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生活就是一个小品:梁实秋快乐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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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千形万象(1)

狗见了猫,猫见了耗子,全没有好气,总不免怒目相视,呲牙咧嘴,一场格斗了事。上天生物就是这样,生生相克,总得斗。房东与房客,或房客与房东,其间的关系也是同样的不祥。

--梁实秋《生活的艺术》

罗马的凯撒大帝,看见那面如削瓜的卡西乌斯,偷偷摸摸的,神头鬼脸的,逡巡而去,便太息说:"我愿在我面前盘旋的都是些胖子;头发梳得光光的,到夜晚睡得着觉的人,那个卡西乌斯有削瘦而恶狠的样子;他心眼儿太多了:这种人是危险的。"这是文学上有名的对于胖子的歌颂。和胖子在一起,好像是安全,软和和的,碰一下也不要紧;和瘦子在一起便有不同的感觉,看那瘦骨嶙峋的样子,好像是磕碰不得,如果碰上去,硬碰硬,彼此都不好受。凯撒大帝的性命与事业,到头来败于卡西乌斯之手,这几句话倒好像是有先见之明。

胖子大部分脾气好,这其间并无因果关系。胖子之所以胖,一定是吃得饱睡得着之故。胖子一定好吃,不好吃如何能"催肥"?胖子从来没有在床上辗转反侧的,纵然意欲胡思乱想也没有时间,头一着枕便鼾声大作了。所谓"心广体胖",应该说,心广则万事不挂心头,则吃得饱,则睡得着,则体胖,同时脾气好。

胖子也有心眼窄的。我就认识一位胖子,很胖的胖子,人皆以"胖子"呼之,他虽不正式承认。但有时一呼即应,显然是默认的。"胖子"的称呼并不是侮辱的性质,多少带有一点亲热欢喜微加一点调侃的意味。我们对盲者不好称之为瞎子,对跛者不好称之为"瘸子",对瘦者亦不好称之为"排骨",唯独对胖子则不妨直截了当的称之为胖子,普通的胖子均不以为忤。有一天我和我的很胖的胖子朋友说:"你的照片有商业价值,可以作广告用。"他说:"给什么东西作广告呢?"我说:"婴儿自己药片。"他怫然色变,从此很少理我。年事渐长的人,工作日繁,而运动愈少,于是身体上便开始囤积脂肪,而腹部自然的要渐渐呈锅形。腰带上的针孔便要嫌其不敷用。终日鼓腹而游,才一走动便气咻咻。然对于这样的人我渐渐的抱有同情了。一个人随身永远携带着一二十斤板油,负担当然不小,天热时要融化,天冷时怕凝冻,实在很苦,若遇到饥荒的年头,当然是瘦子先饿死,胖子身上的脂肪可以发挥驼峰的作用慢慢的消受,不过正常的人也未必就有这种饥荒心理。

胖瘦与妍媸有关,尤其是女人们一到中年便要发福,最需要加以调理,或用饿饭法,尽量少吃,或用压缩法,用钢条橡皮制成的腰箍,加以坚韧的绳子细细的绷捆,仿佛做素火腿的方法,硬把浮膘压紧,有人满地打滚,翻筋斗,竖蜻蜓,虾米弯腰,鲤鱼打挺,企求减削一点体重。男人们比较放肆一些,传统的看法还以为胖不是毛病。《世说新语》记载的王羲之坦腹东床的故事,虽未说明王逸少的腹围尺码,我想凡是值得一坦的肚子大概不会太小,总不会是稀松干瘪的。

听说南部有报纸副刊记载我买皮带系腰的故事,颇劳一些友人以此见询。在台湾买皮带确是相当困难。我在原有皮带长度不敷应用的时候想再买一根颇不易得,不知道是否由于这地方太阳晒得太凶,体内水分挥发太快的缘故,本地的胖子似乎比较少见。我尚不够跻于胖子之林。但因为我向不会作诗,"饭颗山头遇杜甫"的情形是决不会有的,而且周伯仁"清虚日来滓秽日去"的功夫也还没有做到,所以竟为一根皮带而感到困惑,倒是确有其事。不过情势尚不能算为恶劣。像孚尔斯塔夫那样,自从青春以后就没有看见过自己的脚趾,一跌倒就需要起重机,我一向是引为鉴戒的。

电话

记得小时候家里装电话,那时候电话叫做"德律风"。二三尺长的木匣子钉在墙上,头上两个白铜电镀的铃儿,远远一看像只猫头鹰,怪不好看的,所以家人几度商量之后,就安在门后头了。我看着三两个工人穿着蓝布短装,胸前一大排纽扣,四五个衣袋,窜房越脊的在拉电线,感觉无限惊奇。装完之后,工人试用一次,只听他一个人喂喂的说鬼话。我家里有一位舅爷爷,平夙善修钟表八音盒之类,在我们心目中他是很通机械工程的,所以"德律风"装好之后,他算是兼了一份差事,收发电话全是他的事。初装电话,往往一天也用不着一回,我们真希望话铃响一回。当啷当啷响了,家里慌做一团,到处找舅爷爷,比消防队的车铃还令人急,因为除了他没人敢接,怕触电。

这是将近四十年前的事了。现在电话匣子缩小了,样子不怕人了,不懂机械工程的人也可以随便使用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是余悸未已,对于电话不大感兴趣。有时候我宁愿跑三五里路去看一个朋友,他不在家我就回来,我也不大肯先打电话问一声。缘故在哪里,我不知道,我总是怵着打电话。当然不是怕触电,也不是反对淫奇技巧,大概总还是因为怕麻烦。

如果一打电话,对方就是一阵和蔼而悦耳的声音,当然令人愉快。但是很少如此。下面这样的问答方式是我们可以常听见的。

"喂!哪里?""你哪里?""你要哪里?""你是哪里?"

"管我是哪里!你要的是哪里?""我要的是……号。""不错,是这里,你找谁?"

于是入了正轨,双方开始通话。这是最幸运的际遇,有时候不这样圆满,比方一面是个刁钻古怪,一面是古怪刁钻,谁也不肯先吐露自己的真实地址,好像谁先吐露就算是谁输了似的,僵持的结果是双方动了肝火,力竭声嘶的吼骂一场了事。了事还算是好的,还有骂之不足,继之以行动,放下电话坐上汽车,找到对方掴他几个耳光的。

有些自以为有身份的人,他自己不要号码,他派当差给你打电话,把你找到讯明正身之后告诉你"等着,某某就要和你说话。"你也只好毕恭毕敬的等着,这一等可能功夫很大。他却是很安逸。他没有顾虑到你守株待兔一般的焦躁,唯一的报复方法就是,等他开口的时候,你也告诉他:"等着,某某就来和你说话。"静默三分钟,然后再交谈。

为电话所困扰的人很多。你午睡方酣,电话来了,而且多半是些不相干的事,再不然就是错了。顶恶心的是你离电话很远,严寒的天气,你已脱了衣服要睡,或是半夜三更,突然电话铃响得紧,你不能不去接,结果是他问明你的姓名之后没头没脑地破口骂你一句,而呱嗒一声挂上了。只好含冤而返,带着那一声诅咒入睡。

偏偏也有人爱打电话。家长里短的聊不完,情人对话喁喁不休,恨不得钻进耳机里面去,就是没话说也舍不得挂上。我还知道有人接到电报而没有号码本,便打电话给一个有号码本的人,在电话中把号码一个一个的报,那边便一个一个的查,这电话足足用了一点钟。还有一位教员把学生的名册和考卷丢了,学校逼得紧,也靠了电话而圆满解决,在电话上注册组报一个名字,这位先生便说一个分数,总是七八十分上下。像这样的长时间使用电话,我真担心,我怕街上的电线因通电太久,而烧得通红!

"风来喽,雨来喽,和尚背着鼓来喽。"这是我们家乡常听到的一个童谣,平常是在风雨欲来的时候唱的。那爪"鼓"就是雷的意思罢。我小的时候就很怕雷,对于这个童谣也就觉得颇有一点儿恐惧的意味。雨是我所欢迎的,我喜欢那狂暴的骤雨,雨后院里的积水,雨后吹胰子泡,而后吃咸豌豆,但是雷就令我困恼。隐隐的远雷还无伤大雅,怕的是那霹雷,喀喳一声,不由得不心跳。

我小时候怕雷的缘故有二。一个是老早就灌输进来的迷信。有人告诉我说,雷有两种,看那雷声之前的电闪就可以知道,如是红的,那便是殛妖精的,如是白的,那便是殛人的。因此,每逢看见电火是白色的时候,心里就害怕。殛妖精与我无关我知道我不是妖精,但是殛人则我亦可能有份。而且据说有许多项罪过都是要天打雷劈的,不孝父母固不必说,琐细的事如遗落米粒在地上也可能难逃天诛的。被雷打的人,据说是被雷公(尖嘴猴腮的模样)一把揪到庭院里,双膝跪落,背上还要烧出一行黑字,写明罪状。我吃饭时有无米粒落地,我是一点儿把握也没有的。所以每逢电火在头上盘旋,心里就打鼓,极力反省吾身,希望未曾有干天怒。第二个怕雷的缘故是由一点儿粗浅的科学常识。从小学课本更知道雷与电闪是一件东西,是阴阳电在天空中两朵云间吸引而中和,如果笔直的从天空戳到地面便要打死触着它的人或畜。不要立在大树下。这比迷信的说法还可怕。因为雷公究竟不是瞎眼的,而电火则并无选择,谁碰上谁倒霉。因此一遇雷雨,便觉得坐立不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后院就有一棵大榆树,说不定我就许受连累。我头痒都不敢抓,怕摩擦生电而与雷电接连!

年事稍长,对于雷电也就司空见惯,而且心想这么多次打雷都没有打死我,以后也许不会打死我了。所以胆就渐壮起来,听到霹雳,顶多打个冷战,看见电闪来得急猛,顶多用手掌按住耳朵,为保护耳膜起见张开大嘴而已。像小时候想在脑袋顶上装置避雷针的幼稚念头,是不再有的了。

可是我到了四川,可真开了眼,才见到大规模的雷电。这地方的雷比别处的响,也许是山谷回音的缘故,也许是住的地方太高太旷的缘故,打起雷来如连珠炮一般,接连地围着你的房子转,窗户玻璃(假如有的话)都震得响颤,再加上风狂雨骤,雷闪一阵阵的照如白昼,令人无法能安心睡觉。有一位胆小的太太,吓得穿上了她的丈夫的两只胶鞋,立在屋中央,据说是因为胶鞋不传电。上床睡的时候,她给四只床腿穿上了四只胶鞋,两只手还要牵着两个女佣人,这才稍觉放心。我虽觉得她太胆小一点儿,但是我很同情她,因为我自己也是很被那些响雷所困扰的。我现在想起四川的雷,还有余悸。

我读到《读者文摘》上一篇专谈雷的文章,恐怖的心情为之减却不少。他说:"你不用怕,一个人被雷打死的机会是极少的,比中头彩还难,那机会大概是一百万分之一都还不到。"我觉得有理。我彩票买过多少回,从没有中过头彩,对于倒霉的事焉见得就那么好运气呢?他还有一个更有力的安慰,他说:"雷和电闪既是一件东西,那么在你看见电火一闪的时候,问题便已经完全解决,该中和的早已中和了,该劈的早已也就劈了,剩下来的雷声随后被你听见,并不能为害。如果你中头彩,雷电直落在你的脑瓜顶上,你根本就来不及看见那电闪,更来不及听那一声雷响,所以,你怕什么?"这话说得很有理。电光一闪,一切完事,那声音响就让它响去好了。如果电闪和雷声之间的距离有一两秒钟,那足可证明危险地区离你还有百八十里地,大可安心。万一,万一一个雷霆正好打在头上,那也只好由它了。

话虽如此,有两点我仍未能释然。第一,那喀喳的一声我还是怵。过年的时候顽皮的小孩子燃起一个小爆仗往我脚下一丢,我也要吓一跳。我自己放烟火,"太平花"还可以放着玩玩,"大麻雷子"我可不敢点,那一声响我受不了。我是觉得,凡是大声音都可怕,如果来得急猛则更可怕。原始的民族看见雷电总以为是天神发怒,虽说是迷信,其实那心情不难了解。猛古丁的天地间发生那样的巨响,如何能不惊怪?第二,被雷殛是最倒霉的死法。有一次报上登着,夫妻睡在床上,双双的被雷劈了。于是人们纷纷议论,都说这两个人没干好事。假使一个人走在街上被汽车撞死,一般人总会寄予同情,认为这是意外横祸,对于死者之所以致死必不再多作捉摸,唯独对于一个被雷殛的人,大家总怀疑他生前的行为必定有点暧昧,死是小事,身死而为天下笑,这未免太冤了。

健忘

是爱迪生吧?他一手持蛋,一手持表,准备把蛋下锅煮五分钟,但是他心里想的是一桩发明,竟把表投在锅里,两眼盯着那个蛋。

是牛顿吧?专心做一项实验,忘了吃摆在桌上的一餐饭。有人故意戏弄他,把那一盘菜肴换为一盘吃剩的骨头。他饿极了,走过去吃,看到盘里的骨头叹口气说:"我真糊涂,我已经吃过了。"这两件事其实都不能算是健忘,都是因为心有所旁骛,心不在焉而已。废寝忘餐的事例,古今中外尽多的是。真正患健忘症的,多半是上了年纪的人。小小的脑壳,里面能装进多少东西?从五六岁记事的时候起,脑子里就开始储藏这花花世界的种种印象,牙牙学语之后,不久又"念、背、打",打进去无数的诗云、子曰,说不定还要硬塞进去一套ABCD,脑海已经填得差不多,大量的什么三角儿、理化、中外史地之类又猛灌而入,一直到了成年,脑子还是不得轻闲,做事上班、养家餬口,无穷无尽的茸闒事由需要记挂,脑子里挤得密不通风,天长日久,老态荐臻,脑子里怎能不生锈发霉而记忆开始模糊?

人老了,常易忘记人的姓名。大概谁都有过这样的经验:蓦的途遇半生不熟的一个人,握手言欢老半天,就是想不起他的姓名,也不好意思问他尊姓大名,这情形好尴尬,也许事后于无意中他的姓名猛然间涌现出来,若不及时记载下来,恐怕随后又忘到九霄云外。人在尚未饮忘川之水的时候,脑子里就开始了清仓的活动。范成大诗:"僚旧姓名多健忘,家人长短总佯聋。"僚旧那么多,有几个能令人长相忆?即使记得他相貌特征,他的姓名也早已模糊了,倒是他的绰号有时可能还记得。

不过也有些事终身难忘的,白居易所谓:"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当然相思的对象可能因人而异。大概初恋的滋味是永远难忘的,两团爱凑在一起,迸然爆出了火花,那一段惊心动魄的感受,任何人都会珍藏在他和她的记忆里,忘不了,忘不了。"春风得意马蹄急"的得意事,不容易忘怀,而且唯恐大家不知道。沮丧、窝囊、羞耻、失败的不如意事也不容易忘,只是捂捂盖盖的不愿意一再的抖露出来。

忘不一定是坏事。能主动的彻底的忘,需要上乘的功夫才办得到。孔子家语:"哀公问于孔子曰:"寡人闻忘之甚者,徙而忘其妻,有诸?"孔子曰:"此犹未甚者也。甚者乃忘其身。""徙而忘其妻,不足为训,但是忘其身则颇有道行。人之大患在于有身,能忘其身即是到了忘我的境界。常听人说,忘恩负义乃是最令人难堪的事之一。莎士比亚有这样的插曲--吹,吹,冬天的风,你不似人间的忘恩负义那样的伤天害理;你的牙不是那样的尖,因为你本是没有形迹,虽然你的呼吸甚厉。……冻,冻,严酷的天,你不似人间的负义忘恩那般的深刻伤人;虽然你能改变水性,你的尖刺却不够凶,像那不念旧交的人。……

其实施恩示义的一方,若是根本忘怀其事,不在心里留下任何痕迹,则对方根本也就像是无恩可忘无义可负了。所以崔瑗座右铭有"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之语。玛克斯·奥瑞利阿斯说:"我们遇到忘恩负义的人不要惊讶,因为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一种人。"这种见怪不怪的说法,虽然洒脱,仍嫌执著,不是最上乘义。《列子·周穆王》篇有一段较为透彻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