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醉汉的风·放逐·最后一名精神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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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最后一名“精神囚犯”(6)

关于开庭审判的通知早已经发出去了。在这个中等县城里,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公布执行之后,这样的开庭审判还不曾进行过几回,所以,人们都感到新奇(对于一个有着三十年历史的人民共和国来说,这种新奇感既是可喜的,又是可叹的)。离开庭前一个多小时,几百个座位已经挤满了。窗台上也坐满了年轻人。窗外的树丫上,晃着不少细伢子、细妹子的光脚丫——可谓盛况空前,旁听人数超过了过去的几次。也难怪,受害者是一位知名人士,连孩子都说,有哪一个这么胆大包天,居然敢打伤一位给大家写书的伯伯。伯伯是个好人——给大家写了那么厚一本本的书,都是劝人家当好人的,所以,打好伯伯的人,就一定是坏东西,头顶生疮,脚板流脓,坏透了顶!

审判长摇起了铃子,法庭立即肃静下来了,一片庄严的气氛。法官们一个个按了按领口的纽扣,怕它散开,有人轻轻地咳嗽了一声,便捂住了嘴。县城里都是没见过多大世面的百姓,此时竟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出。他们都太善良、太安分了,这样的事太耸人听闻了。……不必多描绘这种威严了吧。

审判长讲了几句开场白,重申开庭审讯的重大意义及其在今天的历史价值,便宣布:

“带被告李立雄!”

李立雄由刑警押上了被告席。

四周响起了一片“嘁嘁嚓嚓”的议论声,不时冒出一两声短促的尖叫:“凶手!”“惨无人道!”“灭绝人性!”……李立雄偷偷抬起眼睑——没敢抬头,可立即就遇到了一道道燃烧着仇恨,燃烧着愤慨的目光,一直烧灼到心口,他战栗了,是的,在这里,他无法寻找到哪怕是在狱中还能有的、同病相怜的目光,他更感到自己的卑微、下贱与低劣!

旁边有一个妇女在说:

“还这么年轻,真想不到。”

他投过去了一道感激的目光。

可马上又有人抢白:

“如今杀人抢劫的,又有几个不是年轻人?十年浩劫,就劫在他们的心上。”

完了,被当作杀人放火的一路货色……昨夜从委屈到燃起星点希望,现在又反过来走向绝望了。他目光中流露出了忏悔与乞怜,就似一只小老鼠偷偷跑出来,让人一脚踩住后小眼睛所现出的神情。

在茫茫人海之中,他似乎遇到了一道熟悉的目光,是谁?他不由得想到隔山对歌的那个妹子,会是她么?不可能吧,她怎么能从那么远的深山里跑下来。当日拒绝的,今天却终于感到失去得太可惜了,如今,连一个关心、同情自己的人也没有。也许,写书的那位“吟冰”会来吧?别妄想了,人家在北京,当然,吟冰是能理解他,宽宥他的,从书上就可以看得出。不,这目光不会是他们——可是,这目光分明与众不同,带有惋惜、追悔,是谁呢?

这时,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了。

起诉书中说,李立雄自一九七六到一九七九年期间,于看守所工作,一共打伤了三十八人,其中重伤致残一人,已经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四条,故予以追究。特别应该指出的是,负伤者中,相当一部分是无罪的,目前均已平了反。其中就包括知名作家郭仁彬同志……头发斑白、显得颓老的审判长庄重宣布:

“下面,请原告郭仁彬同志出庭。”

还没来得及看原告从什么地方出来,也一下子弄不准这原告是什么人——李立雄脑子乱了,首先遇到的是几百、上千道迥异的目光。这目光不是投向他的,人们已不关注他了,而是投向侧门,目光里充满了隐隐的痛苦,深深的爱戴和无限的崇敬。这是怎样的目光呀?!见到这样的目光,李立雄心里裂开了,自己当日所仇恨、所毒打的人,居然有这么多人关心和尊重,反过来,自己在众人心目中又成了什么?凭这样的目光,他骤然间感到自己罪孽深重了……刚才听到打伤多少人的数字时,虽有点吃惊,却不曾有这么明显的沉重的感觉,现在,麻木的神经亢奋了起来,他恍恍惚惚记起了老一辈人好讲的“积德行善”之类的话来。唉,只怕自己死了也不得安宁……在肃穆之中,响起了手推车的车轮声。一位满头白发的老者,坐在手推车上被推进来了,李立雄远远就认出了他。是的,正是他,他残废了,是自己造下的罪孽!李立雄似看到雷电劈折的老树,那火烧焦的枝干仍倔强地指向天际,在控诉……老者眉际间的疤痕是那么显眼,仿佛是斧头凿下的,叫人惊心动魄。双眉下那正直而又深邃的目光,竟似两道光束,摄魂夺魄,可以直透一切人的心底。白发全都竖立着,在反射着银光,是那么神采奕奕。当他一见到被告席上的李立雄时,满脸的皱纹,竟开始抖动起来,使整个面部变得模糊、矇眬起来。

手推车愈推愈近,李立雄只觉得一道道似剑的目光划过心口,心口在发痛,在滴血……他忙扶住了被告席上的栏架。

审判长颇有兴致地向大家介绍:

“郭仁彬同志,名字大概都不熟悉,可一提起他的笔名,大家也就知道了,他的笔名叫‘吟冰’,不久前还出版了一部很有影响的小说《最后一个精神囚犯》,可能不少同志都已经读过了……”

庄严的法庭,居然响起了暴风雨般的掌声。

这时,李立雄却瘫倒下去了……当一提到作者名字,提到书名时,他耳边就炸了一个大雷,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毒打的就是这样一个人,“龅牙”讲的显然也是这样一个人,而又正是这个人在牢里不屈不挠的写作和谆谆善诱的讲话,以及他所写的那部小说的思想内容,给他以生活的勇气,对于明天的希望。可现在,却又是这个人来控诉他,要扼绝他的一切权利——这么说,他写的、讲的全是另外一码事,可这又能怪他么?谁要是挨了那样的毒打,能没一点仇恨?这也是人之常情,无可非议的。人不是草木,七情六欲都是有的,凭什么不让他控告自己呢?

希望,燃起,灭了,再燃起,然后便是最后的死灭……李立雄对一切都绝望了。他不知道是谁把他重新扶起,只是木然地站着,眼里失去了最后一丝神采。

审判长认真地说:

“下面,请省政协委员,作家吟冰同志发言……”

“不,审判长,不要称我的职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叫公民。”吟冰在手推车上微微欠了一下身,纠正道。

“公民郭仁彬,”审判长大概已很久不习惯这个称呼了。“面前的被告,你认识么?是不是其本人?”

吟冰看了李立雄好久一阵,头部抖动了一下,声音也颤抖了,好不容易才说出来:

“是他,认识,我认识他,没错,对,我还认识许多像他这样的年轻人……”

审判长立即说:

“现在,请你发言……非常对不起,半个多月之前,我们才发现你一年多以前写下的控告书,当日没能及时处理……”

吟冰仍久久看住木头人一样的李立雄,喉头起落着,异常艰难地说:

“是呵,如今是一年多之后,我伤残的后果才逐步明显了起来,不得不使用手推车了,当然,还在治疗,也许有一天能重新站起来。可是,一年多以前,我仍是个健康的人,即便是在十年浩劫中我也没忘保住身体这一革命的本钱,不过,那时,我根本无权走上这个法庭……那时,我不是公民,是犯人,在押的要犯,反革命。既然是犯人,那又有什么权力控诉看守呢?我——不——曾——有——过——控——告。”后面一句话,他是咬住一字一字吐出来的。

“你没有控诉?”李立雄的辩护律师惊奇地追问道。

公诉人从桌面的案卷中抽出了一份材料,出示给整个法庭看。继而说:“控诉书在这里,是郭仁彬公民被打伤后第二天写的。控诉人伤势太重,记忆力受影响,重伤中的事也许忘了。”

“没忘,是有过这么回事。控诉书是别人写的,当时我曾劝过代笔的人不必交出去,显然,他们不曾遵照我的吩咐……”

法庭骚动了,法官们相互低语着什么。

律师沉吟了一下,看住了公诉人。

公诉人发言说:“我们这是公诉。”

律师说:“可代笔人违背了受害者的意志,这是不合法的。”

李立雄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像个木偶的活动脑壳。

吟冰在说:“不,不能指责代笔人什么。为什么要将代笔的控诉递上去。这是完全有必要,完全应该的。打了人,是得被控告,不仅因为打我,还要因为打了其他人,包括不曾属于平反的犯人。不能指责他们代笔……正是为了他们,我才坚决要来,来到这原告席上,而不是在调查时撤回这个非我所写的控诉,只是被告席上……”吟冰深沉地说着。

审判长惊诧地插断了他的话:“这么说,难道你现在是要撤回对李立雄的指控?”

没等吟冰回答,公诉人立即说:“他还打伤了那么多的人……”

法庭上人声嘈杂起来了,李立雄茫然不知所措,他是没有发言权的,而且也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然而,当茫然的目光投向旁听席上时,他立即认出了那道熟悉的目光,对,是他,是那位借小说给他的朋友。朋友正在对他微微摇头,表示叹息……正在这时,吟冰举起手来要求发言,没等审判长摇铃,法庭却马上肃静下来了。

吟冰把麦克风拉到口边,以一种低沉而有力的腹音说:

“是的,他还打伤了很多人。但这些被害者,只是因为我起诉了的关系,才被一一调查落实,证明他们受到过非人的摧残,否则,就无人问津了。假如我不曾荣幸地到政协挂了个委员的名号,假如我这个作家没什么名气,假如我从此不再发表作品,不再有社会影响,你们会寻出尘封了一年多的控诉书么?不过,我还是应该感谢发现这份控诉书的人,不是为我,而是为其他的人,包括犯人。是呵,假如我现在还是一个犯人,这样的控诉书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整个法庭又一次轰动起来了。审判席上的法官们也有点坐不住了。

对于吟冰的这一番话,李立雄似乎听得很明白,又很不明白。是否吟冰认为自己是犯人时作的控诉不应该有效呢?还是在号召所有的犯人都来控诉?吟冰是在坚持要判他的罪,还是说撤回他个人的控诉并没什么用处?他有点糊涂了。耳边隐隐响起了“龅牙”那揶揄而又无奈的声音“……这就是命……”,又掠过“眯眼”那像是讽刺又是劝导的许多话来,骤然间,疯子那沉重的镣铐又撞击出了巨响……那本小说《最后一个精神囚犯》又映入了眼帘,可这书对他本人又有什么意义呢?当日,他从来没宽待过任何犯人,如今“犯人”会宽容他么?这殴伤造成残废的严重后果,是伴随着终身的,连忘却都不可能了。不能忘却的能宽容么?……李立雄不敢往下想了,脸色变得苍白,似失去了生命与知觉,他什么都不理解,什么都不领悟……吟冰几乎要从手推车上站起来了,吟冰眼里噙着泪花,双唇哆嗦着,说:

“我们面前这个年轻人,一眼就可以看得出,不过二十来岁,是一个憨厚、诚实的农民子弟,他不应该犯罪,也不知道什么叫犯罪,可他却成了名符其实的打人凶手,他手上有血。对于犯了罪而又不知罪的人,我们首要的任务是什么呢?仅仅用《刑法》第几条去套他的问题,而后再告诉他么?启蒙工作不会是这样的吧。请问,过去,难道不正是我们告诉他,对反革命,对罪犯,要毫不留情,对敌斗争愈坚决,就愈革命,愈英雄吗?是呀,这些全是天经地义,无可指责的!我写了《最后一个精神囚犯》,其实,这仅仅是一种希望,一种良好的心愿,面前的李立雄,他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事实上,我也看得很清楚,他在用枪托捅我,用皮鞋踩我时,眼里表现出的是一种崇高的义愤,一种刻骨的仇恨。事实上我们并不认识,也没私怨。就像当年宗教裁判所处死布鲁诺、判决伽里略时,那些个执行者,那些个教徒,难道不也认为是理所当然,是崇高的么?他们会想到这是残忍的、灭绝人性的罪行么?今天,我们为什么不追究一下把许多无辜者送上刑场的原因,历史与现实的责任,却去责怪行刑的工具?又急急忙忙把工具送上审判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