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幸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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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抑制通胀,让幸福不缩水(1)

把稳物价当做头等大事

遏制物价上涨、保证低收入群体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是这次两会的‘头号关切’。物价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面对我国物价上涨形势,政府下决心控制通胀率,发布多项有效应对措施,以防止物价上涨,满足人们生活需要,促使社会平稳发展。

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也引发了部分居民对通货膨胀的担忧。中国经济如何在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稳定物价总水平和加快结构调整这三重目标之间进行平衡和抉择,考验着政府该如何进行宏观调控,也决定着“十二五”会有怎样的开局。

GDP的高速增长现在已不再是中国政府的追求目标,“十二五”规划的新任务主要是抑制物价快速上涨和通货膨胀,保持社会稳定。中国正致力于改善民众的生活质量,增加社会各领域需求的政府支出,并为此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和措施。“两会”的召开拉开了“十二五”规划的序幕,标志着中国的发展将实现从“量”到“质”的跨越。

未来物价走势依然充满不确定因素,价格上涨的压力依然较大。国内需要调整长期偏低、不利于结构调整的资源价格,同时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也是一个长期趋势,这些都加大了物价上涨的压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态势总体良好,但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错综复杂。为稳定物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活不受影响,政府强调坚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面对这一艰巨的任务,国家能不能顺利完成呢?下面从我们国家的物质基础、调控能力、调控手段和调控经验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国家物质基础较为雄厚。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是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基础。目前我国粮食、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全国粮食库存占消费的比重超过40%,远高于国际公认的17%~18%的安全水平,可以保证国内市场供应。工业消费品生产能力超过国内需求,不存在涨价基础。

其次,国家调控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我国经济呈现回升态势,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国家财力和经济实力增强,可以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增加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稳定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也可以根据价格上涨的幅度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贴,减轻价格上涨的压力。

再次,国家调控手段日趋完善。我国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基本形成。通过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采取综合施策、重点治理,既能扶持生产、增加储备、促进流通,又能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还能在必要时实行价格临时干预、稳定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

最后,国家调控经验丰富。长期以来,我国曾多次成功实施应对通货紧缩、治理通货膨胀的宏观调控政策,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近年来,我国有效应对了“非典”疫情、特大地震等突发事件导致的价格异常波动,有效抵御了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大起大落对国内价格的冲击等,积累了价格调控的丰富经验。只要措施得力,把握好价格调控的时机和力度,就一定能够保持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

相对于经济增速,物价与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更密切。物价问题是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社会敏感的热点问题,去年以来,大家讨论的最多的就是“什么都在涨价”,人们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为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完善法制、加强监管,增加补贴、安定民生等16条有效措施。具体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效管理市场流动性,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货币条件;二是大力发展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三是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把握好国家储备调控时机,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四是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特别要强化价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另外,还要完善补贴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绝不能让物价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众的正常生活。

抗通胀,需打“精准战”

温家宝总理指出,政府今年的首要任务是抗击通胀,同时还要不以牺牲经济快速增长为代价。对此,专家分析,政府正在经济增长和抑制通胀间寻求精确的平衡,使经济发展更加公平合理。

通货膨胀涉及物价、房价等的上涨,牵涉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我国通货膨胀已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高物价、高房价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经济学家分析,目前我国通货膨胀的原因主要是投资和出口需求过旺、货币流动性过剩、公众对物价上涨的心理预期和国际市场上某些主要商品价格上涨。这种通货膨胀将扩大居民的收入差距、引发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降低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效率等,需要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政府在今年各项工作中,把抑制通货膨胀摆在了第一位,这表明目前政府正试图使经济增长更具可持续性、更加公平合理。2011年的经济增长目标预期比十二五规划中年均增长7%的目标要高,说明政府打算精准实施抗击通胀的措施,追求以渐进方式调整经济结构。

“确保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具体可以通过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增加蔬菜供应,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增加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产量确保敞开供应等。“完善补贴制度,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这一措施的出台让百姓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并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增强调控针对性,改善价格环境”,通过价格改革,把握价格管理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可以舒缓物价上涨的压力;“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这次的通胀主要是农产品价格上涨引起的,过剩的流动性也可能对农产品进行投机,就像对大蒜和绿豆的炒作。因此,要整顿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

我国这次出现的大规模通货膨胀,主要受食品涨价推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明显。从“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糖高宗”,到小麦、玉米、棉花、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目前,物价上涨对民生的影响远大于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所以应强调保障民生。在流动性过剩背景下,一些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受投机炒作影响出现变异,放大了通胀预期。国务院及时分析我国当前价格形势,抓住这次通货膨胀的新特点,出台了多项有针对性的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措施,以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当前,飙升的食品、房屋和其它基础消费品的价格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有一个形象的比喻,通货膨胀就像一只老虎,如果放出来就很难再关进去。面对物价上涨势头,国务院部署应对物价上涨的政策措施,针对农产品价格引领物价上涨的趋势,提出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以稳定农产品价格。明确提出继续把握好中央储备粮、油、糖投放和轮换节奏,铁路部门要做好棉花调运工作等,另外,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也被纳入重中之重。这种从源头上关紧游资炒作农产品价格龙头的措施无疑是正确和精确的。当然,打击农产品市场炒家不光要从电子交易市场入手,对那些利用银行信贷资金炒作农产品的公司和个人更应严厉打击。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同时提醒银行加强涉农信贷资金用途管控,从源头上控制信贷资金挪用风险,严肃查处信贷资金挪用于农产品炒作、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规行为,抑制不合理信贷资金需求。从电子交易市场和银行信贷资金入手,关紧游资炒作农产品价格的龙头,才能彻底完胜打赢应对通胀之战。

经济学专家认为,中国面临的并非是全面通胀,要理性看待当前价格形势。立足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稳定物价,同时也要合理引导价格预期,避免出现恐慌局面。可以从三个方面努力,来管理通胀预期。第一,发展生产,特别是农业生产,以保障供给;第二,加强流通,特别是要加强农产品流通这个薄弱环节;第三,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管好市场。另外,房子是人们生活的基本保障,对于居高不下的房价,也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控制。第一,控制货币的流动性,这样一来,可以消除房价上涨的货币基础,当然,这一措施也可以消除物价上涨的货币基础。第二,运用财政、税收和金融手段来调节市场需求。第三,加强地方政府的责任,不管是物价还是房价,各级地方政府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就像我们抑制物价上涨中坚持“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一样,房价也要由地方来负主要责任。

让工资增长“跑赢”CPI

近年来,我国物价一路走高,今年又大幅攀升,这意味着人民币购买力贬值,百姓的实际购买力在减少,生活水平在下降。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要达到7%以上,与经济发展同步。“十二五”期间要努力实现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职工工资增长15%,5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近年,随着物价上涨,人们对于工资变化的关注也越来越多。统计资料表明,过去三年我们国家的GDP增长速度分别为:2007年13.0%,2008年9.6%,2009年8.7%,但是,我们的工资的增加速度可没有GDP涨得这么快。调查显示,12.8%的职工反映,5年来未涨过工资;2009年23.6%的职工工资收入还有所下降。此外,高层管理人员工资水平远远高于其他岗位,其2009年的工资水平比2008年增长25%,是生产服务人员的25倍。人与人不同,人们对工作、生活中认为的困难有不同感受,但大量调查显示,从居民共同认可的排名前五位的影响因素来看,物价上涨太快、房价高、看病贵、家庭经济负担重等均是由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偏低而衍生出的问题。因此,适当提高工资水平,使工资增长跑赢CPI是提升公民幸福指数的关键。

由国务院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参与起草了《工资条例》,《条例》提出,职工工资增长应充分考虑当地CPI因素,确定职工工资增长与当地CPI挂钩。《条例》核心内容突出“一低一高”,即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加机制和垄断企业尤其是高管工资的限制。另外,国家实行最低工资制度首次被写入该条例,这是一项很大的改变。在中央政策的引导下,各级政府也纷纷出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以及决定采取提高工资的措施。年初,全国各地掀起“加薪潮”,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广、力度大。在江苏率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上海、山西、重庆、浙江等省市也纷纷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据统计,已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10多个省市,平均上调17%左右。

但是,基于目前通胀的压力,工资增长的实际效果也引起了争议。有评论认为,虽然工资翻一番,但物价可能会翻两以至三番,在恶性通胀压力下,人们并没有幸福可言。另外,如果各地工资收入上调幅度超过CPI,会使我国陷入物价上涨导致工资上涨,工资上涨再促使物价上涨的螺旋式上升。工资的倍增是否会出现恶性通胀呢?

要分析增长工资会不会加重通货膨胀,首先应该清楚工资与CPI之间的关系。工资与CPI之间是一种密切的联动关系,工资的上涨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推动CPI。工资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们必须把工资、经济增长和物价三个因素全面衡量,工资上涨会导致成本增加,从而推动CPI指数上升;CPI上涨,工资不上涨,居民难以应付日益提高的物价水平,生活水平就会下降,实际工资是下降的;但是,如果工资上涨,物价也跟着上涨,又可能引起恶性循环。我们认为,针对中国目前的情况,只要掌控好、操作好,不会导致物价螺旋式上升,更不会发生恶性通胀。相反,还将利于启动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拉动方式的调整。另外,为了使涨工资不导致恶性通胀,工资涨幅基准线、下线的目标必须明确,目的必须清楚。目标是针对低收入者、一般员工、一线员工和基层员工,目的在于使这个阶层的收入赶上物价上涨,使他们生活水平不会出现明显的下降。

工资调整虽然需要考虑物价因素,但两者不能直接挂钩,对抗通货膨胀不能简单加工资。工资是个人对社会贡献度的货币化反映,提高工资水平应以GDP增长、劳动生产率增长等为充分必要条件,当然也应考虑物价上涨因素。但是,需要明确的是,物价上涨只是一个参考因素,而不是决定因素。此外,工资问题远远不是单一的物价问题,它还涉及到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与格局等问题。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工资与物价直接挂钩就可以解决问题了,而应该从更加宏观的层面看待工资变动问题。经济研究人员认为,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是收入分配调整的一部分,需要配合各种手段,才能达到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的效果。只有把通货膨胀率控制住,老百姓的工资涨幅跑赢了CPI,才能增加老百姓的幸福感。

建立协商机制使工资搭上资本便车

专家指出,在现有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提高工资协商能力,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可以使收入分配不均的格局得到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