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福建·政府改革与管理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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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加快政府体制改革的对策思考(1)

推进政府改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对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始终十分重视,并一直把它作为改革的重要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应该说,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们在对政府的认识以及实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这是必须肯定的。

但是,直到目前,政府职能仍然没有实现实质性的转变,政企不分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当我国“入世”以后,我们还有很多不适应,主要是政府还没有完全和真正“入世”。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观念没有完全入世。多数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WTO的规则了解不多,说话办事仍习惯于红头文件,不熟悉世贸知识和国际惯例;封闭、保守思想还相当严重,全球化、开放型观念和市场竞争意识还没有形成;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为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现象经常发生。因此说,政府只在组织上入世而没有在思想上完全入世。

管理体制没有完全入世。政府与市场和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没有理顺,机构设置仍不科学,部门职能交叉和管理混乱继续存在,政企不分,效率不高,政府仍直接干预经济。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尚未建立,依法行政难以做到。

政策措施没有完全入世。政府及各个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考虑市场经济和WTO的规则不够,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性不强,政府过于垄断,准入领域限制过多,国内非公有制企业难以享受“国民待遇”。

市场建设没有完全入世。交易秩序混乱,信用度差,欺诈行为严重;行业垄断,地方保护,条块分割,全国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并未形成;要素市场发育缓慢,政府主导行为普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没有正常发挥。

法律法规没有完全入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法治意识不强,

“人治”现象严重,立法质量不高,有的有法不依,有的执法不严,有的无法可依,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没有形成,地方、部门“利益法制化”问题没有解决,仍有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WTO规则的法律法规没有清理。

由此可见,政府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的问题还相当突出,这不仅成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直接阻力,而且也成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体制性障碍。如果我们不加快政府改革,将会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各项战略任务将难以顺利完成。从实现我国“十五”发展计划和“第三步战略目标”以及当前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看,推进政府改革尽快转变政府职能是十分重要的和非常紧迫性的。

新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促使加快政府改革。要想持续健康快速保持我国经济增长势头,让我国经济走在世界经济发展前列,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要加快政府改革,努力创造良好的国际国内市场环境。

WTO规则要求中国加快政府改革。中国入世必然促进中国政府入世,即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必须要与WTO的规则相一致。

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快政府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改革是关键。在建立新体制基本框架的过程中,政府曾起过积极作用。然而,在完善这一新体制时,政府成为改革的重要对象。如果政府改革不到位,不及时,不仅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难以发挥,而且会出现走回头路的可能。

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呼唤加快政府改革。面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期望有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特别是要求能够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摆脱政府不必要的直接的行政干预。

落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需要加快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和坚持依法办事,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尽快做到。

实现高效、勤政、廉洁的行政管理要求加快政府改革。政府应该集中精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把不该插手的事迅速交给市场,交给企业,交给中介机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腐败,保证政府行为清正廉洁,运行高效。

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政治体制需要加快政府改革。实行政府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是走向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加快经济民主建设的基本前提。

推进政府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就是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WTO规则的要求,通过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和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加快形成灵活、高效、务实、廉洁和依法办事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到底能不能深化下去,能不能改好?这关键看是不是真改,有没有决心,看能否真正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来指导改革和衡量改革成果。只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站在人民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推进政府改革是大有希望的。那么,如何推进政府改革?

怎样转变政府职能和实现政企分开?本文想提出如下若干对策建议。

一、实行政府职能定位,正确发挥政府作用

当前,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我们面临着新的历史任务,特别是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对我国政府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必须坚持这样三大原则:即市场取向原则,政企分开原则,世贸组织原则。按照这些原则,政府职能主要应有以下根本转变:由直接配置资源向搞好宏观调控政策和创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转变;由直接干预企业向为企业经营和职工就业提供优质服务转变;由依靠行政命令向市场主导和依法行政转变;由封闭保守垄断向统一开放透明和竞争有序的国内国际大市场转变。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政府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WTO的要求,在经济管理方面应集中精力把工作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制定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统计、财政、税收、金融、外汇等管理体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布局,保持总量平衡,主要采取经济和法律手段而不是行政直接干预的手段管理经济。二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据报道,截至2002年4月30日,国外对华反倾销已达493起,成为遭受国外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因此,当务之急是运用好反倾销、反补贴和法律手段规范贸易秩序,维护国内产业安全。三是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打破地方、部门、行业垄断和区域封锁、条块分割,形成全国统一市场;调整和创新政策措施,取消各种不必要的优惠政策,对各类企业在投资、准入、税收、审批、登记、用地、贸易等方面一视同仁,实行“国民待遇”,实现平等竞争;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大力整治市场秩序,坚决打击违法乱纪行为。四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管好、管住、管活国有资产。五是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共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六是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关心、支持和帮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稳定。七是创造各种就业门路,缓解就业压力,千方百计降低失业率。

八是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自然资源,治理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继续推进机构改革,根本转变政府职能

本届政府通过机构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来的40个减为29个,各部门内设司局级减少200多个,人员编制由3.2万人减为1.6万人;省级政府机构由平均55个减为40个,人员编制共减员7.4万人(不含政法部门)。这是历次机构改革中精简力度最大的一次,也取得了较好效果。

但是总体看,这次机构改革在量上确有突破,而在质上并未解决根本问题,政府职能仍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有的机构仍然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要求不相协调。如有的部门职能范围缩小、力量削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有的职能交叉,有利时互相争夺,无利时互相推诿;有的职能分工缺位,经常出现有事无人做的现象;有的部门仍职能包揽过多,权力过于集中,习惯于行政干预的那一套;有的将原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改为集团公司,但仍行使原政府管理职能;有的将部分行政管理职能转移到下属机构,让下属机构出面干预企业。因此,政府改革的空间仍然很大,政府改革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这标志着政府改革及其职能转变的开始。此后,党中央历次有关重大会议都对政府职能有过逐步深入的界定和认识,并相应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目前,市场取向的改革已进行了20多年,我国又加入了WTO,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和目标应该明朗化了。根据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政府改革总的战略目标,我们首先要认真深入研究政府机构的科学设置和部门职能的合理分工,并将研究方案公开化,广泛听取意见。我认为,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在于按照这一研究方案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能分工。其改革力度应该更大一些,步子更快一些,尽量弱化政府机构在经济管理中的行政权力。在机构规模方面,确需加强的要加强,应该削减的必须削减,可设可不设的不设,必须新建的要新建;在职能分工方面,既要防止交叉重叠,又要避免缺位遗漏,保证政府机构运行科学、有序、完整,坚决消除部门职能经常出现的相互“争夺”和相互“礼让”的现象。在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必须加快干部人事制度特别是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人才资源,从根本上提高机关人员素质。

三、理顺产权关系,促进政资分开

长期以来,政府把国有企业作为自己的下属机构,干预和指挥他们的正常经营活动,使他们无所适从,难以独立参与市场竞争。为什么会存在这种以政代企、政企不分的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政资不分是政企不分的根本原因。政资不分的主要表现是政府投资领域包揽过多,范围过宽,战线过长,直接成为出资人代表,从而带来行政命令太多,对企业管得过死的局面。

怎么改?关键是看坚持计划取向的改革还是坚持市场取向的,是坚持政府主导型经济还是坚持市场主导型经济。这个严肃的问题不仅是政府改革的焦点,而且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焦点。如果是坚持前者,这是倒退,已经没有可能。如果是坚持后者,我认为,作为改革对象的政府至少要做并配合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不要与民争利,停止国有资产进入竞争性领域。除特殊领域、行业、公益性事业和非政府不愿投入的经营活动外,政府应避免向其他领域特别是竞争性领域投资,不要在这些领域设置新的国有企业,克服唯利是图的心态。对已经进入一般性和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应停止追加新的投入,停止给予特殊政策扶持,让其逐步实行自然淘汰。二是根据中央“有进有退”的方针,通过采取改制、改组、出售、兼并、破产等方式,组织部分国有企业有序退出。目前,大量的国有企业主要是国有中小企业处于不死不活、坐以待毙的状态,其国有资产损失数目十分惊人。如果将这部分国有企业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合理处置,不仅会保住大量国有资产,而且还会带来大量资产收益。三是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制运作首先要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关键是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要减少交叉任职,董事长和总经理不能由一人兼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选聘经营者的作用,产生主要经营者实行董事会推荐与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制度。四是组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体系。

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委托投资公司统一行使出资人职能,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这是探索促进政资分开,避免行政干预,实现政企分开的积极形式。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的财政约束机制

建立政府机关内部财政约束机制是政府改革和转变职能的重要保证。过去,政府内部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人浮于事、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等现象普遍存在。经过多次改革,这种状况不仅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其关键原因,是没有相应建立政府财政约束机制。这次机构改革,在财政约束方面有一定突破,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还未到位,有的还未落实,有的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大力度。为了巩固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防止机构及其职能和人员反弹,继续顺利推进政府改革,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加强建立和完善政府机构的财政约束机制。

一方面,强化财政硬约束。一是严格定编定岗,实行财政包干制。政府应以机构为财政支出单位,确定编制拨付工资和办公费用总额,由各政府机构自己掌握,增员不增工资总额,减员不减工资总额,把定编裁员的任务通过利益约束的方式,促使政府机构主动地实行竞争上岗。同时,对机构拥有的固定资产也要实行财政监管,不属财政支出范围的项目,要尽快实行“断奶”。二是用财政限制和约束行使职能以外的职能。凡是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要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否则,要从其总额中加倍扣除。

三是堵住一切不正当的收入来源渠道。任何党政机关都没有创收的职能,凡是财政以外的不明真相的收入来源,都是违规违纪的。

另一方面,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目前,有的部门主要是行政执法部门在“收支”和“收缴”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执法部门收支不分,在很大程度上靠罚没收入来维持运转。这样既会出现乱收、乱罚和截留、挪用等现象,也会造成行政部门的职能扭曲。必须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综合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各部门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有条件的预示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二是部门预算要全面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内外收支状况。三是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小金库”、账外账、私立银行账户等,坚决予以严厉查处。

五、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在向计划经济体制实行改革后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多年的过程中,我们的改革步人了一个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超计划经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