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衙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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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官府与百姓有什么关系(2)

生死关头,宋江只说了一句话,就把节级给镇住了。那人听了慌忙丢了手中大棍,慌了手脚,拖住宋江问:“你说什么?你是谁?”宋江笑道:“小可便是山东郓城县宋江。”那人更是大惊,连忙作揖,又拉着宋江说:“兄长,此处不方便,我就不给你跪下参拜了。请兄长同往城里一叙。”于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一个节级恭恭敬敬地扶着一个刺配的犯人,请他到城里豪华酒楼吃喝起来。

宋江到底说了什么,让节级的态度有了那么大的转变?宋江说:“我因为不送贿赂就该死,那有人结识梁山泊军师吴用,又该怎么处置呢?”原来,这个节级叫做戴宗,暗地里与梁山泊造反集团的重要头目吴用有联系,涉嫌给黑社会团伙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当然了,宋江揭发戴宗和梁山泊的关系并不是要代表政府处置他,宋江本人也和梁山泊有密切关系,手里还攥有吴用写给戴宗的求情信。宋江和戴宗其实是一伙的。表面看,宋江让戴宗态度180度大转弯是因为他和吴用的关系,因为他宋江的及时雨名号。深入分析,宋江手里握着戴宗的把柄。他知道戴宗和梁山泊的关系,而且比戴宗和梁山泊的关系更好,所以在黑白两道上都对戴宗有“造福”或者“造祸”的能力。关系和名声是一种隐性实力,让戴宗不得不有所忌讳。戴宗分析自己和宋江的社会实力,不得不承认宋江比自己强大得多,自己非但不能打宋江,反而要跟在宋江后面乖乖做他的马仔——日后,戴宗就是这么做的,他是梁山泊中宋江集团的铁杆成员。

这第二顿杀威棍宋江也没有尝到,因为他用实力压服了戴宗。北宋的中国,毕竟是一个靠强权和实力说话的社会。

第三个品尝到杀威棍的是打虎英雄武松,地点是孟州牢房。

打虎英雄武松杀了西门庆,被发配到孟州牢城营,也面临着杀威棍的威胁。武松一到牢里,早有十数个一般的囚徒来看武松,说道:“好汉,你新到这里,包裹里如果有关照的书信或者使用的银两,赶紧拿在手上,一会差拨就要来提你,你送给他。如果书信关系过硬或者银两多,可以免去杀威棍,即便免不去,打的时候差拨们也会轻些。如果没有人情书信、银子给他们,你就等着皮开肉绽吧。”

可偏偏武松刚硬得很,最恨暗地里蝇营狗苟的事情,不屑于使用什么人情书信或者银子,偏偏要去见识一下杀威棍的厉害。他都已经运足气、做好准备挨一百棒的杀威棍了。不想,监牢管营的问道:“新到囚徒武松,你来的路上可曾得了什么病?”武松回答:“我一路上什么病也没有,酒也吃得!肉也吃得!饭也吃得!路也走得!”管营自顾自说道:“这厮肯定是途中得病了,我看他面相不好,就不打他这顿杀威棒了。”武松一时没明白过来,两边拿着木棍的差拨低声提醒他:“你快说有病。这是大人关照你,你还不快承认。”武松恨的就是这些私底下的黑暗,闻言囔了起来:“我没病,我没病!快打我杀威棍,我不要什么照顾!”这一闹,满堂的差拨都笑了起来,管营也笑道:“我说你得了病,你果然是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胡言乱语地发起疯来了。来啊,把他带下去,关在单身牢房里。”在这里,武松是法定制度的坚定拥护者,坚决要求“依法办事”,强烈要求打自己一百棍子。可执法者(管营、差拨们)却坚决不依法办事。执法者不依法办事,法定制度就成了一纸空文。

管营的为什么好心不为难武松呢?难道他是活菩萨?当然不是。在场的管营其实并不是管营,而是管营的儿子,叫做施恩。施恩是个典型的“官二代”,仗着父亲是孟州监牢的管营,自己又学了些三脚猫功夫,是孟州城的一号人物。孟州城外有处狮子林,“山东、河北客商都来那里做买卖,有百十处大客店,三二十处赌坊、兑坊”。施恩“一者倚仗随身本事,二者捉着营里有八九十个弃命囚徒,去那里开着一个酒肉店”。以酒肉店为据点,施恩垄断来往客商的食宿生意,向快活林的众多店家、赌坊、兑坊收取保护费,还垄断快活林的黄色事业,盘剥本地和过路的妓女。各种收入合起来相当可观,施恩每月能有二三百两银子。如此赚钱,快活林被蒋门神看上了。蒋门神从张团练那里调来一批正规军,把施恩打得两个月起不了床。快活林自然易主,蒋门神占了施恩的酒肉店,做了老大。

施恩正琢磨怎么把快活林夺回来,恰好发现监狱里来的一个新囚犯,可能是个扳回颓势的好帮手。这名囚犯就是武松。武松的武功了得,喝醉了酒还能三拳两脚把老虎给打死,因为为兄弟武大郎报仇杀死了当地的黑社会头目西门庆及其同伙才被发配到孟州来的。于是,施恩对武松展开了拉拢,先是免去了武松的杀威棒,再是把他安置在单独的雅间,天天好酒好肉招待着,又让武松看到其他囚犯生不如死的服刑生活,让武松产生了无功受禄、寝食不安的感觉。最后,施恩对着武松一顿恭维、跪地叩拜,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把被蒋门神夺去“产业”的经历一说,武松热血上涌,去把蒋门神打得屁滚尿流,帮施恩夺回了快活林。看来施恩免去武松的杀威棍,得来的收益可比10两银子大多了!

很遗憾,一心要见识杀威棍厉害的武松也没能挨上棍子。因为施恩要利用他干大事情。

最后,林冲、宋江和武松三人都没有挨到杀威棍,不过他们又真真实实地品尝到了杀威棍的厉害。那是由金钱、强权和相互利用构成的厉害无比的“棍子”,打得梁山好汉们在正常社会秩序中难以立足,只能到梁山泊落草为寇了。

清朝监狱的“一串黑”

清朝桐城派大文豪方苞因为给一本非法出版物《南山集》写过序,锒铛入狱,于康熙五十一年被关进了刑部大牢。刑部大牢是天底下最高级的监狱,应该是规范、透明、法制齐备的模范监狱,给天下做表率。方苞看到的却是一个胡为、肮脏、没有法度的黑暗世界,每天都有三四具尸体从监狱的后门被抬出去。狱友、曾任山西洪洞县令的杜某见怪不怪,对方苞说:“这有什么值得惊奇的,现在天气好,每天才死三四个犯人。之前每天抬走几十具尸体都是正常的。”

方苞在震惊之余,留意狱中情形,出狱后写了一篇堪称奇文的“揭秘文章”——《狱中杂记》。我们再结合《清稗类钞》讼狱篇中有关监狱内情的描写,可以勾勒出清朝监狱的黑幕轮廓来。

从缉捕犯人入狱这个环节开始,黑幕链条就开始展开了。广东地区发生命案后,衙役们无不把缉捕任务当做商品来买卖,任意罗织罪名逮捕无辜者,常常缉捕回来主犯、帮凶、胁从等等一长串人。人数少则十数人,多则数十人(真不知道为什么杀一个人竟然总要几十个人参与),其中或许有真凶在,但名列前茅的几个人肯定都是家有巨资的富豪。衙役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讹钱。你想不上杀人黑名单,就交钱,而且是大钱。交得少了,他可能只是把你的名字从主犯挪到帮凶而已。有官员的幕僚在核对衙役报送的名单时,总是将为首的两三名勾去,以免差役骚扰。他能这么做,就被文人和百姓称为好人了。

有罪的人混杂在无辜者中进入监狱后,真正的噩梦开始了。先是类似《水浒传》中的杀威棍之类的下马威。当然了,差役们也不愿意费时费力地给人上刑,目的还是讹钱。和方苞一起被捕遭遇下马威的有三个人:其中一个塞了30两银子,被打得轻微骨折,病了一个多月才好;另一个给了60两银子,伤了肉没有伤到骨头,养了20天就好了;第三个人拿出了180两银子,结果当晚就像平常人一样了。

有人就问监狱小吏:“犯人有贫有富,有的人给的钱多,有的人拿不出那么多来,可也尽其所能孝敬你们了。既然你们都有所得,为什么还一定要按照贿赂的多少来区别对待呢?”小吏回答:“不区别对待,谁愿意多给钱!”这句话值得深思。监狱中的强势群体,官吏和差役们,可不是根据犯人的态度来决定对待方法的,而纯粹以能榨取的利益多少来决定犯人的命运。因此,即便一个人卑躬屈膝、逆来顺受,可因为家底贫弱拿不出和别人一样的钱来,还是逃脱不了被严惩、遭迫害的噩运。这点和监狱外面不同。监狱外面的潜规则相对固定,交易标准明确。比如,差役下乡收税的时候,规定正税之外再交50%的孝敬,只要你交了就没事了。可在监狱里面,标准是浮动的,会被犯人的恐惧心和经济实力不断突破。你倾家荡产交了30两银子,还是有可能被打得血肉模糊。所以,一个人从入狱那一刻开始,决定他命运的不是罪行,也不是态度,而只是他的经济能力。多么可怕啊,可这就是清朝监狱的“一号规矩”。

接下来就是关押犯人了。其中的学问就大了。

方苞在刑部监狱里住的是在开阔地用木板搭建的板房,夏热冬冷,一般人难以忍受。可这在刑部监狱里算是最好的条件了。方苞发现狱中设有四个“老监”。每监分五个牢房,其中正中间的是看管犯人的狱卒住的,前面墙上开有窗户照明,屋顶还有通风换气的天窗。两旁各有两间是没有窗户、不见天日的屋子,常常密密麻麻拥挤着多达二百多名犯人。每到傍晚,犯人的屋子就落锁,成了名副其实的黑屋子。犯人的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臭气熏天。三伏天也好,寒冬腊月也好,犯人们就挤在地上睡,很少有不生病的。有的人病死了也不能及时发现,活人和死人还脚挨脚、头并头地睡着。所以,老监常常暴发传染病。住进了老监,就意味着半只脚踏进了鬼门关。自然,没有犯人愿意分到老监去。

那么,区分住板房和睡老监的标准是什么?不是是否经过审判,不是罪行,犯人跪地求饶也没有用,标准还是实实在在的银子。

人一旦入狱,不问有罪无罪,不问是嫌疑犯还是证人,一律戴上手铐脚镣,先关进老监。正常人一进去就忍受不了,差役们就劝诱他们交钱改善待遇。具体金额则根据狱官对犯人身家的判断来定,一般中产以上的人家往往倾家荡产才能把家人取保候审,离开监狱;普通人家即便倾家荡产了也只能凑上几十两银子,人肯定是捞不出去了,但是可以调换监区,从老监转移到空旷的板屋去;贫寒人家的犯人,能被敲诈的钱就更少了,只能脱掉镣铐,继续在老监中煎熬。而那些贫困又无亲无故的囚犯,就被铐得紧紧的,扔在老监中受折磨,给其他人当反面教材了。

刑部监狱不接受“永久圈禁”或者“终身服役”(类似于无期徒刑)的犯人,所有的犯人在理论上都有离开监狱的一天。释放的释放,流放的流放,斩首的斩首。就是在“离开”的这个环节,官吏和差役们也要从中牟利,就连死刑犯都不放过。

刽子手和狱卒早就组成了利益链条。还没行刑的时候,刽子手就等候在门外,给死囚犯构成心理压力,狱卒就进去当好人,企图榨干死囚最后的财富,行话叫做“斯罗”。如果是有钱人,狱卒还会勒索其家人亲属。人都要死了,狱卒还能提供什么“好处”呢?举个例子,某犯人被判处了凌迟处死(就是千刀万剐),狱卒就说:“你给我钱,我就让刽子手先刺心,让你马上死掉,不多受苦;否则,就先剁去你的四肢,再一片片切你的肉,让你一直疼痛到死。”对判处绞刑的,狱卒就说:“给我钱,保证你一绞就死;否则,三绞三放再加上别的刑罚,再让你死。”就连斩首示众的犯人,狱卒也会拿砍下的脑袋作要挟,讹诈家属钱财。犯人家属就算已经倾家荡产了,为了做人最后的尊严,也会东挪西借、卖儿卖女,凑上数十两、上百两银子贿赂。

每年秋审结束的时候,是差役们最忙的时候。刑部监狱里死囚们的判决会在秋审中得到确认,奏请皇帝朱笔勾准后就可以行刑了。差役们需要把秋审确认的死囚们绑缚刑场等候命令。这又是一笔可以敲诈的买卖,如果不塞钱,差役们在捆绑的时候就故意折断犯人的筋骨。好在皇上有“好生之德”,对秋审报上来的死囚不会全部勾准,总会留下十分之六七的犯人重新羁押。这就可怜了那些被折断筋骨的死囚们,不得不绑回刑部监狱,再受折磨。有的人过上几个月痊愈了,有的成了终生残疾,还有的没熬过去就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