这方面的情欲了。

据说“孜然乳鸽”的滋味也长,但我在饮食上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没吃,也就不知道。

热菜中的“银杏炒河豚干”和“金钱梅花参”也不错,这两道菜不容易做好。这“银杏炒河豚干”的“河豚干”能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厨师是可褒奖一番的。可惜梅花参是用火碱发的,厨师又是可被痛打一顿的。

“酒酿风鹅”是那天我吃到的最好的热菜。酒酿垫底,沉鱼落雁;风鹅居上,虎踞龙盘,有英雄自有美人,平分秋色。风鹅蒸足了,趁热铺到酒酿上,风鹅的油水滴洒酒酿,酒酿的口感也就平添了一份丰腴。传统的“酒酿蒸糟鱼”里的酒酿,就不是杨玉环而是赵飞燕了,因为一不小心就常常瘦几近枯。

“酒酿风鹅”的全名,我想应是“酒酿垫风鹅”,如果一起锅中蒸,酒酿会坏了风鹅的风味。而“酒酿蒸糟鱼”里的酒酿,受热后的串味,会把糟香串出。酒与糟,性相近,这叫物以类聚。“酒酿垫风鹅”考其本源,是从“酒酿蒸糟鱼”而来。拿着传统的手需要手法灵活,因为创新的意义是逃死。否则所谓的学习传统只是讨死而已。写诗绘画何尝不是如此!吃饭吃出点见识,倒也举一反三。

点心“梅菜盒子酥”也极好,酥皮是甜的,菜馅是咸的,宛如温柔的女性冷不防来个温柔一刀。

写到这里,我突然发现我那天对美味的感觉是女性化的,莫非“情人节”的缘故?

不是我对美味的感觉是女性化的,美味就是女性化的,它细腻,它融入,它就是比男性层次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