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献文
老人被摩托车撞倒昏迷,一个男青年拨打120并协助把老人送到医院。不久,一位中年人赶到医院,他是老人的儿子。可不管这青年怎么解释,中年人始终认定这青年就是撞倒他母亲的肇事者。
三个小时后,老人从急救室转到危重病房。医院要求预交二万元押金,中年人坚决要求由青年负责,他只好交了。
接下来的十多天,老人一直没有醒过来。而青年天天都要亲手帮老人洗脸,有时还帮端屎端尿。这样,中年人越发觉得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青年应该对他自己的过失负责。
第二十天,医院发出了病危通知。中年人找青年谈了最后的赔偿等要求,青年全部答应了下来。
过了两天,老人突然睁开了眼睛,但说不出话,只会用手指指点点。
又过了两天,青年突然失踪了。
青年失踪那天的上午,老人终于能讲话。就在老人刚说得出话的时候,青年和她聊了几句便说有急事出去了。
青年走了不久,老人对刚来到病床前的儿子说,刚走的那个青年是我多次向你提起的三叔公的那个孙子。当年,三叔公一家确实穷得很可怜,我便带头让邻居们一起接济三叔公。当年的邻居后来已分别搬到不同的小区居住。而三叔公是个很记恩的人,每年都要带着家人走走当年的邻居,那些年你在外地工作。那天撞我的是一个女人……
啊,那青年是把我对他的冤枉当成报恩的机会了。可见我这回的的确确是冤枉了救我母亲的恩人呀!中年人深深地陷入了悔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