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还很重视官员的考核,顺治十年正月与十六年正月先后以大计考核全国地方官员,根据官员的不同表现做出留任或降职等不同处理。十年的考核,有969名地方官受到革、降、调的处理。除考核外官外,他又于九年五月确定以京察考核京官,六年一次,定为制度。十年四月初五,京察付诸实施。吏部侍郎、学士、詹事等官由顺治帝亲行考核,六部、通政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等衙门均参加考核。为了锻炼官员,他还实行官员内升外转的办法。十年四月他谕吏部说:“国家官员内外互用。在内者习知纪纲法度,则内可外;在外者谙练土俗民情,则外亦可内。内外扬历,方见真才。”
恢复社会生产
在改善吏治的同时,顺治认识到“兵饥则叛,民穷则盗”的道理,因此采取了一定的经济措施,帮助百姓摆脱饥饿、穷困,从而使社会发展,民心稳定。
顺治一再下令不允许八旗子弟圈占土地。满族是游牧民族,一度争相圈占土地。清初入关后,更是把京畿地区大量土地划分给八旗,以维护其利益。但恶果很快就显露出来:圈地使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的破坏,社会秩序也动荡不安。有些耕地变成牧场,致使良田荒芜,土地萧条。失去土地的农民背井离乡,四处流浪,不时起来进行反抗。而且当时的汉族地主因土地也被圈占,与清廷的关系变得紧张。顺治四年多尔衮曾下令禁止圈地,大规模的圈地被停止,但仍有零散圈地在进行。顺治亲政后,下令户部迅速行文地方官吏,“将前圈土地尽数退还原主”。第二年又强调,“民地被圈者,该管官即照数拨补,勿令失业。以后仍遵前旨,永不许圈占民间房地”。这样,既稳定了民心,又扩大了耕地使用面积。
顺治认为,农业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封建社会的统治,而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可耕地面积的多少有着直接的联系。为使大量荒芜的土地得到开垦和耕种,顺治于十年以后推行屯田垦荒政策,以扩大辖区,增加正额田赋盐科和关税。受战争破坏严重的四川及北方各省,由政府发给牛具种子,招民开垦,实行三年免税。十四年夏,他还颁布了劝惩条例,以垦荒的多寡作为考核和奖惩官吏的标准。
对隐匿无主荒地者,顺治采取宽大政策,下令:“有隐漏田粮以熟作荒者,许自行出首,尽行免罪,其出首地亩,即以当年起科,以前隐漏钱粮概不追究。”这一政策公布后,出首报垦者开始大量增加。对“为豪强侵占,以熟作荒”散在各地的原明代王田,顺治令地方官彻底清查后,实行“房屋应行变价,地土照旧招佃”的办法,因而做到“粮租兼收”。
这些土地政策的推行取得了一些成效。清入关之初,虽然公布以明朝会计录征收赋税,但由于连年征战,弊政累累,地荒丁逃,赋无所出。再加上兵饷、官俸、王禄、大工、赈济、宫费等等大量开支,使国库如洗,入不敷出,财政严重困难。五大弊政的实行,使得百姓流离,田园荒芜,社会动荡,百业凋敝,经济停滞。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国土地和人口数量都有了增长,顺治十八年民田增至549万余顷,比10年前增加了将近一倍,对困弊不堪的社会经济起了一些复苏的作用。
然而,既要改善百姓生活,又要稳定国库收入,那么仅仅调整土地政策是不够的,还要实施一些其他措施。对于朝廷内部,顺治采取的措施有减少军费、节约公费,主要是裁减冗兵、冗官、冗费及不急之需。顺治九年四月,户部上奏,建议江宁、杭州、西安、汉中驻防满洲汉军兵丁,除草料口粮照例支出,每年多支米石应裁。十一年六月,户部又上奏建议将州县官员衙役及各省兵马道之官员钱粮酌量裁减。十三年六月,顺治下旨“裁汰”
各部“文职冗员”。十三年九月,议政王达成遵旨会议裁减地方存留银两。
由于清初战乱,户口、土地册籍荡然无存,征粮无据,贪官污吏趁机上下其手,大肆敲诈,额外勒索,百姓苦不堪言。为了规范赋税,减轻百姓负担,顺治帝于十二年四月命户部左侍郎王弘祚编成《赋役全书》,以规范收税、降低赋税,限制苛敛。顺治常能体会到民力艰难,他决定永远不再向江南征收橘子,以示不因“口腹之微”而骚扰百姓;他永免江西进贡龙碗、四川进贡扇柄等,不以皇家所需“苦累小民”;他决定修造宫殿就地取材,不再用山东临清烧造的城砖,以减轻百姓的运输之苦。顺治还一再蠲免受灾地区的钱粮,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休养生息。另外,顺治更是一再通过亲政大典、上圣母尊号等大喜时日,颁发恩诏,大赦天下,蠲免积欠钱粮和部分州县额赋,或革除某些非法科派。
顺治的这些措施,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民困至极的恶劣局面,但也可略苏其困,为减轻黎民痛苦改善艰窘处境,促进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提供了一些条件,起到了一定作用。
顺治为改革清初的弊政做了一些努力,但是很不够。譬如防止奴仆逃走的逃人法(即禁止旗下包衣逃亡及对窝藏逃人之窝主的惩罪律例),在他亲政后虽然做过一些调整,但是不仅没有废除,反而对窝主处罚得越来越严。满洲汗、贝勒、台吉、大臣、官将及富裕之家,一向是役使包衣(亦称“庄丁”)耕种己田,收取租谷租银,摊派各种差役。包衣就是奴仆,家主可以打骂、买卖、赠送和遗传与子女,但不能无故处死,可以说“满洲籍家仆资生”。由于家主的任情拷打和严重剥削,包衣无法忍受,不断地大批逃亡。为了禁止包衣逃走,保证庄园劳动人手,维护封建庄园,顺治继承祖、父的政策,并批准设立督捕衙门;顺治十一年九月批准“逃人法”,严惩窝主,“隐匿逃人者正法,家产入官”;惩处逃人,“初逃、二逃者,鞭一百,归还本主;第三次逃者,正法。”对建议修改逃人法的汉官李裀、魏琯等处以革职、流放。但是,因包衣主对包衣“任情困辱”,“非刑拷打”,包衣仍然不断逃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清初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肃清抗清势力
由于摄政王多尔衮推行民族压迫政策,顺治亲政之时社会很不安宁,全国爆发了大规模的抗清斗争。清军的征剿及血腥屠杀,更激起了各民族人民的反抗,7年来清廷虽先后派遣十几员大将军分赴各地剿杀,但战争一直未停止。其中南明永历政权得到大西农民军余部孙可望、李定国等的支持,在云、贵、两广一带活动;郑成功率部坚持在闽浙沿海一带斗争,这两股最大的抗清势力,不断威胁着清朝的统治。
面对此种形势,顺治调整政策,锐意进取,进行改革。
在政治上,他积极推行宽松和安抚政策以缓和矛盾,对各地出现的反清斗争不主张一概坚决镇压。他亲政的第二个月即谕兵部,“各处土寇本皆吾民,或为饥寒所迫,或为贪酷官吏所驱”,下令“不得轻动大兵”。三月谕户部,允许原清兵入关时俘获的汉人奴隶回乡探亲。七月又谕户部,“数年以来投充汉人生事害民,民不能堪,甚至有为盗、窝盗者,朕闻之不胜痛恨”,下令“今后各该地方官如遇投充之人犯罪,与属民一体从公究治”。这对当时造成社会极度恐慌混乱的逃人法、投充法来说,虽然不能根本改变,但多少对激烈的民族、阶级矛盾起了一定的缓和作用。
在军事上,对各地的抗清势力和抗清活动他坚持“剿抚并施”的方针,并采取先西南后东南的顺序。顺治七年十一月,尚可喜、耿继茂攻广州;八年,吴三桂进征四川;九年,敬谨亲王尼堪进攻楚、粤;十年五月,洪承畴经略湖广、广西、云南、贵州,总督军务,兼理粮饷;十二月,陈泰统帅大军驻镇湖南,对付孙可望;十一年十二月,济度征剿郑成功;十四年十二月,吴三桂等入贵州;十六年正月,入云南。十七年七月,罗托率军征剿郑成功。
“剿抚并用”的方针很有成效。西南方面,顺治十四年末,孙可望因同李定国争权斗争失败投降清朝,被封为义王。
孙可望和李定国都是张献忠的义子。张献忠被豪格射死后,他们率大西军余部进入云南贵州一带,队伍又日益壮大,建立了以昆明为中心的政权。
李定国算得上是一位军事奇才,他10岁从军,在张献忠手下时功勋卓着,才24岁便成了张献忠“大西”政权的第三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孙可望。他随孙可望到云贵开疆拓土,功劳要比孙可望显着多了,因而声望日隆。孙可望对此十分妒忌。
顺治九年(1652年),李定国请缨出击南下清军,率军出全州,在桂林外围大败清定南王孔有德,在围攻桂林城中,又逼得孔有德自杀身亡。接着北进湖南,占领衡阳,进逼长沙。李定国出师半年,拓地千里,势如破竹,清廷为之震撼,特派敬谨亲王尼堪为定远大将军,统领精锐部队15万人,救援湖南。李定国采取透敌深入的策略,诈败撤离长沙,伏兵于衡阳城北,以逸待劳,与尼堪亲王决战。李定国军在激战中斩杀尼堪,大获全胜。
此时,李自成和张献忠遗留下来的军事力量与第三个南明朝形成联合抗清阵线。李定国节节胜利,又连杀清廷两大名王,国人振奋,深受鼓舞,迎来了第二次抗清斗争高潮。
在此形势下,清廷曾一度打算放弃湖南、江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七省,与南明划地议和。
然而其时作为南明实权人物的孙可望,不但不配合李定国继续收复国土,还令冯双礼部偷袭李定国。李定国击败并收服冯双礼后,他与孙可望的矛盾更为激化。
顺治十四年(1657年),已处于守势的大西军正受到清军步步进逼的时候,孙可望为了一官半爵之争,竟然合兵14万进攻李定国。逆人心而为的孙可望很快大败于李定国。众叛亲离之际,孙可望只得投进了清军的怀抱,充当了清军扫平云贵的带路人。
这次内耗使得大西军元气大伤,从此一蹶不振。
李定国抗清形势急转直下。顺治十六年正月清军三路会师,进军云南,攻陷昆明。永历帝朱由榔逃往缅甸。十八年吴三桂进入缅甸,永历帝被俘,处死军前,明朝统绪就此断绝。
东南方面,顺治十年五月,顺治以“海澄公”的封爵引诱郑成功投降,受到郑成功的拒绝,但其部将施琅、黄梧和其他80多名官员陆续投降,黄梧还献海禁之策,断绝沿海居民对郑成功的接济,给郑成功抗清造成很大困难,于是郑成功退回厦门,并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收复台湾,作为抗清基地。这样,除了郑成功割据一方外,顺治去世前清王朝基本上统一了大陆中国,统治趋于归一。
但是,在平定全国的过程中,顺治重用汉将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继茂,对其过分倚重和放纵,任其长期驻扎云南、广东、福建三省,尤其是让吴三桂兼掌云南军政大权,为了一时省钱省粮,不派八旗军留守驻防,导致三藩势大,尾大不掉,最后到康熙年间爆发了几乎危及大清江山的“三藩之乱”。
缓和民族矛盾
“满汉一家”的政策
清朝入关后,各种矛盾错综复杂,而民族矛盾尤为激烈。虽然可以倚仗满洲八旗的力量来稳固皇权,但是欲统治整个中国,消除广大汉族人民对清统治者心理上的隔阂和抵触,缓和民族矛盾,争取汉族地主阶级的支持,就要实行“满汉一家”的政策。
顺治生活的紫禁城虽弥漫满族文化,却在汉族文化的大氛围之中。他倾心仰慕汉文化,虚心学习汉文化。多尔衮摄政期间,有意疏忽对顺治的教育,不给他延师典学,想让他做一个无知无学的傻皇帝,以便于自己揽权,再加上少年天子贪玩嬉耍的天性,顺治14岁亲政时,竟然“阅读诸臣奏章茫然不解”。但是顺治并不是一个懒惰的皇帝,他勤奋好学,励精图治,为了治国理政,亲政的10年间,“发愤读书。每晨牌至午理军国大事外,即读书至晚,然顽心尚在,多不能记。逮五更起读,天宇空明,始能背诵。计前后读书,读了九年,曾经呕血。”他曾在座右自书“莫待老来方学道,孤坟尽是少年人”,以警策自励。短短9年中,他遍览群书,博古通今,熟谙经史子集、诗文曲赋,通晓治乱兴衰古今历史,且书画双妙,诗文皆工,精通儒释真谛,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罕有的饱学之君。他尤善于思索,常以致用。大量的汉文典籍对他影响极深,在研读中,他对孔子、朱元璋以及朱由检(崇祯)发生极大兴趣。从这几位人物的思想活动中,悟得了治国安民的道理,形成了他“文教治天下”的治国思想,甚至竭力以尊孔和提倡封建礼教来完善和巩固清朝统治。
顺治深知儒家思想对汉族的影响巨大,因此经常通过号召臣民尊孔读经、提倡忠孝节义,来树立清朝传统道德扞卫者的形象,以拉拢汉人,稳定社会。他亲政后的第二个月,即遣官赴孔子故乡阙里祀孔子。九年九月他亲率诸王大臣等到太学隆重祭奠孔子,亲行两跪六叩礼。顺治还命内院诸臣翻译五经,号召全国读经。十二年(1655年)春,他传谕“直省学臣训督士子,凡六经诸史有关于道德经济者,必务研求通贯,明体达用。”另外,他大力提倡忠孝节义,一再下令旌表各省的“忠孝节烈”之人,并注重实行满汉一致。他还特为“身殉社稷”的崇祯帝朱由检立碑,赞扬他“励精图治”,追谥为“庄烈愍皇帝”。
对“从君殉节”的明司礼监太监王承恩,更是赞扬备至,特为立碑致祭赐谥为“忠”,以“使尽忠者以为劝,不忠者以为戒”。
为了能够使更多的汉族人解除顾虑,心服口服地参与国事,顺治帝实行开科取士,用八股文章,考儒家经典。他亲政10年内,共举行了4次会试,即顺治九年、十二年、十五年、十六年,其中十六年为恩试加科,共取中进士1500名。中进士者,皆入翰林。
顺治还决心改变“各衙门奏事,但有满臣未见汉臣”的现象,于十年(1653年)正月谕内三院:“嗣后凡奏进本章”,要“满汉侍郎、卿以上参酌公同来奏”,以达到满汉的“一心一德”。在顺治十年前后,他身边最为亲信的范文程、洪承畴、陈名夏等都是汉人。十六年十月,他谕吏部:“向来各衙门印务,俱系满官掌管,以后各部尚书、侍郎及院寺堂官受事在先者,即着掌印,不必分别满汉。尔部即传谕各衙门一体遵行。”这是破天荒的决定,不论实际执行情况如何,汉官权力地位有了明显提高。他还一再要求满汉官员和衷共事,“凡会议政事,原应满汉公同商榷,斟酌事理,归于至当”,“不拘满汉皆可具稿”,不许“满汉两议”的现象再出现。他多次增加大学士中汉人的数量,并经常驾临内阁,和大学士(主要是汉大学士)们讨论前朝政事得失,评论帝王,从中记取经验教训,探讨治国之道。
顺治提高汉官的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满汉的融合,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满清贵族的利益。他对汉官的信任政策,确实反映了他的勇气与魄力,但他始终也未改变清朝“首崇满洲”的既定国策,一到关键问题上他又总是袒护满人。顺治十年二月,他将主张部院大臣专用汉人不用满人的少詹事李呈祥革职、流放东北,甚至于十一年四月下令将主张“留发复衣冠”的内翰林院大学士陈名夏处绞。正因为这种政治上的偏袒,使他对不少重大问题不了了之,造成政治失明。
联合蒙古
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只顾拉拢汉族是不够的,还要照顾到其他势力较大的民族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