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包公判拟赵省充军后,与唐公望陈州而行,经过郑州,前到太康县。包公谓唐公云:“行了半日,将近晌午,且在垂杨树下,歇息片时,再入城去。”唐公遂放下行李,二人歇于树下。忽有数骑马来到,见一伙人拽弓抽矢,赶一只獐子来。田旁有农夫叫道:“秀才!且下路旁去躲。泰康知县秦衙内采猎,赶这獐子来,你若冲散他的,必是死也。”包公听罢,乃云:“此知县名谁?恁地可恶。”农夫道:“姓秦名卿,最是酷虐,他儿子打杀多少人命,没奈他何?”包公听罢,令唐公抽出挑行李的棒子,立在路边等那獐子走来,放他过去,却将猎犬一棒打倒了。前来的弓兵,见打倒猎犬,道与衙内得知。衙内大怒,喝令弓兵将包公二人赶捉进衙中,见其父秦知县。
知县一闻是事,乃着喝下土牢中取问。公牌却是张押狱,押得二人入狱,用麻索高吊于两处。唐公泣谓张押狱云:“常言公门中好修行,何故恁的苦楚我二人?”张押狱喝道:“你们该死,恼了秦衙内,若要我宽容,只索几文钱来,便宽你二人。”唐公目视包公,包公云:“我有些钱藏在腰囊里,你自来取去。”张押狱即近前揭起包公衣裳,只见腰间有一金牌,却是包拯行状。押狱张青大惊,连忙解下二人吊绳,扶包公上坐,纳头便拜云:“小人不知大人经过到此,今押入土牢,非小人之故,乃知县所命也。乞赦死罪。”包公笑云:“尔本不认得,只是莫与秦知县识破,漏泄事情。可将驴子行李与唐公带出城,即饶你罪过。”张青即忙取过行李,牵将乘驴,密地送包公出城二十里。包公乃发放张青回去。乃云:“不干汝事,待我到陈州,即来请知县父子,自有处治。”张青再三叩头而回。
只说包公与唐公迤前行,见一个老人啼哭过来,包公问:“老人因甚啼哭?”老人答云:“老拙是李家庄人,日前泰康县秦衙内,因打猎来我庄中,蓦见小女有些姿色,强夺而去。衰老止有此女,无人侍奉,以此哭耳。”包公云:“何不做状告他取回?”老人云:“他是知县之子,从那处告理?”包公云:“我写个帖子与你,见知县必放尔女儿回来。”老人云:“秀才莫非包拯么?只有他做得主。”包公道:“你莫管他,知县与我是故人,只顾将纸笔来我写。”老人于近村借得纸笔与包公。包公写云:“秀才传示知县,好将女儿还人,则免重罪。不然他日来见包呆子。”包公写毕,付与老人,即将所乘驴送老人至县衙。
老人以帖禀见知县。知县视之大惊,骂云:“不肖子缘何作此大祸,传此事于包公耳中,怎生逃罪?”张押狱说道:“日前所捉者,果是包公在此经过。”知县慌忙差人,还女儿送老人回庄。父子拜谢,来见包公云:“不是老爷过此,贱父女负屈无伸矣。”包公云:“我即起身,待等知县要来见我。尔只说去远了,可来陈州相见。”吩咐毕,与唐公竟离李家庄而去。后包公到陈州,差公牌拘到秦知县父子,当庭勘问。审得秦衙内倚官挟势,欺负贫民,奸占良家室女,罪该押赴市曹处斩。秦知县纵子肆恶,苦虐百姓,应杖八十,罢职为民。问讫,依拟施行。
§§§第八十六回 断哑子献棒分财
断云:
哑子诉情人莫理,贤侯判出众咸钦。
谁言作恶天无报,来早来迟事有因。
话说包拯上任之日,方才坐厅,有公吏刘厚前来禀云:“门外有个哑子,手持大棒来献老爷。”拯令他入来,亲自问之,不能应对。诸吏禀拯云;“这厮每遇官员上任,常来献棒,亦遭勘断责打。老爷休问他。”拯听罢,思忖:“这哑子必有冤枉之事,故忍吃此刑宪,频来献棒。不然,怎肯屡屡无罪吃棒?”遂心生一计,将哑子遍身用猪血涂在臂上,假作断讫,又以长枷枷于街上号令,暗差数个军人伺探,若有人来称屈者,引来见我,细问情因。良久,街上纷然来看。有一老人嗟叹言曰:“此人冤屈,今日反受此苦,惜哉!惜哉!”军吏听得,便引老人至厅前见拯。拯详问因依。老人云:“此人是村南石哑子,其兄石全,家财巨万。此人自小来原哑,被其兄赶出外,应有家财,并无分文与之。屡年告官不能申冤。今日告官反被杖责,衰老以此感叹。”拯闻其言,即差人前去追唤石全到衙,便问石全云:“这哑子是你同胞兄弟么?”石全答云:“他原是家中养子。在庄子上居住,不是亲骨肉。”拯闻其言,遂将哑子开枷放了去,石全欢喜而回。拯见其回去,再唤回哑子,教之云:“你以后若撞见石全哥哥,你去扭打无妨。”哑子但点头而去。
一日,在东门外忽遇石全来到,哑子怨忿,随即推倒石全,扯破头面,乱打一番。石全受亏,不免具状投包知县来告,言哑子不遵礼法,将亲兄殴打。拯便唤石全问云:“哑子若果是你亲兄弟,他的罪过断不轻恕;如是常人,只作斗殴而论。”石全答云:“他果是同胞兄弟。”拯又唤哑子来问:“你怎生把哥哥殴打,罪过非轻。”拟将哑子勘杖七十。断讫,却又唤石全问云:“这哑子既是你亲兄弟,如何不得家财分与他?还是你欺心。”石全无言可答,包公遂差人押去二人,还将应有家财产业,各分一半。众人闻知,无不称快。
§§§第八十七回 判瓦盆叫屈之异
断云:
王老为陈冤枉事,包公判出贼情真。
从来天理难埋没,洗雪昭然受极刑。
话说包公为定州太守时,有李浩,扬州人,家私巨万,来定州做买卖。去城十余里,饮酒醉归不能行,就路中睡去。至黄昏,有贼人丁千、丁万,因见浩身畔广有赀财,路上同谋,乘醉扛到僻处,夺其财物。共搜有百两黄金,二人平分之。二人又相议云:“此人醉醒不见了财物,必去定州论诉,不如打死这汉子,以绝其根便了。”二人商议已定,即将李浩打死,抬尸骨入窑门,将火烧化。夜后,取出灰骨来捣碎,和为泥土。有诗为证:
奸谋窃发理难欺,上有天公不可迷。
陷屈烧成盆器后,申明竟雪拯侯知。
二贼人烧成瓦盆后,定州有一王老买得这盆子,夜后将盛尿用之。忽一夜起来小遗,不觉盆子叫屈声云:“我是扬州客人,你如何向我口中小遗?”王老大惊,遂点起灯来,细问:“这盆子,你若果是冤枉,请分明说来,我与你申雪。”盆子遂答云,“我是扬州人,姓李名浩,因去定州买卖,醉倒路途,被贼人丁千、丁万夺了黄金百两,害了性命,烧成骨灰,和为泥土,做成这盆子。有此冤枉,望将我去见包太守,我自在厅前供复此事,久后得报。”王老听罢愕然。次日,王老遂将这盆子入去府衙首告。祗候人通报云:“府门外有个老人将得一个瓦盆儿来告状。”拯闻说甚怪之,遂即唤王老入厅上问其备细。王老将夜来瓦盆所言诉说一遍。拯随唤手下将瓦盆放在阶下问之。瓦盆全不答应。拯怒云:“汝这老人将此事诬惑官府。”责令而去。王老被责,将瓦盆带回家下,怨恨之不已。
夜来瓦盆又叫云,“老子休闷,今日见包公,为无掩盖,这冤枉难诉。愿以衣裳借我,再去见包太守一次,待我逐一陈诉,决不敢有累。”王老惊异。次日又以衣裳盖盆,去见包太守诉知其情。拯亦勉强再问之。盆儿诉告前冤屈事。拯大骇,便差公牌拘丁千、丁万。良久,公差押到二人。拯细问杀李浩因依,二人诉无此事,不肯招认。拯令收入狱中根勘,竟不肯伏。拯遂差人唤二人妻来府根问之。二人之妻亦不肯招。拯云:“你夫二人将李浩谋杀了,夺去黄金百两,烧骨为灰,和泥作盆,黄金是你收藏了。你夫已自分明认着,你还抵赖甚么?”其妻惊恐,遂告拯云:“是有金百两,埋在墙中。”拯差人监其妻子回家,果于墙中得之,带见包太守。拯令取出丁千、丁万,问云:“你妻取得黄金百两在此,分明是你二人谋死李浩,怎不招认?”二人面面相觑,难抵其词,只得招认了。拯断二人谋财杀人,俱合死罪,斩讫。王老告首得实,官给赏银二十两。将瓦盆并原劫银两,着令其亲属领回葬之。
§§§第八十八回 老犬变夫主之怪
断云:
异类成人迷主母,包公明鉴断完全。
至今千载人犹羡,始信当时有显官。
话说定州城东三十里,有巨商之家,名王十,每出外经商三五载,厚有所得而回。一日中秋时节,与妻周氏在家玩月饮酒。怎见得中秋佳节?有诗为证:
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日明年何处看?
夫妇酒至半酣,其夫云:“往者行货江湖,颇得其利,今者欲复载货行焉,一以收还旧息,二者省避些是非,可乎?”周氏劝之云:“富贵自有分定,何必劳苦而求。前者术士言,汝目下有灾星要防,不如再待一年,去之未迟。”其夫笑云:“术士之言,不宜深信,我意已决,汝不须劝阻。”周氏无语。次日,王十遂整行装,买舟泛海,与妻阿周相别而去。有诗为证:
城外春风飏酒旗,行人挥袂日西时。
长安道上无穷树,惟有垂杨管别离。
王十一去半载,其家因失老白犬一只,家人呼寻数日不见,其妻倚门悬望。忽见夫归,因问其夫云:“往常汝出于外,多则一年余,少则亦有十数个月,今去未及半载,何归之速?”其夫答云:“因船风阻,不得前去。偶有一亲朋泛海,遂将财货尽付之而去,我因此轻身回家。”其妻信之,遂把杯共饮,喜不自胜。
将近一年,其妻一日忽见有数十担进门,只见夫主王十在后,阿周大惊:“昔日原嫁一夫,今安得有两夫?身材面貌,更无两样,诚可怪也。”二夫主相见,大闹了一场。其妻没奈何,遂入府衙陈告,具言此事。拯审状,以为怪异,便差直堂公差人黄胜勾唤其夫。未几,二夫俱拘到。拯见其面貌无二,甚骇,因问其的实,二人争论不已。拯遂令押入狱中根勘,竟未能辨其真伪。且看后来如何,下回公案便见。
§§§第八十九回 刘婆子诉论猛虎
断云:
虎为伤人而伏法,犬因猛兽露身形。
包公名誉传天下,赫赫雷霆勘已真。
话说一日包公坐厅,公吏报云:“外面有一婆子,口称冤枉要来告状。”拯闻说,令唤入。顷刻婆子伏在阶前,哭泣而诉云:“家住南山下,有一男,名刘太,以卖柴为生。于今月十三日入云山采樵,为大虫所食。念我年老无子,何以自给,乞老爷理此冤枉。”道罢,悲哀不胜其情。拯沉吟半晌,思量无计。只得差黄胜、李宝二人领牌前去,追押大虫,赴府根勘。二人惊惧,进前禀复道:“南山猛虎,伤人无数,老爷差吾二人前去,只恐命亦难保,如何追捉得来?”拯遂告二人云:“你去云山,看有神庙,执此公文及冥钱入庙祷祝,只说判府庙食于此方,乃此一方之土主,既不能为福,反纵大虫伤人,仰差鬼使阴兵,押大虫赴府根勘,自然无害。”二人如其言,即日领旨到云山土地庙中,以公文及入告之词焚之。二人遂归。良久,但见有众鬼神喧哄声,大虫已从后来,隐然如有绳索系定,更不敢跳梁。二人大喜,押入衙门。才到厅前,虎遂俯伏震栗。拯发问虎云:“你如何敢伤了刘太?他老母在此论诉。”虎但点头而已。拯命大枷,枷了送入狱中。有诗为证:
猛兽伤人岂有情,一时降伏神灵。
秉心中直昭冥格,千载包公月鉴明。
拯数日并无公事,只有王十、刘太二事。次日,令狱司押出猛虎及王十,当厅一同根勘。公吏带得王十并虎至阶下。拯未及问,虎见假王十,忽然左顾右眄,似有欲吞之状。假王十惊匿无路,忽变作一白犬,人身狗头,号跑于阶下。拯遂惊骇,便唤阿周问之。周氏回复,其家失一老犬,寻之多日不见,谁知变作夫主而归。拯问得实,杀此白犬精,令其真夫主归,与阿周永为夫妇。此虎亦杀之,以偿刘太之命。赏给刘婆子官银十两。以作养老之资。婆子拜谢而去。且看后节公案如何,下回便见。
§§§第九十回 柳芳冤魂抱虎头
断云:
妓女冤魂居驿舍,包公伸究奏朝廷。
条条律法真奇异,千载生祠感庶民。
话说包公判了白犬之精怪,除却南山之猛虎,令公吏将虎头挂在衙前号令。一霎时有一女子,年方二八,容貌娇妖,抱着虎头,哀哀而哭。众人皆骇然,诸吏即忙通报入府中。拯即差人唤之。诸吏向前,其女子忽然化作一阵旋风,但见烟雾蒙蒙,飞向空中而去。有诗为证:
八载冤魂未获伸,一时腾化甚骇人。
包公竟究无私屈,死者舒眉洗旧尘。
诸吏回报于拯。拯云:“此必冤异。”即差黄胜、李宝二公人追逐,看此怪风从那里止。黄胜、李宝领台旨,追至三十里,忽见飘下一驿舍中,更无形迹。二人遂去驿中根寻,见一新坟。二人掘开视之,但见有一棺木盛着一女人,黄、李二人看得明白,具呈回报。拯思量:“必是冤枉事。”便差人唤一名妓女叫李瑷仙者,吩咐之云:“尔去驿中,与死人同睡。如果是冤枉,必能托梦报知,若得其实回来,重赏于尔。”瑷仙不敢推辞,只得到驿舍中,与女尸同寝。其夜果梦一女子,前来哭言:“妾姓柳名芳,住居太原,身为官妓。卫州有一人姓郑名从,为罢任推官,经过家中。因见妾善讴歌,遂挈妾同归。一日推官出外,夫人潘氏,心怀妒忌,哄至暗室,将妾殴打,一时绝气而死。及推官回知,问妾身死之由,潘氏但告道,妾因不愿为大人之妾,自缢身死。葬于驿舍旁边,于今八年。幸遇包公老爷清明,因断虎伤人事,感动幽冥,妾因此抱虎头,以诉冤枉耳。即今郑从现任沧州佥判,望贤姐转达包老爷,申雪此冤。”言讫,再拜而去。瑷仙梦觉起来,尽记柳芳言语,一些不忘。即日回报府衙,将夜来柳芳所诉言语,逐一告知于拯。拯随即差值堂公人孙佐武,急持文牒前去沧州,直入衙中见郑从,从袖中取出公文,云:“包判府有旧冤枉事,请公理对。”郑从见文牒,仓皇惊怖,苦不肯行。佐武逼之云:“包公钧旨,谁敢违逆,恐得罪不便。”郑从不得已,遂同潘氏而行。在路数日,迤行至府衙。郑从请见拯,有听事吏传报云:“判府台旨吩咐云,郑从乃是犯法之吏不可相见。便押入狱中,着令司吏根勘。”听事吏一一对郑从言之,遂收入狱中。有诗为证:
天理昭然报应明,冤情含苦著其奏。
如何千古公平论,至此犹扬包相公。
却说潘氏被狱吏拷勘,忍受不过,只得招认打死柳芳之情由。次日,狱吏将招由呈于拯。拯令叠成文卷,申奏朝廷。不一月,朝廷敕旨下来,当厅宣示,潘氏不合故杀柳芳,法当弃市,但以芳是娼家女为妾,减等免死,皆杖一百,发配于同州路,永不得相聚。郑从无罪释放宁家。
此其事皆因虎而明白,判一而反三也,包公之神,于此尤著矣。
§§§第九十一回 卜安割牛舌之异
断云:
牛因去舌徵奇梦,包判冰清竟能伸。
孰谓神明天量远,若存公直自然明。
话说包公守开封时,有民刘全者,住在城东小羊村,以农为业。一日,耕田回来,但见耕牛满口带血,行而气喘。刘全因而详视之,乃知其舌为人割去。遂写状告于拯。包公思之,遂问刘全云:“你与邻里何人有仇?”全无言应对,但告:“望相公作主。”拯以钱五百贯与之,令归家将牛宰杀,以肉发卖与四邻。若取得肉钱,可将此钱凑买牛耕作。全不敢受,拯喝令领受,全受之而去。拯随即具榜张挂:有私宰耕牛者,召人捕捉,官给赏钱三百贯。刘全归家,令一屠开剥其牛,将肉分卖与邻里去讫。其东邻人,姓卜名安,与刘全有夙仇,扯住刘全云:“见今府衙前有榜,赏钱三百贯捕私宰耕牛,你敢违令?”随即缚住刘全,要同去见包府尹,不知刘全怎生解脱?有诗为证:
私挟其仇事可评,谁知包宰似神明。
奸人未识机关伏,一勘尽陈往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