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加强组织纪律性修养,比一般干部和普通群众更为必要。因为无论在哪个层次的领导岗位,领导者都掌握一定的权力,都具有滥用权力的可能,而这种滥用权力的行为,又往往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因此,加强领导干部法纪修养,使领导干部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十分必要。
加强领导干部法纪修养,基本要求就是领导干部要率先遵纪守法、自重自律,无论在工作场合还是非工作场合,都应该在党纪国法的范围内行动,反对特权行为。领导干部要特别增强组织纪律性,增强法纪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党的纪律是党的事业的保证
邓小平强调,“纪律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一个事关党的团结统一的大问题。无论是搞革命还是搞建设,没有纪律绝对不行。”“遵守纪律的最高标准,是真正维护和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国家的政策。”
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严明的纪律,促进和推动了党的思想、意志和行动的统一,维护和保证了党的有机整体,使我们党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历史阶段,更需要严明纪律,更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加强纪律修养,维护团结统一要有新作为。纪律严明和党性坚强密不可分。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要切实增强党的纪律观念,严守组织纪律,带头模范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做到顾全大局、淡泊名利、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有原则的团结,形成民主团结、奋发向上的浓厚氛围。同时,领导干部要把严格自律与注重他律结合起来。将党性原则要求内化为自己的情感、意志和行为,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高增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同时也要重视他律,各级党组织要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党的纪律约束、法律观念约束和制度监督。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的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严明的纪律不仅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而且是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保证。
我们党80多年的历史反复证明,有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又有严明的纪律,党的战斗力就能得到有效发挥,党的任务就能顺利完成;相反,如果党的纪律松弛,党的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即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也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而且还会使党的事业遭受损失。因此,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百折不挠、克服一切困难去坚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只有按照党的政治纪律的要求,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实现全党思想和意志的统一;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的畅通,才能保证全党行动的协调一致,才能集中全党的意志和力量,使党的战斗力得到最好的发挥,使党的宗旨、纲领和路线得到最好的实现。
一个叫梁厚甫的美籍华人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他的一位香港朋友移居美国,“一下飞机就感到美国到处是自由的空气”,但是,当通过朋友介绍他儿子到一家报馆做内部稿件传递工作时,儿子上班才两天就哭着干不下去了,原因是因为报馆对传递稿件的人不给座位,一天8个小时不是跑就是站,中午就15分钟吃饭,他儿子吃不消,没办法,只好让他儿子辞职。可见美国的企业的纪律很严。由此,他说“美国是自由国家,同时也是纪律国家”。无论从政府、军队到企业其“纪律之严,凡未住过美国的人是无法想象的到的”。
事实上,无论在世界的哪个地方,只要有人群,他都有不同的自由和纪律,而自由是建立在纪律基础之上的,没有纯粹的无纪律的自由。外国名人的名言说“纪律是集体的美”,细细品味起来也确实在理。纪律是为维护集体利益和正常工作而制定的规章、条文。人类自始直至今日的现代社会,大到世界调停,小到国家、军队、机关、企业、社会团体,都必有一定之规,以此来统一各个个体的思想、行为,维护着集体向着同一理想目标前进。没有纪律就不可能有集体,有集体就必然有清规戒律。纪律是公平地对待集体中所有人的一种规定与约束。人在不同的环境里,既要遵守共同的纪律,又要遵守一些特定的纪律。在某个企业、某个单位都会有符合本企业、本单位实际的规章制度,是其职员必须共信共守的。
在形势下,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需要。紧紧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这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充分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实践充分证明,严明的纪律是党的重要政治优势之一。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好的作风,再好的目标和思路也得不到落实;没有严明的纪律,就只能是一盘散沙,没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从政修养
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牢固树立坚定不移的组织纪律观念。党内一切人,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要毫不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自觉是地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的约束,使自己的一切思想和行动符合党的利益的要求、符合党的纪律的要求。过去,我们党员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那么,在新世纪,共产党员仍然应该唱一曲新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一切行动听指挥”的信念中走向新世纪的辉煌。
提高法律素养是依法行政的基石
领导干部中普及法律知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地方领导干部作为基层政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协调者,其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
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但是,一种观念的树立,一种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因此,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必须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其自觉性和主动性。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要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一,要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基层领导事务性工作量大、头绪多,而且又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都会影响到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处理行政事务工作中,要学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抓农业生产工作上,要学好《农业法》、《土地法》;项目引进过程中,要学好《环保法》、《公司法》等经济法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上,要学好《计生法》;调解纠纷、维护稳定方面,要学好《民法》和《刑法》,个人修养问题上,要学好中央出台的廉政准则及公民道德纲要如此等等,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很多法律法规。只靠上级安排不行,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要自觉增强对学法用法的认识,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第二,要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掌握法学的基本原理和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基层工作,要重点掌握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掌握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和其他与反腐倡廉有关的法律知识,并根据负责的重点工作,及时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比如,结合企事业单位改革,要学习《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进一步提高职能部门依法指导、推动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对《土地管理法》、《农业法》以及征地拆迁的各项具体政策、法规进行全面系统学习,使具体执行人员对有关政策理解得更深、把握得更准,避免出现程序和操作上的违法违规,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第三,要增强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权威,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靠拍脑袋的主观决策和长官意志的决策经常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因此,要围绕“决策”这个领导干部工作的核心内容,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贵,做到每一项决策、每一项工作都依法依规依程序。
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学法用法工作的关键。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对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思想上要绷紧“一根弦”:依法办事。计划办什么事,首先要在思想上打问号,符合法律的就去谋划;计划说什么话,先考虑群众的意愿和反映,坚持用换位思路反复去想,从群众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做到说出来合法、合规、合程序。
二是工作中联系好“两个点”:群众和法律。基层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从群众的角度去审视问题,以发自内心的真情与群众沟通交流。在去年的“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针对群众反映的企业改制问题,我们耐心向他们讲解国家有关企业改制的法律法规,使群众理解企业改制工作的困难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认真帮助他们打消错误的思想认识,使上访人员均能够满意而归。在处理征地补偿问题时,坚持“换位思考”,除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外,多次走田间、进农户、坐炕头,讲《土地法》,讲国家征地补偿政策,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开补偿办法、补偿金计算方法、发放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最终使群众解除了疑虑,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这些工作证明了一个道理:领导干部自己有法律知识还不够,还必须让群众有法律意识。作为基层领导干部,不仅要自己学好、用好法律知识,还必须引导群众学好法律知识,运用法律去沟通思想、交融感情、理顺工作、维护正义、实现和谐、谋求发展。
三是实践中做到“两个坚持”。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学法用法过程中,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具体而言,要做到“两个坚持”。第一,坚持依法推动工作。依法行政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依法治县的关键环节。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第二,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急需政府彻底改变传统管理方式,由行政命令向依法管理转变。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处理问题时,尊重市场规律,坚持依法依规,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领导干部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群众完成历史使命的骨干力量。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是一个新的历史任务,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依法治国,普法很重要,在领导干部中普及法律知识更是重要,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从政修养
各级领导应该引起重视,在定期的时间里,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可以办培训班,掌握宪法以及其他一些应该掌握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地方的规章制度、政策等,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掌握自己履行职责所需要遵循的法律规章,做到依法行政。
严以律己,领导干部带头实践党的纪律
党员领导干部要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争做严以律己的表率。
严以律己是一种政治品质,也是一种人格力量。没有严谨、纯洁的政治品质,就没有坚强的党性,就不能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党员干部做严以律己的表率,就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党员干部做严以律己的表率,就要提高道德品格修养。
一个好的人品,不是建立在权力、职位之上的,而是在高尚的精神境界中产生的。分析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甚至犯罪的过程,根本原因是没有养成坚强的党性原则和优良的道德品格。要养成严以律己的美德,就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自己的言行,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抗拒腐蚀;就要牢记“两个务必”,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就要常怀公仆之心,洁身自好,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名利所诱,不为情义所牵,不为悲喜所扰,永葆共产党人的气节,塑造好共产党人的形象;就要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心中始终燃烧着理想的火焰,以奋斗为乐,以创造为乐,以奉献为乐,自觉地拒绝庸俗,远离浮躁,淡薄物欲,追求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