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时期的伦理思想
奏广汉兴,封建统治汲取奏二世而亡的教训,为维护封建”大一统”的统治秩序,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西汉董仲舒推阴阳之变,究“天人之际”,发“《春秋》之义”,举“三纲”之道,又综合各法,不废黄老,给“孔子之术”以新的理论形式和思想内容,把“天志”、“天命”和道德联系起来,创立了一个以“三纲五常”为核心,以阴阳五行“天人合类”为宇宙基础的神学伦理思想体系,从此,儒家伦理思想作为封建“名教”的意识形态而成为封建统治思想的正统。董仲舒的伦理思想是儒家伦理思想之成为封建正统思想的第一形态,因而也是儒家伦理思想在其两千年发展史上的重要一环。
东汉时期,儒家伦理思想的神学形式受到了王充等唯物主义者的批判。他们反对从“天志”、“天命”中引申出道德,而主张从人世间的关系来说明道德,认为人的生活就是道德的出发点。同时,随着阶级矛盾的激化、统治集团的腐败、经学流于烦琐僵化以及汉末黄巾起义对封建统治的致命打击,“名教”变得极其虚伪而陷于危机,儒学也就丧失了“独尊”的地位。为了挽救名教的危机,魏晋年间,产生了适应封建门阀士族统治需要的“玄学”伦理思想。
魏晋玄学以王弼、郭象等为主要代表,他们糅合儒、道,给“名教”以一种形而上的“玄学”理论,这实际上也是儒家伦理思想的一种新的形态——“玄学“形态。王弼首倡“玄风”,提出“名教本于自然”。
由魏晋到南北朝、隋唐时期中国思想史的演进又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就是外来的佛教和土生土长的道教的兴盛。佛教本是要求教徒出家的,既“不事父母”,也“不敬王者”,这和儒家所宣扬的忠孝有明显的冲突。但是统治阶级看到佛教比儒家学说能够更巧妙更有效地麻痹人民的反抗意志,逐渐把佛教与儒家相互配合起来,宣扬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等迷信思想,使佛教成为对人民愚忠愚孝教育的有效辅助工具。封建统治者提倡佛教,同时也利用道教。两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统治者出于麻痹人民、掩饰现实政治的需要,对早期道教进行改造,使之适合统治阶级的需要。葛洪把儒家纲常与道教教义相结合,宣扬欲要修道成仙,应以忠孝仁义为本。他提倡以儒术应世为外,神仙养生为内,从而改变了原始道教的本来面目。唐高祖自称是老子李耳的后代,公元625年宣布道教为三教之首。佛、道两教的兴起和发展,改变了中国思想史的进程和构成,对中国的经济、政治尤其是对思想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由此中国的民族文化,形成了以儒学为主,儒、佛、道三者结合的格局。而作为南北朝、隋唐时期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客和基本趋势,就是儒、佛、道之间的相互斗争、相互影响而渐趋合流。随之,伦理思想领域所讨论的主题,由魏晋时期的“名教”与“自然”异同之争,转变为伦理世俗主义与宗教出世主义之争,或者说是“人道”原则与“神道”原则之争,也就是“俗世”与“天国”之争。
儒、佛、道斗争的基本趋势,一方面是佛、道不断向儒学靠拢;另一方面是儒学也不断从佛、道汲取思想营养,以补充和丰富儒家的哲学和伦理思想。宋明理学及其伦理思想的产生,正是这一趋势的历史归宿。
宋明清初时期的伦理思想
北宋到明代中期,中国传统伦理逐步定型。宋代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如程颢、程颐、朱熹、陆九渊等代表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思想家们,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逐步提出了以理为最高范畴的理一元论的思想体系,用来论证封建道德,于是封建道德有了比以前更固定的形式。“理学”伦理思想继承孔孟“道统”,汲取佛、道的思想成分,提出以“天理”为宇宙本体和道德本原,对以往儒家的人性论、义利观、修养论等思想做了总结和发展,进一步把道德观与本体论、认识论融为一体,给儒家伦理思想以“理学”的思辨形态,从而把正统的儒家伦理思想发展到了最高阶段。使儒学重又取得了“独尊”的地位。“理学”伦理思想的产生,标志着中国封建地主阶级正统伦理思想的完备和定型。
从宇宙观的角度,可以将“理学”分为三派:以张载、王廷相为代表的唯物主义“气本派”;以程颢、程颐、朱熹为代表的客观唯心主义“理本派”;以陆九渊、王守仁为代表的主观唯心主义“心本派”。其中,程朱学是“理学”的正统,影响最大,是后期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
二程是指程颢、程颐二兄弟。他们是理学伦理思想的真正奠基人。二程把封建道德抽象为宇宙的“客观本体”——“天理”作为封建道德的本原;进而用“天命之性”和“气禀之性”的人性二重说,以论证人之善恶的根源,并正式提出“去人欲,存天理”的口号以及“格物致知”的修养学说。
朱熹是理学和理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继承和发展了二程的理论思想,又进一步提出“理一分殊”,并以此论证封建等级制度及其纲常的永恒性和合理性,对人性主张“性同气异”和“性命论”,具有道德宿命论和人生宿命论的色彩,严辩“义利理欲”,鼓吹“存天理,灭人欲”;在修养论上,集中论述了“居敬…‘穷理”互补的修养方法。
在理学伦理思想产生和兴盛的同时,产生了反理学的伦理思想。在北宋时有李觏及王安石的“荆公新学”,在南宋时有陈亮、叶适的“功利之学”。他们的宇宙观基本上属于唯物主义范畴,代表了地主阶级内部“改革派”的利益。
理学和反理学的斗争,是宋以后中国思想史的主线。其在伦理思想领域中斗争的主题,由于儒、道、佛的合流,不再是“人世”与“出世”、“俗世”与“天国”之争,而转移为“义利——理欲”之辩。理学内部虽互有差异,在某些问题上甚至斗争激烈(如“朱陆之争”),但对于“义利——理欲”之辩则基本一致,都主张“存天理,灭人欲”。而与理学相对立,反理学的伦理思想则认为利欲“可言”,反对“贵义贱利”;主张“功到成处,便是有德”(陈亮),认为“既无功利,则道义乃无用之虚语耳”(叶适),以“功利之学”批判理学家“辟功利”而“尽废天下之实”的“义利之说”。在陈亮与朱熹之间,还发生了一场历史上著名的“义利王霸”之辨,其理论深度,为春秋战国以来所罕见。
两宋时期的“义利——理欲”之辨,其理论性质属于价值观范畴,集中体现了道义论与功利论的对立,并由此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理想人格,也影响了道德修养论的分歧。
明中叶以后,土地兼并高度集中,贫富两极分化。同时,东南沿海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市民阶层开始出现并成为一支重要的反封建力量。在明代中期,封建道德已经逐渐变成僵硬的装饰。满人人关后,为巩固其统治,实行文化专制主义,大兴文字狱。极力提倡程朱理学,使之更加腐朽和僵化,从此,正统儒学失去了发展的活力。中国封建社会的矛盾充分暴露。明清之际的进步思想家的伦理学说,在不同程度上,都具有对封建道德批判的因素。从而使中国传统伦理思想进入批判总结阶段即自我批判阶段。一批进步的思想家,如李贽、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颜元以至稍后的戴震等,他们从明王朝的危机和覆亡的历史教训及清统治者利用程朱理学实行思想文化专制的严酷现实中看到了“理学”对社会和民族所造成的危害,从而展开了对宋明理学的批判和总结。
为了更有效地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就需要把封建伦理中僵硬的化为灵活的,虚伪的变成诚心的。于是王守仁便以主观唯心主义代替朱熹的泛理主义,企图使人们从内心里信仰并奉行封建道德。“心”是王守仁学说的最高范畴,“心理合一”是王学的最高标准.“良知”是王学的中心。在“理”(封建纲常)与“心”的关系上,王守仁主张“心外无理”、“心理合一”,把朱熹独立于“心”外的“理”移入“心”中,而“良知”具有“思”的功能,可以昭明心中之理。事物的理是由“吾心之良知”派生、发育流行的结果。王学在明中期以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王学中所包含的反传统、反权威的积极因素,影响了以后李贽等反理学思想的产生。李贽是明末清初具有反传统品格的杰出思想家。他坚持自然主义的人性论,主张人以“私”为心,肯定了“人必有私”,私心私欲是人们主观意识的基本内容,是人们一切活动的动力,是普遍的人性。他否定“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思想纲领,倡导平等,主张“任物情”,并主张“各获其所愿有”。反对礼教束缚,要求个性自由发展。王夫之提出人性“气质”一本论和“性日生而日成”的人性发展论,认为人性的形成是一个先天与后天、命与习相统一的过程,从而批判了理学唯心主义和正统儒学的道德宿命论。在关于“义利理欲”这一宋明伦理思想的中心问题上,王夫之的见解具有明显的反理学性质。他认为“人欲”与“天理”是统一的,“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但是,王夫之反对没有普遍性的、与“公欲”相对立的一己私利。颜元提出了功利主义的义利观,提出“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以计其功”的命题,以取代由董仲舒提出的受到宋明理学家竭力称道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戴震是继颜元之后又一位杰出的反理学思想家。戴震把人看成是具有声色情欲和明察理义的、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体,即“血气心知”人性“气质”一本说,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理者存于欲”的理欲统一观,批判了宋明理学的理欲对立论。在戴震看来,程、朱的“理”已成为扼杀“生养之道”的工具,指出“后儒以理杀人”甚于“酷吏以法杀人”,揭露了理学伦理思想的反动作用,触到了封建礼教的实质。戴震对程朱理学的批判是明末清初反理学思潮的终结。
明末清初的进步思想家,他们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虽不一致,其思想内容也各有侧重,但在人性论、义利一理欲观、道德修养论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观点,并集中批判了理学伦理思想纲领——“存天理,灭人欲”,开始把矛头指向封建礼教,具有一定程度的早期民主主义色彩和反封建的启蒙意义,确实是中国伦理思想史别开生面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