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衙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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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官府与百姓有什么关系(3)

朝廷司法制度中还有其他“好生之德”,比如规定没有杀人的重大案件,只处置主犯一人,从犯可以在秋审中罪减一等,发配充军。富有创造力的狱卒中也能从中牟利。方苞在狱中就见识到了:有兄弟俩把持公仓,按律应该立即处决,案件已经判决了,狱吏对兄弟俩说:“给我一千两银子,让你活命。”兄弟俩不信,都已经板上钉钉了,还能活命?那小吏说:“这并不难,判决书还没上奏呢,我把你们的名字换成从犯中没有亲属的两个单身汉的名字,奏报上去不就行了?”犯人问:“主审法官又不是傻子,发现判决书有误,指出来怎么办?”那狱吏笑道:“等上面把判决书发回来,主审法官发现错误再上奏的话,我们没有活路,但他也会受到牵连而撤职。他不会为了你们俩的性命而放弃官位的。”兄弟俩将信将疑地这么试了,果然两个从犯立刻被处死。主审法官发现后果真不敢追究。而兄弟俩的命留到了秋审,在秋审前夕又花钱打点,又没发配充军,在监狱里好好地呆着。原来在秋审环节,监狱官吏差役也能动手脚。朝廷规定,凡是没有预谋或无意杀人的杀人犯,经秋审归入矜疑类,可以免死。狱吏就利用这点舞弊,篡改犯人的状辞。有一个叫郭四的人,已经四次杀人,都以矜疑罪减一等,随后遇到大赦出狱。他在狱中和同伙勾肩搭背、喝酒行乐、扬扬得意,对杀人往事毫不隐讳,详细地向外人炫耀。

长久以往,清朝监狱形成了一整套完备严密的舞弊、敲诈和贿赂系统。一个环节的黑幕串着一个环节的黑幕,形成了“一串黑”。刑部十四司正副郎官(正副司局长)中的书吏、狱官、狱卒,无不从中牟利。监狱黑幕成了司法系统的集体腐败。这些人都把多关押犯人视作有利可图,所以,稍有牵连的人,就会被拘捕入狱。只有监狱爆满才能好好地“创收”。

久而久之,坐享贿赂的监狱官吏差役们也懒了,在犯人中扶持代理人。一些常年关押在狱中的老囚犯就与胥卒表里为奸,出面维持监狱黑暗体制,从中赚大钱。方苞在《狱中杂记》中记述了这么一位“狱头”。浙江山阴县(今绍兴)有个姓李的,杀人下狱,充当狱头每年收入数百两银子。康熙四十八年,李某因大赦出狱,寂寞无聊,竟然怀念狱中生活。几个月后,有个同乡杀人,李某主动替此人承担罪名,再次入狱充当狱头。不料康熙五十一年,李某又“不幸”遭遇了大赦,减罪充军。等候遣送期间,李某写了状子再三请求对自己要“从严惩罚”,要求留在刑部监狱。很遗憾,他的恳求没被批准。李某只好叹息:“我再也不能进这监狱了!”最后失望地离开了。

无独有偶,《清稗类钞》中也有一个类似的狱头。同治年间,山东人张某因杀人关押在刑部监狱10年,每年收入几千两银子,比他之前做买卖的收入高多了。他还定期把钱送出监狱去,让母亲、妻子和孩子都过上了不错的日子。很不幸,光绪皇帝登基,大赦天下,张某怏怏出狱,随身携带数千两银子。出去后,张某觉得从事什么职业都不如当狱头来钱快,郁郁不乐。一年多后,街坊有人打架出了命案,案卷送到了刑部。张某大喜,花了大把的银子央求刑部的书吏,把自己列明“从犯”,回到了刑部监狱当狱头了。张某的运气也实在不好,没赚几天银子又遇到光绪皇帝大婚,又一次大赦天下。张某还想赖在狱中不走,可早有其他老犯人觊觎狱头的位置要挤他走了。《清稗类钞》中说“计非去张,不得专利”,可见狱头俨然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职业。那个老犯人重金贿赂监狱管理方,最后由监狱出了一份公函给张某山东老家的衙门,说:“贵地百姓张某,罪行累累,在敝处关押多年,如今遇到大赦返乡,还请贵地父母官严加管教,别让他出境为盼。”这一招称得上是釜底抽薪。张某不仅被监狱扫地出门,还被差役递解回籍。张某离京的时候,带着女眷、孩子和上万两银子的行李,浩浩荡荡,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是哪位衣锦还乡的退休老爷呢!不过张某心情极其黯淡,临出狱门痛惜地说:“吾遂不得复居此耶。”

清朝监狱为什么黑暗至此呢?其实,古代社会的监狱就像是方苞看到的“老监”牢房,牢门一关就是一个密室:没有窗户,密不透风,阳光照不到里面,里面的呼喊也传不到外面。监狱是社会的黑暗角落。在一个没有外界监督,没有权力制衡,只有管理者自上而下行使权力的地方,最后必然演化为强权****。在每一个密室里面,都会重演这样的悲剧。

最后讲一件发生在光绪庚辰年(1880年)广东某监狱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来结束本篇文章。读者可以当作一个笑话来看:

清朝狱政不修,监狱里黑幕重重不是一天两天了。交了钱的犯人不带手铐脚镣,在监狱中自由来往,贿赂出得多的犯人还可以享用美味佳肴、欢歌艳舞,生活质量一点都不会降低。只有在州县典史巡狱时,狱卒才让犯人们戴上刑具,站在监牢中表演一下。

广东有个新上任的县令,不知监狱深浅,想考察一下狱政。一天,他来了个突击检查,事先没告诉任何人就来到了监狱。狱卒也不知情。县令一进监狱,哇,看到了另一番市井场面:几百个犯人自由往来,散步聊天,有高声谈笑的,有喝酒行令的,好不热闹。犯人们看到县令来了,高喊:“你来得正好!”把县令绑了起来,然后向官府提条件:“县令大人要想出去,就得和我们几百个人一起出去。如果有人阻拦,我们就杀了县官。反正都是一个死字,与其束手而死,不如与官同死。”县里的官吏、幕僚们都傻了眼,不知道如何处置。派兵施压吧,犯人们就折磨县令,监狱里传出县令的鬼哭狼嚎声;断绝犯人们的饮食吧,县令也没有东西吃。主管狱政的典史到门外,先是和声细语地劝说犯人,继而苦苦哀求犯人释放县令。犯人们一概不理。

没办法,县里只好报告知府。知府亲自跑到监狱外面,晓谕犯人:“县令到任以来,并没有虐待你们。你们入狱,都是之前的县令判的。你们何苦为难县令呢?你们如果把县令弄死了,罪名更重,还想脱身吗?不如把他放掉。我保证:有冤者申冤,重罪者也想法给你们减罪,绝不欺骗你们。”遗憾的是官场黑暗太久,人们习惯于不相信官员的话,甚至把官员们的话反着理解了。知府这么一保证,犯人们的态度反而更强硬了,说:“我们和县令,出则同出,死则同死,不必多言。”知府徘徊犹豫,和犯人们僵持了十几天都解决不了。他怕县令死在监狱中,事情闹大了承担不起,不得不上报给广东巡抚,请求发兵二营,先假装同意犯人们的要求放他们出狱,然后再派兵围剿。

广东巡抚接到报告,心想:这种天下奇闻竟然发生在我们广东省,得赶紧摆平了,不然有损广东官场声誉。省里的官兵派到了县里,知府同意释放全部犯人。犯人们就提出要挟持县令同行五十里,到某山才能放他。知府也答应了。狱门打开后,囚犯们簇拥着县令就跑,官兵们尾随其后。到指定的山头,囚犯们释放了县令,然后分道逃散。无奈官兵四面围剿,除三人逃逸外其他犯人全部被捕。知府、县令押着犯人回城,报复惩治,加以酷刑,20多人死于杖下,其他人都从重拟罪,全部处决。

从“黑漕粮”说起

嘉庆十四年(1809年)五月,北京城里爆发了一起“食品安全问题”。不少八旗兵丁和家属领到朝廷发的漕粮后,发现大米发黑发霉,没法食用。即便一些看似完好的米粒,蒸煮后发现内部早已变质朽坏,难以下咽。王府和衙门领取的漕粮也有同样的问题。

清政府每年从江南鱼米之乡征收漕粮,供应京畿地区的皇室宗亲、王公大臣和八旗子弟。要求各省解送的漕粮,必须是上等大米。为什么到北京,就成了黑米朽米了呢?

嘉庆皇帝下令彻查。清朝漕运和仓储系统的腐败窝案,就此揭开了口子。

大臣和侍卫们到漕粮仓库一查,发现各仓账目和实际存粮不符,存在严重的亏空。随便抽查的几个仓库,亏空都以千石(几十万斤)计算。而为了掩饰漕粮亏空,不法之徒无所不用其极。最常见的手法,就是以次充好,买劣米、糟米来冒充好米。比较恶劣的做法是在漕米中混杂石灰、沙砾等充数。

检查人员还发现了一种“涨米药”。这种药能让大米膨胀,让米袋看起来鼓鼓的,没有缺斤短两。但涨米药毁坏米质。用药后,大米外表无恙,内部朽坏,蒸煮后没法下咽。检查发现,漕粮沿大运河北上,在到达北京前一站天津时,有船只购买涨米药,膨胀大米,来掩盖短缺。官府很快在天津西沽拿获了专门制卖涨米药的杨秉濂。据他供称,在嘉庆十四年三月内,有扬州二邦第10号船李姓某人、11号船汪姓某人各买半剂药。官府又在天津杨柳青拿获了药贩王文德。他供称,同年三月,新安船李姓某人购买涨米药。

种种恶毒做法都是为了掩饰粮食的亏空。那么,漕粮为什么会出现严重亏空呢?

清代漕粮不仅足额征收,而且是超额征收。原本一斤的法定额度,南方农民往往要交纳好几斤甚至是十来斤。多余的部分就被征收、运输、储存的相关官吏和差役们私分了。同样,大运河沿途的官府也要雁过拔毛,分得一杯羹。与漕粮事务相关的各色人等,发展出了盘根错节的潜规则,霸漕吃漕,俗称“漕规”。比如,山东巡抚尽管在名义上和漕运事务无关,每年也能分得数千两的漕规银。不然,山东地面就可以在漕粮的放行、保护等方面刁难运粮船。真正苦的,除了交粮的农民外,还有运粮的漕帮苦力们。

漕规银的金额毕竟有限,参与漕规“分红”的各色人等的贪壑却是无限的。漕规银不够,怎么办?粮船只能把目光投向漕粮,于是“盗卖漕粮”就发生了。不少运粮船沿途抛售漕粮,填补潜规则的窟窿。在彻查期间,嘉庆十四年六月十七日,官府拿获恒丰号田姓船主,他在该船行抵东昌时,盗卖了130余石(约两万斤)漕粮。

这些不足额的、劣质的漕粮运抵京城后,必然需要串通接收的官吏、差役舞弊,不然没法入库。清朝对漕粮的接收、储存工作非常重视,户部下面专门有一个“仓场侍郎”,统筹漕粮的验收、入库、储存和发放。其下辖京东地方、运河尾端的数十个仓库,专设监督官员。此外,仓场系统的各级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和武官等官员,和书办、攒典、番役、库丁、花户、炉头等书吏、差役一应俱全。虽然不是中央部院,但仓场系统的官吏、员工并不比六部衙门少。(当年,仓场系统关系官民的切身生活,事情繁、油水多、叫声响,是京城的一大显赫衙门。至今,北京通州、朝阳地区还保留着大量漕运和仓场的遗迹。)理论上,如果仓场系统各司其职,恪尽职守,漕粮是断不会出现亏空和食品安全问题的。

可叹的是,清朝仓场系统黑幕重重,贪污侵占、以公肥私成为单位文化。番役、库丁、花户、炉头联合运粮船作弊,掩盖亏空,参与分肥,手段五花八门。除了一般的收受贿赂,违规验收不足额、劣质的漕粮外,仓场中人还公开敲诈勒索,不然即使是足额的好米也不给验收。验收时,他们以多报少,多收多占;发放时,他们以次充好,欺压领粮人。此外,他们也盗卖已经入库的漕粮,并且私刻印章、捏造事由、冒充他人领取漕粮。一些八旗百姓,乃至王爷贝勒、将军侍郎等,发现自己名下的漕粮遭到冒领,甚至重复领取。仓场系统的行话叫做“出黑档”。

那么,仓场侍郎、郎中、监督等官员,知道办事人员的劣迹和本衙门的种种黑幕吗?

根据此次检查,各级官员不仅了解实情,还协同书吏差役们分肥饱囊,听任他们敲诈勒索、私出黑档。各种不法手段聚敛的黑钱,最后消失在了仓场系统的官僚机构之中。仓场系统的官职之所以是显赫的肥缺,原因就在于此——法定俸禄大家都是相同的。

考虑到仓场是相对边缘却收入优裕的衙门,仓场系统变成了安插闲散官员的场所。调任仓场的官员,不是在原衙门、原系统升迁不利,来此解决级别问题的;就是年纪已老,调到仓场养老,解决待遇问题的。而且,仓场系统的大小职位几乎全部任用满族人,是满族官员的专属地。最终在仓场任职的都是平庸无能、年迈体弱的满族官员。他们对公务敷衍潦草,全不关心,只关心自己的灰色收入。结果只能是书吏差役们实际操纵仓场系统,官员们参与分肥,共同侵蚀皇粮国库。

仓场官吏、差役们,简直就是寄生在清朝躯体上的“仓鼠”。

黑幕曝光,嘉庆皇帝对发生在眼皮底下的丑恶行径极为愤慨,施加严刑峻罚。多名把持仓场、中饱私囊、私出黑档的书吏、差役被斩首,敲诈受贿达到一定数额的被绞死。多名接受贿赂、听任舞弊的官员也被斩首,遭到革职、降级、调任的官员更多。嘉庆对前后在仓场任职的官员都没有放过,向前追溯到嘉庆三年,之后凡是在仓场系统任职过的官员,按照在职时间的长短,分别议处。查处亏空的仓库,现任和前任监督官员全部严加议处,该赔偿弥补的,变卖官员家产田地也要赔偿弥补。已经逝世的官员,则由子孙代替填补亏空。应该说,嘉庆皇帝对仓场官员的处罚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