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有利于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克服教条主义态度。大家都不会忘记,在中国建国46年的历史上,有长达20年(1958~1978年)之久犯有“左”倾错误,同时,这也是教条主义最盛行的时期。其主要表现是,把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般结论强加给我国已经变化了的客观现实,全国上下涌现出“大跃进”的浪潮和急于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狂热,到处都实行“一平二调、统一分配”,大办公共食堂,大搞“共产主义试点”。现在看来,实在太可笑了。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从根本上扭转了这种局面,但是,过去长期形成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态度与“左”的残余,在某些时候某些人的思想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反映出来。他们仍然把“全民所有制”与国家所有制特别是与公有制混为一谈,认为重新认识“全民所有制”就是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所有制关系改革就是搞私有化。这种把马克思主义原则与中国实际相割裂的观念有待于进一步消除。还是邓小平同志南巡时说得好,“学马列要精,要管用”;“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说到底,中国的改革所以能够取得伟大成就,最关键的一条在于产权制度改革和调整所有制结构所取得的成就;中国的经济之所以能够出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最关键的一条在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其他(包括个体、私营、三资企业等)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否则,如果靠本本,靠教条主义,中国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功。应该相信,只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彻底破除“一大二公”的影响,承认“全民所有制”的非现实性,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生命力将会更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将会发挥得更充分。
第二,有利于促成我国经济与国际惯例接轨,进一步使我国的经济运行符合一般市场经济规则。承认“全民所有制”的非现实性,其一,是处理好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关系的需要。“全民所有制”模式本来并不是中国的创造,但目前它在我国却是世界上唯一的“幸存者”。除此之外,它不仅一直为世界各国所不接受,而且也早已为它的“发明者”所放弃。中国决不能走西方国家的道路,决不能像原苏联那样全面解体和全面私有化,同时,也不应该把斯大林模式贯彻始终。中国坚持搞具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实行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这是不能动摇的。当然,我们的经济运行必须是和市场经济的通行规则相一致,与国际惯例相协调;我们的公有制必须是具体的、客观的,而不是“玄奥”的、超现实的。否则,我们就无法让世界了解中国,也无法让中国走向世界。其二,是处理好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的需要。有人说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相容的,也有人说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矛盾的。我认为,这两种观点都不可取。二者兼容与否,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应先进行具体分析,再作出判断。是相容还是矛盾,关键看是一个什么样的公有制。如果公有制所选择的是多种实现形式,且又能与其他经济成分同时并存,那它与市场经济就是相容的、统一的,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就起促进作用;如果它选择的是纯粹单一、独立存在的像“全民所有制,这样的实现形式,那它与市场经济就是矛盾的、排斥的,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就起破坏作用。我们希望所出现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而要想真正实现前一种情形,只有放弃“全民所有制”才有可能。
第三,有利于明确和理顺产权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尽快建立。建立新体制所面临的重要任务是要在经济运行的各个领域进行制度创新,而进行制度创新的中心环节是产权制度创新。长期以来,我国经济领域中特别是国有企业中的产权关系是模糊不清的。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其外部有一层模糊不清的“全民所有制”的“外壳”。由于它的存在,一方面表现出“全民皆有”,人人都以所有者的身份出现,各个部门都插手企业、干预企业,弄得企业无所适从,没有经营自主权,不能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表现出“全民皆无”,不知谁在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对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管理责任不明,出了问题无人负责,从而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和国有企业的严重亏损。
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在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和强调要理顺产权关系后,产权制度改革有了新的探索途径,企业开始朝着新的目标发展。但是,在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又碰到一些新的困难和矛盾,甚至出现走样变形的现象。其原因也是十分复杂的。但是,如果我们能进一步改进改革中的思维方式,冲破“全民所有制”习惯势力的束缚,就有可能使改革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实现新的突破,使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现新的局面。
改革重任: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第一次把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作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的首要任务明确提出,并阐述了一系列所有制问题,这是党的十五大的一个突出贡献,是我党在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问题认识上的重大突破,也是我党又一次大的思想解放的显著标志。
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就是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不断提高公有制经济的质量,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大力发展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把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对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对于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经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实践经验与教训反复证明,必须重视发展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和建立合理的所有制结构
回顾近50年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我们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沉痛的教训。这里一个很大的教训是,过去我们在对所有制问题的认识和态度上犯了十分严重的错误,即在曾经长达20年之久的时间里,我们犯有极“左”的错误。其主要表现在:脱离实际,不顾国情,照抄照搬,大刮“共产风”,大搞“集体转全民”,大割“资本主义尾巴”,使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处于严重的畸形状态。从1958年到1978年,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几乎占了80%~90%,整个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占100%。这种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盲目冒进和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客观现实的做法,极大阻碍了生产力的正常发展,结果使我国的经济建设遭受了惨重的损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实现了战略重点的转移,制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实行了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对传统的所有制问题进行了重新认识和卓有成效的改革,使所有制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改革开放以后直到党的十五大,才使得我国的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逐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有益补充”到
“共同发展”,再到“重要组成部分”和与公有制经济结合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并将其写进了宪法,从而达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统一、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结合的共识,是来之不易的。
同时,在实践上,也使长期以来传统的所有制结构逐步得到转变,逐步得到优化。这就是,我们已经创造出了能够基本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和所有制结构趋于合理的局面。从1978年到1997年,在我国工业总产值的所有制结构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由77.6%转变为26.5%,集体经济则由22.4%转变为40.5%,城乡个体和其他经济则从零逐步分别发展到15.9%和17%。从目前小型企业数量上看,个体和私营企业占77.7%.集体企业占20.1%,国有企业占1.4%,三资企业占0.6%;从产值上看,个体和私营企业占23.3%,集体企业占51%,国有和三资企业各占13.1%。到1999年3月底,全国累计批设外资企业328228家,合同金额5812.4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747.93亿美元。另外,到4月底,全国上市公司已达878家,其市价总值19676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左右。
随着市场取向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多种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产生、所有制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公有制不同实现形式的出现,大大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如在1992年到1996年的5年里,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为12.1%,成为经济增长速度最快而波动最小的时期。20年改革特别是所有制改革的经验表明,只有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和这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优化所有制结构和积极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才能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向前发展。
经济结构中最基本的结构是所有制结构,结构调整中最大的调整是所有制结构的调整
调整经济结构,我们已讲了多年,也做了多年,但至今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仍然是我国经济生活当中的一个突出矛盾。为什么?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忽视和回避了对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或者说,我们把传统的所有制关系与社会主义完全等同起来,认为长期存在的纯公的所有制结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搞资本主义。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了以下问题:产权关系不明晰;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公有制实现形式比较单一;非公有制经济未被推到应有的地位。而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大家知道,党的十五大报告在要求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并在提出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时,首先非常明确地强调指出要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并把坚持公有制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等等。这是十分正确的,非常及时的。可以说,这一决策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找到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深化改革和调整所有制关系的重要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
不同层次和不同性质的所有制形式及其结构状态,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状况的主要原因。有了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就必然会有市场竞争;而有了市场竞争,就必然反过来要求所有制结构的优化和改善;而所有制结构有了调整和完善,就必然要求加快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因此,所有制结构自然成了经济结构中最基本的结构关系。只要所有制结构有了调整和变化,就必然会引起、影响和带动各种结构关系的调整和变化。不可否认,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们所进行的产业结构、社会资本结构、资源分配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投资结构、产品结构、管理结构、治理结构、人员结构、就业结构等一系列的结构调整,都直接或间接受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制约和影响。所以,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是经济结构关系调整中的主要矛盾,必须始终抓紧不放,认真搞好。
目前,解决经济结构中的主要问题,即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要解决“大而全、小而全”和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些矛盾,必须要与所有制结构调整相结合,并且要首先从调整所有制关系人手。如果有了合理的所有制结构,有了明确的多元产权主体、投资主体和市场主体,并建立了相应的法人责任制,有了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经济结构中的问题是可以得到逐步和有效解决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生产力状况,决定必须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
把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作为改革的重要任务提出,这是我们的经验总结,完全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既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那么,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就成了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一项基本要求,成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摆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实际是什么?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是一个什么样的生产力?党的十五大报告从九个方面概述了这个历史阶段的全貌和特征,并强调指出,贯穿初级阶段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决定了我们除了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外,还必须大力发展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要。
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历史的原因,随着我国一同进入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并非是高水平的,而是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尽管通过了50年的努力,特别是通过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各项事业有了很大进步,但是,总的来说,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水平不发达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而这种生产力状况,是决不能采用超越客观现实而又单一的所有制情形,或不能出现简单的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结构的。同它相伴的必然是与之相适应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组成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格局。
改革开放20年之所以取得伟大成就,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引进了竞争机制和市场经济,就是注重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不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