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苏]休金娜学校教育教学观与《中小学教育学》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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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教育方法(1)

教育方法的一般概念

教育方法是教育过程的一个最复杂的组成部分。通常把教育方法理解为一种途径,借助于它,既实现社会提出的总的教育目的,又完成教育过程所要解决的具体任务。

A·C·马卡连柯对教育方法作了恰当的评述,他把教育方法叫做“触及个性的工具”。这说明教育方法直接关系到学生的个性。

因此,教育方法就是有目的地对学生施加教育影响的各种方式,它们能影响学生的意识、行为,使学生形成必需的品质,丰富学生有益活动的经验和各种态度(道德态度、劳动态度、审美态度等等)。

在教育学中,方法论还把方式和手段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所谓教育方式,就是方法的局部表现,它使方法在某种具体条件下发挥作用。对方法来说,方式具有局部的、从属的性质。例如,在劳动过程中,人们经常运用示范劳动动作的方式,以揭示生产工序的精确性。在讲述道德准则时,人们也时常采用具体化的方式:引用文学作品中的形象,使用直观实物等等。

教育手段是一个含义比较广的概念,它包括从教育学角度对教学途径进行各种合理的安排,以解决各项教育任务。在这个一般概念中,还包括各种事物、各类活动以及用于教育目的的各种技术条件。直观教具、教科书、群众性的交际工具,就是说,所有可以被积极地运用于教育过程的方法中的因素,都属于教育手段。

现代哲学和以现代哲学为基础的教育学确认,在教育过程中被用作教育手段的各种现象、事物、各类活动;其本身并不具有认识和改造现实的功能(它们是方法这个概念的重要标志),只有用它们来达到一定的教育目的时,它们才能成为教育手段。

不过,在区分这些概念时应该记住,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教育的方法、方式和手段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教育方法,如同整个教育过程一样,也具有辩证法的特点,同样表现出灵活性和变异性。在某些情况下,方法可以作为解决教育任务的独立途径,在另一些情况下,方法则成为具有局部使命的方式,而有时方法又可作为必不可少的一般条件或手段。一个集体在自身发展的一定水平上向自己的成员提出明确而严格的要求,这就是一种很重要的教育方法。同时,提要求这种方式也就成了培养习惯的一种方法。教师集体的统一要求则是整个教育过程获得成效的一个重要条件。

教师的技能正是在于制定各种教育方法,并在各种情况下以十分灵活的方式运用这些方法。这种技能要求能辩证地运用教育方法,因为教育方法随着教育过程中下列许多情况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学生的年龄特点,学生已经增长起来的愿望,学生的活动动机和变化了的交际环境,等等。教育方法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一种情况,那就是每种教育方法在作为有目的地施加教育影响的特殊手段时;不可能孤立于其他方法之外。只有在各种方法的相互作用下,教师才能够在教育影响体系中获得预期的结果。

这就是教育过程的复杂性之一。

例如,对一个不团结的集体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关于友谊的伦理谈话,但我们不能期望,通过这次谈话就能很快消除教师的担忧和不安。

要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做大量的其他方面的工作:运用儿童的实际经验巩固友好关系,相应地组织一些有利于团结儿童的集体活动,形成相互帮助的固定方式。所有这些,光靠伦理谈话是无法解决的。

同样,组织行军活动时,也可以预先考虑一下如何建立友好关系的过程。但是,是否就可以深信不疑,这次行军和行军中组织儿童交际活动的所有方法的影响,就会使友谊立刻得到加强呢?同样也不可能。要搞好团结,就要采取一系列的教育影响措施,以便巩固儿童在交际中的正确动机,发展对集体活动的要求,巩固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的良好习惯,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要求教师不断制定各种新的教育方法。

因此,任何一种教育方法,只有与其他方法配合使用时才能产生效果,而且,在同样的情况下,同一种方法对某个人会产生这种影响,对另一个人却会产生另一种影响。

教育方法的评述

教育方法的分类共产主义教育方法是教育学的一个范畴,随着苏维埃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学重新得到了发展。我国的教育学决不能借用资产阶级教育制度过去和现在所使用的那些方法,因为作为我国教育学出发点的思想基础和方法论基础同资产阶级教育学、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有着本质的区别,共产主义教育体系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是与之不同的。

由于教育方法问题的复杂性,苏维埃教育学尚未对教育方法作出具有严密的科学的和有理论根据的分类,但对这个问题曾多次专门进行过有重要理论意义的讨论。这些讨论反映了对教育方法分类的不同观点和各种各样的态度。

在教科书里不可能详细研究这些态度并作出批判性的分析,因为这些态度很不一致,有时甚至是相互排斥的。因此,在评述教育方法时,我们将以社会向教育提出的目的为出发点,同时运用教育科学领域中已有的有关教育方法的科学成就。

我们把下列各点作为评述教育方法的主要理论前提:

(1)遵循哲学家们的论断,即任何方法(因而也包括教育方法都是认识和改造现实的途径。

(2)学生的教育过程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活动,这种活动的中心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以及他的意识、行为,他对世界和对人的态度,他的复杂的内心世界(各种感受、需求、志向、动机),他的年龄特点和个人条件,他的有组织地和自发地获得的生活经验与活动经验。

(3)因此,教育方法是教育过程的一个十分复杂的组成部分,它不仅应该符合教育目的与教育内容,而且应该符合从事该项实践活动的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任务。教育方法既然是“触及个性的工具”,就应该考虑到学生个性形成的全部细节,即考虑他的教育水平(他已经获得的成果),还要结合他的生活条件和活动中的态度来考虑他的个人发展前景。

(4)不要忘记,教育过程如同一个正在成长的人的个性形成过程一样充满着矛盾。一个人的个性形成,其过程、动机、方式、特性、特点,因受自发形成的环境和交际的影响,可能会向不良的方面发展,因此,教育方法也应该适合纠正个性形成中的偏向的任务。

那么,现代教育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方法究竟可以分成哪几种基本类型呢?

(1)首先应当记住,一个人的所有特性和特点的形成,就象积累交际和各种关系的经验一样,也是在活动中进行的,而专门组织的、有教育目的性的活动,既为表现个人的道德特点、劳动特点、社会特点、审美特点,也为形成个人的宝贵的性格特征和个性创造必要的条件。劳动活动、精神活动、审美活动以及其他活动,都是以行为举止为基础的,并不断发展为固定的习惯。在活动中能够制定出必要的方式,形成并巩固良好的动机。

因此,旨在通过活动和交际来形成学生行为的正面经验的各种方法,应该说是教育方法的一个基本类型。这是教育方法中最为复杂的一类,它要求教师在具体情况下解决某项任务时要善于进行组织工作,并能创造性地探索出影响学生的最佳途径。

还有许多教育方法以及更多的教育方式也属于这一类,但它们的职能是不一样的。

例如,其中的一些方法是提出要求和利用社会舆论,从而更好地促使学生产生积极的举止行为。

另一些方法(培养习惯、进行练习)有助于形成一定的行为方式,为具体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有利于良好习惯的培养。

还有一些方法就是为举行竞赛、完成社会工作所创造的专门的教育环境,这种教育环境便于人们组织活动,进行交际,便于人们积累和巩固这方面的经验。

(2)第二类重要的教育方法是由于必须对学生的意识施加影响而产生的。要使人们掌握生活、道德、劳动、学习的社会准则,就要向他们传授有关这些准则的知识,明确而又准确地确定关于这些准则的概念,对这些准则作出判断和评价。这些概念、判断和评价归根结底都应该形成为信念,应该反映一个人的观点和生活态度。这类方法的另一个使命就是总结已经获得的经验(道德经验、劳动经验、社会经验和其他方面的经验)。如果一个人没有认识到人的行为、举止、习惯具有社会的必要性和个人的必要性,那么,他的行为、举止、习惯不是带有偶然性,就是纯粹执行别人的指示,因此,借助于知识而形成的信念和观点不可能具有实际的效力。这一类方法的重要性是无可争议的,它确实有助于将各种社会目的变为学生活动和行为的动机。

这一类教育方法有:政治、伦理、美学方面的谈话、故事会、辩论会、演讲会以及具有各种不同职能和特性的榜样。

上述两类方法相互配合,就能保证完成教育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即通过教师的组织作用和认识作用的统一达到学生意识和行为的统一。

(3)教育理论和实践把奖惩方法列入第三类教育方法。这类方法在教育过程中占有的地位不同于上述两类方法,其实际影响也很大。这是校正正在成长的人的个性形成的一类特殊途径,其中有些途径(奖励)能促进学生的良好举止行为,另一些途径(惩罚)带有强制性的因素,能限制、制止学生的不道德行为。采用这类方法,能最明显地显示出教育过程从外部转向内部这样一种规律性的作用。奖励能使学生产生愉快的心情,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满意,从而提高自尊感,在学生的心境和思想中留下长期的影响。促使他进行有益的活动,表现出令人满意的行为。从教育学的角度正确运用惩罚,同样能使儿童对自己不体面的行为感到不满,遗憾、羞愧,启发他分析产生这种行为的原因,这样就能制止学生的某些不良的行为。

不言而喻,无论是惩罚,还是奖励,如果脱离了上述两类教育方法,就不会产生必要的教育效果,因而也就不可能在学生的意识形成和行为调节方面找到统一的支柱。

这种分类法,如同普通教育方法的任何一种分类一样,完全是相对的,因为教育过程的任何一项任务,只有综合使用各种方法,才能得到完满的解决,而不是通过单独发挥某种方法的作用来完成的。

现在我们就来评述上述的教育方法。

在活动过程中行为的积极经验的形成方法这类方法要求教师起到一个组织者的作用,A·C·马卡连柯对这种作用作了高度的评价。要创造行为和各种关系的积极经验,首先就要从教育学角度合理而正确地组织儿童的活动。在这种活动中,学生掌握活动和交际所必需的方式,发展举止行为的良好动机。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始终要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方法,而不要单独使用某一种方法。

因此,在对第一类的某些教育方法作逐个评述之前,我们首先应当看看,在组织活动的总的方法中各种教育方法是怎样相互配合的。

对劳动活动、认识活动和社会活动的研究,揭示了一条决定活动组织方法的重要规律:当客观上有意义的东西变成主观上需要的、愉快的、理想的、令人满意的东西时,这个过程就能达到最大的效果。

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教育上的要求:

(1)活动的目的在客观上应该有利于社会和集体,应该使活动参加者在主观上感到是需要的,并能使个人得到满足。当所有参加活动的人都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活动内容所吸引,并产生愉快的共同感受时,他们的这种感受就是整个活动过程和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所引起的良好情感高涨的结果。活动参加者的不良情绪--激怒、不满--都能产生消极的活动经验,使人竭力逃避活动而将自己的责任推给别人。

(2)活动的合理组织主要取决于儿童本身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活动中的各项工作,如分配任务、拟定计划、检查结果,都是学生的职能,这种职能可以显示学生的独立性以及取得成就所需要的技能和技巧。

(3)在儿童活动中,教师的领导作用应当尽量做到不易为学生所觉察。无论是活动目的,还是活动内容,都不要强加于学生,也不要让儿童只是机械地执行教师的指示。同时,长期的活动过程需要来自外界的促进因素,这种促进可以采用直接提出要求的形式,但最好是采用建议和间接提示的形式。

(4)必须经常改变活动参加者的地位,以便让大家都能轮流起到执行者和组织者的作用,从多方面获得处理各种关系的经验。

(5)为了巩固积极的经验,一方面要使活动保持经常性、反复性、长期性,另一方面,在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

(6)活动过程要求对交际活动和各种关系进行必要的纠正和平衡,并改进活动方式。

(7)应该让活动的全体参加者对活动效果的社会意义作出评价。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可以是各种奖励,也可以是社会舆论。

在这些对活动组织方法的一般要求中,真实地反映了各种教育方法:①鼓励,②形成必要的行为方式,③巩固积极的经验,④纠正各种偏差,等等。

同样,培养习惯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它需要运用的不是一种,而是多种教育方法和方式。在这个过程中有使学生获得良好习惯的要求、建议;有实际榜样,有如何完成某种动作的演示,有为了巩固习惯所必需的多次重复动作的练习作业。在这个过程中监督和自我监督同样也是很重要的一种方式,因为它们有助于纠正一些动作。

由此可见,第一类方法是很复杂的,它要求教师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善于及时预见在某些场合将个别学生或集体所必需的一些方法引进教育过程的必要性。

现在让我们来评述一下第一类教育方法的特点。

在具有鼓励作用的方法中,最重要的一种方法是A·C·马卡连柯高度评价过的教育要求:“如果没有真诚的、直率的、有说服力的、热忱的和坚定不移的要求,那就不可能开始进行集体教育。

有关这个问题的专门研究指出,在学校实际工作中,作为一种教育方法的要求,可以有好几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