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
24264400000030

第30章 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方法(4)

(一)情感融化,打开思想转化的通道

情,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相互之间形成的一种心理反应。在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同样是讲道理,有的人讲,群众就爱听,就乐于接受。而有的人讲,群众就不爱听,不乐于接受,甚至很反感,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与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群众还不信任他。同样,在思想转化过程中,如果缺乏感情或感情对立,就难以收到应有的教育效果。所以,实施思想转化的第一步,就是用情感去融化教育对象,从而为思想转化消除障碍,打开通道。要做到情感融化,第一是要热爱转化对象,真诚地亲近他们,以消除对方的提防心理和反感情绪;第二是从工作、学习、生活诸方面关心转化对象,做他们的知心朋友,以诚相待,取得信任。只有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架起了一道感情的桥梁,才可能减少以至消除思想转化过程中的阻力,为下一步工作打下牢固的基础。

(二)事理说服,提高思想转化的效果

所谓事理说服,就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真话,道实情,达到教育的目的。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事实教育是具有强大说服力的教育方式。事实教育的特点在于它的简捷性、直观性和无可争辩性,它在证实、辨伪和释疑等方面具有突出的力量表现。人们之所以形成这样或那样的糊涂认识和思想疙瘩,在很多情况下是由于有的人盲目逆反,固执己见,或不明真相,上当受骗所致。对此,运用大量而确凿的事实,对转化对象进行耐心反复的说服,攻破其思想防线,最终可以促使其思想实现转化。我们在做思想转化工作时,如果讲不出一定的道理,人们就不会从内心深处接受你的看法和主张,更谈不上改变和放弃原有的错误观点。所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的关键在一定意义上要在说理上下工夫。另外,说理时要注意讲好大道理,用大道理统领小道理。讲大道理并不等于空洞的说教,而是要联系实际,由近及远,由小见大,由具体到抽象。

(三)行为约束,增强思想转化的力度

通过情感融化和事理说服,很多转化对象的思想是会有转变的。

但转变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完成的,而是有一个过程,甚至可能出现曲折和反复。针对这种情况,除了反复教育外,还要进行相应的行为约束,让转化对象按一定的纪律、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在行动中进行思想体验,巩固教育成果,增强转化的实效。同时,在现实生活中,确有极少数人,觉悟低,私心重,自身又缺乏思想上的免疫力,因而在行动上往往容易做出许多错事来,甚至屡教不改,恶性循环。对于这一部分人,仅靠情感融化和事理说服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借助规章制度、纪律法规去约束行为,通过外力的推动去启发他们内在的觉悟,制止其错误思想的发展和错误行为的发生。行为约束是借助外力去制止、纠正人们违反最基本的社会道德、准则的起码条件,它迫使人们终止某项错误行为,以达到提高思想转化力度的效果。因此,对用其他办法教育仍不见效者,要加强对其行为的约束,以提高在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面前的抗干扰能力,巩固和扩大思想转化的成果。

四、冲突缓解法

冲突缓解法就是针对人们的思想矛盾和行为激化状态,通过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和宣泄渠道,缓解冲突产生的条件,减少和削弱冲突导致的震荡和破坏而采取的一种应急方法。冲突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它是许多条件交错作用的结果,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当前,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实施冲突缓解可分为缓解矛盾和处理冲突两个方面。

(一)缓解矛盾,防止激化

要真正有效地缓解冲突,解决冲突,必须根据冲突产生的条件,积极缓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第一,瞄准矛盾焦点,及时疏导分流。不管是个人还是群体之间,当冲突尚未发生之前,总是会比较集中地围绕着某一问题积累矛盾,成为双方关注、争执、互不相让的焦点。如果双方继续在某个焦点上积聚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围绕这一焦点形成冲突。如果针对矛盾焦点,导向得力,分流及时,能够迅速超前缓解,可能就不至于形成冲突。因此,及时准确地摸清人们共同关注和议论的问题,采取疏导方法,积极组织分流,以防焦点积聚,热点升温,对于冲突的缓解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针对大众心理,理顺对立情绪。大众心理往往比较集中地对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反应,并通过人们的情绪相互传递和感染。当社会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时,这些因素就会渗入到一些个人的思想情绪中去,这种不安定思想情绪的发展和积累,便成为发生冲突的土壤和气氛。大众心理情绪色彩浓厚,相互传感快。如果不及时加以引导和理顺,这种情绪对立就会引出事端。因此,要防止冲突发生,必须理顺人们的情绪。

第三,强化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人们的思想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受社会环境的影响。社会环境的因素十分广泛,但就其对人们思想影响的性质和方向看,可分为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两大类。当人们较多地受到积极因素影响时,就会出现良好的精神状态与和谐的人际关系,冲突就会大大减少;反之,当消极因素占主导地位,消极情绪弥漫,人心浮动,纪律涣散,就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也容易产生冲突。应当看到,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在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时期都是并存的,我们只能优化,而不能纯化。

(二)寻求有效方法,妥善处理冲突

如果一个地方出现冲突,惊慌失措、撒手不管都是不可取的,而必须根据冲突的不同性质、不同程度予以妥善处理。实际工作中经常采取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热处理”法。所谓“热处理”,就是面对冲突,果断处置,迅速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导致的影响和破坏。其基本原则是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和态度,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泾渭分明,毫不含糊。“热处理”法的特点是是非清楚,果断迅速,适用于那些性质比较恶劣,危害比较严重的冲突,对于这类冲突所作的“热处理”,有时难免带来某些副作用,这些可以事后采取措施,逐步补救。

第二,“冷处理”法。“冷处理”法是相对“热处理”法而言的,就是在情况不明、是非不清而又矛盾即将激化时,先暂时“冷却”、“降温”

缓解,避免事态扩大,然后通过细致的工作和有效的策略,妥善解决冲突。“冷处理”法一般适用于因感情不和、情绪对立、相互纠缠以及道德等情况引起的冲突。这类冲突情绪化的因素大,是非不是很清楚,只能等冲突双方冷静下来之后才可能得到妥善处理。如果操之过急,处理不当,可能更加激化对立情绪,甚至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

“热处理”法和“冷处理”法是两种常用的方法,因事态的具体情况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热处理”而作了“冷处理”,或需要“冷处理”而作了“热处理”,都会对冲突的缓解造成不利的影响。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冲突往往是复杂的,这两种方法的界限也不是绝对的。事实上,“热处理”中有“冷处理”,“冷处理”中有“热处理”,这种方法上的交替使用往往经常出现,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

第三,隔离法。所谓隔离法,就是将与冲突有关的人员、消息,特别是冲突主体“隔离”起来,然后慢慢做工作,用以逐步缓解矛盾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在卷入冲突的人员可能增加、冲突主体情绪偏激、不健康的舆论可能蔓延等情况下采用。具体做法是:首先要控制消息,防止人心浮动。冲突发生时,各种议论、传闻都会出现,容易造成人们心理上的波动;其次要迅速补救,尽力恢复常态。对于因某些突发事件所引起的冲突,在其萌芽阶段,应立即予以补救,至少不至于使事态恶化;再次要多方配合,牵制冲突主体。对于一般性的冲突,将其一方暂时隔离起来,对于缓和情绪很有帮助。对于某些较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将其中真正起作用的关键人物牵制和制约了,冲突局面的控制也就变得比较容易。可以针对冲突主体的特点,进一步做工作,起到“隔离”作用,从而减少和削弱其在冲突中的影响。

第四,转移法。所谓转移法,就是在冲突中,通过各种有效的措施,促使冲突参与者的注意力、情绪及活动内容实现转移,从而使冲突予以缓解。其具体做法:一是转移注意力。冲突在即特别是冲突期间,人们的注意力往往高度集中在与冲突有关的问题上,不断的聚集就会造成不断的升温而居高不下,对此应将人们注意的视线转移,以分散其注意力。二是转移情绪。冲突中人们容易情绪化,即情绪化的思想和情绪化的行动,进而表现为偏激与盲动。这时,可通过调整情绪结构或采取以情胜情的方式,努力将冲突参与者的情绪由偏激转移到理智上来,以增强其对自己行为的责任感。三是转移活动内容。

转移注意力、转移情绪,很大程度上都得借助转移活动内容去实现,如转移话题,避开相互间的语言刺激;转移场所,改变环境和条件,抑制冲突的强度等。

第五,调解和限制。所谓调解,就是向冲突双方或当事各方陈述利害关系,在双方或各方达成谅解或忍让的基础上,促使双方暂时偃旗息鼓,不扩大事态。调解一般用于非原则性冲突,调解的后果是没有输方也没有赢方,或者双方有输有赢,双方都不会完全满意但也不会一无所获。调解的主要手段是劝告、说服,有时也可以对冲突双方进行必要的警告,让冲突双方认识冲突的危害与后果而自动妥协。所谓限制,是根据一定的规章和要求,制约、削弱冲突一方或各方的活动与力量,缓解或消除冲突。如果调解侧重于说服的话,限制则有一定的强制性,如限制容易引起冲突的活动范围与规模,进行必要的纪律约束,采取一定的检查、监督手段等,从而使冲突一方或各方让步和收敛,达到缓解和消除冲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