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政通人和:说说贞观之治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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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鉴古设馆,兴礼修志

纵观贞观年间唐太宗实行文治的种种举措,几乎无不与总结历史经验相联系。历代王朝特别是秦、隋二朝兴衰得失的无数事例,给唐太宗以启发和警示,促成他为大唐帝国制定了一系列合乎实际的方针政策,避免了诸多的失误,从而成就了“贞观之治”。自李世民于武德四年(621)设立文学馆、即皇帝位后立即设立弘文馆(626)以来,常常是夜读史书,“或夜分乃寝”、“中宵不寐”。唐太宗夜读史书,主要不是学习以往帝王们驾驭群臣之术,而是从历代的兴亡得失之中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用来治理他所统治的国家,实现国泰民安。贞观十七年(643)正月,魏征卒,唐太宗亲自撰写碑文,并对侍臣说:“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魏征没,朕亡一镜矣!”所谓“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正是他对自己以史为鉴、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来制定治国方针政策、治理国家这一实践的总结,这也就是他在《帝范序》中所说的:“所以披镜前踪,博采史籍,聚其要言,以为近诫云尔。”

唐太宗酷爱史书,读史成癖,这在史书中多有记载。黄门侍郎刘洎称唐太宗“听朝之隙,引见群官,降以温颜,访以今古”。对于弘文馆学士虞世南,“太宗重其博识,每机务之隙,引之谈论,共观经史……每论及古先帝王得失,必存规讽,多所补益。太宗尝谓侍臣日:朕因暇日与虞世南商略古今,有一言之失,未尝不怅恨,其恳诚若此,朕用嘉焉。群臣皆若世南,天下何忧不理……②中书侍郎岑文本在上书中称:伏惟陛下览古今之事,察安危之机,上以社稷为重,下以亿兆为念,正是对唐太宗以史为鉴、以史辅治的概括。

为配合以史为鉴、励精图治的需要,唐太宗“欲知前世得失”,诏令魏征、虞世南、褚亮以及萧德言等人“裒次经史百氏帝王所以兴衰者上之”,删编成“百代帝王所以兴衰者”节本。唐太宗“爱其书博而要,日:‘使我稽古临事不惑者,公等力也!’赉赐尤渥。”

唐太宗重视以史为鉴,还见于他对臣下们的自我表白。贞观十四年,唐太宗对房玄龄说:“朕每观前代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规戒。”在《答魏征上群书理要手诏》中,唐太宗说:“朕所览书,博而且要,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使朕致治。”在《金镜》中,唐太宗总结他即位以来的以史为鉴,说道:“朕以万机暇日,游心前史。仰六代之高风,观百王之遗迹,兴亡之运,可得言矣。每至轩昊之无为,唐虞之至治,未尝不留连赞咏,不能已已。及于夏殷末世,秦汉暴君,使人懔懔然,兢惧如履朽薄然。”这些表白说明,唐太宗的以史为鉴,其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借此以治理好他所统治的国家。

贞观年间,以史为鉴不只是唐太宗的个人意志,亦是唐初最高统治集团的共识。以魏征为代表的一些朝廷大臣,每每以隋亡为鉴,就治国的方针大计与军国大事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劝谏君王,事例不胜枚举。唐太宗在位时期,皇帝、大臣以及君臣之间,他们在就国家政事发表自己意见或进行讨论时,常常是通过总结历史经验、以史为鉴来作为立论的根据,可谓唐初政治生活中的一大特色,是中国封建时代任何一个王朝所无法比拟的。

唐太宗和他的大臣们如此重视“以古为镜”,这显然是与隋王朝二世而亡的历史背景联系在一起的。隋王朝统一天下,国家富庶强盛,据说国家储备的粮食可供50年食用。然而,隋炀帝继位不到13年,王朝便短命而亡。这个事实,是唐太宗和他的大臣们亲眼所见。这件事在他们的头脑中所留下的印象和引起的震动可以说是太深刻、太强烈了,这怎能不引起他们的再三思考呢?他们时时“以古为镜”,显然是同这一历史条件联系在一起的。唐太宗所说的“隋炀帝富有四海,既骄且逸,一朝而败”,魏征所说的“昔在有隋,统一寰宇,甲兵强锐,三十余年,风行万里,威动殊俗,一旦举而弃之,尽为他人之有”,都是说强盛的隋王朝短命而亡的事实,是唐初君臣们以史为鉴的直接动因。

唐太宗所说的“以古为镜”,当然首先是以隋亡为鉴。武德四年五月,李世民率东征大军俘获窦建德,王世充被迫投降,唐军开入洛阳宫城。当时,李世民面对隋王朝的宫殿,感叹地说:“逞侈心,穷人欲,无亡得乎!”于是下令“撤端门楼,焚乾阳殿,毁则天门及阙,废诸道场,城中僧尼留有名德者各三十人,余皆返初”。李世民在他西取长安、平定天下而转战各地时,目睹了隋王朝因炀帝奢侈暴虐而亡的无数事实,使得他即皇帝位后仍一再谈及此事。据《贞观政要·行幸》记载:

贞观初年,唐太宗对他的侍臣们说:

隋炀帝广造宫室,以肆行幸。自西京至东都,离官别馆,相望道次,乃至并州、涿郡,无不悉然。驰道皆广数百步,种树以饰其旁,人力不堪,相聚为贼。逮至末年,尺土一人,非复已有。以此观之,广官室、好行幸,竞有何益!此亦朕耳所闻,目所见,深以自戒,故不敢轻用人力,惟令百姓安静,不有怨叛而已。

贞观十一年,太宗幸洛阳官,泛舟于积翠池,顾谓侍臣日:

此宫观台诏,并炀帝所为,所谓驱役生人,穷此雕丽,复不能守此一都,以万人为虑,好行幸不息,人所不堪……遂使天下怨叛,身死国灭,今其官苑尽为我有。

贞观十三年,太宗谓魏征等日:

隋炀帝承文帝余业,海内殷阜。若能常处关中,岂有倾败?遂不顾百姓,行幸无期……身戮国灭,为天下笑。

贞观二年,唐太宗对侍臣说:

卿等岂不见隋主为君,不恤民事,君臣失道,民叛国亡,公卿贵臣,暴骸原野,毒流百姓,祸及其身?朕每念及于斯,未尝不忘寝辍食,所以师古作法,不敢任情。

可见,唐太宗对隋王朝短命而亡的感受是何等之深。

唐太宗君臣们由以隋亡为鉴发展到“以古为镜”、“鉴前王之得失”。除了以隋亡为鉴外,还有对秦王朝的二世而亡以及对汉初文景之治经验的总结。

秦、隋的统一天下,两大帝国的一时强盛以及二世短命而亡,有着极为相似的情形。因而唐太宗在以隋亡为鉴的同时,自然要探讨秦王朝二世而亡的教训。他时常把秦王朝与隋王朝两相比较,探求其短命而亡的过程与原因,借以总结教训。他说:

秦始皇初平六国,据有四海,及末年不能善守,实为可戒。

秦始皇,亦是英雄之主,平定六国,以后才免其身,至子便失其国……朕为此不得不惧。秦之胡亥,始皇所爱,赵高所傅,教以刑法。及其篡也,诛功臣,杀亲戚,酷烈不已,旋踵而亡。(隋文帝)性至察而心不明。夫心暗则照有不通;至察则多疑于物。又欺孤儿寡妇,以得天下……朝臣既知其意,亦不敢直言。宰相以下,惟即承顺而已。

向使隋主早悟,亦当不至于灭。前事不远,朕与公辈当思自勉。

在唐太宗看来,秦王朝的短命而亡,始自始皇,成于二世,这与隋王朝的短命而亡,始自文帝,成于炀帝,亦有着相似的情形。

正如魏征所说:“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而贞观二年唐太宗对黄门侍郎王珪的一段话,揭示了隋王朝灭亡始自文帝、成于炀帝的过程。他说:“隋开皇十四年大旱,人多饥乏。是时,仓库盈溢,竟不许赈给,乃令百姓逐粮。隋文帝不怜百姓而惜仓库,比至末年,计天下储积,得供五六十年。炀帝恃此富饶,所以奢华无道,遂至灭亡。炀帝失国,亦此之由。”

唐太宗以史为鉴,主要是对秦、隋尤其是从隋朝的二世而亡中吸收教训,从反面警戒自己,从而避免施政方针和政策上的失误。正如他自己所言:“朕昨览《帝系略》,有八十余君,亡国丧身者多,兴邦利物者少。”而从历史上吸取正面的成功经验,则见于他对汉初高祖、文帝及其施政方针的称赞。他于贞观十一年对高士廉说:“昔汉高祖止是山东一匹夫,以其平定天下,主尊臣贵。卿等读书,见其行迹,至今以为美谈,心怀敬重。”贞观二年八月,公卿们以“宫中卑湿”为由,奏“请营一阁以居之”。唐太宗回答说:昔汉文帝将起露台,而惜十家之产。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谓为民父母之道也。终于没有允许为他营建楼阁。

贞观十一年,魏征等大臣鉴于唐太宗“欲善之志不及于昔时”以及“游猎太频”,主张鼓励臣下上书言事,太宗首肯,于是侍御史马周上疏,以“汉之文景恭俭养民”进行劝谏。上疏说:“昔汉之文、景恭俭养民,武帝承其丰富之资,故能穷奢极欲而不至于乱。曏使高祖之后即传武帝,汉室安得久存乎!”唐太宗及其大臣们之所以对汉初的“文景之治”感兴趣,是为了成就唐初的“贞观之治”。

唐太宗深知他与大臣们的“以古为镜”,是不难做到的。而继嗣之君和功臣后代,他们没有经历过动乱的年代,生长于富贵之乡,对民间疾苦缺少体察。因此,唐太宗认识到对后代进行历史知识、以史为鉴的教育,是关系到唐王朝能否实现长治久安的大问题。他有鉴于“历观前代拨乱创业之主,生长人间,皆识达情伪,罕至于败亡。逮乎继世守文之君,生而富贵,不知疾苦,动至夷灭”。又鉴于“功臣子弟,多无才行,藉祖、父资荫,遂处大官,德义不修,奢侈是好。主既幼弱,臣又不才,颠而不扶,岂能无乱?”为此,唐太宗于贞观七年对侍中魏征说:“自古侯王能自保全者甚少,皆由生长富贵,好尚骄逸,多不解亲君子、远小人故尔。朕所有子弟,欲使见前言往行,冀其以为规范。”

为达此目的,唐太宗命魏征“录古来帝王子弟成败事”,编篡《自古诸侯王善恶录》,用以赐予诸王阅读。书成后,魏征亲自撰写序言,序言中有“子孙继体,多属隆平。生自深官之中,长居妇人之手,不以高危为忧惧,岂知稼穑之艰难。昵近小人,疏远君子……垂为炯戒,可不惜乎!”唐太宗在读过《自古诸侯王善恶录》后,称赞编得很好,令诸王“置于座右,用为立身之本”。唐太宗晚年为太子所编写的《帝范》一书,亦强调要“以古为镜”,并在该书序言中告诫说:

自轩、昊以降,迄至周、隋,以经天纬地之君,纂业承基之主,兴亡治乱,其道焕焉,所以披镜前踪,博览史籍,聚其要言,以为近诫云耳。

希图国君和功臣的后代,都能做到以古为镜,并为此采取相应的措施,体现了唐太宗的深谋远虑。从整体上看,他的“以古为镜”确实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然而,在个别问题上,唐太宗的总结历史经验也有过失误。在朝廷大臣关于分封的争论中,他站在萧璃错误主张的立场之上,不顾魏征、李百药、长孙无忌等人的反对,企图分封诸侯,实行世袭刺史制,认为如此便可以实现国祚长久,避免像秦朝那样二世而亡。这同汉高祖错误地总结历史经验、“惩亡秦孤立之败”而大封同姓诸侯王,有着极为相似的情形。然而,历史早已证明:汉高祖分封同姓诸侯王,导致了吴楚“七国之乱”。唐太宗站在萧瑀一方,岂不是要重蹈历史的覆辙?

在是否实行分封的问题上,唐太宗困惑了十余年。直到贞观十一年诏令以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功臣为“世袭刺史”时,在长孙无忌等大臣的坚决反对下,唐太宗才收回成命,从而避免一次严重的失误。唐太宗收回成命,除了大臣们的坚决反对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很可能是对汉初分封与七国之乱的历史教训已有所认识。重视总结汉初历史经验的唐太宗,对吴楚七国之乱的事实和教训,不会不知道,也不可能不有所思考。总之,世袭刺史制并没有付诸施行。

唐太宗在“以古为镜”、总结历史经验方面,虽然在是否实行分封的问题上,在认识上有过困惑,但毕竟没有成为事实,而且又不是问题的主要方面。

同唐太宗重视以史为鉴相联系的,是贞观年间出现了前所未见的修史盛况,成绩蔚然大观。历代的25部“正史”,有八部正史成于贞观年间。除《南史》、《北史》是由李延寿父子私家修撰外,其余六部即《北齐书》、《周书》、《梁书》、《陈书》、《隋书》、《晋书》,都是由唐太宗诏令史馆官修而成。

早在唐高祖武德五年(622),秘书丞令孤德棻向高祖建议修前代史书,理由是“近代已来,多无正史”,文籍“至周、隋遭大业离乱,多有遗阙。当今耳目犹接,尚有可凭。如更数十年后,恐事迹湮没……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唐高祖采纳这一建议,下诏书命中书令萧璃等人分工撰写六代史书,要求“务加详核,博采旧闻,义在不刊,书法无隐。”这项工作,直到玄武门事变发生时尚远未完成。

贞观三年,唐太宗重新下诏修六代史,因“魏史》既有魏收、魏谵二家,已为详备,遂不复修”。于是“令德棻与秘书郎岑文本修周史,中书舍人李百药修齐史,著作郎姚思谦修梁、陈史,秘书监魏征修隋史,与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总监诸代史……德菜仍总知类会梁、陈、齐、隋诸史……寻有诏改撰《晋书》,房玄龄奏德棻预修撰,当时同修一十八人,并推德棻为首,其体制多取决焉。”这次诏令分工修史,房玄龄是名义上的总监,实际上的总监是魏征,他“总知其务,凡有赞论,征多预焉”、“隋史》序论,皆征所作,梁、陈、齐各为总论”。在有关修史体制等诸多具体问题上,多取决于令狐德棻。

贞观三年闰十二月,移史馆于禁中,在门下省北,由宰相监修国史。自是著作郎始罢史职。从此,这种由国家设馆修史、由宰相监修国史在我国遂成为一种定制,历代相袭,直至清朝。

《梁书》与《陈书》的作者姚思谦,他撰写二书实际上是在他父亲姚察(曾任陈朝吏部尚书,隋朝秘书丞)的旧稿基础上完成的,实际上是姚氏父子共同的著述。

《齐书》的作者李百药,其父李德林曾在北齐、北周、隋三朝任职,奉诏撰写《齐书》27卷,增多齐史38篇。贞观年间,敕令李德林之子李百药“仍其旧录,杂采他篇,演为50卷”。包括东魏和北齐两朝历史。后人为区别于萧子显的《齐书》,称之为《北齐书》。

《周书》的主编为令狐德棻,参编者有岑文本、崔仁师,史论部分多出自岑文本之手。

《隋书》的主编为魏征,参编人员有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人。

上述五代史的作者中,魏征长于史论;姚、李长于文史,且有家学传承;令狐德棻长于史例,各自发挥了自己的优长。

五代史只有纪、传而无志。贞观十七年(643),唐太宗诏令褚遂良监修《五代史志》,直到高宗显庆元年(656)成书,参加撰写的人员有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等专家学者。《五代史志》所取得的成就是多方面的,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是“正史”中书志编纂的里程碑,为此后独立的典制体史书的问世准备了条件。

贞观二十年(646),唐太宗下《修晋书诏》。因为从东晋到南北朝时期,修撰晋史者有20余家,唐初尚有18家,“制作虽多,未能尽善”,被唐太宗认为是“虽存记注,而才非良史,事亏实录”。而重修《晋书》的目的是“发挥文字之本,通达书契之源。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同时,太宗又说:“若少学士,亦量事追取”,因而参加重修《晋书》的竟有21人之多,由太子太傅房玄龄、黄门侍郎褚遂良、中书侍郎许敬宗三人任监修,凡例由敬播负责,令狐德菜、李淳风、李义府、李延寿等专家学者18人参加修撰。《史通·正史》称《晋书》的修撰是“采正典与旧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书”,“正典”与“旧说”是其主要资料来源。《晋书》是唐史馆集体修撰的一部史书,由于唐太宗的重视和修撰人员较多,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即成书,共130卷。唐太宗为宣帝、武帝、陆机、王羲之的纪传写了史论,因而《晋书》旧本题为“御撰”;因房玄龄为监修官,也有旧题为房玄龄撰,实际上是集体修撰。

唐太宗除重视编纂前代历史外,又十分重视对当代历史的编撰。贞观年间的当代史主要有国史、实录、起居注三种体裁。

自贞观三年唐太宗在门下省北始置史馆,创议由宰相监修国史,对国史的修撰予以高度的重视,史官的地位与待遇也有所提高,首任监修官即是宰相房玄龄。房玄龄为人正直,史官李延寿、邓世隆、顾胤在当时亦有很好的声誉,因而由他们撰写的国史基本上能做到秉笔直书。只是到了许敬宗“掌知国史,记事阿曲”,敬宗以个人恩怨为他人立传,又受人贿赂,因而为封德彝立传时,“盛加其罪恶”,“虚美隐恶”的事例颇多。“高祖、太宗两朝实录,其敬播所修者,颇多详直,敬宗又辄以己爱憎曲事删改,论者尤之。”正如《史通·正史》所评论的那样:“所作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释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贞观时期秉笔直书的传统,由于许敬宗的劣行而遭到破坏。

唐代的国史先后修撰8次,第一次在贞观初年,姚思谦撰纪传体国史30卷。

同唐太宗重视当代史书撰写相联系的,是唐太宗还十分重视起居注和实录的撰写。唐代史馆的任务,是修前朝和本朝的国史。史官包括专职或兼职两种,名称为修撰、直馆,专职史官较少。起居注是“录天子法度”的编年体史书之一,以年时月日为序记事,“凡天地日月之详,山川封域之分,昭穆继代之序,礼乐师旅之事,诛赏废兴之政皆本于起居注,以为实录,”起居注这种史书体裁,始于汉代,汉武帝有《禁中起居注》,东汉明德马皇后撰有《明帝起居注》。后代沿袭,唐初有温大雅的《大唐创业起居注》三卷,流传至今。

唐初沿袭隋制,在中书省置起居舍人二员,另置起居郎二员。起居郎掌录皇帝起居法度,相当于古代的左史;起居舍人掌录皇帝制诰,相当于古代的右史,退而编录起居注。

唐太宗即位后,扩大起居注官员,常常以他官兼任,称“知起居注”、“知起居事”。如给事中杜正伦、谏议大夫褚遂良等人,均曾“兼知起居事”。唐太宗对于起居注官员的秉笔直书是予以鼓励和表彰的。据《旧唐书·杜正伦传》记载,贞观二年,杜正伦拜给事中,兼知起居注。太宗尝谓侍臣日:“朕每日坐朝,欲出一言,即思此言于百姓有利否,所以不能多言。”

“君举必书,言存左史。臣职当修起居注,不敢不尽愚直。陛下若一言乖于道理,则千载累于圣德,非直当今损于百姓,愿陛下慎之。”杜正伦进言答对。

对于杜正伦的答对,“太宗大悦,赐绢二百段。”

总之,唐太宗重视“以古为鉴”和唐代在撰写史书上所取得的成就,都是前人所不及的。尽管他曾有过索读本朝国史和起居注、实录的不妥之举,但从总体上看,他是秉笔直书原则的维护者。在贞观年间,秉笔直书原则作为唐太宗与史官们的共识,大体上被贯彻执行。

自西周初年周公旦的“制礼作乐”以来,历代王朝的统治者,在建国以后无不重修礼乐。唐王朝亦不例外。如果说周代所存的六代乐之一《大武》是表现周武王姬发克商的乐曲和舞蹈,那么,《秦王破阵乐》则是表现唐太宗李世民平定天下武功的乐曲和舞蹈。据《隋唐嘉话》记载,《秦王破阵乐》产生于李世民平定刘武周,收复并、汾故地后,“河东士庶歌舞于道,军人相与为《秦王破阵乐》之曲”,庆祝对刘武周作战的胜利。这一记载表明,《秦王破阵乐》亦含有乐曲和舞蹈两方面的内容。

唐王朝建国之初,首要任务是平定天下,来不及制定新的礼乐,因而在燕享时沿用隋朝的“九部乐”,即:燕乐、清商、西凉乐、扶南乐、高丽乐、龟兹乐、安国乐、疏勒乐、康国乐。唐高祖武德九年(626),天下已经平定,正月己亥日,高祖“诏太常少卿祖孝孙等更定雅乐”,为大唐王朝制定新乐。

贞观元年(627)春正月乙酉日,李世民改纪元为“贞观”,于丁亥日设宴宴请群臣。当时,大唐雅乐尚在制定之中,宴会上奏《秦王破阵乐》。该乐曲歌颂秦王平定天下武功,李世民听了当然十分高兴。然而,这毕竟是一曲“武乐”;此种场合,应当奏“文乐”,但大唐雅乐又未制成。为此,唐太宗向群臣们解释说:“朕首受委专征,民间遂有此曲,虽非文德之雍容,然功业由兹而成,不敢忘本。”

右仆射封德彝奉承唐太宗,说道:“陛下神武平海内,岂文德之足比。”

封德彝这句奉承话,并未能讨得唐太宗的欢心,因为这违背了“偃武修文”的治国方略,唐太宗不得不予以拨正,说道:“戡乱以武,守成以文,文武之用,各随其时。卿谓文不及武,斯言过矣!”

封德彝没有料到奉承皇上反而碰了一鼻子灰,不得不顿首认错。

太常少卿祖孝孙是当时著名的音乐大师,他受命制定《大唐雅乐》,所遵循的原则是吸取古代音乐的精华,融南朝与北朝的音乐于一炉,以适应大唐王朝统一天下后新形势的需要。唐太宗即位后,又诏令协律郎张文收与祖孝孙共同修定,并于贞观二年六月修定完毕,这就是史书所记载的“太常少卿祖孝孙,以梁、陈之音多吴、楚,周、齐之音多胡、夷,于是斟酌南北,考以古声,作《唐雅乐》,凡八十四调、三十一曲、十二和。诏协律郎张文收与孝孙同修定。六月,乙酉,孝孙等奏新乐”。

当祖孝孙将修定的《大唐雅乐》上奏后,唐太宗对大臣们说:“礼乐者,盖圣人缘情以设教耳,治之隆替,岂由于此?”

御史大夫杜淹颇有异议,说道:“齐之将亡,作《伴吕曲》;陈之将亡,作《玉树后庭花》,其声哀思,行路闻之皆悲泣,何得言治之隆替不在乐也!”

唐太宗不赞同杜淹的观点,说道:“不然。夫乐能感人,故乐者闻之则喜,忧者闻之则悲,悲喜在人心,非由乐也。将亡之政,民必愁苦,故闻乐而悲耳。今二曲具存,朕为公奏之,公岂悲乎?”

尚书右丞魏征发挥唐太宗的“缘情以设教”的观点,说道二“古人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乐诚在人和,不在声音也。”

唐太宗对魏征“乐在人和”的观点颇为欣赏。据《旧唐书·张文收传》记载,协律郎张文收曾向唐太宗建议“厘正太乐”,唐太宗没有同意,并且说道:“乐本缘人,人和则乐和。至如隋炀帝末年,天下丧乱,纵令改张音律,知其终不和谐。若使四海无事,百姓安乐,音律自然调和,不藉更改。”

唐太宗的“乐本缘人,人和则乐和”以及“缘情以设教”等观点,表明他对乐的本质及其社会功用有着颇为深刻的认识。这种认识,也反映在他对《破阵乐》和《庆善乐》的制定和修定之上。

据载,贞观七年正月,“更名《破阵乐》日《七德舞》”。所谓“七德”见于《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庄王语:“武有七德”,即“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通鉴》胡三省注引《新志》:“七德舞图》左圆右方,先偏后伍,交错屈伸,以象鱼丽鹅鹳。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披银甲执戟而舞。凡三变,每变为四阵,象击刺往来,歌者和,日《秦王破阵乐》。”可见,《破阵乐》有歌有舞,内容是颂扬唐太宗的武功。

贞观七年正月(癸巳日),唐太宗在玄武门宴请三品以上官员以及州牧、蛮夷酋长,“奏《七德》、《九功)之舞”,太宗颇为得意。见此情景,太常卿萧璃上言说:“七德舞》形容圣功,有所未尽,请写刘武周、薛仁果、窦建德、王世充等擒获之状。”

唐太宗没有采纳萧瑀的意见,因为刘、薛、窦、王当年的一些部下,如今已成了唐王朝的文臣武将。如果在乐舞中表演刘、薛、窦、王等人被擒拿时的状貌,势必会伤害这些人的感情,因而解释说:“彼皆一时英雄,今朝廷之臣往往尝北面事之,若睹其故主屈辱之状,能不伤其心乎!”

萧璃闻听后,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失言,说道:“此非臣愚虑所及。”

唐太宗的这番话表明,他确实遵守了乐在“人和”的原则,把乐舞的社会效果放在第一位。主张“偃武修文”的魏征,每当侍宴演奏《七德舞》时,他总是低下头来,而演奏《九功舞》时,他则高兴地抬头观看。这就是史书所记载的“魏征欲上偃武修文,每侍宴,见《七德舞》辄俯首不视,见《九功舞》则谛观之。”

《九功舞》是唐代的“文舞”,创作于贞观六年。此时,唐太宗的“贞观之治”已大见成效,九月己酉日,李世民临幸庆善宫。庆善宫是唐高祖李渊在陕西武功的旧宅,太宗李世民的出生地。唐太宗效法汉高祖刘邦衣锦还乡,宴请并赏赐闾里故旧,见景生情,感怀颇多,赋诗十首(汉高祖刘邦当年在故乡所作的《大风歌》仅一首三句),命音乐大师、起居郎吕才为诗谱曲,“命日《功成庆善乐》”。唐太宗又效法刘邦命童子唱《大风歌》伴唱起舞的做法,使令64名童子(分为8列,每列8人),头戴“进德冠”,穿“紫挎褶”,长袖,漆髻,屣履而舞“这种舞蹈,打扮文雅,”进蹈安徐“舞步徐缓,乐曲悠扬,因其”以象文德“故曰”文舞“与手执干戚”击刺往来,发扬蹈厉,以象武功“的《七德舞》即所谓”武舞“截然不同。自此后,每当有大的宴会,唐太宗都使令乐工将《庆善乐》、《九功舞》与《破阵乐》、《七德舞》”偕奏于庭。

《庆善乐》与《破阵乐》作为唐朝初年的文舞、武舞,前者“广袖曳屣,以象文德”,后者“被甲持戟,以象战事”,是唐太宗文治武功的象征。这两部乐舞的歌功颂德,不仅可以使唐太宗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与满足,而且有助于巩固和安定唐王朝的天下。

颁行《贞观新礼》,是唐太宗为巩固唐王朝而施行的又一重要措施。早在隋统一中国后,隋文帝曾“命太常卿牛弘集南北仪注,定《五礼》一百三十篇”。唐高祖于建国之初,有鉴于“礼典湮缺”,而大丞相府司录参军窦威又“多识朝廷故事”,因而命他“裁定制度”,被高祖称为“今之叔孙通也”。唐太宗即位后,偃武修文,于贞观二年诏中书令房玄龄兼任礼部尚书,令他召集礼官学士对隋朝所定的《五礼》130篇进行修订。第二年,魏征被任命为秘书监,也参与了这项工作。至贞观七年,修订工作完成,所修订的《贞观新礼》篇目与《隋礼》大体相同,唐太宗“始令颁示”。

贞观七年后,围绕着“封禅”大典的争论,意见纷纭。有关封禅的典礼,自秦始皇“封禅”时便争论不休,由于涉及到古礼,因而是一个说不清楚的问题。由于有封禅大典的争论,重新修订《五礼》又被提到议事日程之上。唐太宗命房玄龄、魏征、王珪等主持修订《五礼》,并请著名学者如颜师古、孔颖达、李百药、令狐德菜参加这项工作。其中,学识渊博的孔颖达起了重要的作用,“与朝贤修定《五礼》,所有疑滞,咸谘决之。”贞观十一年三月,“房玄龄、魏征上所定《新礼》一百三十八篇。丙午,诏行之。”唐太宗在将《新礼》诏颁天下的诏书中说:“广命贤才,旁求遗逸,探《六经》之奥旨,采三代之英华,古典之废于今者,咸择善而修复,新声之乱于雅乐者,并随违而矫正。”

《贞观新礼》“书成”后,唐太宗为褒奖孔颖达在修订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给孔颖达“进爵为子,赐物三百段”。唐太宗很看重《新礼》的修订和颁行,认为这是他有功于当世,堪为后世效法的一件大事,因而与周公的制礼作乐相提并论,说道:“昔周公相成王,制礼作乐,久之乃成。逮朕即位,数年之间,成此二乐(指《破阵乐》、《庆善乐》),五礼又复刊定,未知堪为后代法否?”

魏征当即说道:“拨乱反正,功高百王,自开辟以来,未有如陛下者也。更创新乐,兼修大礼,自我作古万代取法,岂止子孙而已。”

魏征在唐太宗面前的这一番话,并非是阿谀奉承,也不是因为他是修订《新礼》的主持人之一,而是强调礼乐对治国的作用,把礼乐视为他所提出的“偃武修文”的重要内容之一,意在使唐太宗坚定地执行偃武修文路线。而唐太宗的一番话,表明他是把制礼作乐视为实现天下大治的重要标志之一。

唐太宗重视“礼”的作用,除了修订《五礼》(即《吉礼》、《宾礼》、《军礼》、《凶礼》、《嘉礼》),颁行《贞观新礼》外,又很注重以礼约束君臣的言行,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唐太宗盛赞魏征:“魏征每言,必约我以礼也。”皇帝既然能自觉地接受礼的约束,因而在贞观时期的君臣之间,以礼相约已成为一种风气,事例不胜枚举。据《贞观政要·礼乐》所载,礼部尚书王珪之子敬直娶太宗女儿南平公主为妻,王珪“遂与其妻就位而坐,令公主亲执巾行盥馈之礼,礼成而退,太宗闻而称善。是后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遣备行此礼。”《贞观政要》又载:“礼部尚书王珪奏言:准令三品以上遇亲王于路,不合下马。今皆违法申敬,有乖朝典。”唐太宗却认为这是“卿辈欲自崇贵,卑我儿子耶!”经魏征谏诤,“太宗遂可王珪之奏”。又如,唐太宗的爱女长乐公主,为长孙皇后所生,出嫁时“敕有司资送倍于永嘉长公主”。永嘉长公主是高祖李渊的女儿,唐太宗下令主管官员,使长乐公主的嫁妆是永嘉长公主的一倍,被魏征认为不妥。在魏征的谏诤下,长孙皇后闻知以后又明确表示赞赏魏征“真社稷之臣”,唐太宗终于收回成命,赞赏魏征的“正直”。至于唐太宗的以礼制律、刑礼相辅,本书下文还将论及。

唐太宗注重以礼来调整君臣之间的关系,把礼作为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准则,这在贞观年间已形成为一种风气,事例颇多,为贞观之治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此外,唐太宗还把礼作为移风易俗的准则。《贞观政要·礼乐》载:贞观五年,太宗谓侍臣日:佛道设教,本行善事,岂遣僧尼道士等妄自尊崇,坐受父母之拜,损害风俗,悖礼乱经,宜即禁断,仍令致拜于父母。

唐太宗注重发挥礼乐对治国的重要作用,把礼乐视为偃武修文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不仅促成了贞观之治的出现,也推动了礼乐研究的繁荣。除《贞观新礼》外,研究《周礼》、《仪礼》、《礼记》的成果亦有很多,魏征的《类礼》20篇即是其一,并因此而得到唐太宗的赏赐,被“藏之秘府”。除《破阵乐》、《庆善乐》外,音乐学家张文收的《新乐书》10余篇,亦是当时研究音律的名著之一。

同大兴礼乐、移风易俗有一定联系的,是唐太宗为破除旧有的门第观念,下令重新修订《氏族志》。

魏晋以来的门阀制度到南北朝末期已日趋败落,然而与此相关的门第观念,在社会上仍有很大的影响。李渊父子作为关陇军,是贵族的成员之一。在夺得国家政权之后,关陇世族地主的政治地位同山东、江南的世族地主相比,无疑要高得多。然而,昔日山东的世家大族如崔、卢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贞观四年关中地区农业获得丰收,流散人口相继返乡务农,米斗不过三四钱。贞观五、六、七年,关外山东广大地区,风调雨顺,“又频致丰稔,米斗三四钱。行旅自京师至于岭表,自山东至于沧海,皆不赍粮,取给于路。入山东村落,行客经过者,必厚加供侍,或发时有赠遗,此亦古昔未有也。”贞观八年、九年以及贞观十三年至十六年,全国广大地区又是连年丰收,杜佑《通典》卷七说:“自贞观以后,太宗励精为理。至八年、九年,频至丰稔,米斗四五钱,马牛布野,外户动则数月不闭,至十五年,米每斗值二钱。”

《新唐书·食货志》也有类似的记载:“至四年,米斗四五钱,外户不闭者数月,马牛被野,人行数千里不赍粮,民物蕃息。”

上述记载表明,贞观初年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米价下跌,牛羊遍野,应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卢、李、郑、王等,在社会上仍有较大的名望。反映在婚姻的缔结上,唐初的一些公卿宰相,为抬高自己的社会地位,甘愿陪送大笔资财,与日趋衰微的山东世族联姻,对与皇帝宗室缔结婚姻往往采取消极的态度。唐高祖对此曾发出“关东人崔、卢为婚,犹自矜伐”的不满;唐太宗与大臣们“尝语及关中、山东人,意有同异”。唐初进入上层统治集团的一些庶族地主,尽管有很高的政治地位,由于没有门望,有时也难免受到出身于旧世族贵族的奚落。

李唐宗室、关陇贵族以及新近进入上层统治集团的庶族地主同山东旧世族以及旧的门阀观念的这种矛盾表明,旧有的门阀观念同唐初的上层建筑是不相适应的。为提高皇室和新兴官僚地主的门望,唐太宗决定通过重修《氏族志》来解决这一问题。

据《贞观政要·礼乐》记载,贞观六年,唐太宗对尚书左仆射房玄龄说:“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有紊礼经。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于是,唐太宗诏令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刊正姓氏,普责天下谱谍,兼据凭史传,剪其浮华,定其真伪,忠贤者褒进,悖逆者贬黜,撰为《氏族志》。”

在高士廉等人编撰的《氏族志》中,黄门侍郎、山东崔民干被列为第一等,这使唐太宗大为恼火。他怒气冲冲地说:

汉高祖与萧、曹、樊、灌,皆起闾阎布衣,卿辈至今推仰,以为英贤,岂在世禄乎!高氏偏据山东,梁、陈僻在江南,虽有人物,盖何足言!况其子孙才行衰薄,官爵陵替,而犹冒然以门第自负,贩鬻松檟,依托富贵,弃廉忘耻,不知世人何为贵之!今三品以上,或以德行,或以勋劳,或以文学,致位贵显。彼衰世旧门,诚何足慕!而求与为婚,虽多输金帛,犹为彼所偃蹇,我不知其解何也!今欲厘正讹谬,舍名取实,而卿犹以崔民干为第一,是轻我官爵而徇流俗之情也。

高士廉等人没有领会唐太宗下令重修《氏族志》的意图,没有遵照唐太宗的指示去撰写,结果遭到太宗的严词指责。唐太宗责令高士廉重新刊定,“专以今朝品秩为高下”。遵照这一原则重新所撰写的《氏族志》,高士廉等人将皇族定为第一等,外戚为第二等,崔民干则降为第三等,共293姓,1651家,把“官爵高下”作为划分氏族等级的主要标准,并获得唐太宗的认可,颁于天下。

唐太宗通过修《氏族志》,实际上是为了借此来提高皇族、外戚、关陇世族以及庶族出身的功臣官僚的门阀地位,使他们的门望在社会上得到人们的承认。这是唐太宗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旧有的门阀观念斗争的胜利,其实质是以关陇世族的门阀观念取代山东世族的门阀观念。这一切,在客观上有利于提高唐初统治集团的政治地位,对于巩固唐王朝的中央集权统治是有其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