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要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新闻媒体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虚假新闻的监督、举报和投诉。凡出现虚假失实报道,要用同等版面时段、同等篇幅予以更正和道歉。
为负面报道“平反”
“负面报道”的概念始于何时,我们无从考据,但已经成为新闻管理部门、有关领导、传媒业界和学界的惯用语,也是不争的事实。何为“负面报道”比较流行的说法,举凡“天灾人祸”,即各种“坏消息”,都包揽其中。但也有一些人延伸开去,将揭露社会弊端、与舆论监督相关的批评报道,称之为“负面报道”。对此,我们应该辩证分析,为负面报道“平反”。
媒体报道本身并无“正”、“负”。我们常说的“负面报道”,其实是一个被故意模糊化甚至“妖魔化”的概念。新闻的本质是事实,而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何来“正”、“负”?将报道事实的新闻划分为“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其中隐含了判断主体的价值观,掺杂了主观判断、个人好恶等因素,也由此造成了概念上的混淆和模糊。这不但不科学,而且极其有害。
舆论监督对端正党风、匡正时弊、严肃法纪的重要意义,本当不言而喻;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中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这些舆论监督报道是非常积极和非常正面的,可现实中却被某些人扣上“负面报道”的帽子,欲加严控,令人愕然,不可思议。对“负面报道”的偏见,“往往被既得利益者利用,打击正常的新闻报道”,便是佐证。
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该报道的主要内容是,赵俊萍在西丰县拥有两家加油站和一个自选商场,赵拥有的沈丰加油站被列入拆迁范围,赵嫌价格太低不同意拆迁。2006年5月,沈丰加油站被强制拆除,县公安局以偷税为名通缉赵俊萍。赵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的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西丰县公安局“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将发短信的赵俊萍二姐等人抓捕。以偷税罪和诽谤罪判赵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因为这篇负面报道涉及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2008年1月4日上午,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路、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赶到《法人》杂志,找到杂志总编辑王丰斌进行交涉,并与记者朱文娜见面。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进京拘传朱文娜。这一事件经多家媒体曝光后,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被责令引咎辞职。
应该说明的是,“负面报道”不等于负面影响。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把新闻分为“正面报道”与“负面报道”,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简单地、想当然地认为,凡是“报喜”、“说我们的好”的报道,必然产生好的、正面的影响,所以是“正面报道”;凡是“报忧”、“说我们的不好”的报道,必然产生不好的、负面的影响,所以是“负面报道”。应该说,这是一种极其传统的思维方式,反映了这些领导干部对媒体运作规律的不了解,对媒体功能的不熟悉、对自我定位的不清楚。媒体的报道是一回事,媒体的报道所产生的影响又是一回事了。判断媒体报道所产生的影响,也绝不像某些人大笔一挥就认定“正面”、“负面”那样简单。
其实,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政府可以做到十全十美,有问题有瑕疵是正常的,有正面报道有负面报道也是正常的,而且现实中“负面报道”更为珍贵难得。有些地方和领导担心“负面报道”会在上级和群众中造成“负面印象”,影响地方发展环境和政绩晋升,这也是过于多虑。事实上,“负面报道”很多时候是“正面效应”,对维护公共利益与社会安全,对社会健康运行,对改进和推动实际工作往往起到积极作用。“负面报道”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可以经常性地给政府“照镜子”,促使政府惊醒反思及时纠偏改正。“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不论是地方的工作还是媒体的监督,在服务社会及公共利益方面目标是一致的。新闻单位进行“负面报道”是在履行神圣职责,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促进工作,就像啄木鸟一样,是森林不可缺少的“良医”。媒体对负面事实只有如实传播,据实传播,实事求是,为大众描绘真实、全面的社会图景,在宏观上反映社会生活的真实与完整,才能保障受众的知情权,才能取信于民,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07年12月28日上午,昆明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在会上宣读了中央以及云南省委的决定:仇和任云南省省委委员、常委,担任昆明市委委员、常委、书记。24日抵达昆明的仇和,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就走访市委各个办公室了解情况。同时召开多个座谈会,请各个新闻单位提供近期报道,特别提出“要负面的报道,看看我们做得不好或者不足,为市委下一步工作改进提供依据。”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各级领导干部又该如何有效面对负面报道呢?
第一,转变思维方式,以正面的方式面对媒体,不应该随意拒绝媒体采访,只有主动向媒体传递正确的信息加以引导,媒体才有可能认为你有诚意解决问题,甚至是可以谅解的,那些传言、谣言甚至谎言才可能得到平息。
第二,借鉴新闻发言人的做法,确定一个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人来接待记者,统一管理和发布重要信息。也就是规定如何与媒体打交道,本单位中哪些人有权利接受媒体的采访,谁能代表本单位对媒体讲话,等等。这样做的目的是,碰到发生重大事件时,统一对媒体的口径,用一个声音讲话,避免在媒体面前一个人一个观点,说法不一,前后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第三,做好应急预案。就是在负面报道出现之前,就准备好应对的措施。就是要有随时可以启动的“解决方案”,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对措施,以降低负面影响的程度,甚至将负面报道转化为有利的报道。
流言始于封锁,谣言止于公开
流言、谣言是在人们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话题、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未经证实”是流言、谣言的本质特征。智者告诫我们:流言始于封锁,谣言止于公开。
从2001年底的圣诞节前后至2002年1月中旬,天津市关于多名市民在公共场所被人用针管扎、注射物为艾滋病等病毒的传言甚多,有点理智的人都不会轻信,毕竟这是个文明的大城市。但是,持续20多天,文明的城市成了流言盛行的城市,几百万人好像坐在摇摇欲坠的气球上,而且气球越吹越大。传言的速度从很慢到越来越快,直至接近饱和,传言中受害者的数量越来越多,几乎整个天津都陷入了集体恐慌。据说,当时在不少天津人的身上都发现了一种条件反射式的行为,且养成了一种“四顾”的习惯。
天津公安机关把其列为一号案件,出动了数百名警员,全力以赴组织破案。随后,当地警方调查发现,经对报案人身体检验,绝大部分未发现被针扎痕迹,少部分人虽被针状物扎中,但未发现任何附着物,案件中所用的作案工具证实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犯罪嫌疑人用扎针传播艾滋病一说,纯属骗人吓人。”当地警方盖棺定论,及时将结论公开,谣言才逐渐平息。
回顾历史,媒体之所以诞生,其根本原因在于公众对于外在信息的巨大需求。因为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每个个体或群体对于信息的掌握都是单一的、片面的,所以他们需要专门的媒体来承担沟通和传递公共信息的职责。正是在此需求下,作为公众内部以及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平台的媒体,才自然而然地产生并日益发展壮大起来。媒体既然存在,为什么现实中有些信息还不断变成流言、谣言呢?当前,流言、谣言的产生和传播具有非常复杂的原因。
第一,利益分化导致社会矛盾的复杂化是流言、谣言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各种利益诉求19益强烈,因而各种矛盾的冲突也相对剧烈。在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形成之前,人们会进行各种形式的博弈。其中,利用一定的事件制造舆论(实际上在很多时候是流言、谣言),对政府施加压力。在利益分配过程中感觉到失利的群体,一方面想方设法地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利益的诉求,另一方面一些人会利用各种机会报复政府和社会。
第二,公民的利益诉求渠道不畅,是流言、谣言产生的重要原因。我国政权体制和国家机构的层级结构,客观上限制了公民尤其是底层社会公民利益的自由诉求。而一些地方官员观念保守,做法因循守旧,限制公民的上访、不愿与公民平等对话,在主观上封堵了公民的利益诉求渠道。加上干部考核中的一些“一票否决”的做法,更是促进了地方官员对公民利益诉求行为的限制。
第三,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不到位,助长了流言、谣言传播。政府是信息源,应该满足公众对危及自身生命安全知情权的需要,及时、真实提供信息,应以知情权为标准。有些地方、有些官员忽视了媒体拥有代替公众获取必要的信息并传播的职能,按照某种~陨例”,阻止某些信息的传播,导致媒体不能行使正常的职责。正因为对媒体此种职能的忽略,一些“流言、谣言”才得以轻而易举地占领市场。
第四,日益先进的信息传播技术,为流言、谣言的形成提供了支持。在信息传播日益方便和迅速的今天,流言、谣言的形成是很容易的。特别是手机短信和网络文字,流言、谣言制造者可以以最低的成本和最短的时间,获得想要的传播效果。同时,便捷的移动通话方式也大大地提高了流言、谣言产生的效率,扩大了流言、谣言传播的群体空间。
从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一系列流言、谣言传播事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其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由一起小的事件引发流言、谣言,在流言、谣言的蔓延下引发突发性事件,对社会和经济秩序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流言、谣言是舆论的一种畸形形态。在信息化时代,信息不可能封锁,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影响之大是过去资讯不发达年代所不能比拟的。只有对事件进行公开、透明的报道,讲究传播策略,针对实际情况进行舆论引导,疏导民众情绪,以清晰信息克服模糊信息,以准确信息克制含糊信息,才能发挥主导舆论的力量,有利于谣言、谣言的平息和事态的缓和,真正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
重大事件发生后,政府如果选择沉默或者封锁信息,就是给人们有无限的想象空间,给流言和谣言无限的传播空间,给个别媒体无限的炒作空间。等到政府追查谣言,追究媒体责任时,媒体会说:就是因为你政府不说,大家又关心,我们又得不到真实的信息,只能根据道听途说、只言片语的采访作出报道。追究责任还是在政府,媒体顶多是有错而已。如果政府能及时发布真实信息,人们就没有想象空间,流言、谣言也没有传播空间,媒体也就没有炒作空间。这时即使有人别有用心地造谣、炒作、生事,政府也完全司以依法处置。
2004年我国媒体对禽流感的报道较为成功,坚持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原则,使得社会平稳安定,波澜不惊。2004年1月23日在广西隆安县丁当镇发现第一例疑似禽流感病例。1月27日,国家禽流感参考试验室最终确诊。新华网当日公布了这一消息,并报道了相关治理措施。1月26日湖北、湖南、安徽、上海、广东等地出现疑似病例,新华社和众多传媒立即进行了报道。2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原农业部副部长刘坚介绍中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情况并答记者文,100多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2月9日,农业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每日疫情。媒体进行大量转载,向社会公众公布。除积极报道禽流感疫情之外,媒体还积极报道各个方面的信息,包括禽流感的基本知识及其预防、政府部门的措施、国外疫情及防治经验等等。在这次抗击禽流感的战斗中,我国新闻媒体发挥了巨大作用。媒体将禽流感的信息毫无隐瞒地和盘托出,而且在第一时间传达到社会公众,使公众对禽流感这一传染病有了充分了解,知道如何预防,疫情发展到什么程度,自己如何避免感染等。这样一来,“心中有数”的公众就避免了不必要的恐慌,和政府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媒体也树立了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形象。
可以说,流言、谣言在一定程度是社会发展进步与旧体制之间矛盾的产物。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正视流言、谣言现象,在科学的利益协调机制和通畅的利益表达机制形成之前,既不能走限制言论自由的回头路,又要想办法应对各种流言、谣言,不让流言、谣言形成危机,破坏和谐社会建设。
一要及时了解流言、谣言,掌握社会舆论的现状。领导者必须高度重视信息的收集、整理、传输、利用等工作,培养一批专业化的信息收集、整理、加工、传输人员,形成一套规范化、自动化的信息处理程序等。除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之外,现代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运用现代媒体技术跟踪媒体热点,经常上网,经常看报,经常与普通公民在一起。只有深入群众,才能及时掌握舆论状况。
二要培养对流言、谣言的敏锐性。对流言、谣言的敏锐性是指善于发现流言、谣言背后的问题,以及流言、谣言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流言、谣言一旦出现和传播,领导干部就应迅速分析,该流言、谣言产生的群体和流言、谣言的真实程度,分析流言、谣言所要针对的对象和流言、谣言制造者、传播者的真实意图。只有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否则,要么判断错误,决策失误;要么无所事事,贻误时机,任流言、谣言蔓延形成更难控制的局面。
三要加强流言、谣言的预防措施。流言、谣言止于公开,政府的许多信息事关人民的利益,首先要通过规范政府的行为减少流言、谣言的产生,还要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同时,提高媒体对民生的关注度,特别是要在各种媒体上开辟专门反映老百姓呼声、反映社会不公现象的专栏;在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处理相关问题的机制,让社会矛盾得到及时关注和化解,避免矛盾的积累和激化。此外,应该在通畅、高效的利益诉求机制建设上,不断完善人民信访制度。同时,可以运用先进的信息传播技术,如热线电话、手机接收发布短信、领导者博客、网上留言等,广泛收集社会矛盾信息、民众关注焦点,及时发布政府声音,减少流言、谣言产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