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多人都听过这么一个故事: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苦,为了活命,进了寺院做和尚,还得经常外出乞讨。有一天,他又饿又病,还得强撑着出门行乞。有好心人施舍给他一碗汤,上面漂着几片青菜叶,还有几块豆腐。朱元璋喝在嘴里,觉得美味极了。后来他当了皇帝,整天面对山珍海味,却越吃越没胃口,于是下旨让御厨做当年的所谓“翡翠白玉汤”,可是御厨做来做去,朱元璋却再也品不出当年的滋味。
人们一直以来都认为发展经济是为了给人类创造更多的幸福。无奈事实却出现了与人们的愿望完全相反的情况: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有生活越富裕却越不幸福的现象。这种现象,在社会学上有个非常形象的说法,叫做“幸福递减律”。
我们都有这种感受,在自己很渴的时候,如能得到一杯水,会感到无比快乐和惊喜,因为喝下这杯水之后,口就不那么渴了。可是如果再让你连续不停地喝,你的肚子已经胀了,不但不会觉得舒服,反而觉得难受。
一个中国老太太,“文革”期间在东单菜市场排队买鱼,挨冻了两三个钟头,买回一条胖头鱼。中段清蒸,尾段红烧,鱼头做砂锅,一条鱼让全家高兴两个礼拜。后来去了美国,鱼随时可以买到,再不用排队,她却觉得美国的鱼没有当年北京的鱼好吃。
某种东西的供应量逐渐增加以致能满足人的需求时,它所引起的幸福感会逐渐减少直致趋向于零,这就是幸福递减律。沙漠中的跋涉者见到一泓清泉会欢呼雀跃欣喜不已,而久居湖海之滨的人们对着满目的水光却未必有半点喜悦;饥肠辘辘的乞丐对着一碗青菜豆腐汤可以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而当他摇身一变成为富翁每日对着山珍海味时,却怎样也吃不出当年的可口与美味。就是现在的普通人也都有的“吃什么都不香”的感觉。
这种幸福递减效应,其实来源于经济学中一个非常著名的规律,这就是所谓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效用”是西方经济学中一个非常基本的概念,经济学家们用它来衡量商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即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而所谓“边际效用”,则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增加一个单位商品消费所得到的效用的增量。
现代西方经济学把效用最大化问题看成是经济学的最根本的问题,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在市场上,消费者对商品和其他资产的选择,都是为了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
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说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在其他商品的消费数量保持不变的条件下,消费者从某种商品连续增加的每一消费单位中所得到的效用增量,即边际效用,是递减的。
例如,一个必须走完一段路程,但只走了一半却已饿得瘫倒在地上的人,需要5个馒头才能吃饱。第一个馒头可以使他站立起来继续行走,因而其边际效用是最大的。吃以后几个馒头的边际效用依次递减。到开始吃第五个馒头时,他已八九分饱,因而对于他走完那段路程来说,几乎是可有可无的了,故边际效用最小。
之所以会产生边际效用的递减,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首先,从人的生理和心理的角度来看,随着相同消费品的连续增加,人从每一单位消费品中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和对重复刺激的反应程度是递减的。心理学上有一条韦伯定理,它的内容就是:神经元对等量外界刺激的条件反射强度,随着刺激次数的增加而递减。人从消费某种物品中得到的效用或满足,其实就是外部刺激引起的兴奋,比方说喝汤会刺激胃,引起人的精神兴奋。而当同一种刺激反复进行时,它所引起的兴奋程度会越来越低,从而产生边际效用递减。
现代社会的商品,无非是为了满足人的吃、穿、住、行、用等等,用佛家的话来说,人有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产生六识(色、声、香、味、触、法),世界上的商品,无非是刺激六根,使人的六识产生愉悦舒适的感觉。然而,单一特定商品对人的感官的刺激(效用)是有限的,因此,一个人愿意花在单一商品上的钱是有限的。于是,我们立即可以得到推论:一个人愿意花在有限种类的商品上的钱也是有限的。
此外,所有的商品都是有多种用途的,而这些用途具有不同的重要程度。消费者总是将第一单位的消费品用在最重要的用途上,第二单位的消费品用在次重要的用途上,如此等等。于是,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就随消费品的用途重要性的递减而递减。
其实,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与其说是经济规律,还不如说是个自然规律。按照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人对任何特定商品的欲望是有限的,无论吃的、看的、用的,某个时段的消费量一定会有个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继续消费,会产生不舒服的感觉,总效用会减小。
最早提出“边际效应递减”这一概念的,是英国著名哲学家、法学家和经济学家边沁。边沁1748年生于伦敦,自幼聪明颖悟,三岁就开始学习拉丁文。才学会走路,他就坐在父亲的书桌旁读起了厚厚的多卷本英国史。边沁出身于一个律师世家,却不愿走父亲为他选择的由名律师至大法官的光荣之路,而是研究起了伦理学和经济学,并且创立了功利主义学派,马克思曾把他称为资产阶级蠢才中的一个天才。
边沁认为,追求个人利益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指导原则,人生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自己获得最大幸福,增加幸福总量。而幸福总量可以用效用来计算。所谓效用,就是物品能够使人获得幸福和避免痛苦的能力。在边沁看来,一个人所获幸福的多少,就要看他所占有的财富的多少。边沁指出,一个人所占有的财富越多,他从增加的财富中所获的幸福量就会减少,这就是所谓的“幸福递减原理”。如果我们把财富用货币量来衡量的话,该法则就表现为:给某人一定的货币量,在他心目中一定会引起一定量的快乐,再给他同量货币,他的快乐量也一定会增加。但第二次增加的快乐量没有第一次多。
19世纪50年代~70年代,在边沁“幸福递减原理”的基础上,德国的戈森、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以及法国的瓦尔拉斯等人,差不多同时但又各自独立地提出了各种不同形式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掀起了一场“边际革命”。
戈森以边沁的功利主义的基本原理为出发点,指出追求最大限度的享乐是人生的目的,是上帝的意志和安排,是一个普遍法则。他从消费领域着手研究,提出了著名的戈森第一定律和戈森第二定律,合称“欲望饱和法则”。
无论是“欲望饱和”,还是“幸福递减”,其实说明的都是同一个事实:人所能追求的东西,带给我们的满足是逐渐减少的。
按《幸福递减律》作者林火女士的观点,这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悖论。经济发展本是为了给人类创造更多幸福,但经济越发展,物质的边际效益就越递减,人们从物质当中得到的幸福就越少,悖反了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据此,有人说,上帝所以不时在人间制造一些天灾人祸,就是为了解决这个悖反律。在战争中,在灾难中,物质的边际效益就会陡然增加。我们自然不会赞同“上帝”的做法,但到底应该怎样解决,人们似乎还在探索中。
在我看来,不贪得无厌,不暴殄天物,永远怀着一种“常将有时思无时”、“常将甜时思苦时”的心态,也许不失为控制“幸福递减律”的一种方式。时下无论国内外,都有些富裕程度相对较低的人,从物质中获得的快乐与满足,超过富裕程度高的人,原因与这种心态不无关系。
他们在走向富裕中,没有忘记沙漠中的口渴,没有忘记无鱼无食、又饿又病的日子。
此外,要控制“幸福递减”,还在于要“恒念物力维艰”“常思一饭一粥来之不易”。先哲们早有这样的话:得之愈艰,爱之愈深。如果认为自来水的“水”真的是“自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那自然就不会珍爱它了。断水这件“坏事”教育了人认识到水的来之不易,水的弥可珍贵,从而在对自来水的享用中,增添了珍贵感、幸福感。这似乎可以表明,人们从物质享受中获得的幸福与愉快,不仅与物品本身有关,而且与人的心境、心态有关。健全文明的心态,也有助于人们不至于在物欲横流中,让“幸福递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