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事畜牧业,或者一些法律力量不足以保护每个公民安全的国家,同一家族不同分支的成员通常喜欢住在彼此邻近的地方。这样的做法有利于他们共同防御外界可能发生的危险。所有的人,从地位最高到最低,彼此都或多或少地发挥着自己的力量。他们的和谐一致加强了相互间的必要联系,而他们的不一致则总是削弱、甚至可能破坏这种联系。他们彼此之间的交往比与任何其他家族成员的交往更为频繁。同一家族中即使关系最远的成员也有某些联系,因此,在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其所期望得到的关注比没有这种关系的人要多。
亚当·斯密雕塑
很多年前,在苏格兰高地,酋长习惯于把自己部族中最穷的人看成是自己的堂表兄弟和亲戚。据说,在鞑靼人、阿拉伯人和土库曼人中,也存在着对同族人的广泛关注。
在以商业为主的国家,法律的力量总是足以保护地位最低下的国民。同一家庭的后代,在没有这种聚居的动机下,必然会为各种利益或爱好所驱使而散居各地。他们彼此于对方来说,将不再有什么价值。过不了几代,他们不仅会失去相互之间的一切关怀,而且也会忘记他们之间具有同一血缘,忘记他们祖先之间曾经具有的联系。在每一个国家里,随着这种文明状态建立的时间越长久和越完善,我们对远方亲戚的关心也越来越少。
英格兰同苏格兰相比,这种文明状态确立的时间更为长久,也更为完善。而在每一个国家里,显赫的贵族们以记得和承认彼此之间的关系为荣,不管这种关系是多么疏远。对这些显赫亲戚的记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都是为了炫耀他们整个家族的荣耀。因此,这种记忆被如此小心地保存下来,既不是出于家族情感,也不是出于任何与这种情感相似的心理,而是出于最无聊最幼稚的虚荣。
假如某一地位很低但关系近得多的亲戚,敢于提醒这些大人物注意他同他们家庭的关系,那么这些大人物会告诉他,他们是糟糕的家系学者,不知道自己家庭的历史。我们也就不用指望天赋情感会向那一方向有多么大的扩展。
所谓天赋的情感,更多地是来自父母和子女之间道德联系的结果,而不是随着想象自然联系的结果。如果某个猜疑心很重的丈夫,常常怀着憎恨和厌恶情绪来看待他的孩子,而且一心认定这个孩子是他妻子不贞的产物,那么,尽管他和这个孩子在伦理上还是父子关系,尽管这个孩子一直在他的家庭中受教育,但对他来说,这是一个令人不愉快的永久标记,是他蒙受耻辱的永久标记,也是他家族蒙受耻辱的永久标记。
人与人之间,随着相互顺应的必要和便利,常常会产生一种友谊。这种友谊和生来就住在同一家庭之中的那些人之间产生的情感没什么两样。办公室中的同事、贸易中的伙伴,彼此称兄道弟,并且时常感到就像真的兄弟一样。他们之间的情投意合对大家都有好处,如果他们是有理智的人,自然会更倾向于和谐一致。罗马人用“必要”这个词来表示这种依附关系,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它似乎表示这种依附是环境对人们的必要要求。
即使是住在同一区域中的人们,彼此的生活细节也会对道德产生某种影响。假如一个天天见面的人从未冒犯过我们,那我们也不会去随意损害他的颜面。人们都知道,邻居可以给对方带来很大的便利,也可以给对方制造很大的麻烦。当然,我们希望一切都能和谐一致,并认为一个不好的邻居就是一个品质不好的人。因此,邻居之间会存在着某种微小的互相帮助,但总的来说,这种帮助需要在没有任何邻居关系的人之前给予一个邻人。
我们总是尽可能多地迁就他人或者将某事求得一致,因为我们认为必须要在与其共处或经常交往的人们中间去确定,以便进一步加深我们自己的情感、道义和感受。同时,这也是对朋友产生感染力的主要原因。
如果一个人总是与有智慧和美德的人交往,虽然到头来他不一定也会成为有智慧有美德的人,但却不能不对其怀有一定的敬意;相对而言,一个总是同荒淫和放荡之徒打交道的人,虽然他不一定会成为那样的人,但至少会失去他原有的对荒淫和放荡行为的一切憎恶。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经常看到一个家庭好几代人的品质具有惊人的相似。然而,家庭成员的品质,就像他们的相貌一样,似乎不应该全部归结于道德方面的联系,而应当部分归因于血统。
对于一个人的全部情感,如果完全是处于对这个人高尚的行为和举动,所怀有的尊敬和赞同为基础,并经过了许多经验和长期交往的证实,则是最受尊重、最持久的情感。这种友情不是一种勉强的同情,也不是为了方便而假装表现为习惯的同情,而是从内心油然而生的情感———我们对这些人的依恋,是经过尊重和赞同的自然合宜的对象。它只存在于具有美德的人之中。
我们可以把人塑造成一个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彼此以仁相待的造物主;也可以把每一个曾经接受过帮助的人,变成人们特定的友好对象。虽然有时人们的感激并不总是同他的善行相称。但是,公正的旁观者对他优良品德的看法,以及表示同感的感谢,却总是相同的。人们对某些卑劣的忘恩负义者大发牢骚后,反而会加深他对优良道德的全面认识。乐善好施的人必然得到他善行所带来的结果。善有善报,如果被同道热爱是我们期望达到的目的,那么之前所要做的努力,便是用自己的行动表明你是多么的善良。
无论是因为他们同我们的关系,还是因为个人品质,或者只是因为他们过去对我们的帮助,当他们成为我们善行的对象后,就应该得到我们仁慈的关怀和热情的帮助。这些人由于自己所处的特殊处境而显得与众不同。地位的差别,社会的安定和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我们对前一种人(也就是造物主)自然怀有的敬意基础上。人类不幸的减轻和慰籍,则完全建立在我们怜悯后一种人的基础上。
社会的安定秩序,比减轻不幸者的痛苦更为重要。我们对大人物的尊重,极容易因为过分而使人感到不舒服,而对不幸者的同情,又容易因为力不从心而使人感到不舒服。伦理学家们劝告我们,要宽以待人和同情他人,不要为显贵所迷惑。这种迷惑力是如此强烈,以致人们总是更倾向于成为富人和大人物。
天性会作出明智的决断:地位等级的区别,社会的安定和秩序应当更可靠地以门第和财产的差别为基础,而不是以智慧和美德的不明显(且时常不确定)差别为基础。大部分人平凡的眼光完全能够察觉前一种差别,而有智慧和有美德的人所具有的良好辨别力,有时要辨认出后一种差别却有困难。在上述所有作为我们关心对象的事物的序列中,天性善良的智慧同样是明显的。将一个对权贵和善行的钦佩结合在一起,就会增进这种善行。将我们对权贵的崇拜和对善行的钦佩结合在一起,就会增进这种善行。在某个没有妒忌的场合,我们对显贵所必然产生的好感和偏爱,因其与智慧和美德的结合而得到加深。
尽管大人物具有智慧和美德,但他仍然会遭遇不幸。地位越高的人所受的影响越深,而我们对他们命运的关注程度,也会大大超过我们对具有同样美德但地位较低的人的关注。许多悲剧和恋爱故事中最有吸引力的主题,就是使具有美德和高尚品质的国王和王子们遇到不幸。如果他们能运用智慧和毅力,使自己从这种不幸之中解脱出来,并完全恢复先前的优越和安全的地位,我们就会不由自主地怀着最大的热情,甚至是过度的赞赏之情来看待他们。我们与主人公同悲同喜,并且在美德与权势的结合下使我们更加倾向他们。
当不同的仁慈情感趋于不同时,是用精确的准则来判定我们该按照某种情感行事,还是按照场合的不同选择情感行事呢?我们应当用怎样的原则来判定取舍呢?其实,我们并不需要各种固定的、机械的准则来指导我们的行为。我们只需要在心里为自己设想出一个公正的旁观者,由他来决定我们的行为。如果我们完全站在他的立场,用他的眼光看待我们,对他所说的建议报以谦虚的态度。我相信,他的意见就一定不会使我们受骗。
道德点评
每个人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比起孩子对父母的敬爱,是一种更为主动的天性。共处一个家庭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友谊,对整个家庭的安定和幸福至关重要。要使父慈子孝,兄谦弟恭,他们就必须生活在一起。
商业文明发达的国家,人们为了利益驱使而散居各地,经过几代流动,亲情也会越来越疏远。地位最高的人所受的影响往往最深,而我们对他命运的深切关心,其程度会超过我们对具有同样美德而地位较低的人的命运所应有的关心程度。悲剧和恋爱故事中最有吸引力的主题,是具有美德和高尚品质的国王和王子们所遇到的不幸。
②论天性致使社会团体成为我们所帮助对象的次序
我们的慈善对象通常都是那些最重要,或者是将成为最重要的社会团体。而把个人作为我们的慈善对象,这种先后次序的原则,同样也指导着社会团体作为我们慈善对象的那种先后次序。
政府、国家保护着我们的健康安全,使我们得以在其中自由生长、接受教育,并且继续快乐生活下去。作为一个社会团体,我们的某些高尚或恶劣的行为能够对国家的幸福和不幸产生很大影响。天性坚决地将它作为我们的慈善对象。不仅是我们自己,我们最仁慈的情感中所包括的我们的孩子、父母、亲人、朋友和恩人,所有那些我们最为热爱和尊敬的人,都包含在国家里。而他们的幸福和安全,在一定程度上都依赖于国家的繁荣和安定。因此,天性恰好利用了我们所有自私和仁慈的情感,才使得我们热爱自己的国家。它的一切繁荣与光耀,都与我们息息相关:当我们将它与别的同类团体相比较时,我们为它的优越而感到骄傲;当它在某个方面不如同类团体时,我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感到屈辱。
我们常常带着极大偏向的赞美去看待我们国家过去时代所出现的那些杰出人物,如勇士、政治家、诗人、哲学家、文学家。并且不自觉地把他们排在其他所有民族的杰出人物之上。这些爱国者为了国家的安全,甚至为了它的荣誉感而献出自己的生命。显然,他是用公正旁观者看待他的眼光来看待自己。通过这个公正的旁观者,他把自己幻化成了大众心中一个仅仅是有义务在任何时候为了大多数人的安全、利益甚至荣誉而牺牲自己生命的人。虽然这种牺牲显得非常正当合宜,但我们知道,做出这举动是多么困难,而能够这样做的人又少之又少。
因此,我们不仅极其佩服和赞赏他的行为,而且认为这种行为似乎应该得到最高尚德行的所有赞扬。相反,某些人却幻想爱国者能够通过出卖祖国利益来为他获得一点私利,这种人极其可耻和卑劣地追求着自己的利益,而不顾所有的人安危和利益,显然是最值得我们憎恨的。
对自己国家的热爱常常使我们怀着最坏的猜疑和妒忌心理去看待其他国家的繁荣和强盛。相邻的国家,由于没有一个公认的权威来裁决相互之间的争端,彼此都生活在对邻国持续不断的恐惧和猜疑之中。几乎每个君主都不会期待从他的邻国那里得到正义,导致他毫无疑虑地用这样的方式对待他的邻国:尊重各国法律,相互交往时有义务遵守准则。这只不过是装腔作势罢了。每个国家都在猜测或是肯定,自己正在被它周围任何一个邻国不断增长的实力和扩张势力征服。这样的恶劣习惯常常以热爱祖国的某种高尚想法为依据。
据说马库斯·波尔修斯·加图每次在元老院讲话时,不管主题是什么,最后的结束语总是这样:“这同样是我的看法:迦太基应当被消灭。”这是一个情感强烈而粗野的人的爱国心的自然表现,他因为某国给自己的国家带来那么多苦难而激怒得近乎发狂。而斯奇比奥·内西卡在他的一切演说结束时所说的更富有人性的一句话是:“这也是我的看法:迦太基不应当被消灭。”这是一个人胸襟更为宽阔和开明的慷慨表现,他甚至不会对一个宿敌的繁荣抱以反感。如果它已衰落到对罗马不再构成威胁的地步,那么法国和英国都可能有一些理由害怕对方海军和陆军实力的增强。但是,如果两国都妒忌对方国内的繁荣昌盛、土地的精耕细作、制造业的发达、商业的兴旺、港口海湾的安全以及所有科学文化的进步,这无疑有损于这两个伟大民族的尊严和友谊。
不过,这些正是促进我们这个世界真正进步的原因。人类因这些进步而得益,人的天性因这些进步而高贵。在这样的进步中,每个民族不仅应当尽力超过邻国,而且应当出于对人类之爱,去促进而不是阻碍邻国的进步。这些进步都是国与国之间竞争的适宜目标,而不是偏见和妒忌的目标。
对自己国家的热爱似乎并不完全来自人类之爱。前者的情感完全不受后者的支配,有时甚至使我们的行动同后一种情感大相径庭。我们热爱自己的国家,不只是因为它是人类大家庭的一部分,而是因为它是我们的祖国,这种热爱同一切理由全然无关。智慧设计出人类情感体系,如同设计出天性的一切其他方面的体系。这似乎已经断定:把每个人最主要的注意力引向人类大家庭的某一个特定部分,就可以极大地促进大家庭的利益。
民族的偏见和仇恨很少能做到不影响邻近的民族。或许我们怯懦而又愚蠢地把法国称为我们理所应当的敌人,同样,法国也会怯懦而又愚蠢地把我们看成他们的敌人。但是法国和我们都不会对其他国家的繁荣心怀妒忌。然而,我们很少能卓有成效地运用我们对这些遥远国家的友好情感。
政治家最拿手的便是实施最广泛的公共善行。他们筹划并且实现同邻国或距离遥远的国家结成同盟,以保持所谓的力量平衡;或者与一些正在谈判的国家保持普遍的和平安定。然而,政治家们在谋划和执行这些条约时,除了考虑各自国家的利益之外,很少会有任何其他目的。阿沃伯爵,这个曾经的法国全权大使,在签订《蒙斯特条约》时,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以便通过签订条约,恢复欧洲的普遍安定;威廉王子似乎对欧洲大部分主权国家的自由和独立具有一种真正的热忱,或许这种热忱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对法国特有的厌恶激发出来的;德国的自由和独立在威廉王子时代大抵处于危险之中,而同一种仇视法国的心情似乎也部分地传到了安妮女王的首相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