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和最主要目标对象,因此,满足农民需要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他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可以概括为“六通、五改、两建设、一提高”:“六通”即通路、通水、通气(燃料)、通电、通讯、通广播电视;“五改”即改厕、改厨、改圈舍、改校舍、改卫生所;“两建”即建公共活动场所、建集中垃圾处理站;“一提高”即提高农民收入。具体而言,新农村建设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民的生存条件。新农村建设必须优先解决包括道路、安全饮水、沼气(燃料)、用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问题;同时改造中小学校舍、改造卫生所,并帮助农民改厕所、改厨房、改圈舍;另外在农村还要建设必要的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必要的垃圾处理场所。二是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初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让农民能够充分享受现代福利所能带来的好处,做到幼有所托、少有所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残有所靠、闲有所乐。因此,加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贫困救助、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解决农民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等问题,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三是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条件,培育新的支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所需要的基础设施,涉及到国家食品安全问题,这部分建设国家和社会应该承担较大的责任。因此,要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搞好农田水利建设、防洪排涝工程、抗旱节水设施、农村电气化工程等,确保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顺利进行。四是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深化农村改革,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健全农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大力推进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等农民自制组织的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把广大农民培养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马晓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目标与内容》,中国农业信息网,2006-06-20。
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社会发展
新农村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农村社会发展则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的。离开农村社会发展谈新农村建设没有任何意义,而离开新农村建设谈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就很难得到有效解决,新农村建设是加快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良好契机。
一、我国目前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体制建设任重道远。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体制性障碍,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很多,城乡二元结构还未根本破除,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的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农村综合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例,尽管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已近20年,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还普遍存在许多制度性、技术性、操作性问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村信用社没有发挥应有的支农作用;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又过窄,而且随着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完成,贷款业务又进一步萎缩;商业银行出于自身经济效益考虑,将部分分支机构从县乡退出;农业的保险制度落后,农业商业保险规模小,险种单一。二是农村资金流失严重。农业银行及一些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在农村吸储能力很强,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却较少;城市信用社下乡揽储挖走部分资金,转向城市。三是缺乏农村特点的贷款担保制度。在现行信贷政策下,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自身不能提供有效的贷款抵押担保,难以得到需要的贷款。刘洪:《中国农村金融存在三大问题》,人民网,2005-10-19。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势必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通过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国家的政策扶持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规避机制等三方面加大金融支农的力度。
2.农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农业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
(1)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投入严重不足,农业发展缺乏后劲。一是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不足,其占国家基本建设投入的比重,“六五”时期为51%,“七五”为33%,“八五”为3%,可见逐年减少。由于基本建设投入不足,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老化严重,全国约有1/3的水库带病运行,60%的排灌工程急需维修,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逐年下降,遭受灾害面积逐年扩大。二是农业科研经费严重不足。我国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到01%,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比重不到02%,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利益的驱使,社会、企业和农户对农业的投入也不多。没有建立国家、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的财政、金融、税收、农产品价格补贴等体系和运行机制,农业投入不足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李水山:《我国“三农”问题中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障碍》,http://column.bokee.com,2006-08-08。(2)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结构性矛盾突出。虽然我国目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已初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农业生产品种结构单一,产品结构层次低;农产品加工业滞后,农产品增值困难;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落后,难以形成规模经营;缺乏科学的区域布局等等。(3)农业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难以持续提高。我国人均自然资源少,加上在相当长时期内耕地缩减、淡水短缺、人口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还在继续恶化,我国农业发展的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导致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难以保证。(4)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科技、信息等服务滞后。我国农业服务体系长期以来以推广和服务为主,目前,农业服务体系存在队伍膨胀、机制不活、负担太重、观念滞后、服务能力低、市场组织化程度低和经济效益低等各种问题,很难适应市场农业发展的要求。(5)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农业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经济优势。我国目前许多农村地区个体贩运户规模小且不稳定,区域市场发育不全,大宗农副产品难以及时有效地销售出去,远远不能适应农产品的流通要求。
3.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滞后,农民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各种民主形式和实现途径被创新性地探索出来,广大农村居民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增强,自身的权益也得到了更有效的保障。但是,在新时期新情况下,我国目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仍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面临很多挑战,主要表现为:
(1)农村基层组织缺乏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性。我国目前一些农村党员干部思想观念陈旧、能力不足,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思想僵化、志气退化、组织弱化“三化”倾向比较严重,致使党组织在农村的战斗堡垒作用得不到正常发挥。
(2)村民自治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如村委会直选中的贿选问题,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两张皮”的问题、村民自治中乡政村治异化的问题、村民自治中村规民约的违法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阻碍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推进,导致农民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
(3)乡村宗族势力挑战村民自治。农村宗族势力的存在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与强制性的国家权力退出农村有关,是农村在适应现代政治的组织资源缺失状态下传统势力的恢复。宗族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村落中集体组织的不足。合理利用宗族组织可以大大降低农村社会运行成本,对发展农村生产和村民自治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宗族文化与民主政治毕竟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文化,宗族势力对乡村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许多消极影响。宗族势力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入侵到农村基层政权,成为农村治理体制的组成部分,从而利用基层政权的力量牟取私利或扰乱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宗族势力很容易被黑恶势力所利用,从而形成以宗派宗族为基础的、对社会具有严重危害的邪恶势力。因此,农村基层民主要发展,必须逐步清除宗族势力。
(4)人口流动使村民自治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一定数量素质较高的村民的存在是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但我国目前农村农民的大量外流,严重地削弱了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大量高素质农民的外流,一方面使村庄中可供民主选举的高素质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减少,由此直接导致村委会工作能力的下降;另一方面,留在村里的农民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他们有很多对行使民主的程序和意义不太懂,从而容易导致民主的程序流于形式,民主决策也很容易异化为少数村干部决策。
4.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缓慢,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使我国农村社会面貌得到了很大改观。但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农村教育基础依然薄弱,中小学师资队伍数量不足、办学条件差、留守学生多等问题十分普遍,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任务相当繁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健全,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十分突出;农村公共文化资源十分短缺,不少地方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破旧残损、年久失修,没有文化活动场所、没有文化活动设施、没有文化活动内容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农村社会福利严重滞后于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社会福利机构匮乏、社会福利覆盖面狭窄、地区发展不平衡、各福利项目发展不平衡、缺乏统一的组织管理等诸多问题;农民生育观念与国家政策有很大差距,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致使农村居民公平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难以保证,极大地抑制了农民消费水平和发展能力的提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障碍。
5.农村环境问题非常突出,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我国目前农村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受到了很大威胁。这些问题突出地表现为:
(1)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由于受自然和人为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当地局部生态平衡遭破坏,进而在整体区域范围内造成生态功能失调,生态调节作用减小,各类自然灾害频发。
(2)农业污染加剧。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地膜等化学投入,造成严重的地面污染,不仅导致农作物减产、农产品品质下降,而且对土壤、水、生物、大气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同时,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废弃物对农村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极大地影响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
(3)居民生活污染严重。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村生活污染由分散走向集中,各种问题日渐严重。主要表现在:农村生活垃圾数量增多,而且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没有进行有效处理;生活污水任意排放,致使河流、湖泊污染严重;生活取暖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对当地空气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4)工业污染增多。我国农村工业污染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乡镇企业污染。我国乡镇企业数量众多,而且大部分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能源消耗高、缺少防治污染的设施,致使由乡镇企业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加重了农村环境的压力;二是城市向农村转嫁的污染。由于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一些耗能高、污染重、难以治理的企业迁移到农村,造成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同时,城市“三废”直接转移到农村,由此给城市周边区域的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二、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的对策该部分内容主要出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依据这些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措施,这些措施直接与我国农村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对应,因此,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过程,也必然是我国农村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
1.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
(1)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2006年,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解决机构和人员臃肿的问题,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深化农村学校人事和财务等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各地要对乡村债务进行清理核实,2006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业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农场由此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国有农场要逐步剥离社会的职能,转变经营机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