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林
我、小李、老孙三人在街头溜达。我是一名中学教师,小李是市财政局的科长,老孙是他私人企业的老总。
走到“麦当劳”门口,我们准备进去坐一坐。
忽然,我们几乎同时看见,大约前方20米的空地上,躺着一张百元面值的钞票。我们不由得加快了脚步。看来,这顿“麦当劳”是不用我们自己掏钱了。
几乎就在我们弯腰去捡起那张钞票的同时,一只黑乎乎的手伸在了我们的前面,捡起了那张躺在地上的百元钞票。是个乞丐,40多岁的瘸了一条腿的乞丐。
我们大失所望,不由哑然。瘸腿乞丐拿着钞票,望着我们哈哈大笑,黑黑的面庞上闪着几颗还不算黑的牙齿。
老孙拿出了他那钱包,对乞丐扬了扬。他的钱包厚厚的,里面钱当然不少。
“他捡了一百元,顶得上乞讨两三天了。”小李说。
“看,他进了麦当劳了。”我提醒说。
我们随着也走进了“麦当劳”。谁知,瘸腿乞丐没有走向服务台,却一跛一跛地迈向了那个寂寞的“公益捐助箱”,将那张百元钞票抚平,稳稳地投进了箱子。那样子,很是神圣。
我们到服务台点了酒水和食品,选择了二楼靠窗的桌子坐下。可是,我们三个都像没有了食欲,也没有刚才那么多话语了。
窗外,瘸腿乞丐仍旧用他特有的姿势蹲坐着,面前的破碗里有着数得清的几枚硬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