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幸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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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幸福社会关系(1)

政府首倡“包容性增长”

2010年9月16日,胡锦涛主席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出席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的开幕式上,首次提出了“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有多种内涵,包括让更多的人享受全球化成果、让弱势群体得到保护、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保持平衡等。

包容性增长即为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它涉及平等与公平的问题,包括可衡量的标准和更多的无形因素。包容性增长寻求的是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相对立。包容性增长包括:让更多的人享受全球化成果;让弱势群体得到保护;加强中小企业和个人能力建设;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保持平衡;强调投资和贸易自由化,反对投资和贸易保护主义;重视社会稳定等。

在第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主席提倡将包容性增长加入“十二五”规划内,认为实现包容性增长,可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为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实现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应该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地获得发展机会,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注重解决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包容性增长的基本内涵就是公平性的增长,是包容更多的人群和地区的增长;在包容性增长的指导下,经济增长所惠及的就不仅仅是一部分人、少数人,改革的成果也就不会仅仅为少数人、个别人所分享;包容性增长将使经济发展的实惠更多地为广大的普通老百姓所享受,使更多的普通人群的生活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和改善。因此,在包容性增长的指导下,广大人民群众所面临的住房难、看病贵等问题都将为国家所重视,并依靠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和政治体制的改革而实现切实的改善。因此,“包容性增长”预示着将经济发展的成果“包给”广大人民群众,“包容性增长”所“包给”公众的是更为富足的生活、更为公正的社会、更为生态的环境、更有希望的未来。

包容性增长是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是趋向均衡和可持续的发展。不过,鉴于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体制性弊病犹存,实现“民富”,进而达到“包容性增长”目标,需要从分配体制、资源配置体系、执法体系等多方面深入改革。“包容性增长”必须强调两个方面,即“参与”和“共享”。包容性意味着制度公平,而增长则意味着效率,包容性增长涵盖了制度的基本效能——公平与效率。“包容性增长”可以从七个方面来理解。表现为制度和体制性相互包容;体现为人类欲望与自然生态的相互包容;要求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相互包容;提倡富裕人群与中低收入人群的相互包容;引导传统理念与现代理念的相互包容;要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要相互包容;提醒世界也要与中国相互包容。

“包容性增长”的一个重要制度特征是国民大众对增长成果的合理共享性,防止穷者愈穷和富者愈富的两极分化发生。如果贫困的原因不在于个人,而是由于致富权利缺失,制度不信任和群体性怨愤就会发生,潜在危机因此容易转化为现实危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社会动荡就会发生。如果制度公平,合理的收入差别则会为理性国民所认可和接受。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包容性增长不仅要求对增长成果的公平分配和普遍共享,同时也包括对合理差别的相互认可和彼此尊重。

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每个公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愿望。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各项事业有了明显进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目前贫富差距比较悬殊。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势必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不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我们的国家。造成贫富差距的原因是改革不到位,收入分配不公正,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改革,缩小贫富差距,践行包容性增长。

践行包容性增长,关键在于全社会都要“包容”。包容是一种境界,只有大家都拥有博爱的心、博大的胸襟,才能自觉行动起来,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践行“包容性增长”,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发展,共同享受发展成果。践行包容性增长,重点在于政府履行好责任,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提高劳动者的能力水平,让更多的群众收入提高。

以人为本推进社会管理体系

社会管理,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对除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以外的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社会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社会利益的协调、社会矛盾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

社会管理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等,方方面面都围绕人展开,说到底就是对人的管理和为人服务,旨在解决人的困难,实现人的发展。因此,社会管理的核心要体现以人为本,把社会管理寓于社会服务之中。

我国社会管理的理念比较陈旧,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仍然只重视经济增长,对社会民生管理缺乏热情,对当地社会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了解甚少,对常规化和科学化的社会管理研究不多。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的理念,仍然存在管控思想严重、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全社会民主法制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越来越强,对党和政府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公平意识,充分认识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加强社会管理、推进社会建设的关键,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应加强社会建设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多元化的社会管理主体,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积极完善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当前,社会矛盾频发,特别是因贫富差距、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直接影响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层出不穷,社会治安难点、热点不断出现,突发事件不时成为公共舆论焦点……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这个时期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今年以来,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转变理念思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上下功夫,深入开展社会管理。针对目前我国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对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作出了一系列部署。第一,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否则改善社会管理就无所依托。相对于多年持续快速发展的经济,我国社会建设滞后。加快推进社会建设,就要彻底改变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发展思路和模式,真正把满足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发展作为发展核心,让人民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第二,着力解决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当前房价过快上涨、收入分配不公、社会保障不足等成为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现实问题。从这些方面入手,尽快补齐社会建设的短板,顺应群众期待,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第三,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维护人民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随着社会的日益开放和人口流动,人们诉求也越来越多元化。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协调、诉求表达机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社会管理体系才能真正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重大举措中一个核心理念就是在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在社会管理中,一定要把以人为本放在突出位置,否则社会管理就可能偏离轨道。在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面对的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这些人不仅有自己具体的利益表达、利益诉求,而且还有包括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如果社会管理忽视这些深层次的东西,就很难收到好的成效。社会管理和创新体现以人为本的最重要一点,就是要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逐步建立起多元社会治理结构。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特别是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说,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维护社会正常的秩序,是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必须坚持的方向。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近年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不断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0年春节前,在广东出省的公路上,警车护送,志愿者送热粥饭,湘桂农民工组成浩浩荡荡的“摩托大军”返乡,这一幕温暖人心。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打工的湘籍农民唐练兵说:“以前春节骑摩托车回家,遭到围追堵截,路上事故也多,现在政府给以热情帮助,变化真大。”从过去的“盲流”到现在的“新市民”,从过去的“不闻不问”到现在的“零距离服务”,从过去的限制、排斥到现在的平等对待,各地对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的态度和理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不仅是流动人口,一些特殊人群、困难群体也感受到人性化管理的温暖。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和生活困难,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把少年犯、老年犯、过失犯中的轻微违法犯罪人员放到社区,依靠基层组织和家庭对他们进行社区矫正,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对未成年的初犯、偶犯注销违法犯罪记录,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近年来,各地积极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穿于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努力适应社会发展进步的大趋势。

切实践行新时期的群众路线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党自建立,尤其是党中央在延安13年所形成和坚持的工作路线,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观在开辟中国特色革命道路过程中正确运用的典范。

今天,我们在改革开放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期,重温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观、坚持群众路线,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十六大以来,政府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多次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些重要思想,成为新时期坚持群众路线的指导。

三年前的汶川,满地狼藉,千疮百孔,人们因地震而家园被毁,丧失亲人。三年来,全国各地的共产党员为汶川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缴纳的“特殊党费”达到97.3亿元,这就是民意,这就是党心。随着代表最先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标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体民意日益贯穿于党和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更是新时期坚持群众路线的新发展。

胡锦涛主席指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他一再告诫全党,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21世纪,充满发展的机遇,也处处存在着竞争。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是发展的机遇,当然,也面临很多挑战。同时,这也给我们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应该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在总结运用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注意运用现代科技,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扩大市、县、乡(镇)直接民主选举代表人民管理社会事务、组织经济、服务民众的公务人员,确保公民直接参与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的权力;畅通渠道,健全机制,确保公民对经济社会事务及管理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确保群众监督权全面充分行使。各级机关都要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办事制度;要把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及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使公共权利的赋予、行使及其效果受到严格、有效的监督。

“工作上水平、干部要下去,经验能指导,实践要深化。”面对着新时期新形势新问题,政府多次强调,各党组织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学会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努力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笔者认为要通过汇报会、座谈会、实地参观、媒体宣传、印发简报等方式,建立干部联系点、大下访大协调,结对帮扶、挂职锻炼等制度,始终坚持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要求、最终目的和最高标准,坚持“树立一批、学习一批、创造一批”,深挖工作特色突出、共性指导性强、可塑性好的典型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用实际行动、实用方法、实效成果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