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论利益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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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利益秩序与政治控制(2)

1.关于政治控制的范围。这是回答政治控制到底是谁控制、控制谁、控制什么的问题。就普遍性而言,从理论上说,政治控制的范围起码包括两点:第一,政治控制是统治者利用政权主要对谋求利益的政治行为和政治意识进行的控制,并且常常把二者融为一体。这就是说,当控制某种政治意识时,同时要控制某种相应的政治行为的发生。例如,中国对于利益多元化必然导致政治多元化的意识的批判,其目的就在于控制这种意识在政治行为上引起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结果的出现。相反,当控制某种政治行为时,政治统治者也要对这种行为的政治意识进行控制。例如,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统治者对持不同政见者进行的政治活动不但采取或软或硬,或明或暗的控制,与此同时,也对其政见进行各种形式的封锁等,以免其流转扩散,从而影响其政权的思想或意识形态的基础。第二,政治控制不仅包括对被统治的政治主体的控制,而且也包括对占统治地位的政治主体内部成员的谋利意识和行为进行一定的引导和控制。对于被统治的政治主体进行控制,自不待言,因为政治统治历来就是敌对双方的博弈,其结果常常是你不统治我,我就统治你;你不控制我,我就想方设法控制你的关系,所以,政治统治者对于被统治的政治主体进行政治控制是理所当然的。而统治者为什么还要对本政治主体内部的成员进行政治控制呢?这是因为在占统治地位的政治主体内部,虽然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利益关系上,则存在着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局部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地方利益与中央利益等关系,为了不致使统治阶级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发生矛盾,或者防止其内部因利益内耗或者冲突而危及到整个阶级的整体利益和统治权力,所以,政治统治者对其统治主体内部的成员或者局部等关系进行政治控制则是必要的,也是自然而然的。同时,政治统治者为了服务于整个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政治路线,在统治主体内部形成一种合力,同心同德,努力奋斗,以实现其总目标和总任务,统治者也要对其内部进行政治控制。例如,中国现在以四个现代化建设为最大的政治所进行的调控各种利益关系的活动,包括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地区利益差别的关系,地方与中央的利益关系、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的利益关系,收入分配中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以及所进行的反腐败斗争等,都是统治主体内部的政治控制。当然,这种控制在性质上是不同于对敌对阶级的政治控制的。这一点是必须明确的。

从社会实践意义和社会矛盾的特殊性来说,政治控制往往是把阶段性与持续性联系起来,结合当时社会现实中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问题,控制和解决与政权直接或者紧密关联的主要矛盾,避免四面出击,以确保当权者的统治利益,维护他们的统治地位。

2.关于政治控制的形式。由于政治控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此,人们站在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政治控制的形式作不同的理解。这里所说的政治控制的形式,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政治控制的权力结构形式,其二是政治控制的手段形式。从政治控制的权力结构形式看,政治控制的形式有集权式、分权式和混合式。正如我们在第八章所论述的,集权式是指政治控制的权力集中于中央或者上级,在中央或者上级中权力又集中于某一机关或者某些领导甚至某个领导手中。分权式是指政治控制的权力由中央和地方根据法律共同行使,并且在各种权力结构之间分工明确,既互相独立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混合式是上述集权式和分权式的结合。一个国家的政治统治者在政治控制中到底采取哪种权力结构形式,这不能一概而论,而要结合政治控制的现实利益需要来决定。至于哪种政治控制的权力结构形式好,这也不是坐在书斋里可以妄加评论的,而是以政治控制的实践为标准的。任何照搬某种权力结构形式或者模式的政治企图和设计都注定是要失败的。

从政治控制的手段形式说,政治控制往往是根据现实利益的需要,与时俱进,把实力性与组织性结合起来,把认识发展性与意识形态性结合起来,把战略性与策略性结合起来,运用经济的、政治的、军事的、文化的、外交的、科技的等手段进行政治控制。在具体进行这些控制时,政治统治者还会采用软的、硬的、软硬兼施的办法;和平的、武装的、和平的与武装的交替使用的办法;公开的与秘密的、集中的与分散的、镇压的与安抚的、斗争的与妥协的等办法来达到调控利益关系,控制和解决利益矛盾,从而实现或者维护适合于自己的利益秩序。由此可见,政治控制所进行的一切活动是科学,是艺术。它既不能随心所欲,也不能闭门造车。因此,统治者必须集中全部智慧,抓住时机,用好机遇,勇敢果断地运用正确的政治控制形式,进行政治控制〔1〕。

3.政治控制与其他控制的关系。从社会控制的意义上说,政治控制是社会控制的形式之一。除了政治控制外,社会控制还有经济控制、文化控制、宗教控制等控制形式。政治控制与这些控制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其表现就是在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政治主体往往根据利益关系的客观情况,把政治控制与其他控制结合起来,交替使用或者是齐抓共管,以保证其统治的安稳和整个社会利益秩序的相对稳定。但政治控制与其他控制绝对不是一回事,它们之间在内容和方式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政治控制是直接依靠政权力量来进行的,这就是利用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工具和公共权力的机构来调控利益关系,控制政治行为的反应和影响,以维持现存的有利于统治者的利益秩序。而其他的社会控制活动,虽然与政权有某种联系,但大多是间接性的,或者都不具有政权的性质。惟有在政教合一的国家里,可能出现宗教统治具有国家政治控制的性质。即是如此,宗教控制也必须通过各种办法把自己的控制转化为国家政权的控制,否则,它也不能依靠或者运用政权的力量来进行政治控制。同时,与其他社会控制比较起来,政治控制是最重要、最具决定性的控制。因为在人们为利益而奋斗的各种活动中,虽然经济是基础,但在此之上的根本问题却是政权问题。只有掌握了国家政权,统治者才有可能使社会的一切利益关系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才有可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利益秩序处于比较平稳的状态。因此,政治控制在整个社会控制中居于主导的地位,并且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其他控制则从属于政治控制。

三、利益秩序与政治控制的关系

通过以上论述,人们对利益秩序和政治控制各自的性质、内容、形式和范围有了一个正确而深刻的认识。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利益秩序与政治控制是什么样的关系呢?简单地说,利益秩序是政治控制的核心,政治控制是利益秩序的保障。具体分述如下:利益秩序为什么是政治控制的核心呢?

第一,这是由利益秩序的本质、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说,利益秩序是占统治地位的政治主体运用政权对利益进行权威性调控的意愿的实现,它是人们处理利益关系、谋求和实现利益的行为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在每一个国家中,只有通过利益秩序的状态,才能了解统治者对利益关系进行权威性调控的价值选择,才能体现出政治调控目标实现的程度,才能判断政治统治权力的稳固与否及其运行状况良好与否。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说利益秩序是对行使政治权力的目的、检验政治控制效果的试金石。如果一个社会的利益秩序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或者出现这里关系紧张、那里冲突不断的现象,那么,说政治局势稳定则是自欺欺人,甚至想达到有效的政治控制也是一句空话。

从地位上说,如前所述,利益秩序在各种社会秩序中处于中心位置,是根本性的和决定性的因素。利益秩序的稳定发展直接影响到其他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否以及发展趋势等等,因此,政治控制必须抓住利益秩序这个主要矛盾和根本矛盾,牵一发而动全局,从而使整个社会秩序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从作用上看,利益秩序是调节利益关系的行为规范发生作用的过程。只要这些调控利益关系的行为规范的作用得到正确的和充分的发挥,社会根本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就会处于巩固和有序发展的状态,从而也就使利益秩序的作用体现出来了。而根本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不断巩固和健康发展,正是政治统治的中心任务,所以利益秩序对政治统治的作用极其重要。只要是清醒的现实的政治统治者,都会在政治控制中特别重视利益秩序,并且,运用各种政治调控方式排列组合好社会的利益秩序。

第二,这是由利益秩序的发展过程与政治权力的联系所决定的。在前面我们已经谈到,利益秩序包括:利益竞争秩序、利益表达秩序、利益综合秩序、利益分配秩序、利益实现秩序和利益保障秩序等等,这些从总体上可以说是利益秩序由起始到终结循环往复的发展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利益秩序的每一个环节都与政权关系密切,二者的关系是一损俱损,一安俱安。具体地说,从利益竞争秩序讲,不论是在何种经济体制下,利益竞争都离不开国家政权的宏观调控,同时也离不开政权力量对不正当竞争或垄断竞争等的干预和制裁,以形成适合于其政权需要的利益竞争秩序。即使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竞争,也还是需要资产阶级政府作维持其竞争秩序的守夜人的。另一方面,利益竞争秩序的变化对政治权力和政治制度的变化有直接利害关系。为什么呢?因为在特定社会中,各个主体为了利益而进行竞争时,一旦竞争的力量对比发生有利于某一或某些主体的变化,那么,原有的利益竞争秩序就会被打破,这样也势必要求改变维护原有利益竞争秩序的政权。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论述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的政治统治和在经济竞争中取得胜利时,正确地描述,自由竞争秩序的形成带来的是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和政治统治”〔2〕。这不仅是对利益竞争秩序与政权的关系的写照,而且是现实历史的反映。

从利益表达秩序来看,在一个特定社会中,利益关系由于性质不同,从而引起利益表达的方式也就不同。这些不同的利益表达方式,从不同的角度看:有正面的利益表达,如提出某种政策建议、要求等,有反面的利益表达,如牢骚、煽动社会动乱等;有组织式的利益表达,有分散式的利益表达;有和平式的利益表达,武装式的利益表达;有程序式的利益表达,非程序式的利益表达;有积极的利益表达,消极的利益表达;有公开式的利益表达,有秘密式的利益表达等等,这些利益表达方式的运用所产生的结果就是利益表达秩序的出现,而这种利益表达秩序不仅涉及到政治调控的效果,而且更重要的它直接涉及到政治权力的安危,政治统治的兴衰,社会发展的治与乱,因此,任何社会的任何统治者对利益表达秩序是须臾不可忽视的。

关于利益综合与利益分配秩序,二者关系极为密切。在某种意义上,分配寓于综合之中,综合服务于分配。它们不仅直接反映政治权力的性质,而且直接反映出政治统治的稳固与否。不论是在利益分赃制的资产阶级国家,还是在利益统筹兼顾的社会主义国家,利益的综合与分配有无秩序或者秩序好坏,这是政治权力有无生命力的典型的反映。如果利益综合秩序、利益分配秩序混乱不堪,并且国家政权机关对其调控是无能为力,那么,该政权的垮台只是时间迟早问题以及速度快慢的问题。如果利益分配秩序、利益综合秩序一旦产生紊乱的苗头,并且,国家政权机关对其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置之不理,那么,该政权与利益秩序的关系必然是小隙沉舟。

从利益的实现秩序来看,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各个主体之间是在平等的关系中获得利益,还是在受歧视的状态下得到利益;是合法地、正当地获得利益,还是非法地、不正当地取得利益;是把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利益兼顾起来实现利益,还是以极端的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至上来争夺利益,这些利益秩序对一个政权的向心力、凝聚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价值。

从利益的保障秩序来看,在任何一个国家,不论其实行何种政治制度,公民都有因为天灾人祸、失业待业、生老病死、鳏寡孤独、身心障碍等原因丧失自救能力的社会救助和保险保障,或者因为住宅、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基础教育等的福利保障,或者因为工伤事故、军属烈属而应该得到的优抚保障等等,这些利益保障稳定与否,合法与否,平等与否,及时与否,兑现与否,也就是说这些利益的保障秩序是否处于良性循环发展的状态,它与人民安居乐业与否,与政权稳定与否,与国家政治前途光明与否,有着现实的直接的关系。

以上各个方面,足以说明利益秩序是政治控制的核心了。第三,利益秩序之所以是政治控制的核心,这在我们研究政治的本质和政治控制的基本理论时已有论述,兹不赘述。

总而言之,政治控制的核心是利益秩序,这是由利益及利益秩序的本质、地位、作用以及发展过程所决定的,同时也是政治控制的本质和要求所决定的。

那么,如何理解政治控制是利益秩序的保障呢?虽然在前面的几章的内容有所涉及,但都缺乏系统的深入的研究。因此,我们只有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来探讨政治统治主体是怎样通过政治的途径来控制利益秩序的。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非常微妙的问题。就这个复杂微妙的问题,我们在后面几章予以专门研究。

注释:

〔1〕具体论述可参考《利益活动和政治活动规律》一章。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