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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涉外礼仪——国际交往中的礼仪指南(1)

“我们误解了世界,却说它欺骗了我们。”——泰戈尔

Ⅰ什么是涉外礼仪

虽然在对外交往中,各式各样的礼仪纷繁复杂,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掌握一些基本原则,就能理解规范背后的涵义,在行动中会更加文雅大方、彬彬有礼。

涉外礼仪的原则,不是哪个人规定的,而是在长期国际交往中形成和发展的。在涉外接待方面,各国礼仪既有相同的地方,又具有各自的特点。其中,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慢慢演化为一种国际惯例,为各国共同遵守。但又由于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各国在礼仪工作上的具体做法,又具有本土民族和本土文化的特色。

我国的礼仪工作是在尊重国际惯例和各国民族习俗的基础上不断革新、不断完善而形成的。其中的基本原则,更须要认真领悟,相信会对每一位要接触外宾的人员有所裨益。

(1)礼仪服从大局原则

各国的礼仪工作,特别是政治性的,主要是根据本国的对外政策组织安排的,尽管形式不一,但归根到底还是在本国的对外框架之内的,因而,在涉外交往中,要有大局观念,不能偏执任意,如,国家禁止向某国出售某种材料,你就不能顶风而行。

(2)不卑不亢、平等待客原则

在涉外活动中,对待外国来访者,既不能奴颜婢膝、低三下四,也不能趾高气扬,冷淡无礼,妄自菲薄和狂妄自大都是无知的表现,更不符合涉外礼仪。正确的态度是不卑不亢。对于外国来访者,我们是主人,理当热情待客,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丧失个人气节和民族尊严。

另外,涉外活动中,通常在双方关系上讲对等,多方关系中讲平等。所以,尽管各国情况不同,但对于客人要一律平等。除了外交仪式上视国家关系予以区别外,民间交往多注重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不应有三六九等之分,即使政府间冷淡,民间交往还是宜平等待客为上策。

(3)注重实效原则

经过实践和创新,我国已形成了一整套不同档次的涉外礼仪规格。所谓平等,不是相同,而是人格、国格上的平等对等。由于每批来访的对象有千差万别,且各有不同要求,我们的接待人员应事先作好调查,以准确了解来访对象的实际情况,作好研究并恰当处理各种问题,使礼仪工作的安排有针对性,重礼仪、重实效,不讲排场,更不能铺张浪费。

(4)平等互利原则

平等就意味着相互尊重,它包括尊重对方和捍卫自尊两个方面。尊重对方就要不论对方的国家是否强大,企业是否庞大,或者风俗习惯、宗教法律等等是否和我们相同,都要不歧视对方。尊重往往以其外在形式表现,尤其是表现在言谈举止之中。所以,这时的生活小节往往不比正规礼仪次要。相互尊重的另一方面就是自尊,只有自尊才能得到对方对你、对你的单位、甚至对你的国家的尊重,才能谈得上真诚合作,平等合作。

所谓互利,就要使合作双方都在合作中得到恰当的利益。无论你的单位是否掌握着主动权,都要与人为善,不要以为“商场如战场”就是你死我活的竞争而寸步不让。香港首富李嘉诚曾对他的儿子教诲说,如果你可以得到10%的股份,经过争取可以得到11%,那么你最好只取9%,这样人家才会下次和你愉快地合作。这里包含着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一次的11%,绝对不会比两次9%的利益多,而且得到了一个合作伙伴和越来越多的合作机会。当然这种互利是以不损害自己单位的主要利益为前提的。

(5)依法办事原则

国际间的交往与合作,都有一个原则时刻不能忘记,这就是合法。无论是我国法律,对方国家的法律,还是国际法和国际司法(如各种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等等),只有尊重各种法律,才谈得上得到有关法律的保护而不被法律制裁。许多国家的司法体系都比较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比较强,他们大多认为,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对他们投资与合作的有力保障。而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公民尤其是从事对外交往的人员,更应具备守法的观念,忽视了这一点,就会造成意想不到的被动。我国一个地区的企业,有一次为前来洽谈合作项目的外商购买回程机票,但由于当时是旅游旺季,机票很难买到。为了买到机票就托人疏通,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外商听说了这件事情以后,非但不感激,反而将双方谈好的项目取消了。这位外商说,既然最基本的法律都不能在这个地区得到遵守,那么他的投资肯定也无法得到真正的保护。这个教训不能不牢记在心。

(6)内外有别原则

据说我国过去独有的景泰蓝工艺,就是在一次日本访问团到一家很有名的景泰蓝厂参观时泄密的,当时这家工厂的陪同人员在介绍各种工艺流程时,把绝密的制作工艺无意中泄露了出去,对方得到了花大价钱都买不到的情报。结果日本的景泰蓝制品很快就在国际市场上出现了,把我国占据的景泰蓝市场夺走了。

其实,对那位陪同来说,他介绍的情况可能是他认为很普通的常识,但是由于没有注意到内外有别的原则,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景泰蓝的悲剧再也不应重演了。内外有别当然也包括对国家机密的保守,千万不要以为要求保密的某种文件、记录、数据等等不重要而随便说出去。在这个问题上,宁可保守也决不疏忽。

(7)文明客气原则

这里有必要提醒涉外人员的是,决不可以己度人,即不要拿自己国家或地区的礼俗来套用到外宾身上去,由于各国、各民族的礼俗千差万别,即使你完全是好意,这样做很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所以,在和外宾打交道时,非常有必要了解一些对方国家和民族的礼俗。

我国有句俗语叫做“礼多人不怪”,用在对外交往中还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其中之一,就是“谢谢”不离口,宁多勿少,即使在我国从不说“谢谢”的场合也要注意常说这个词。比如在我国家庭中,家庭成员相互帮忙从来不说“谢谢”,而在西方国家,即使像递个盐瓶这样的小事,也应该向对方道谢才对,而不论他是不是你的亲属。另外,还要注意不向外宾提出或讨论对方国家、民族或宗教等方面的敏感问题,而要多谈论双方都感兴趣的问题或对方值得骄傲的某些方面,如悠久的历史、特殊的自然风光、发达的产业等等。

Ⅱ外宾的迎送与接待

迎送是最常见的社交礼节,这不仅是整个社交活动的开始和结束,而且是对不同身份的外宾表示相应尊重的重要方式。

做好迎送工作,既可以显示我方真诚欢迎外宾的到来,还能给回国的外宾留下美好的印象,加深双方的友谊,扩大双方的合作。

所以,对于外国客人来访,东道主作为接待方,首先要对迎送活动作出周密妥善的安排部署,以达到上述目的。

(一)迎送规格

对迎送礼仪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确定相应的规格。一切有关的迎送活动都与规格大小有关。场面氛围怎样,对待照顾如何,无一不是规格所带来的效果。

确定迎送规格,各国的依据标准不尽相同,我国主要依据来访者身份、访问性质、访问目的,并适当考虑当时两国关系,以及参照国际惯例。一般来说,迎送外宾人员与外宾的身份应该对等,也可以稍低一些(如副职)。这里的基本原则是对等。

当然,也可能相应身份的迎送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那就应指派代表前去,并向对方解释,适当表示歉意。这就是灵活变通原则。

如果双方的合作项目取得成功,双方派出最高层人士前来参加签字仪式,这时我方也应把常规作适当提高。但如果仅仅是前来洽谈,就该按常规办理,否则对方会误认为我方是急于求成而造成被动。这就是实际需求原则。

除上述原则以外,还有个不是原则的原则,即迎送规格的确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根据当时环境情况,相应加以灵活运用,例如,特殊背景之下,对有些外国来访者,我们从发展大局关系出发,可以破格接待,安排较大的迎送场面。如我国在与美国建交前,对美国乒乓球队的迎送就是超出常规的,这主要出于改善两国关系的目的出发,是“用小球推动大球”。但是,为避免各种不必要的猜测,非有特殊情况,一般最好还是常规处理。

根据规格不同,通常分为三种迎送情况。

(1)隆重迎送

这种规格的迎送仪式,一般适用于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重要的官方代表团。

举行此类欢迎欢送仪式,必须讲求规范性和严肃性,还须遵从一般的国际惯例。活动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应仔细安排,稍有疏忽,都会给国家声誉带来损害。

当然,这种规格并非都能享用和举办,所以社交中还是以下面两种为主。

(2)一般迎送

一般迎送适用于一般人员或代表团,不论是政治性还是商业性的,这种规格在平常多被使用。

对应邀来访的客人,在他们抵达或离开时,均应安排相应身份的人员前往迎接或送别。

一般迎送并不“一般”,不能马虎从事,随便应付,即便是一般规格的迎送仪式,亦应妥为安排、合理组织,免得使客人产生不快,影响感情和工作,应力求使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3)私人性质的迎送

如果来访者是朋友,是属私人性质的访问,则迎送要安排方便、实用和礼貌。而且视彼此关系,适当加以调整,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讲礼节,随随便便。

(二)礼宾次序

所谓礼宾次序,是指国际交往中对出席活动的国家、团体、各国人士的位次按某些规则和惯例排列的先后次序。一般说来,礼宾次序体现着东道主对各国宾客所给予的礼遇;在一些国际性的集会上则表示各国主权平等的地位。礼宾次序安排不当或不符合国际惯例,会引起不必要的争执与交涉,甚至会影响国家关系。因此在组织涉外活动时,对礼宾次序应给予重视。

常见的排列礼宾次序的方法有如下三种。

(1)按身份与职务的高低排列

这是礼宾次序排列的主要根据。一般的官方活动,经常是按身份与职务的高低安排礼宾次序。如按国家元首、副元首、政府总理(首相)、副总理(副首相)、部长、副部长等排列。各国提供的正式名单或正式通知是确定职务的依据。由于各国的国家体制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高低不尽一致,故要根据各国的规定,按相当的级别和官衔进行安排。在多边活动中,有时按其他方法排列,但无论按何种方法排列,都要考虑身份与职务的高低问题。

(2)按字母顺序排列

多边活动中的礼宾次序有时按参加国国名字母顺序排列,一般以英文字母排列居多,少数情况也有其他语种的字母排列的。这种方法多见于国际会议、国际体育比赛等。如联合国召开联合国大会、各专门机构的会议和悬挂会员国国旗等均按此法。联合国大会的席次也按英文字母排列。但为了避免一些国家总是占据前排席位,因此每年抽签一次,决定本年度大会席位以哪一个字母打头。国际体育比赛,代表队名单的排列、开幕式出场的顺序,一般也按国名字母顺序排列,东道国一般排在最后。代表团观礼或理事会、委员会等,则按出席代表团的团长的身份高低排列。

(3)按通知代表团的日期先后排列

在一些国家举行的多边活动中,这也是排列礼宾次序经常采用的办法之一。东道国对同等身份的外国代表团,按派遣国通知代表团组成的日期排列,或按代表团抵达活动地点的时间先后排列,或按派遣国决定应邀派遣代表团参加该活动的答复时间先后排列。采取何种排列方法,东道国在致各国的邀请书中,都加以明确注明。

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往往是复杂的,所以礼宾次序的排列常常不能只按一种排列方法,而是几种方法交叉,并考虑其他因素。如首先按正式代表团的规格,即代表团团长的身份高低来确定,这是最基本的。在同级代表团中则按派遣国通知代表团组成日期先后来确定,对同级和同时收到通知的代表团则按国名英文字母顺序排列。在安排礼宾次序时所考虑的其他因素包括国家之间的关系、所在地区、活动的性质和对于活动的贡献大小以及参加活动人的威望、资历等。例如,常把同一国家集团的、同一地区的、同一宗教信仰的、或关系特殊的国家的代表团排在前面或排在一起。对同一级别的人员,常把威望高、资历深、年龄大者排在前面。有时还考虑业务性质、相互关系、语言交流等因素。如在观礼,观看演出、比赛,特别是在大型宴请时,在考虑身份、职务的前提下,将业务性质对口的、语言相通的、宗教信仰一致的、风俗习惯相近的国家安排在一起。

因此在具体工作中,要耐心、细致、反复考虑研究,设想多种方案,以避免因礼宾次序方面的问题引起一些不愉快。

(三)称呼礼节

在国际交往中,一般对男士称先生,对女士分别称夫人、女士、小姐。已婚女子称夫人,未婚女子称小姐(有些国家和地区习惯上也称“夫人”,要区别对待)。不了解婚姻情况的女子可以称女士或小姐。这些称呼均冠以姓名、职称、衔称等。如“布来克先生”、“议员先生”、“市长先生”、“上校先生”、“玛丽小姐”、“秘书小姐”、“护士小姐”、“怀特夫人”等。

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士,一般为部长以上的高级官员,按各国情况可称阁下、职衔或先生。如“部长阁下”、“总统阁下”、“主席先生阁下”、“总理先生阁下”、“大使先生阁下”等。但美国、墨西哥、德国等国没有称“阁下”的习惯,一般可称“先生”。对有地位的女士可称“夫人”,对有高级官衔的妇女,也可称“阁下”。

君主制国家,按习惯称国王、皇后为“陛下”,称王子、公主、亲王等为“殿下”,对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既可称爵位,也可称“阁下”,一般也称“先生”。

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等学位的人士,均可称“医生”、“教授”、“法官”、“律师”、“博士”等。同时可以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卡特教授”、“马丁博士”等。

对军人一般称军衔,或军衔加先生,知道姓名的可冠以姓和名。如“上校先生”、“莫利少校”、“维尔斯中尉先生”等。有的国家对将军、元帅等高级军官称“阁下”。

对教会中的神职人员,一般可称教会的职称,或姓名加职称,或职称加先生。如“福特神父”、“传教士先生”、“牧师先生”等。有时主教以上的神职人员也可称为“阁下”。

凡与我国有同志相称的国家,对各种人员均可称同志,有职衔的可以加职衔。如“主席同志”、“议长同志”、“大使同志”、“司机同志”等,或姓名加“同志”。

(四)迎送程序

在确定了迎送规格和知晓了礼宾次序、称呼礼节之后,就要考虑安排迎送的程序和相关礼仪。这是迎送过程中的核心内容,也是狭义上的迎送概念。

迎送的程序一般分为五个方面,即掌握来宾到达或离开的时间,安排有关的迎送人员,向来宾献花,介绍,安排来宾乘车,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细节性的事务。

(1)掌握时间

为了顺利地迎送客人,必须要准确了解客人所乘交通工具的抵离时间。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决不能出现让客人等候的现象。

(2)安排迎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