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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碑文润笔丰,东坡婉拒之

古时候的人很看重自己“百年之后”的名节,即对自己一生功德业绩盖棺定论的评价与颂扬。于是,或生前就预先托人,或死后由子孙请人撰写墓志铭、碑文者,不乏其人。因为这类文字勒石刻碑可以传之后世,甚至“永垂千古”,故撰写的润笔费也颇丰厚。一些官宦或商贾人家甚至不惜重金悬购碑文,实际上是拿钱“买”一篇对死者的谀颂之辞。唐文宗时,长安(今陕西西安)城中,不少人争着为仕宦人家的死者撰写碑文,讨价还价,争来争去,热闹如市场一般。一些“专业写作”碑文的二三流文人,每请必到,不请自到,眼中盯住的是丰厚的润笔费,其所撰谀颂碑文与死者“功德”相距甚远,“管它离谱不离谱,反正死人已人土;管它违心不违心,只认白银和黄金”。

此种以“拜金”为目的的碑颂之风,在唐时已成气候,宋时尤盛。这其中也有例外,比如苏东坡。以他当时的文才、名气,许以高酬而托人带信或登门请他作碑文的人不计其数;他若是要想借此“发财”,当是轻而易举之事。但苏东坡看重名节,不慕钱财,更不肯让自己手中的笔因违心谀颂而染尘蒙垢。他在《祭张文定公文》中说:“我从来就不愿意为天下人写墓志铭,除非其人确有大功德。”也就是说,他唯一看重的是死者的功德。

东坡不仅如此说,也如此做。有人仔细查考过他长达数卷的文集,墓志铭仅有五篇,即富弼、司马光、赵扦、范镇和张方平,详察当时的史实,这五人确实是德高望重的时贤名士,值得在碑文中大书一笔。宋哲宗元佑年间,苏东坡曾给皇帝写过一篇奏稿,文中说:

“臣近日得敕书所示,要臣为已故的同知枢密院事赵瞻撰写神道碑。请念臣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学业荒疏,文词浅陋,不能满足作为子孙而欲宣扬亲人功德恩泽的夙愿。因此,恳请陛下另选贤能高手,以免去臣的这个差使。”苏东坡此文托词借故,婉拒了为赵瞻写碑之事。究其原因,是赵瞻子孙虽许以重金润笔,而赵瞻其人却无德无才,不值一写。相反,前面五位贤人,苏东坡不取报酬也为他们写了碑文。

苏轼与文同“戏言”润笔

苏轼(东坡)与文同(与可)既是表兄弟,又是文场挚友。苏轼的文章与文同的文人画(尤其是墨竹)都为世人所称道。二人亲密无间,常常书来信往,交流创作心得。“画竹必先得竹于胸中”便是文同教给苏轼的绘画理论之一,苏轼潜心揣摩练习,其所画墨竹亦“独得其意,并得其法”,成为当时一绝。文同画竹名闻遐迩,来求画的人络绎不绝。当时习俗,常以白色的绢帛作为润笔画资,一则白绢可用于作画,省去画家购材之资;二则绢帛价格较贵,本身就是可与银两等值兑换的酬资。文同重义轻财,并不看重润笔,尤其是不愿为那些附庸风雅的富人作画,哪怕他们送来整匹整匹的绸绢,他也毫不动心;有时甚至掷之于地,骂日:“我要把这些当成袜子!”此话便被士大夫中的富人们传为话柄。后来苏轼到了徐州任上做官,文同来信说:“近来我对士大夫们说,深谙我画法技巧的苏学士,就在徐州,你们可去那里求画;苏公呵,那些做袜子的材料就都要汇集到你那里去了。”这当然是玩笑话。信末,文同还附了两句诗:“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诗中的“鹅溪绢”是名贵蜀绢,寒梢则指竹子。苏轼明知诗中的数字是不能用简单算术来推算的,却故意回信“戏言”道:“你要画一万尺之竹,我推算了一下,当用绢帛二百五十匹才够画。我知道文公你懒得动笔,只是想得到这些润笔(指绢帛)而已!”文同急忙回信改口道;“我那些话是胡诌的,世间哪有一万尺长的竹呢?”还不无自嘲地说:

“像我这样的穷文人,若是真有二百五十匹绢帛的资产的话,我早就拿它买田还乡安度晚年罗!”不久,文同将他画的一幅《篑笃谷偃竹》图送给苏轼,苏轼遂题写《篑笃谷》诗回赠,诗中继续与文同“戏言”:“汉修竹贱如篷,斤斧何曾赦(放过)箨龙(即竹笋)。料得清贫馋太守,渭滨千亩在胸中。”其中“渭滨千亩”一语,出自《史记·货殖列传》:“渭川千亩竹,此其人与千户侯同。”苏轼在此戏言其有“千亩”(千户侯)之富,亦暗指前面文同的“买田”之说。

诗中最妙的是“清贫馋太守”句,当时文同任洋州知府,相当于太守,“清贫”是实话,“馋”是俏皮话,是承接前面“二百五十匹绢”的话题,并暗指(戏言)其有千亩(千户)之欲。实际上是反语,是亲密无间的朋友之间的友好调侃。他深知文同不肯为富人作画,也不看重钱财,因而一生清贫,却故意拿种竹的面积与润笔的绢帛开玩笑,愈开愈“大”(千亩之“大”),愈开愈“多”(数百匹之“多”),不过是“画饼充饥”的子虚乌有而已。仔细玩味二人的对话,一则可见其幽默性格与亲密关系,二则可窥其清贫之乐与高雅之趣。不失为以润笔为发端的一则佳话。大学士李东阳的润笔之叹明代弘治年间的大学士李东阳(1447--1516),字宾之,号西涯,茶陵(今属湖南省)人。他是着名文学家,擅长诗文,其风格典雅流丽;他的书法也独树一帜。时人称他“以文章领袖缙绅”。当时追随他的人颇多,在诗歌方面形成一个“茶陵诗派”,以他为首领。李东阳以文入仕,在孝宗朝,曾官至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他体恤民间疾苦,上过不少革除弊政、限制豪族的奏章。

武宗即位后,耽于嬉乐,荒疏国政,导致奸党专权。李东阳虽仍担任要职,但郁郁不得志,曾几次请辞,未获允准。他在十分艰难的情况下,多次营救被奸党迫害的正直人士,在朝野声名远播。像李东阳这么一位身居高位、才华横溢的“文官”,按常理应当是比较富裕的。然因他为官清正廉洁,在任数十年素无私积,故当他年近古稀告老还乡之后,竞至于一度拮据,其日常生活全靠润笔费来维持。好在靠他在文学方面的才华和影响,周围还有一批仰慕者和追随者。不过请他作文、写字的人虽然较多,然因多为乡亲或市井之人,大都付酬较低;其中还有人他不忍取酬,宁肯“义务”而为之。所以,他的日常生活并不宽裕,有时候甚至出现无米之虞。有一天,他的妻子见没钱了,便给他送笔墨来。李东阳面露疲倦的神色,一时不想动笔。妻子笑着说:“今晚家中要来客人,能让饭桌上没有鱼和菜吗?”李东阳无奈地长叹一声只好提起笔来,在墨砚里濡湿浸“润”,继续为人写字作文。看来这位一生清廉的大学士,笔之待“润”,还真是燃眉之急呢。

奇特的“精神”润笔

在明代,有位文人叫祝允明(1461--1526),字希哲,长洲人。他生下时六指,后来就自号“枝山”,又号“枝指生”。

他聪明早慧,五岁就能写径尺的大字,九岁时开始作诗。他博览群书,写的文章雄健有奇气,一挥而就,思如泉涌。他还善于书法,名闻四方。他有一个“怪癖”,每逢别人请他写文章,他便要先问:“文成之后,能见‘精神’否?”按当时习俗,“精神”乃是润笔费的代名词,士大夫不便言钱,便以“精神”二字代之。如果求文或求字者说,“没问题,已聊备精神,请先生笑纳”,枝山则慨然应允,满有精神地欣然命笔;否则,他就会没“精”没“神”,借故拖延或推辞不写。“精神”本是形而上的东西,在此却取代了实为“物质”,的金钱,奇则奇也,然而隐晦含蓄,若仔细揣摩,内中确也不乏几分机趣。顺便说说,这位祝枝山另有一“癖”,即贪酒好色。求他写字的人便投其所好,拿妓女来换。他也按“美色”的水准,为人写字,当然就不另收润笔了,时人讥之为“色润”。这亦算润笔“史”上一奇事也。据说见了妓女,祝枝山便来了“精神”。只不过此等“精神”,已为正直的文人学士所不齿了。当时的另一位文人桑思元(生卒年不详),也特别有趣。有人求他写文章,不给他润笔费,只是同他讲交情、套近乎。他便直言相告:“我这个人平生从没有白写过一篇文章;换句话说,要见到银子才能洋洋洒洒,下笔有神。”然后话头一转:“不过,我说的意思并不是要你马上付钱。你可暂将白银一锭置放在我的书案上,让我能随时看见它,以鼓舞我写文章的兴致;等文章写完了再将银锭还给你。”此等“精神激励法”,实在有些奇特。也许“见银而文思泉涌”确也是桑作家的写作习惯,他是在“实话实说”;不过此话也可作另外的理解,这只不过是他讨要润笔费的一种迂回“战术”而已。试想,真到了成文之后,求文者还好意思要回银锭么?--对桑作家而言,那时候就已经是“精神”变物质了!

佯狂写丹青,不使“造孽钱”

明朝中叶的唐寅(1470--1523),字伯虎,号六如居士,又号桃花庵主,江苏吴县(今苏州)人。此人是着名的书画家,其诗、文亦佳。他性格狂放不羁,浪漫风流,鄙视道学,不遵礼教,人称“江南第一风流才子”。我们在香港影片《三笑》即“唐伯虎点秋香”里领略过他的佯狂风采,虽是根据民间传说的艺术再创造,但其风流倜傥的独特韵致,亦可从中窥知一二。明孝宗弘治十一年(1498),唐寅倚其才学,以乡试第一名考中举人。他一时更加佯狂,不拘小节,加之目中无人,又胸无城府,致招人嫉妒,甚至诟议纷起。在第二年的会试中。受富家子弟的牵连,又被朋友出卖,他被卷入了一场科举冤案,下了诏狱。获释后,被贬为浙江小吏。唐寅遭此打击变故,更加放纵。他愤而回乡赋闲,每天与乡里狂生纵酒高歌不事劳作。然生活无着,他便以丹青自娱,靠卖画的润笔所得维持生计,日子虽过得清贫些,但自觉比那些吮吸民脂民膏、专使“造孽钱”的贪官污吏,强似百倍。其时唐寅有诗云: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幅丹青卖,不使人间造孽钱。这首诗便是他泼墨丹青、悠然自得的精神写照;也是他鄙视官场、不同流俗的内心独白。此外,唐寅另有一诗,刻画他卖画为生的清贫生活:诗文书画总不工,偶然生计寓其中。肯赚斗粟囊砂少,也济先生一日穷。诗中不乏自嘲的意味,也蕴含一种安贫乐道的怡然自得。联系前面那首诗,他把官场薪俸一律斥之为不干不净的“造孽钱”,虽然偏激一些,却是为了衬托自己移情书画、斗粟济穷”的清高,其立意是可取的。他把所作书画列为目录,附上卖画所得的润笔钱数,订为一册,簿面书“利市”二字,含取之有道,吉利、喜庆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