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变迁临界: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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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制度变迁临界问题的提出(2)

五是复杂性与变异性。一方面,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具有复杂性。制度之所以要发生变迁,最简单直白的答案是出现矛盾了,而且这种矛盾不能通过制度框架下机制性变革而得到修正,因为所出现的这种矛盾具有复杂性,这种复杂性决定了只有制度性变迁才能使其真正得以解决。目前,我国存在的社会问题,不论数量,还是社会领域、空间地域,都是空前性的,而且诸种社会问题之间相互关联,呈现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状态。这有两个方面突出表现:一是表现为由共同的原因致使诸多社会失调现象同时产生,比如农村经济改革大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同时剩余的劳动力显现出来,贫富悬殊加剧等等,针对这些具体问题的制度创新往往是动一震百,牵动面非常广;一是表现为诸社会失调现象之间互为因果,致使对其从制度上进行根源性解决的复杂度增大,难度扩大,成本加大。总之,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具有复杂性。另一方面,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又具有变异性。一定社会问题存在的具体形式、具体范围的变异性,是社会问题现象固有的一般特性之一。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由导致社会问题现象产生、存在的环境因素或原因因素发生变化,从而引起社会问题现象存在的形式、范围的变化;一是由社会问题现象自身发展的规律性,也可能引起社会问题现象存在的形式、范围发生变化。任何社会问题现象存在形式、范围的变化,都会导致该社会问题现象对社会影响程度、影响范围的变化,因此变异性是研究和把握社会问题现象的重要方面。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也不例外,导致制度变迁的因素发生变化,有可能致使变迁临界点发生变化,从而使制度变迁在时间、方向等方面发生变化;特别是社会突发事件对制度变迁临界问题有着极为主要的影响,由于突发事件在性质、内容、时间、影响等诸多方面的不可确定性,决定其必然会对新制度的产生,存在与发展的时点、方向、速率等产生巨大的影响。总之,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又具有变异性。

六是可逆性与不可逆性。一方面,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具有可逆性。列宁说:“人的认识不是直线(也就是说,不是沿着直线进行的),而是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式的曲线。”[2]事物发展是无限的,因而螺旋式的辩证运动也不是封闭的,而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辩证链条。螺旋式是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回复性的统一。事物的自身发展,经过肯定、否定和新的肯定,即否定之否定的曲折过程,仿佛是向出发点的复归,但实质上是在高级阶段上重复某些低级阶段的特点、特性,是通过曲折的形式而实现的前进运动。因此,在螺旋式或波浪式的发展中,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是辩证统一的。制度变迁由于意识形态的压力或其他各种特定的历史因素,可能会发生变迁停止,甚至会发生逆向变迁即不符合历史潮流且与生产关系要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相悖的制度变迁。历史上的“倒行逆施”等都是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可逆性的极好例证,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土地制度由私有到人民公社过程中,也充分显现出了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的可逆性。另一方面,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又具有不可逆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物质世界的各种事物、现象都是一个矛盾的体系,是包含着相互对立方面的整体。事物自身的发展,就是事物中的对立面的展开,在对立面的又斗争又统一中,实现由低级到高级的辩证运动,其基本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是一个螺旋式或波浪式的曲折前进的过程。它告诉人们,事物的发展道路不是直线式的而是曲折的,只有依据事物发展的这种辩证特征,端正我们的认识并去指导实践,才能使主观思想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逻辑。因此,事物的曲折、倒退是暂时的,它的总趋势、总进程是改变不了的。由于生产关系要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规律,制度变迁即使一时由于各种原因(短期内由于意识形态、主要领导意志、社会综合情况等)而没有发生,但并不代表该趋势的消失或变迁的停止。从长期而言,制度的变迁是必然要发生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这种制度变迁具有不可逆性。总之,短期内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可能会表现出可逆性,但长期而言制度变迁临界具有不可逆性。

3.2.3制度的变迁临界研究的意义

在理论意义方面。一是对制度及制度变迁现有研究领域进行拓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西方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起源、制度的定义、制度的特征和作用、制度变迁的动力和根源、制度变迁途径和方式等诸多方面都做了大量“点的分布、面的铺开”等奠基式研究工作。制度的变迁临界研究作为制度变迁问题的子问题,是对制度变迁理论研究的深化,是对制度变迁理论研究领域的拓展和范围的扩大。二是对制度变迁总规律中阶段性问题的再认识。规律总要通过各种具体现象表现出来,人有抽象思维能力,人们能认识规律,能从大量现象中发现其中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协调、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不相适应、新制度的收益大于成本等因素必然导致制度变迁,这是总规律,关于这方面已经有大量的研究成果了。而在这个总规律下,当一种制度发生变迁过渡转折时,这种制度的变迁临界状态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和演变规律却是个研究的空白领域。三是对我国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制度演变进行新角度的反思。1949年新中国成立,从土地的私有、初级社,到高级社、人民公社,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政治家以至于老百姓等从各个角度给予了全方位的研究和汗牛充栋式的评述。制度的变迁临界问题用新的视角对新中国制度变迁进行分析和阐述,能够对每一次制度变迁发生的原因、征兆、趋势作新的、有益的反思。四是在包括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等制度创新方面提供新的理论指导。人能利用规律即人能利用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可以改造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变害为利,为人类谋福利。制度的变迁临界能够在制度变迁总规律下更好地促进制度的适应性变迁,阻止逆向性制度变迁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