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君故沉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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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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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北京其实已经大半年了,从美国回来后我开始去了上海,在一个我以前不能想象自己可以进入的律师事务所里。我特别渴望出人头地,每天工作十四个小时,怕暴毙又用两个小时健身,在跑步机上睡得死过去。我的教练偷偷把机器关了,让我舒舒服服做一个平时我强迫自己不要想起的美梦,醒来洗个澡,滴点眼药水,我还能撑下去,穿上衬衫西服去上班,衣服很贵,领带夹镶着钻石,站在电梯里有姑娘偷偷看我,但谁也不知道,这个人有一颗破碎的心。

后来我成了合伙人,大家给我开了个PARTY,其实也就几瓶香槟,我醉到人事不省,不知道怎么被送回了家。半夜醒过来,家里空得让人发慌。我早知道自己会走,租下这套房子后几乎买什么没有家具,厨房里只有咖啡壶,卧室地板上放着床垫,客厅没有沙发,有几个宜家抱枕,极其难得有时间在家的时候,我靠着抱枕抵住墙壁看书。我太久没有看过工作以外的书,不知道看什么好,就买了一套金庸全集。看到萧峰和阿朱那首《破阵子》,“千里茫茫若梦,双眸粲粲如星。塞上牛羊空许约,烛畔鬓云有旧盟。莽苍踏雪行”,所有的情绪都已经被前人写尽,比如千里茫茫若梦,比如塞上牛羊空许约。我觉得自己喘不过气来,就改成看《神雕侠侣》,两个人分开了十六年,但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我哗哗翻过几百页,翻过尹志平翻过郭襄翻过周伯通,想要看到那个庸俗的好结局,我恐惧自己不能有同样庸俗的好结局,我恐惧自己会活在《天龙八部》的世界里,失去就是失去,永远不可挽回。

我从香槟里清醒过来,拉开窗帘,对着深夜的黄浦江说:好久不见,你还好吗?一个人生活久了,会忍不住自言自语,会在想象中上演无数对话冲突甜蜜苦涩,但其实现实世界分外寂静,唯有看不到尽头的麻木。我吃了两颗安眠药,强迫自己睡下去,希望一醒过来,自己能恢复知觉,能找到前路。

第二天我就申请来北京分所,律所在东直门,我在世贸天阶对面租了套房子,我可以买下这套房子,但我拿不准是不是有资格留在这座城市。我买了车,律师总不能没有车,但大部分时候我喜欢走路回家,我喜欢在那半个小时里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想象有一天,我不是一个人走在这条路上。有时候看到那块天幕上闪动求婚信息,我拿着咖啡停下来,看那个哭泣的姑娘,紧张的男人,看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既难为情,又骄傲地拥抱在一起,挤碎了手里的红玫瑰。

真好,我三十五岁了,我有心爱的姑娘,但从来没有真正谈过恋爱。在纽约读书的时候在图书馆彻夜写paper,对面的女同学也熬红了眼,妆都花掉,她打个哈欠,补好唇膏,说:天都亮了,不如去我家喝咖啡。

我就去喝咖啡,然后留下来几个小时,咖啡和年轻的身体都让我放松。我没有钱,但美国女人不大在乎你有没有钱,她们也不需要我请一顿昂贵的晚餐,建立正儿八经的relationship,她们和我一样,不过是需要一杯咖啡和一次性爱的慰籍,可能人人这样,惆怅旧欢如梦,走在纽约街头的八百万人,有八百万个如梦旧欢。我没有为旧欢守身如玉,我不觉得这样有什么意义,我得让自己活下去,而不是让孤独把自己吞没。

来北京后我每天买那份报纸,我没有订,因为喜欢每天清晨走到报刊亭的感觉。我拿着报纸走到办公室,在楼下711买好早餐,把门反锁,这是我一天最私人的时刻,不想任何人打扰。我贪婪地看完每一个她写下的字,那些“本报讯”和枯燥的案件新闻,好像可以借此触摸到她的生活,好像这样就可以把中间断裂的七年紧紧拉住。

我去她的报社等过她,把贴过膜的车窗摇上来,从六点等到九点,等待的时间里五脏六腑都在绞痛,拿不准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饿了。开始我担心自己是不是认不出她,担心七年足以让一个姑娘成为另一个姑娘,但她一走大门我就看见了,隔着一百米,天很冷,她穿一件驼色大衣,高跟靴子,鲜黄色围巾几乎包住半个脸,我还是一眼认出,不会有错,这是我的小包子。

她站在门口跺脚,大概是觉得冷,过了两分钟,她的同事走出来,男同事,长得很高,穿一件藏蓝色大衣,看起来和她处处般配。我看着他们一起在路边小摊买了煎饼,哆哆嗦嗦吃完,又一起坐上8路公交车。透过车窗我看到只有一个空位,陈吟坐下来,然后男同事卸下摄影包,让她抱在手上。

过了很久,我才开车慢慢往回走,我本来应该往东走,不知道怎么走错路,到了北京站边上的明城墙遗址公园,梅树结出小小的花蕾,除此之外万物萧瑟,几张废报纸在风中被撕裂成碎片,就像我的心。

那里有个风口,我站了半个小时,因为开车本来就穿得少,回家后如愿以偿病了。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抱怨任何人,当年是我亲手放开了那个红色气球,但我还是有满腔恨意,所以我狠狠报复自己,发烧到39度,持续一周。

我没有去医院,在家里每天喝点白粥,拆一包榨菜,最后瘦了十斤,没有力气走路上班,我也愿意开车,摇上车窗后谁都看不到我的脸,我不想走在路上,那样明显地暴露出自己失魂落魄。

恢复上班的第一天我接了个案子,是个数目很大的贪腐案,我平时大都做非诉业务,有个长期联系的客户是被告的儿子,他信任我,给我开了很高的价格。我不大喜欢做诉讼,尤其不喜欢刑事案件,但我接下了这个案子,因为我知道这样就能在法庭上见到她,这是她不可能错过的案子。不管她是不是已经成为别人的红色气球,我没有勇气再去找她,却想再见她一次。

开庭的前一天晚上我通宵没有睡觉,想到我刚到纽约的那个晚上。八月底,下着暴雨,我租的房子在哈姆雷区,那是黑人住的地方,特别不安全,但是特别便宜,一个房间只需要700美元,走路到学校也只要半个小时。那个时候我的钱只够一年LLM的学费,前面三个月的租金是我找一个大学同学借的,生活费在某处我尚未知晓的地方。

我从机场出来后没舍得打车,坐公交转地铁终于到了125街,拖着两个箱子走在雨里,雨下成一块密密的布,我找个屋檐想稍微躲一下,有个高大的黑人凑过来,我开始以为他要抢劫,按照网上的纽约自保攻略,把一张二十美元攒在手里。谁知道他越靠越近,一股浓烈的酒气传过来,然后,电光闪石之间,他突然抱住我,哭了起来。

他哭得那样伤心,瓢泼大雨也没能盖住哭声,最后终于哭完了,他醒醒鼻涕,从兜里掏出皱巴巴的十美元,说sorry,Iamsopathetic,然后他就走了。我继续站在那里等雨停,雨一直不停,我把那十美元展开弄平,放进钱包里,里面有一张多年前的家族合影,天南地北被我带了这么多年,连塑封的外壳也非常破旧。照片中我站在一个角落里,另一个角落是一个穿着玫红色羽绒服的小姑娘,我不大知道她现在长什么样子,因为我只有这张照片,眼泪不知道怎么慢慢涌了上来,Iamsopathetic。

第二天我很早就去了法院,我终于看见她,躲在上次那个男同事的怀里,正在穿一件长袖衬衫。我以为我会痛苦,但我没有,我贪婪地看着她,看她略微憔悴的脸,不再梳成长辫子的浓密卷发,白裙子下漂亮的小腿,光是看到她这件事已经让我满足,让我觉得过去这七年并非虚空。

我告别长达七年的寂静麻木,进入充满痛感的现实世界,我享受这种痛感,因为让我痛苦的人就在眼前。不用你说我也知道,Iamsopathe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