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可以反映社会行为的准则,这一点在儿童获得社会经验的过程中极为重要。“顽强地学习,牢固地掌握知识!你在生活中需要知识就象战士在战斗中需要武器一样”--这是对少先队员提出的要求。对共青团员提出的要求的社会性质反映在团章规定的义务中。道德规范的原则是这种要求的最高概括,因为这种要求在学生面前展示了他们进行自我教育的远景;对学生来说,要求也可以作为在某种活动过程中必须完成的一项具体的现实任务。这种要求的鼓励作用取决于要求是由谁提出的--是一位有威信的教师,还是一位不受学生欢迎的教师,是一个成熟的集体,还是一个不开展的集体;要求可以起激励作用或抑制作用,这种作用以各种指示的形式贯穿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中,如有关开始或结束某项工作的指示,向新的行动过渡的指示,必须纠正某些动作的指示,停止有碍他人工作的行为的指示,等等。
最后,要求还经常作为一种鼓励合理行为的方式,它帮助学生理解这种行为的意义、作用和必要性。
正如前面提到的几位作者所指出的那样,提要求的方式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直接的要求表现为各种命令、指示,是用一种严肃的、坚决的口吻提出的,常常带有指导的性质。而间接的要求则不显露教师的权威性,它表现为建议、请求、暗示、它与直接要求的区别在于,间接要求引起的心理因素--感受、兴趣、愿望--成为引起动作的动因。间接要求有赖于儿童本身的动机,因此,运用间接要求无疑地要取决于接受要求的个人或者整个集体的发展水平。
社会舆论是形成有组织的活动动机的另一种重要方法,这种方法只能用于成熟的集体。社会舆论的辩证关系在于,它是在建立集体这种复杂的教育活动中形成的,但它本身又成为集体对个人产生教育影响的重要方法。
在评价集体成员或集体中个别小组的活动、行动时,社会舆论反映集体的评价、见解和要求,它主要起教育方法的作用。社会舆论的表达形成是集体的成员在各种场合--会议、列队集合、群众大会、少先队队会、当地刊物与广播电台、集体管理机构的会议--的发言、演说以及共同通过的决议,它们不仅对事件、活动发表评论性的意见,而且提出共同解决对集体有重大意义的迫切问题的各种途径。
社会舆论所产生的鼓励作用和制约作用对一个成熟的集体来说,是相当的,甚至往往可以取代成人和教师专门施加的影响。但社会舆论并不是自发形成的。这个方法本身取决于教育过程的管理特点。因此,为了促进教育过程中社会舆论的形成,必须保证实现以下各项要求:
社会舆论要具有尖锐性和鲜明性;要自然、真诚,而不是背诵讲稿;发表社会见解要公正,要有根据;发表社会意见的人要有原则性;决议要具体,对执行情况要有检查。
正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在这类方法中还包括那些有助于形成稳定的行为方式和养成习惯的方法。培养习惯和进行练习就属于这种方法。
习惯。В·Г·别林斯基早就肯定地说过,主要的不是要教导儿童必须理智地和正确地行动,而是要使他养成理智的行为习惯。就这个意义来说,必须组织好儿童的生活,使他们习惯于遵守公共秩序,习惯于劳动中工作岗位的安排,习惯于始终准确地安排和完成家庭作业、遵守作息制度和值日制度,等等。这是教育方法体系中一个最必需的组成部分。一切无组织无纪律的行动、游手好闲、毫无目的地虚度光阴,都会破坏教育这座大厦。每个人时刻都应该从事有助于发展自己的智力、体力和道德的有益活动。因此,养成有组织的活动习惯,是道德习惯的基础。这个方法贯穿于儿童生活的各个方面,贯穿于儿童的基本活动--学习、劳动、社会工作,同时也贯穿于儿童的休息、游戏、体育以及兴趣爱好。
养成有组织的活动习惯,首先必须充实儿童和青少年的生活,使他们的生活具有丰富的内容。儿童生活内容的多样化总是能使儿童自己倾向于教师所倡导的活动,这就保证了外部要求能更容易、更有效地变为学生自身的内部动机。但生活内容的多样化又要求儿童具有掌握这些内容的相应方式,而这一点要借助于培养习惯和进行练习才能达到。掌握这些重要的方式,不仅是儿童的学习、劳动的需要,而且也是游戏和度过空闲时间的需要,因为掌握了这些方式,儿童就懂得该做些什么和怎样去做,就会有效地利用空闲时间来发展自己的才能,而不是白白地浪费时间。
在低年级特别需要培养习惯。要培养低年级学生在教室、餐厅、存衣室、健身房、校办工厂遵守行为规则的习惯。
儿童完成实际动作是培养习惯的基础。必须教会学生做实际动作:先示范一下,一个动作是怎样做的,然后再进行巩固。为此必须不断重复各种动作,这就是练习。
条件的固定性、实际动作的准确性、连贯性以及动作逐渐复杂化,最终将使学生形成一些重要的牢固的行为方式,即习惯。习惯性活动的特点是能迅速、准确、轻松地完成各种动作而不必耗费很多的精力和体力。这种通过经验而得到巩固的重要的行为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练习而形成的。因此,练习应该包括在教育方法体系中。
练习的基本目的在于巩固作为行为的牢固基础的各种重要方法和动作,练习的方式就是多次重复这些方法和动作。(“你抢先跑到别人前头去,并且“啪”地一声关上了门。请你回来,让别人走在前面,待他进去以后你再进去,然后轻轻地关上门。”--这是一位班主任在训练学生的文明行为的熟巧。“你走进学校,既没有把鞋擦干净,也没有向老师和同学问好。请你出去,做好进校时应该做的一切。”--这是值日生在训练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
尽管如此,却不能把苏维埃教育体系中的练习看成是行为心理学中类似模仿动作的练习方法。我们所讲的练习不是孤立的一般练习,而是教育方法总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其他方法相互配合,并以其他方法为依据。
总结先进经验就可以对教育过程中的练习提出下列方法上的要求:
练习只有在学生理解了所要练习的动作和习惯的有益性与必要性之后才能进行;起初应该力求使动作做得准确,然后再提高速度;为了获得一种有效的方法而重复动作的次数,要因人而异,重复的次数取决于学生已有的经验;应记录下儿童在获得练习成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热情地加以鼓励。
学生在早期教育阶段,在成人的指导下养成有组织的行为习惯,将有助于他们今后养成自我管理的能力。
第一类的所有教育方法都要求创造专门的情境,以便让儿童形成经验,让学生表现其活动的重要动机和方式。
如果说在一般教育方法理论中认为创造教育情境是属于比较一般的教育手段,那也不算错。然而教育情境实质上是触及个性的敏锐手段,它通过已经形成的环境的作用完全不知不觉地进入儿童的生活,并对他的良好举止行为、待人接物的态度的形成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完全有理由认为教育情境是属于第一类的一种教育方法。
教育情境具有教育过程的一切基本成分:既有内容丰富的,受主要任务和具体任务制约的活动,又有儿童小组或已经形成的集体与教师一起参加情境的活动。所创造的情境的主要作用在于它的教育气氛,而这种气氛是由参加者之间的交往性质和他们在情境活动中形成的相互关系所决定的。
现代心理学认为,人是环境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人对世界的态度是一种客观上影响环境变化的因素。
因此,学校开展道德、劳动锦标赛的情境,客观上使参加竞赛的班级处于相互制约的各种关系之中:高涨的活动热情、相互帮助、友好相处、高度的劳动自觉性,等等。在这样一种人人相互依存的情境中,利己主义的愿望、想当头头的企图,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有组织的值日生工作的情境能激发另一种态度:个人对参加值日工作的责任感以及对每个值日生工作态度的责任感。这种情境同时又为发挥学生的组织作用创造了条件,即学生在某段时间内在维持学校公共秩序和集体纪律方面起领导者的作用。学生对值日工作的态度又能从根本上影响他们正在培养的行为,并且常常要求改进态度本身。
通过各种途径给少先队中队、班级布置长期性社会工作的情境(从根据学生的能力、条件分配社会工作直到分析工作完成的情况),能制定一个长期的工作计划以安排小组、集体、学生个人的社会活动(担任管理员和卫生员,负责学校的绿化工作、学校滑冰场的组织工作,负责安排课间休息和布置教室等工作)。
在进行活动时,要预测学生在完成社会工作时的各种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其他小组的影响。上述每一个情境都与获得某些重要的熟巧(劳动熟巧、组织熟巧、认识熟巧等等)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同时,所有这些情境必定是与学生之间的交往、与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其他小组学生的影响相联系的(如卫生员要检查每个人的清洁卫生,管理员要照看好各班的用品,滑冰活动的组织者要负责监督全体学生在滑冰场上的行为,等等)。由此可见,作为一种方法的教育情境,其核心作用不仅在于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活动和行为方式(这也是不可缺少的),而且还在于形成学生在交往和共同活动中的各种各样的关系。
根据具体的教育任务可以创造一些专门的游戏情境:
为了使两个彼此敌对的少年重新和好,可以把他俩安排在同一个运动队里,让他们共同去夺取胜利;在组织性较差的集体里,安排一些要遵守一定规则的专门性的游戏,以加强学生的组织性,促进他们意志的发展;为了提高学生对少先队夏令营中枯燥无味的值日工作的兴趣,要创造一种专门的情境:授予值日生特殊的“权力杖”,值日生可以派任何一名队员去完成他所委托的各项任务,等等。
在学生的任何一种类型的活动中(劳动、学习、社会、工作、体育运动)都可以创造专门的情境。它们可以渗透到儿童和少年的日常生活之中,因此,第一类教育方法的作用的增长是不可估量的。
意识(概念、判断、信念)的形成方法正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第二类方法具有两种作用:将理论(道德理论、劳动过程理论和审美知识理论)灌输到学生的意识中去,总结学生的个人经验及其行为举止。
这一类方法的主要工具是言语,但也不能把言语单纯地归结为成人的训导。这些方法同样应该使学生具有一种坚持自己的观点、判断和原则的积极态度。应当教会儿童自己认识和总结自己的行为经验以及同学的行为经验,鼓励他们思考和分析这种经验。这些方法最终能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认识,而自我认识都是自我教育。
这类方法能起到以下的作用:
使复杂的社会、劳动、道德、美学的准则和概念具体化;形成活动的激昂情绪;促进良好的道德动机和社会动机的发展(有助于阐明活动目的和某项具体任务的社会意义)。
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方法所具有的性质就变得愈来愈重要、愈来愈深刻。例如,很容易用通俗和具体的事例说服低年级学生;对少年则需要说明必须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的道理;对青年就不宜用引证事例的方法,而要用逻辑论证的方法,向他们揭示道德概念的深刻含义及其多样性和相对性。应当让青年积极参加那些能够磨练他们信念的辩论会。
在培养儿童的任何一种个性特征和性格特点时,都需要向儿童传授一些知识,以便说明这些品质对人们在集体和社会交往中的必要性。但同时要始终牢记,只有当言语成为儿童的经验、活动和行为的根据时,言语才会有分量,才能令人信服。
在这方面,广泛采用的一种方法是解释道德、美学和政治的概念,因为对这些概念学生不是不了解,就是理解得不正确、不确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