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草根浙商”20条经商法则
1.坚持看《新闻联播》
要想把握经济命脉,必须关注政局,《新闻联播》图文并茂,有声有色,着实为中国商人的最佳晴雨表;你可以不看财经报道,也可以不看焦点访谈,如果你不是做石油和外汇的,甚至都可以不去管“9·11事件”和中东局势。
2.不要轻易相信合约
哪怕合约让律师看过、公证处公证过都不要轻易相信。甚至当客户已经把钱汇入账户后,都必须确认,这笔钱能不能拿出来。而合约以外的涉及利益冲突的任何口头承诺都只是承诺,在对方兑现之前都不要沉湎其中。
3.一诺千金
一定能够做到的事情才可以承诺,但不要夸大其辞。你可以不在乎外界对你的争议甚至你也可以制造争议,但你不能失去信誉,否则你就不是一个商人而是一个骗子。
4.赢得起但输不起的生意不做
在做任何生意以前,你都必须考虑,是否输得起,而不是去考虑如果赢了会怎样,输不起的事情你最好别做!
5.先期不要投入太多,给自己留够底牌
不要太早把手里所有的牌都亮出来,因为牌局随时会停止,对方也随时会出新的牌。所以,不到关键时刻,不要亮出最有分量的牌,最后的赢家才是真正的赢家。
6.商人有所为也有所不为
“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说的是做人的道理。生意同样如此,不要因为利润少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风险小就去做。
7.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黄金搭档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好的搭档要做到以下五点,否则合作不会长久。其一,你们在一个战壕里至少共同战斗过一年;其二,他对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能负责;其三,必须是个实在人;其四,他考虑得更多的是共同的利益;其五,关键时刻没有躲开更没有出卖你。
8.不要在团队里有家庭成员的影子
在以你为核心之一的商业团队里,无论是妻子还是父母都不可以有太多插手。因为团队接受的是你,而不是你的家庭成员。
9.不要给你的女人讲商业细节
无论这个女人是你众多情人之中的一个更或者是你已经结婚多年的妻子,你都应该不和她们谈你的商业细节:第一,你谈了可能她们也不懂;第二,你谈的细节里面会有能让你入狱的内容;第三,那涉及商业机密。
10.可以行贿但不要做污点证人
不管接受你贿赂的官员有多么无耻,你都只可以行贿而绝不可以去做污点证人,除非你以后连半个商人都不想做了。而如果是你主动行贿,对方收受了而且也为你办了事情,那你更不应该由此来要挟对方继续开绿灯。
11.不要偷税漏税但要学会合理避税
大头小尾的发票最好别开,营业税以及附加的教育基金该交多少交多少,增值税更别动脑子。关税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企业所得税是可以全部避掉的,但最好给地税面子,个人所得税,视当地政府给纳税人办了多少实事而定。
12.你可以利用新闻记者但不要相信记者
你可以给记者一些礼品,但不能告诉记者底细,更不能相信记者会保守商业秘密,甚至你不能和记者靠得太近。
13.不要摆大,哪怕你真的是老大
天外有天,不要在任何场合摆大,哪怕你真的很大。而当对方是个摆大而且肤浅的人,你最好随便找块砖头砸他一个跟头,然后走自己的路!但切记,这个砖头一定不是你自己的砖头,而且最好和自己没什么关系。
14.保持中立,不要卷入派系纷争
在任何派系纷争面前都应该保持中立,尤其是在政治派系纷争。事实证明,把商业利益的希望寄托在派系纷争中的一方,都是危险而且不明智的。
15.不要太在乎金钱与利益得失
古训有云,有所得就有所失,而有所失就有所得。天下自然有赚不完的钱,基本上你应该没有时间去计较一时的得失才对,哪怕你有的是时间去品茗赏色。
16.资本决定发言权,但你不应该轻易让别人知道你有多大的发言权
男人的金钱应该和女人的年龄一样永远属于秘密,哪怕有一天连女人的年龄都已经不是秘密的时候,你的金钱也应该还是秘密。除非在你临死时即将捐献你的全部家产时,你都绝对不可告诉别人!
17.总结别人的成败得失,但国外的案例你可以不用理会
不要羡慕别人的成功,更不要鄙夷别人的失败,你首要应该做的是学会分析和总结现象背后的本质,找出别人失败或者成功的全部原因,取其长,补其短。而类似微软的故事,离你实在太遥远,你大可以不去管他。
18.不要用黑白道的规矩去解决商业冲突
商业永远是商业,哪怕你是黑道人物,也不能随便利用黑道规矩去解决商业冲突。同样,即便你有很好的白道资源,你也不能轻易使用。既然选择了商人,那你必须遵守一切游戏规则。
19.在能把握全局的前提下,不要事必躬亲
不要把自己搞的没有时间与朋友交流,最要紧的是不要让自己没有时间放松与思考。所以,在牢牢掌握核心业务的同时,应该学会让别人帮你打点生意。同样,把事情交给别人去做的风险,一定是你能够预防的,不然,你会成为一名忙碌的救火队员。
20.给自己留条后路,预防众叛亲离
后路包括藏起一个存钱罐,虽然里面只有几块钱,但将来就是要靠这几块钱东山再起;也包括一栋法律意义上并不在你名下的房子;更包括一个并不经常来往的但很仗义而且你曾给他很多帮助的朋友;如果实在没有后路,那么你必须有去露宿街头沿街乞讨的心理准备。
谁在“代表”我
面对两会,有一个基本判断可以做出:大多数代表委员都积极参政议政,代表国家根本利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可能水平不一,但拳拳之心可昭日月。
好多代表委员我都认识,但基本上是由于其在本行业的杰出业绩,而不是其平时体现出的参政议政水平。从产生到为我代言都是一个意外的惊喜,更大的惊喜是,这些最熟悉的陌生人有些居然体现出很高的议政热情和水平,让我感到无比欣慰。
祖国和人民都是宏观而抽象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其实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是最生动的体现,但既然隆重地召开两会,就是使其更丰富、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更能充分地反映最广阔的民心民意。
一个尖锐挑战是:在这个大发展、大变革的年代,社会结构嬗变加剧,分层严重,人民成分很复杂——其中有富甲一方的,也有生活拮据的;有位高权重的,也有无职无权的;有妇孺皆知的,也有默默无闻的。
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由于身处的位置决定了其看问题的视角,和解决问题的方向。
我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夹心层良民,经常会陷入这样一种感觉:一会儿感到这些代表委员是替自己代言,一会儿又换了另外一拨;本不该代表自己发言的经常说到自己心坎上,而貌似该代表我说话的往往又顾左右而言他。
最终实在不知道谁在代表自己。这个境遇还不如农民工——至少他们拥有三个全国人大代表,每个人身后站着1亿选民。
刚开始我以为只是自己恍惚中有这样感受,没承想身边好多人都有,且广大网友普遍也有。
由于国情所致,我们的全国政协委员实行的是邀请制,属于肝胆相照、有建议权没有投票权的人,个别时刻出现名人、明星的现象是可以理解甚至接受的,再说多数是合格的称职的精英,的确能代表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畅所欲言、献计献策。
而全国人大代表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制,也就是有下一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往往在代表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同时,更要代表具体选民的切身利益。
在一定程度上,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在选举过程中流于形式,被当成一种体制内的荣誉,选民既不认识也没见过其到选区认真调研,到上一级就更不知其来历和议政主张、能力了。且存在着严重的城乡失衡、官民失衡和阶层失衡。这导致很多个体选民最终难以判断谁真正代表自己,或具备不具备代表自己的能力。
2010年3月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始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有望实现城乡人口选举有望实现同票同权。并明确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而现行法律只是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这意味着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不再是可有可无,有利于选民深入了解候选人,鉴别候选人参政议政能力,以便选民更好地选举。
这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向民主迈进的重要一步。渴望尽快通过并真正得到认真执行。
明年的这个时刻,我希望清晰地知道:哪个全国人大代表在代表我在中国最高权力机关鼓与呼。
幸运的话,他(她)还能在某个特定的时刻,来到我身边,带着微笑,认真而谦逊地征求意见和建议呢。
我的未来不是梦。
社保公平为何举步维艰
长期以来,公众聚焦的核心问题是收入分配不公。比如国民在税负高居不下状况下,收入分配仅占GDP的40%,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北京、上海去年的人均GDP已接近富裕国家水平——其中北京2011年人均GDP80,39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2,447美元,按照世界银行划分各国贫富程度的标准,北京已经达到中上等富裕国家水平,超过了12,276美元的“标准线”。但不少市民依旧感觉在变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