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爱国主义教育丛书:新文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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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宣传“个性解放”

打倒孔家店,批判旧伦理、旧道德、旧文学、旧艺术是为了破除旧文化对于人们的束缚,使人们的心灵、思想得到解放。陈独秀说:“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换句话说,解放就是使人摆脱奴隶的地位,获得平等的权利,成为自主自由的个人。这种“解放”也叫做“个性解放”。

为了宣传“个性解放”,1918年6月,《新青年》刊出了“易卜生号”。

易卜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挪威著名的剧作家,一生中写了不少揭露社会黑暗,宣传个性自由的作品。《新青年》译载了他的两部著名话剧《娜拉》(ADoll’sHouse,直译为“玩偶之家”)和《国民之敌》(AnEnemyofthePeople)。

《娜拉》写了一位天真纯洁的女青年娜拉嫁给了一个叫郝尔茂的男子,组成了一个家庭。郝尔茂很爱娜拉,但不尊重她的人格。他称呼妻子为“小宝贝”、“小鸟”、“小松鼠儿”,是觉得这些名字好玩。他给妻子买好衣服穿,叫妻子打扮得漂亮,是为了满足自已的愉悦心和虚荣心。娜拉一开始以为有了丈夫的爱就有了幸福,而她的责任就是使丈夫欢喜。有一次为救丈夫的生命,她冒名在借款单上签字,触犯了法律。丈夫不仅不愿意出面解释事情的原委,为妻子分担责任,反而骂娜拉败坏了他的名誉。等到事情和平了结之后,他又装出大度的样子,表示不再追究娜拉的过失,并且不知羞耻的说:“一个男子赦了他妻子的过犯是很畅快的事。”最后,娜拉终于看透丈夫自私丑恶的灵魂,明白自己不过是丈夫寻开心的玩偶,于是下决心出走,离开了家。

《国民之敌》写的是一个名叫斯铎曼的医生建议修一个浴池。浴池修好后,很多外地人也前来洗浴、避暑和养病,渐渐使本地商业发达,市场兴旺。不久,在洗浴的人中出现一种流行病。斯铎曼医生检查后,发现此病和浴池的水有关。于是他写了一份详尽的报告,请求浴池的董事会改造浴池水管,以清除污染。因为改造水管要花一大笔钱,改造期间浴池停业会减少收入,并影响本地商业,所以当地所有人都反对改造浴池的提议。斯铎曼医生坚持自己的意见。他把报告书送到报馆请求刊登,但遭到拒绝。他打算自己找印刷局印刷,也被回绝。他要开会演说,但没有人借给他房间。最后,他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会场,开了一个公民会议,可是参加会议的人不但不听从他的意见,反而把他赶下台,由全体一致表决,宣布他是国民的公敌。此后,地方政府革去了他官医的职务,本地商民发传单不许人请他看病,房东叫他赶快搬走,连他在学校当教师的女儿也被辞退了。

这两部话剧揭示了家庭与社会压制个性的现实。胡适在《易卜生主义》一文中,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说:家庭里面有四大罪恶,“一是自私自利;二是依赖性,奴隶性;三是假道德,装腔作戏;四是懦怯没有胆子”。娜拉的丈夫郝尔茂就是自私自利的典型代表。娜拉则是丈夫的奴隶,“他丈夫喜欢什么,她也该喜欢什么,她自己是不许有什么选择的。她的责任在于使丈夫欢喜。她自己不用有思想,她丈夫会替她思想……”为什么作女子的能够忍受那种作为他人玩物的不堪局面呢?“第一,因为人都要顾面子,不得不装腔作戏,做假道德遮着面孔。第二,因为大多数的人都是没有胆子的懦夫。”娜拉最后走出家庭,说明她觉悟了,不再装假面了,也有了胆子了。但有多少与她命运相同的女子还不觉悟,还在装腔作戏,还没有走出家庭的勇气。

胡适又说,社会与个人是相对立的,“社会最爱专制,往往用强力摧折个人的个性,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社会里有许多陈腐的习惯,老朽的思想,极不堪的迷信……有时有一两个独立的少年,不甘心受这种陈腐规矩的束缚,于是东冲西突想与社会作对”,但最后不是被社会的大熔炉所熔化,便像斯铎曼医生那样碰得头破血流,成为社会之敌。然而社会的生机和进步正是靠斯铎曼医生这样的敢于坚持正义,说老实话,与传统习惯、迷信、错误的“公论”进行斗争的人才能获得。这种人是世上最孤立的人,也是最强有力的人。他们对于社会好比人体内杀灭病菌、维护健康的白血球。他们永不知足,永不满意,时刻与罪恶分子、龌龊分子宣战。

胡适认为,要使社会上像斯铎曼那样的人增多,就要鼓励个性发展。个性的发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有自由意志;二是要肯于对社会负责。如同易卜生所说:“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这块材料铸造成器。”在整个世界如同船坠落下去的时候,最要紧的是“救出自己”。“多救出一个人便是多备下一个再造新社会的分子”。“这种‘为我主义’其实是最有价值的利他主义。”

胡适的这种分析从较为深入的层面揭示了新文化运动个性解放宣传的内容,同时也触及了中国封建社会伦理道德法律、习俗及家庭制度压抑个性的某些方面。

封建时代的中国盛行一种家族制度。一户人家世代居住在一个地方,繁衍生息,渐渐形成一个大的家族。同一家族有相同的血缘关系,共奉一个祖宗,有自己的祖坟、宗祠、族谱、家训家规。在家族内部,族长和家长有很大的权力,可以决定子弟的生活方式、职业选择、婚姻大事等等。家族、家庭内的成员,特别是妇女很少有独立自主的权利。许多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对此都有切身感受。北京国立女子高等师范的女生李超就是封建家族制度和传统观念的牺牲者。

李超是广西人,父母早亡,跟着继母长大。因为没有兄弟,她的一位叔伯哥哥被过继到她家,准备承继李家的产业。她的家庭较为富有,因此她自小受了一些教育,长大后想继续求学。但她的哥哥既担心她读书浪费钱财,又因家乡没有女子外出读书,怕惹人耻笑,同时给李超说媒的人也不断登门,于是他想早点打发李超出嫁。李超不愿意过早嫁人,坚持到北京求学,结果遭到家人和亲属的非议。家中不给她寄钱,以至她负债。长期的精神压抑使她患病,后来竟死在医院中。

李超惨死的消息传开后,引起不少进步同学的同情。1919年11月30日,北京学界在女子高等师范举行了李超女士追悼大会。到会者有1000多人,蔡元培、胡适、陈独秀、李大钊等很多社会名流学者参加了大会并作了讲演。追悼会收到挽联千余幅。其中蔡元培的挽联写道:

求学者如此其难,愿在校诸君,勿辜负好机会;

守财虏害事非浅,舍生计革命,不能开新纪元。

胡适搜集了李超生前的一些信件,破天荒为这个普通的女学生作了一份传记。他在这份《李超传》中,除叙述了李超的简历外,以大量的篇幅引述了李超与家人的通信,揭露了旧家庭的黑暗、高压的婚姻、恫吓的手段、不合理的男子继承制度、家长族长的专制。他认为李超的遭遇是“无量数中国女子的写照”、“中国女权史上的一个重要牺牲者”,应该把它作为家庭制度的研究资料和研究中国女子问题的起点。

女子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所谓“贞操论”。

按照封建礼教传统,妇女应遵守“三从四德”。“三从”说的是幼从父兄,嫁后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的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即是说妇女要有顺从丈夫,为夫守节的道德,要讲得体的语言,要有得体的衣着打扮,要会做纺织、缝纫等家务活。女子死了丈夫不仅要为其戴孝,而且要为其守节,即不再嫁别人。妇女以死殉夫,称为“烈妇”;未婚妻为已亡未婚夫守节称为“贞女”。这种节、烈、贞的行为不仅受到道德舆论的表扬,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予以褒奖。1918年7月23日北京《中华新报》登出的《会葬唐烈妇记》就是宣传这种节烈观的文章。文章写了一个姓唐的妇女在丈夫死后决心殉夫,先后多次服毒,投河,绝食,最终死亡。还记了一位已许配张家的俞姓19岁女子,还未过门,未婚夫突然死亡。此女知道后绝食7天以求一死。在家人的努力劝说下,她才暂时打消死的念头,说:我既然已是张家人,情愿为张家服丧3年,然后再去地下寻找亡夫。文章的作者对唐、俞二女的表现大加赞赏。针对于此,胡适与鲁迅相继写了《贞操问题》和《我的节烈观》等文。

胡适指出:守节和殉烈都是无道理的风俗。男女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婚姻的一方因故死去,另一方出于爱情原因不愿意再嫁是合情理的事,但中国男女婚姻大多不是建立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本无理由守节。至于道德舆论和法律表彰节烈更无道理,因为寡妇再嫁本是一个个人问题,与社会无关。表彰节烈等于鼓励人做烈女,这是故意杀人。另一方面,贞操应是男女双方的事,男子要求女子守贞守节,自己却可嫖妓纳妾,“这不是最不平等的事吗?”

鲁迅在文章中讽刺道:“女子死了丈夫,便守着,或者死掉;遇了强暴,便死掉;将这类人物,称赞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国便得救了。”他呼吁要除去这些“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实现男女平等、妇女解放。

由个性解放问题引出家庭制度、女子贞操、婚姻恋爱、男女平等……一系列问题,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批判旧制度、旧道德,宣传人权、平等、自由的一些重要方面。在当时各类报刊杂志上,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十分热烈。改造家族制度、婚姻自由、恋爱自由、妇女解放、个性解放成为响亮的口号,这对人们特别是青年思想观念的转变产生很大影响。许多青年,包括女青年以娜拉为榜样,走出家庭,走向社会,成为改造社会以及后来参加革命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