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字盗与殴”比喻名同而实异的事物,在现实生活中是常可遇见的;如不细加分辨,就可能造成误导。
【出处】此典出自《尹文子·大道下》。
庄里有位老大爷,给大儿子取名叫“盗”,给小儿子取名叫“殴”。一天,“盗”外出,他的父亲跟随在他的后面,追着喊他:“盗!盗!”小吏听到了,便把“盗”捆起来。
他的父亲又想喊“殴”去对小吏讲明实情,由于心里着急,一时声气转不过来,只喊出:“殴!殴!”小吏于是使劲地殴打“盗”,打得“盗”几乎丧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