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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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清代部族政权下的政府

一、清代中央政府

清代政治和中国传统政治的不同之处在于其背后有一批特别拥护皇帝的人,就是皇帝的同一部族——满洲人。按照通常的理论,皇帝是一国元首,他应该获得全国民众的拥护,不应该在全国民众中另有一批专门拥护此政权的人。全国民众中另有一批特别拥护皇帝的人的政权,是私政权,基础不稳固。清代政权,始终要袒护满洲人,只有满洲人在后拥护,才能控制牢固,这是这一政权的私心。在这种私心下,它需要一种法术。所以,清代政治,制度的意义少,法术的意义多。清承明制,明代废了宰相,清代把这一制度沿袭下来,清代也没有宰相,用内阁大学士掌理国政,这对于满洲人是一种方便。废除宰相是利于皇帝专制的,而皇帝显然是满洲人。

(一)清代的军机处

清代的最高权力中枢机构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先是议政王大臣会议,然后是内阁,其后是军机处。军机处自雍正时出现后,就是清代的最高权力中枢机构,并惯延下去,一直到清朝灭亡前夕。

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清代特有的以议政为主的机构,是清入关前旧制的遗存。入关前满洲贵族八旗王贝勒会议决议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入关后顺治时已对其权力略加以削弱,康熙时有关军务和满洲贵族根本利益的事务由议政王大臣会议议决,而其议政大臣由皇帝从各部院的满洲大员中选任,由此清朝皇帝掌控了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王大臣会议成为协助皇帝处理军务的中枢机关。军机处出现后,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被进一步削弱,议政大臣逐渐成为地位崇高的荣誉职衔。乾隆时议政王大臣会议予以撤销。

内阁源于明代,在顺治、康熙时期是国家的政事中枢。内阁的长官是大学士,实行满汉复职制,主要职掌是“票拟章疏”和“参预机务”。清宫里的文华殿、武英殿,这是内阁大学士办事的地方。康熙时几乎每天举行御门听证(在乾清门前举行),各部院大臣官员分班跪着奏请政务,康熙帝当面裁决,躬亲庶务。各部院大臣官员奏事完毕退出后,康熙与内阁大学士面商事关国家重要机密事务的折本。内阁大学士在商酌折本时,一般能比较充分地发表意见。康熙帝在广泛听取政事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断,总揽万机。军机处出现以后,内阁主要协助皇帝处理例行政务。

军机处是清代特有的机构,是清代的权力中枢机构。雍正时,在内阁之外另添设一个军机处,只占用一所很小的屋子。最初皇帝为保持军事机密,有许多事情不经内阁,经由军机处发出。后来变成习惯,政府实际重要政令都在军机处,不再在内阁。顾名思义,内阁还是文治,而军机处是一种军事统制的名称。既然最高法令均属于军机,当然只能说它是军事统制了。不过军机处的军机大臣也是由内阁大学士里挑选出来的,在内阁大学士里挑几个出来协同皇帝办事,皇帝可以不再到文华殿、武英殿商量政事,而只在军机处密议。所以说,实际上清代的军机处,从制度上讲,只算是皇帝的私人秘书处,算不得朝廷的机构。这一点同明代是一样的,皇帝不出宫来办事,只在宫里找几个私人商量,事情就定下来了。这几个私人不像明代是太监,而是从外面调几个大臣进宫办事。清代的军机处向六部尚书及各省督抚直接下命令,这些命令还是皇帝发出的。政府最高出命权属于皇帝,军机处不过是皇帝御用的秘书处,实实在在只是皇帝的一个南书房。在办理军机处的人就叫军机大臣,名义上是大臣,按照制度法理讲,军机大臣算不得朝廷的大臣,因为他是皇帝御用的,是皇帝的秘书,而不是政府的正式最高行政首长。军机处出现以后,成为国家的中枢机构,协助皇帝处理机要

大政。

军机处地处皇宫里的隆宗门内,乾清门右侧,与皇帝日常起居办公的养心殿毗邻,有印信而无正式官署,便于皇帝随时宣召,处理紧急重大事务。军机处由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组成。军机大臣无定额,以六至七人为常数。皇帝从满汉大臣中特简,都是亲臣重臣,满大臣多于汉大臣,以满大臣领班,被称为“首席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具有临时性差遣值班性质。军机章京为军机大臣下属。军机处职掌主要有承旨书谕,奉旨议大政,审大狱。军机处具有人员精干、效率极高、保密性强、临时性差遣、军机大臣难于擅权等特点。

清代政府发布的最高命令称上谕,上谕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明发上谕,一种是寄信上谕。明发上谕都是些比较不关紧要的事情,譬如皇帝出外巡幸,上陵,经筵,救荒,中央政府尚书、侍郎和地方政府总兵、知府以上的升降,以及晓谕中外诸事,由内阁拟好,皇帝看过,再由内阁交到六部,这是一般的程序和惯例。寄信上谕是清代特有的,不按上述程序,直接由军机处寄给受命令的人,旁人谁也不知道。开始时因军事机密用寄信上谕,后来凡是紧要的事情,差不多都用寄信上谕发出。这种上谕,由军机处拟给皇帝,皇帝看过之后,封起来盖一个印,这个印叫“办理军机处”,这个印一盖,谁也不能看。这种上谕封好,办理军机处的印盖了,就交给兵部尚书,兵部尚书并不能拆看,只要他加一个封袋,直接发给受命令的人。只有接受命令的人知道皇帝的指令,旁人一概不知。于是全国一切政事,政府各级长官,都直接向皇帝发生关系,其他旁人全都不知道,由皇帝亲自指挥全国一切官员行动。这当然不是公开政治,而是秘密政治,秘密政治就是不公开的了。秘密政治当然只能说是一种法术,而不能说是一种制度。

清代还创行了秘密奏折制度。秘密奏折制度专指受皇帝指令的官员单独向皇帝密报、由皇帝直接批谕再径发奏报人的折式文书。清朝皇帝特地准许一些官员(这些官员级别逐渐在放宽)绕过内阁通过密折直接单独奏事,有利于皇帝大权独揽,控制、驾驭臣下,了解下情,直接指挥政事的处置情况。密折制度是清代特有的,是一种秘密政治的表现,同时它也削弱了内阁等机构的权力。

雍正时,实行台省合一,将六科给事中划归都察院管辖。中国传统政治中最后残存的谏官对皇帝诏书的封驳权也在清代丧失殆尽,皇权的行使已经畅行无阻,在制度设置上没有任何约束和障碍了。

明代时,外面送给皇帝的公事公文,先送到六部;皇帝拿出来的公事公文,六部也一定得先看。因为政治需要公开,而六部尚书是国家的行政首长。清代变成皇帝对公事私下决定了,不再给政府行政长官预闻就可经办。这不能说是一种制度,也不能说是习惯法,只能说是法术。因为它纯粹是出之于私心的,而私心决不能形成制度。

明代是在制度之下由皇帝来担任宰相。废除宰相,而宰相的职责由皇帝兼任。过去宰相做错事情了,必须得自己负责。现在皇帝做错事情了,可以不负责任。除此一项区别之外,明代制度和过去还是大体相似的。清代则超越了这一限度。清代皇帝下的诏书不给旁人看,要直接送出去,这就是一种法术了,这纯粹是出之于私心的,是没有理由的。而其他各代,如唐、宋两代皇帝的诏敕,宰相一定要盖章,没有宰相的章,就不成为诏书。皇帝下诏书宰相一定要盖章,这就是一种制度,因为它是出于公心的,是有理由的。

清代形成的私心政治,是怎样支撑、延续下去的呢?因为皇帝背后有全部满洲人的支持。一个皇帝要独裁,他背后一定要有一部分人强力支持他,他才能真正独裁。任何一个独裁者,都有拥护他独裁的一个特定的集团。中国历史上只有元和清,一个皇帝后面由整批蒙古人和满洲人支持和帮忙,而元、清两代的皇帝也存心扶护蒙古人和满洲人,他们结成了相互需要的共同体。这种政治当然是私心的。因为其私心性,一切表现都不成为制度,而只能是法术。中国历史上自秦之后,除去元、清,其他各代的皇帝背后没有固定的力量来支持皇帝独裁。如果说读书人在拥护皇帝,皇帝在利用读书人,可是读书人拥护皇帝比较是出于公心的,因为读书人不是皇帝的私势力,读书人也不是一个固定的集团。由全国的读书人——全国民众中受过教育经过考试的人来帮政府忙,是比较公道的。反过来说,皇帝或政府存心培植读书人,也并不是出于私心。

由此可见,清代皇帝比明代皇帝更加专制独裁。

(二)清代的六部尚书

清代的六部,沿袭了明制。明代的六部尚书的权力相当大,尤其是吏兵两部。清代的六部,权力小得多。六部尚书不能对下直接发布命令,已经不称其为行政之首长。更加不同的是六部尚书、侍郎对皇帝都能单独上奏,本来一部之中侍郎是尚书的副手,事权由首长负责,如果尚书可以单独上奏,侍郎也可以单独上奏,这样尚书就管不着侍郎。明代的六部,每部一个尚书,一个侍郎,是正副长官。清代的六部,每部满汉分开,各有一个汉人尚书和满人尚书,各有两个汉人侍郎和满人侍郎,每部有六个长官。每部的六个长官都可以单独向皇帝上奏,一人上奏的内容其余五人都不晓得。皇帝的寄信上谕颁给某一人,里面的内容其余五人也都不知晓,导致的结果就是六部做不了事情。六部不能做事,全国的事情当然更集中到皇帝手里。

清代皇帝的上谕不必经六部,六部不能直接下命令到全国,尚书、侍郎都可以单独上奏,也没有给事中封驳权(给事中的官名是有的,已经台谏合一,失其本职了)。这一切都是秘密政治和独裁政治,而秘密政治和独裁政治就常数平均,总是利不敌害。不像民主政治、公开政治,总是害不胜利。

清代翰林院是一个很负清望的机关,翰林院有编修、检讨等员,照理是清望之官,虽无政治实权,而地位却很高,他们向来是可以向政府讲话的。到了清代,不准专折言事。地方官只有总督、巡抚、藩台(布政使)、臬台(按察使)可以直接向政府讲话,道及以下的府、县都不能专折言事。和明代的布衣也可以直接向皇帝讲话比起来,清代相差就太远了。

清代不许民间有公开发言权。府学县学都有明伦堂,清廷在每个明伦堂里都置有一块石碑,这块碑不是竖栽而是横躺的,叫做卧碑。卧碑立于顺治五年,卧碑上有几条禁令:第一,生员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结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这三条禁令,恰好是近代西方人所要争取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出版自由,所谓的三大自由了。中国历史上除清代外,历代都是特别奖励大家公开发言的,只有清代不许人讲话,这只是满洲部族政权为方便他们统治中原而实行的一些无理的法术。

清代较大级别的官员(五品以上)的任用,由皇帝特别简任,吏部不知道,更别说廷推了。五品以下的小官的任用,归吏部铨叙,仍保留了中国历史上的传统习惯和法规。吏部铨叙分发的小官,清代规定必须有引见,必待皇帝见了面以后,才正式去上任。这表明全国用人之权都在皇帝手里。清朝皇帝用这项制度来教训汉人,告诉社会上:这是皇帝的权。你不见到皇帝面,芝麻大的官,你也休想做。当然只能说它是法术,而不是制度。这些规定都是出自于私心的,私心的制度,就是法术。而法术是专讲手段,不论意义的,假如说法术有意义,也只是些私意义。

清朝皇帝虽然信奉儒家经典,但对儒家经典所推崇的圣君贤相的开明专制却持批判的态度。他们还批判君主广任贤良、垂拱而治、国家政事应该公之于天下的传统政治理念,强调君主应该乾纲独断、以一人治天下的所谓“家法”,用满洲人主奴名分改造儒家君臣关系的完整概念,使清朝一朝中大臣官员的身份、地位进一步降低,沦于奴才境遇。这是中国历朝历代中大臣官员身份、地位最低的

时期。

(三)清代的皇位继承制度

中国历史中汉族王朝的皇位继承主要是嫡长子继承制,偶尔也有兄终弟及制。清朝为满洲部族下的政权,为维护满洲贵族的利益,结合汉族王朝的选立储君的经验与教训,创立了皇位秘密立储制度。这一制度始于雍正朝,皇帝召集满汉文武大臣当众宣布已立太子,已立国本,立储密旨藏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之后。所立的皇子对众朝臣是保密的,对其本人也是保密的,只有皇帝一人知道所立的储君是几皇子,皇帝另书一道同样的立储密旨随身携带。若干年后,等老皇帝驾崩之后,众位朝臣可以当众取下立储密旨打开宣读,然后新皇帝即位。清朝确立的不拘嫡长、选贤任能、秘密立储的制度,有利于国家最高权力的平稳交接,提高优选各位皇储为皇位继承人的几率,可以做到众中选优。清朝皇帝十分勤于政事,没有昏君是与清代的皇位选拔继承制度密切相关的。

“清代中央政府利弊得失分析”

清承明制,清代基本继承了明代的官制,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变化,形成了清代的官制;吸取明太祖的政治经验,形成“敬天法祖、勤政爱民”的政纲,在一定程度上清前期延续了明太祖的政治。

雍正帝时出现的军机处,是清代独创的一个机构。军机处仍然是皇帝的私人秘书机构,它成为新的权力中枢。军机处逐渐超越内阁、代替内阁,成为皇帝治国理政的助手。

清代皇帝的专制独裁统治是中国历朝中程度最高的。清代皇帝大权独揽,乾纲独断,政无巨细,躬自断制,不假手臣下。军机处和内阁不过都是皇帝的私人秘书处,军机大臣和内阁大学士都是皇帝的私人秘书。

清代皇帝十分勤于政事,行使着高度集中的皇权。在几代清朝皇帝的努力下,建立起疆域辽阔广大的王朝。

二、清代地方政府

清代地方行政是五级。清代地方各级官员均由中央政府任命,地方官三年一考核。

总督与巡抚。清代常设成为制度,总督通常辖两省,也有辖三省或一省的,系正式的省级最高军政长官,统辖一方的封疆大吏。总督是主管军政的官员,正二品;巡抚是主管民政的官员,从二品。督抚原则上只用满洲人,汉人能做到总督与巡抚少而又少,清代中期以后才出现。督抚对辖区道府以下官员拥有提调权。

太平天国兴起时,满洲军队腐朽,不堪一击,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李鸿章替满洲人再造中兴。此后,督抚等封疆大吏开始大部分转到汉人手里。甲午战争失败后,封疆大吏又起用满洲人,汉人又转居少数。

省。清初全国共有十八省,清末设有二十三省。省设有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学政、提督。承宣布政使司又叫藩司,其长官是布政使;提刑按察使司又叫臬司,其长官是按察使。布政使与按察使已经成为督抚的属官。

道。清初在省之下设有分守道、分巡道,设道台,为省的派出机构。乾隆时道台演变成为属于督抚的实官。道台分为两类,一类是主管一省某一部门事务的官员,如河道等;另一类有固定辖区,一般管若干府州,为省与府州之间的一级行政官员。

府(州、厅)。府设知府。州分为直隶州和散州,直接隶属于省的称为直隶州,隶属于府的称为散州,州设知州。厅设立在边疆或内地省的边沿地区,分为直隶厅和散厅,直隶厅直接隶属于省,与府、直隶州相当,散厅的地位与县相当。

县。设知县。

督抚分别兼任都察院右都御史或右副都御史之衔,对所在省有监察权。督抚在对下属行使监察权的同时,也受到同官及下属的监督和制约。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以及某些道台、知府,军队总兵以上官职的官员都可用秘密奏折对皇帝进行秘密奏事,这是一种别出心裁的上下属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制度。

“清代地方政府利弊得失分析”

清代是高度的中央集权,地方官完全听命于中央,听命于皇帝的指挥,没有任何的自主权。

清代的督抚制度是一种军事统制体制,代表朝廷监临地方。各省督抚有行政、财政、军事、司法等权力,定驻各省节制百官,便于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采取果断处置行为。实际上,清代督抚的权力超过了宋代以后任何一种地方军政长官的权力。

清代在地方实行二元化的领导体制,总督与巡抚并立或同城,二者均有单独上奏权,便于督抚互相牵制、监督。雍正之后,省内的藩、臬、提、镇均有密折上奏权,对督抚也形成了监督。防止总督与巡抚成为地方的权力中心和割据势力。

清代地方行政是五级,层级过多,官员过多,造成管官的官多,亲民的官少。

用军官做地方最高军政长官,着意在对内防乱,不在对外开边,表现的是地方治理的失败。

清代皇帝的意图是不许地方官员有真正的权柄。清代地方行政真正到军事时期,总督与巡抚仍然不能作主,还要由中央另外派人,如经略大臣、参赞大臣等,是皇帝特简的官员。总督与巡抚不过承转命令而已。

三、清代军队

清朝军队主要有八旗兵和绿营军,是清代赖以维护统治的主要军事力量之一。

八旗兵,为国家武力主干部分,分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共二十四旗,兵额大约是二十多万人。满洲八旗是清代军事力量的核心,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始终处于附庸的地位。在满洲八旗中,以正黄、正白、镶黄三旗为上三旗,为天子亲军,可以入充侍卫,地位在其他五旗之上。各旗以旗统兵,凡隶旗籍的均有军籍。八旗兵世代军籍,人尽为兵。八旗兵一半稍多驻守京师,称为禁旅八旗;其余驻防全国各军事要地(尤其是各省省城),称为驻防八旗,尤其是东北驻防兵额较多。八旗兵还有神机营、健锐营、火器营、虎枪营等精锐的特种兵。

绿营军,是由满洲将领统领的汉人组成的军队,由招募而来,是一种雇佣军,兵额约六十万人左右。以营为基层单位,每营有兵五百人。绿营军驻防全国各地,除战时奉调出征外,平时主要是维护各地治安。由地方上的总督、巡抚、将军、提督、总兵分别统辖。兵种有马兵、战兵、守兵和水师等。

八旗兵与绿营军的政治地位、作用和待遇是显分高下的。汉人带满洲兵做大将军的,在200多年里,只有岳钟麒一人。

清代政治,完全是一种军事统制,而这种军事统制又完全是一种部族统制,因为兵权是完全归于满洲部族所有的。

“清代军队利弊得失分析”

八旗兵和绿营军是清朝政权的主要支柱。八旗兵在入关前和入关之后的一段时间内,骁勇善战,十分具有战斗力。随着天下承平日久,久享太平,八旗兵逐渐腐化,战斗力日渐下降。八旗兵丁长期驻防北京和各省省城,清廷不许他们从事生产劳动,养成游手好闲、浮华喧嚣的习气,所谓八旗子弟是也。绿营军也随着天下太平日久,军纪废弛,生活腐化,逐渐失去战斗力。嘉庆时,清廷在镇压白莲教起义时,八旗兵和绿营军的战斗力已经下降,不得不凭借乡勇团练的力量来进行。太平天国兴起后,八旗兵和绿营军彻底失去了战斗力,被新起的湘军和淮军取而代之,湘军和淮军成为清廷的主要军事力量。甲午中日战争和庚子事变之后,新建陆军成为清廷的主要军事力量,直到清朝灭亡。

一个王朝的军队关乎一个王朝的命运。清代在20世纪的历史轨迹就印证了这一点,清王朝在20世纪太平天国兴起后因八旗兵和绿营军腐败而不能用,面临濒死状态,曾国藩组建的湘军救了清王朝一命。

王朝的腐败和军队的腐败是有因果关系,又相互影响的。当清王朝在乾隆后期因乾隆奢侈腐化而引起官场贪风日涨,王朝开始走下坡路的时候,八旗兵和绿营军的腐败也在进行之中,不久之后,八旗兵和绿营军就不堪使用了。旧的军队不堪使用,打造新的军队时,不免又要加重赋税,导致王朝统治者和普通民众的对立更加深了一些。湘军和淮军成为清廷的主要军事力量后不久,由于清廷的腐败,也走向了腐败,而终被淘汰。

四、清代的各禁区

清代在私心驱使下,在全国各地,划了许多禁区。主要的禁区有:

首先,关东三省(山海关以东)。因为是满洲人发祥之地,清代把关东三省(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辖区,清末设省)划成禁地,不许汉人出关,替满洲人自己留一个退步。直到光绪末年,面临列强侵略,才准许汉人出关开垦。后来,河北、山东人移居东北较多。

其次,台湾。台湾曾由郑成功经营,由清朝统治后还不断有人造反,清政府因其管理不易,因此不许福建人私渡。

再次,察哈尔和绥远。察哈尔和绥远接近蒙古,为防止汉人和蒙古人接触,清代把察哈尔和绥远划为禁地,不许汉人移入,不许垦田,目的是要把汉人和蒙古人隔开。光绪末年开禁。

第四,新疆。新疆土地广阔,尚未开辟,清代想把新疆留作满洲人的衣食之地,不许汉人前往新疆。直到左宗棠平定新疆回民起义之后,禁令始弛,汉人才能随便去新疆。

由于满洲人的私心和法术,清代中国境内无端划出许多处禁地,形成许多特殊区域。这些区域,有的是荒落了,有的是开发得特别迟。而清代当时有人认为所谓中国者,就是当时的本部十八省。但就历史传统范围而言,根本就不是这回事情。

清代一统志把省区综合划分,如关东三省,或岭南三省之类。钱穆先生认为这种划分毫无意义,是把政治地理和自然地理混淆了。关东三省因清代限制汉人出关,常混合称其为关东三省,不加以分开,后来把关字省了,叫东三省。习俗相延,好像东三省和其他省区不同,以致我们误认为是两样了。后来有人把东三省误叫为满洲,更是大错特错。满洲只是吉林省松花江外长白山附近一小块区域,在明代属建州卫,是军事区域的名称,并不是东北的行政区域。关东三省,才是东北行政区域,尚且不全是行政区域。一般人不注意这些事情,或者满洲人故意把满洲两字的地域观念放大,所以把省区分为关东几省、岭南几省等不合理的称呼来牵强附会,加以混淆。后来日本人推波助澜,故意把东三省说成是另外一个区域,而且说东三省就是满洲。这实在是一个极大的混淆。再后来就弄出溥仪的伪满洲国,日本人认为满洲人统治着满洲,实际上满洲哪里可与东三省相提并论?

关于本部十八省之说,中国历史上根本没有所谓本部非本部之别。秦代万里长城已经到达今朝鲜大同江,辽河流域永远在中国历史圈之内,如何说它不是中国之本部?本部十八省之说十分荒谬,是外国外族有意混淆是非,制造出来做侵略口实的说法。

“清代的各禁区利弊得失分析”

清代前中期疆域辽阔、广大,但清代统治者却在疆域之中划分了许多禁区,禁止王朝的主体民族——汉族进入禁区,以保护统治民族——满洲人、次统治民族——蒙古族的利益,人为地把各民族分隔开来,充分体现了清代统治者分而治之,保护、维护满洲贵族的利益的思想意识。

划分的许多禁区,大多在边疆。由于不许汉人进入,开发得特别晚,人烟稀少,很大程度上保持了原始的自然状态。从现代视角来看,有保护自然环境的积极意义,这一点应予以肯定。

鸦片战争之后,列强纷至沓来之时,出现了问题。清王朝打不过列强,屡屡割地赔款,边疆首当其冲,很大一部分边疆地区被割让给了列强,这是清代统治者万万没有想到的,也是其私心政策导致的恶果。只是在这一状态屡次出现的情况下,同治、光绪年间的清代统治者才开禁边地,准许汉人移入,开垦田地,移民实边,否则丢掉的边疆土地可能会更多。

整体而言,清代的边疆禁区政策不可取,应予以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