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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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低着头走路的孩子

王林琦

我是一个奇怪的人,走路的时候习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机械地前后摆动,脑海中开始思考一些问题,无聊的关于生死的问题。偶尔会抬起头,眯着眼看那刺眼的阳光,像猫一样。然后继续低着头,行走。

老妈总在一边唠叨让我改掉这个坏习惯,说了几条很恐怖的理由:容易驼背,看起来无精打采,还给人一种目中无人的感觉等等。其中刺中我要害的一点是说我本来就不高还整天低着个头,好似一个侏儒。而我总是为自己找理由,说这样会让人觉得我很谦卑。虽然我低头走路的根本原因是觉得抬头挺胸很累。不过我还是很担心有一天真会变成侏儒,所以我妈说我的时候我总会抬头挺胸,可持续的时间却如昙花一现。

一次上学,仍旧习惯地低着头,看粗糙的地面,想无聊的问题,可是很认真。能够把一个无聊的问题想得很认真,足以看出我有多么颓废。如果把我此时的状况放到课堂上,就叫做走神,走路的时候走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容易出车祸,还好我没有,所以我很幸运。

由于我长时间地低着头走路,对家到学校和学校到家的路已经了如指掌,所以即使我对一个问题陷入沉思中,仍能清晰地知道该在哪里转弯,在哪里会碰到那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所以,这天我在第一个拐角处顺利转弯。

“唉哟!”我和一个年纪与我相仿的男孩一起叫出声来。

“对不起!对不起!”他赶忙向我道歉,然后匆匆走开,看起来跌撞撞,行动稍有不便。这一整个过程中,他一直低着头。

我用手捂着头,一直看着他从我身边走过,然后拐弯,背影消失不见。我没看清他的脸,只清楚地知道他和我一般高,心中还有一种莫名的找到同类似的激动。

第二天我很期待能再次在拐角处遇见他,然后问他为什么老是低着头走路,并跟他交流一下低着头走路的心得。

于是这天上学,我开始抬着头走路,生怕错过他或是又像前一天那样撞出一个包,前一天撞的还在隐隐作痛,时刻提醒我要抬头。

果然,这天我又遇见他了,不过不在前一天的拐角处。这次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女人。女人穿着深蓝色的衣服,和他的衣服差不多。他上次也是穿了这种颜色的衣服,才导致我一时间竟未发觉他,出了那场“车祸”。我总是觉得他是有意这样穿的,为了让别人不注意他。

他抓着女人的手臂,贴着女人走路,头却一直低着。这女人应该是他的妈妈,头发乌黑却并不柔顺,而且还稍显苍老,另外有几根白发突兀地显现在我的眼前,比夏日正午的阳光还要刺眼。看到这心中突然对这对母子产生了一丝同情,连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后来想想这个男孩真是不害臊,这么大个人还像个六七岁小孩子似的要拉着妈妈的手走,真是丢我们“低头一族”的脸。

东方红色的太阳缓缓升起,他们的背影被一片红色所淹没。我继续向学校走去,抬着头,挺着胸。

接下来的好几个月,我都不曾见到这对母子。我想:终有一天,他们也会像所有跟我擦肩而过的人那样被我忘记,永远都不在记起。

刚开始的几天里,我仍然莫名其妙地想遇见这对母子。由于这个原因,抬头走路对我来说也成了一件很自然的事,不再像以前那样令我感到很累。时间一长,我似乎已经忘了那个跟我有碰撞经历的男孩,好像他从未出现过。而我也重操旧业,又开始习惯地低着头上学回家,偶尔抬头望一望天空。天空中也不再有刺眼的阳光,剩下的只是大片大片阴晦的乌云。一阵风吹起满地的黄沙,应该是深秋了。

老天似乎不想让这个故事没有结局地结束,于是又苦心安排了我与这对母子的再次相逢。这种由老天苦心安排的事,我称之为缘分。

大概我们是有缘的,不然我不会在偶然的抬头间目光触及这对母子,而且就这一瞥,触电般地唤醒了在我的脑海中沉睡好久的记忆。他们还是穿着冷色调的衣服,还是紧紧地靠着,肩并肩地行走。但他们变了,世界上没有亘古不变的东西,这我知道,但他们的改变还是出乎我的意料。

男孩已不再像我那样低着头走路,他和其他人一样平视前方,可是眼神似乎是飘忽不定的,而且充满了迷惘。这次我看得很清晰,他的脸很好看,皮肤很白,长得像女孩子一样。我想他笑起来的样子一定很好看,可是他笑不出来。他的脸比深秋的天空还要阴沉。

女人似乎很高兴,脸上满是微笑。不过再美丽的笑容也无法掩饰她的苍老。她的白发明显地增多了,剩余的黑发也成了无意义的点缀。但真正令我惊讶的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真实而虚无地存在着,因为我看不见有光从中透出来。

当他们依偎着从我身边走过时,我又发现了一个细节:以前是女人在前,男孩稍后,由女人带着男孩走,而今天似乎是反过来了。

我仍然看着他们走过我身边,看着他们的背影渐渐远去,刚想转身继续自己的路,却第一次听到那个男孩开口说话。

“妈!你为什么要骗我,说有一个已死的人捐赠了他的角膜,我可以用他的角膜进行移植手术?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角膜给我?为什么我重见光明的那天见到的却是一个双目失明的妈妈?为什么?”他说得很激动,不禁抽泣起来。我能想象他那布满血丝的双眼中热泪盈眶的场面。

女人微笑:“我想让你跟平常人一样能抬头走路,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