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站在常识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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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谁的原罪(1)

冯仑:

万通集团主席,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第四任会长。

1959年出生于陕西西安,1982获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1年曾在中共中央党校、中宣部、国家体改委任职,是海南省改革发展研究所创始人。

自1991年开始,冯仑领导了万通的企业创建及发展工作。1993年,领导创立了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更名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参与创建中国民生银行并出任该行的创业董事,被誉为“商界思想家”。

访谈手记

采访冯仑先生的念头,缘起于 2006年再度甚嚣尘上的“民营企业原罪之争”。冯仑先生是第一个提出“原罪”概念的人,起点是 20世纪 90年代末期反思万通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万通自警自省:为什么我们从 1991年开始辛辛苦苦做事,公司报表却总也拨不正?反思之后发现中国的民营企业从根上就与西方的企业不同。在中国,当时都是没钱的人去办公司,且几乎只能从高利贷那儿借钱来办公司,要拨正财务报表,则必须做到暴利。冯仑把民营企业最初逻辑上的发展悖论和体制环境中一些不妥的制度安排称为“原罪”。但是到 2002年学者们开始讨论的时候,郎咸平等人把“原罪”定义为“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牟取暴利”,这就把“原罪”放大了,把现罪也加在了“原罪”头上。

对郎咸平最有力的回应来自当时在狱中的牟其中,他指出郎咸平“原罪”论的本质,是批判民营经济出现和发展的历史潮流,继续维护计划经济体制。2003年底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否定了郎咸平的“原罪”论,仍然坚持“罪刑法定”的法治原则。但这并未平息对于民营企业“原罪”的讨伐。

约见冯仑先生应该是从 2007年的秋天开始,到了 2008年春天才得以见面。那一次的聊天,冯仑最先从企业的行事哲学说起,他说万通的企业哲学是“大象哲学”。普遍认为大象是哺乳类动物当中活得最长的,能活六七十年,最重要的是它不争,而狮子一顿要吃掉几十斤鲜肉,活下来以伤害别的动物为基础;另外,大象后发制人,平时不惹事,有事不怕事,你要惹到它了,狮子它都敢打,而且狮子根本不是它的对手。他认为在中国做事情,不要去做狮子、不要去做豺狗、不要去做狼,而要做大象,第一不争,第二后发制人。

30年来,中国民营企业从前公司时代发展到公司时代,21世纪后又进入创富时代,冯仑和万通也伴随着其他民营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在这次对话中,冯仑先生对于民营企业原罪问题作了直面回应。他不赞同郎咸平等人的“原罪”说,认为“原罪”说和他经历的民营企业发展最初的煎熬不是一回事,他认为民企即使脱光了也干干净净。“1993年有了《公司法》以后,有法可依了,就不叫原罪,叫现罪,对于现罪,有事说事,有罪罚罪。要求所有民营企业 1993年之前的行为严丝合缝地符合有了《公司法》之后的要求,这是历史的不公正。”

他坚持认为“原罪”是最初制度安排上的困境和悖论造成的原发性疾病,他强调民营企业对政府的依附关系,“你要记住政府永远是发牌的人”。这个访谈最初发表在《中国改革》杂志 2008年 4月刊上,此次补充了第一次发表时被删节的部分段落。

冯仑:要记住政府永远是发牌的

观点辑要:

◎ 创造税收和就业机会这不是清白吗?这不是民族大义吗?你说印象中民营企业总是与官员腐败联系在一起,那我问你,人们印象中的国企是不是全是贪污和懒惰?那个耽误我们几十年发展的制度你怎么不谴责呢?它在道德上更混蛋。

◎ 实际上,我们的改革开放就是清理体制原罪,在清理体制原罪的同时解放生产力,在解放生产力的过程当中,我们不得不允许在法律还不健全的时候大家先干起来再说,所谓摸着石头过河。

◎ 《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这相当于运动场上给出规则了,我们就能跑出冠军了。以前那个是农村的墙院,没有个跑道,也没个教练,你说我跑错了我还不服气呢。

◎ 1993年有了《公司法》以后,有法可依了,就不叫原罪,叫现罪,对于现罪,有事说事,有罪罚罪。按今天的标准看 1993年之前的民营企业历史,要求都是 100%正确,严丝合缝的,这叫历史的不公平。

◎ 你要记住政府永远是发牌的,我们是接牌的。如果是个赌场,政府肯定是要赢的,所以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手上那副牌打好。

那个耽误我们几十年发展的计划经济制度你怎么不谴责呢?它在道德上更混蛋

子云:记得你曾说,放到历史的长河中来看,100多年来,中国的民营企业能够持续稳定发展,就是近 30年的事。而且你强调,开始公司化也就是1993年以来,这之前是名副其实的野蛮生长时期。

冯仑:中国人自由探讨现代化问题是在清朝末期,距现在不到 100年,从1911年辛亥革命算起,推翻清王朝近 100年。在这 100年里面,民营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也就这 30年。我们有《公司法》是从 1993年开始。

子云:在《野蛮生长》的序言里,您写道:“清清白白的汤唯干干净净地脱”,用此来类比民营企业家的心态。一般人都会认为,要脱,就难清白;要清白,就不能脱。脱了,又想是清白的,这种心态是不是民营企业家的集体心态?

冯仑:这个标题我越想越觉得挺贴切。为什么呢?其实民营企业就是这样,您别看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有一些东西可能属于隐私或者说是羞处,但是它脱了,第一它是清清白白的,第二,它脱了是干干净净的。我把它说出来,就相当于《色戒》里汤唯脱了一次衣服,这是艺术,不是色情,是做了一个干净的事情。我说民营企业在道德上要立住,脱不脱是一个行为,但怎么看这件事情是道德问题。我在《野蛮生长》里虽然也讲到一些故事,但我始终认为民营企业是清白的,是干净的,是合法的,是合理的,是合乎规范的,是道德的。这是我的基本想法。

子云:你曾说“心地清白,所以脱得干净”。汤唯演的那个角色的“心地清白”,指的是为国家民族大义而牺牲,脱的目的是救国救民。民营企业家们的“心地清白”具体指的是什么呢?同时,我们经常在一些贪污腐败案件中看到民营企业家的身影,像汤唯那样脱,而且在脱中受益,是不是民营企业家的集体选择?

冯仑:创造税收和就业机会这不是清白吗?这不是民族大义吗?这个“义”比汤唯那个大去了。你说大家印象中民营企业总是与一些腐败事件联系在一起,那我问你,人们印象中的国企是不是全是贪污和懒惰?那你怎么不说国企的问题?那个耽误我们几十年发展的制度你怎么不谴责呢?它在道德上更混蛋。那你说是谁的错?是体制的错还是人的错?

按今天的标准看那段历史,是历史的不公正

子云:您曾讲到“原罪”是最初制度安排上的困境和悖论造成的原发性疾病,改革的过程就是清理体制原罪的过程。

冯仑:我们讲原罪更多的是讲体制的原罪,不是讲个人原罪,如果我们不搞斯大林主义公有制,哪会有个人的原罪呢?个人有原罪的原因是体制先有原罪,因为体制设计先错,它把私人的东西都消灭完了,不创造财富。所以我讲原罪,从来是讲体制原罪在前,而不是对个人道德谴责在前。

如果我们从历史的角度来审思,实际上我们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清理体制原罪的过程,在清理体制原罪的同时解放生产力,然后在解放生产力的过程当中,我们不得不在法律还不健全的时候允许大家先干起来再说,所谓摸着石头过河。其中有犯点错什么的,大家把它叫做道德原罪,但实际上,小岗村等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冲破这个体制,这是解决体制弊端的问题。

民营企业和小岗村是一样的,如果它不犯点规怎么能够冲破这个体制弊端的束缚呢?我们的体制原罪就是我们过去单一的国有经济、计划经济,它束缚生产力,别说束缚中国的生产力,共产主义实践连非洲的坦桑尼亚的生产力、伊拉克的生产力都束缚了,你们知道吗?所以这是体制原罪。

20世纪 80年代,待业青年都是处在没事干的状态。知青回城、待业下岗,那怨谁?我为什么说要历史地看问题,只有放在一个时间的长河里,你才能看清它的对和错,过去错的地方恰好是今天对的开始,如果没有那个错,你今天怎么对起来呢?如果都要符合当时的那个对,那就没有改革开放了。当时,卖个东西都不让你卖,办个个体执照都是天大的事。

整体来看,民营企业发展这么多年,都是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我认为目前的现状是健康的,尤其在 1993年有了《公司法》以后。我曾说,《公司法》以前是江湖时期,江湖时期是比较乱;有了《公司法》后大家进入公司时代,公司时代就清楚了;到了现在新经济时代,就已经非常干净了,没有什么问题了。国企也一样,国企经过改革以后体制的原罪消除了,现在也逐渐规范了。这 30年,我们经过了一段混乱的、没有良好规范的时期,现在逐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规范,特别是《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这相当于运动场上给出规则了,我们就能跑出冠军了。以前那个是农村的墙院,没有个跑道,也没个教练,你说我跑错了我还不服气呢,因为你凭什么就说我跑错了?比如说 1993年前没有《公司法》时,你说我那件事是叫侵占,那我问我怎么就叫侵占了?根据哪条呢?那时候法律都没有,没有法律你怎么说我错。那你只能说是道德问题,你们都知道,道德有相对性和历史性,不同阶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德,一讲到道德,就等于没有标准。

所以,我觉得要历史地看待民营企业的发展,1993年以前,即《公司法》出台以前,我们把它当成一个特殊的阶段。有了《公司法》以后,有法可依了,就不叫原罪,叫现罪。对于现罪,有事说事,有罪罚罪。今天不管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只要违法我认为一律都要予以追究。对民营企业过去那一段,应把它放在一个历史背景下考量,是你体制的问题你自己改,你自己都乱改,有些东西是今天弄明天变的,然后你按今天的标准看那段历史,要求都是100%正确、严丝合缝的,这叫历史的不公平。我觉得现在谁犯了什么事就抓谁,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制问题,要把民营企业的事逐步地纳入法律范畴来处理,而不是放在道德上处理。

对未来,我们是越来越乐观,因为未来逐渐是规范一致、行为一致了,道德认识上也越来越一致了。比如说今天的创业,大家基本上都这么评价,而我们那时候不叫创业,叫折腾。你想 1993年以前哪知道什么创业啊,都叫折腾。“折腾”和“创业”这两个词道德意义上的差距就大了。

总体来说,回顾改革开放 30年,你不能把民营企业从道德上盖个黑戳,对自己的改革开放打破旧体制就盖个红戳,这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应该是都盖个红戳就完了。

3.要记住政府永远是发牌的

子云:回顾改革 30年,可以发现:国家法律政策的变化,对民营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比如说,1993年颁布《公司法》是一个拐点,1999年确定混合经济的地位是一个拐点。那不久前《劳动合同法》出台,华为、玖龙纸业等企业似乎已经感受到压力了,不知对你们万通有没有压力。有人忧心《劳动合同法》将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带来很大创伤,不知道您怎么看待这个担忧。

冯仑:怎么会没有压力,我们物业管理公司好几千人呢,我们万通快四千人了。但就我个人来说,我是习惯把丧事当喜事办了。就是不管什么法律政策,只要政府出了,我就认真研究,我就执行。管理是有限条件下的管理,企业的生存也是在有限的条件下生存。你光发牢骚怎么办?所以《劳动合同法》一出来,我们就请一些专家来培训董事会,修改劳动合同。把这些事都弄完了,我们现在就研究怎么把价值再做大,既然用贵的人我就干贵的事。不能人越用越贵,事越干越低级,所以我们把事往高级里办,而往高级里办恰好是市场经济竞争的一个趋势。

要问我怎么看《劳动合同法》,这个问题如果就小看小,我同意这种担忧。但如果就大看小,也许是社会又要付一次成本。就像国企改革让这么多工人下岗,经济学家也很忧心这个问题,那现在改完了不也是挺好吗?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我们需要让劳动者能够大规模地就业,同时大量地生产,忍受污染、忍受模仿。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到这个水平可能已经不需要低层次的加工业了,《劳动合同法》出来,恰好把这些产业赶到越南等地去了。如果没有这个《劳动合同法》,可能很多企业还是赖在低廉劳动力上。那么,这个立法逼着所有的企业开始变,搞技术创新,逼它产业升级。从这个角度,就看出这个法律的正面效应了。

你要记住政府永远是发牌的,我们是接牌的。如果是个赌场,政府肯定是要赢的,所以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你手上那副牌打好,如果你说牌桌不合理,那么你就走人到国外去,越南成本低你就到越南去。所以我们的任务就是把政府发的牌弄明白,最后把自己手里这副牌出好。

民营企业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体制改革

子云:这是否也表明现在民营企业家跟政府谈规则修改的力量还远远不够,发牌规则就是由政府定,企业只能被动适应它的规则?

冯仑:任何一个地方的民营企业跟政府都是这个接牌和发牌的关系。但政府怎么定规则,有的地方可能有个事先博弈的过程。我们现在是事先的博弈不够,按规则、按程序博弈这方面严重不够。事先博弈不够就只能是事后对策,政策与对策博弈,所以就变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这个事先博弈是足够的,那么基本上政策出来就没对策了,对策在之前就谈完了。

子云:改革 30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整个趋势是在往好的方面走,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最近出台的立法,比如说《劳动合同法》,有人认为它在过分强调公正,可能会给现阶段市场本身的发展带来阻碍。不知您怎么看待政策与市场的这种关系。

冯仑:总体来说,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喘喘气,在分配上稍微做一些调整,让各方面的利益平衡平衡,其实是为了更大的发展。不能说我们一个劲地只顾发展,就不顾公平了。比方说第一代人富起来了,收入差距拉大了,就会有人心里不平衡,比如说我俩是同学,我挣很多钱了,你还买不起房,这时候你心里会不平衡,但到第二代、第三代谁都不认识谁了,差距大就大吧!你记得洛克菲勒吗?不记得了,那是咱爷爷的爷爷的事了,咱也不认识他。所以改革开放一定要容忍到第二代、第三代,那时对贫富差距的承受力、社会心理的耐受力会比现在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