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大清十二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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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崇俭倡廉的平庸皇帝——清宣宗道光帝(7)

漕运和盐务改革,主观上是为了强化清朝的统治,客观上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地主阶级既得利益者的阻挠,道光帝与朝中务实大臣的改革本身又有局限性,因此改革的范围和深度都不免带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

《大清一统志》的纂修

首次修志

早在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帝在剪除鳌拜、掌握实权之后,即诏令天下各府州县纂修志书,“复命儒臣纂修《大清一统志》”。编修地方志的工作在全国普遍展开,这也是皇帝诏修《大清一统志》的开始。

为引起地方官的重视,康熙皇帝反复下诏,督促地方修志。康熙十年到十三年(1671~1674年),康熙帝多次下诏天下郡县纂修方志,供修一统志所需。其中康熙十一年(1672年)对各省修通志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敕下直省各督抚聘集夙儒名贤接古续今,纂辑成书,总发翰林院汇为《大清一统志》。”清统治者把修通志作为修《大清一统志》的一个重要的中心环节,为《大清一统志》的纂修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此之后,从康熙七年到康熙二十四年(1668~1685年),康熙皇帝多次下诏纂修地方志。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徐乾学擢内阁大学士,充任《大清一统志》副总裁。后徐乾学回籍时,皇帝准假,并让徐乾学像司马光当年一样,书局自随。次年三月,朝廷正式设立“一统志”馆,设总裁7人,副总裁6人,纂修官20人。这次编修,蒋廷锡只是一个名誉上的总管,实际由陈廷敬、徐乾学总领其事,顾祖禹、阎若璩、齐召南等着名学者预修。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皇帝还赐匾给徐乾学,御书四个大字“光焰万丈”,可以想见康熙皇帝对这位着名学者的敬重和对纂修一统志的重视。到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康熙皇帝想知道进度如何,特意下令徐乾学等到京修书。康熙皇帝还爱屋及乌,命徐乾学之弟徐秉义也到京修书。可惜徐乾学过早去世,遗疏呈进所纂修“一统志”。

值得注意的是,徐乾学没有辜负康熙帝的厚望,修成《大清一统志》,遗憾的是没有刊印过。徐乾学之孙曾写道:“先大父司寇公曾奉旨纂修‘一统志’告竣,屡蒙圣祖仁皇帝(即康熙帝)御书宠赐、覃恩褒奖。”而阿琳在序《耒阳志》时也提到:皇上在位二十九年时,下诏命大臣修“一统志”,逐渐大告成功。无论如何,徐乾学的去世,给《大清一统志》的后期编修工作造成极大的损失。而康熙皇帝因皇室内部争斗,无心顾及《大清一统志》。否则,一部康熙年间的《大清一统志》就会顺利问世。

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登基之始,即诏令儒臣董其事、周学健主持纂修《大清一统志》。雍正三年(1725年),雍正帝又以《大清一统志》耗时太长为由,下诏命令慎重选拔贤臣,高效率地完成这项编修工作。之后,从雍正六年到雍正十一年(1728~1733年),各地已陆续编修成通志,此时雍正先后任命蒋廷锡、兰枝、邓钟岳、方苞为《大清一统志》

总裁,直接负责纂修《大清一统志》。

雍正皇帝对《大清一统志》的纂修如先帝一样重视,每每亲自检看各省所上通志。在雍正六年(1728年)的上谕中,皇帝对广西巡抚李绂所修《广西通志》十分不满,下令重新编修。“一统志”总裁官蒋廷锡等曾上奏,提出清代初期志书对名宦人物的选录、撰写有过多失误之处,希望修志必须详查核实,只有现在核查清楚,才能安心留传于后,请皇帝下令各省督抚将本省名宦、乡贤、孝子、节妇详细查核,于一年之内,保送到“一统志”

馆。雍正皇帝马上诏令各省督抚将本省通志重加修辑,务必考据详明,采摭精当,在一年内完成上奏;如果有意外情况完不成者,可延长到二三年内完成。在朝廷的一再督令下,各省纷纷设立志局,重新修志,雍正年间,为纂修《大清一统志》,各地修志情况渐渐有了起色,各省通志陆续上奏。

尽管雍正皇帝不久后去世,但他发动起来的修志事业并未随他的生命的停止而停止。

乾隆八年(1743年),《大清一统志》完成,共三百四十二卷,于次年颁行。其书体例为:

每省都先立统部,冠以图表。分列为分野、建置沿革、形势、职官、户口、田赋、名宦。

而各府及直隶州又各列一表,所属诸县附录入内,又分为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山川、古迹、关隘、津梁、堤堰、陵墓、寺观、名宦、人物、流寓、烈女、仙释、土产,各分为二十一门。这是清代编修刊印的第一部《大清一统志》。

二次修志

乾隆时期,清廷陆续平定准噶尔部等叛乱,西南土司相继归附,疆域不断拓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发展;而内地各直省户口繁衍,田赋日增,物土人文之盛与前相比有了很大改观;与此同时,新置的厅、监不断增加,府、州、县时有并改,政区变化亦大,第一部《大清一统志》已显得内容陈旧,不符合现时情况。因而有必要新修一部“一统志”来代替它。再者,第一部“一统志”在记载、体例、征引、详略等方面有很多失误之处,需要更改变动。于是,清朝统治者决定重修《大清一统志》。

第二次编修“一统志”始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乾隆皇帝对“一统志”馆馆臣说,以前“一统志”成书总是要待各直省通志修完后再纂辑而成,耗时太长,难以集书,因而这一次只是把已纂成的直省通志加以核实,而新增加的如新疆则可根据《西域图志》

和《同文志》诸书为蓝本排撰,效率有很大提高。他又晓谕馆臣“随缮随进”,对廷臣上呈的稿本由他亲自过目,认真审定。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三十年(1765年)、三十一年(1766年),乾隆帝屡次下诏重修《大清一统志》,下诏命将各省通志汇集京师。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乾隆帝令袁守侗、和珅等责成《西域图志》《热河志》定限速纂并进行核查。次年,乾隆帝命刑部右侍郎钱汝诚负责校订《大清一统志》。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二月,奉命承办“一统志”的户部尚书和珅、兵部左侍郎曹文植上奏道,自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开馆以来,已陆续上呈十五省通志,共280卷,另有江苏、安徽、江西、浙江四省及外藩一门还未完成。

在纂修“一统志”的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个大规模的文化典籍整理活动,即《四库全书》的修纂。当然还包含了其他一些事情,比如一部分被认为不利于清朝统治的志书被销毁,光军机处“奏准全毁书目”和“抽毁书目”所着录志书就达几十部。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皇帝还特意下了一条谕令,凡各省志及府州县志要认真核实清楚,其中如有应禁诗文而志书内容录有严禁书籍的,均应删削,不要草率从事而致有疏漏。但由于修方志而起的文字狱发生了多起,如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遂安县志》案,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海澄县志》案,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沧浪县志》案,还有《清凉山志》

案等,许多修志人员因此受到牵连,这一切都影响到“一统志”的顺利编修。

当然,另一方面皇帝亲自审查志稿,并提出不少修改方案和建议,又有利于《大清一统志》的纂修。《大清会典事例》记载了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的一条上谕,其中记载了下列内容,对所呈进的“一统志”内,松江府的人物,只载有王顼龄、王鸿绪等人,而名士张照因从前办理贵州苗疆事务不利而被判罪,因而将其删削。乾隆皇帝对此十分不满,认为张照的文采风流不下于董其昌,若不登志乘,致使一代文人学士数十年泯灭,是不行的。张照聪明好学,尤其是书法堪称一绝,实为海内所推重,“瑕瑜不掩,公论自在”。皇帝让馆臣将张照事迹一并载入。如其他省志有类似情况的,也一并载入,公布于天下。这对《大清一统志》的纂修起到了促进作用。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重修的《大清一统志》成书,乾隆皇帝亲自作序。

重修的《大清一统志》主要体现了乾隆帝的政绩,增加了边疆一些地区。由于馆臣为让乾隆皇帝生前看到重修的《大清一统志》,故书内依然有许多失误、错漏之处存在。龚自珍任校对官时,曾指出了二修的《大清一统志》的问题有18处,细枝末节尚不在内。

大体上来看,重修《大清一统志》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由342卷增加到500卷,质量也较第一部有较大提高。

续修“一统志”

嘉庆六年(1801年),嘉庆帝在亲政两年之后,就下诏修“一统志”,命令征集有用的材料,包括各府州县志还有近年增加的各条目,开馆编纂。

嘉庆十六年(1811年)正月,清廷方略馆奏请攒办《大清一统志》,由大学士庆桂等负责此事,嘉庆皇帝谕允。于是《大清一统志》的三修工作又大规模地开始了。同时嘉庆皇帝命令各儒臣到各地征集志书。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嘉庆皇帝再次重申纂修《大清一统志》,外省督抚行文各府、州、县将各地志书汇集方志馆。

到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三修《大清一统志》未能完成,而嘉庆皇帝就驾崩了。

道光八年(1828年),道光帝下诏重修《大清一统志》,以完成嘉庆帝未了之心愿。道光十一年(1831年),道光帝又命儒臣续辑“一统志”,并征收天下舆图。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三修《大清一统志》大功告成。道光帝亦亲自作序。因重修大多发生在嘉庆统治年间,所辑资料又以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为多,故名《嘉庆重修一统志》。

《嘉庆重修一统志》按省、府州、县三级叙述,每省下设统部,综述一省之建置沿革、户口田赋、职官名宦。各省府皆绘地图,列建置沿革表。府州列门增至二十七门,有图、表、疆域、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税课、职官、山川、古迹、关隘、津梁、堤堰、陵墓、祠庙、寺观、名宦、人物、流寓、烈女、仙释、土产等项。

三修馆臣在各地资料的基础上,并根据《八旗通志》《日下旧闻考》《热河志》《盛京通志》《平定准噶尔方略》《西域同文志》《西域图志》《平定金川方略》《天下舆地全图》等书,旁征博引,详细核对,与前两部《大清一统志》相比,更进了一步。

其一,门类齐全,内容丰富。《嘉庆重修一统志》以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为限,增补了四方面内容:新建或新葺的城池、学校、山岳江河神庙、河工海塘事宜、陵墓、寺观等;充实了各府州的入学名额;增加了西南土司承袭裁汰事项;增加“税课”门,补载盐课和关税。以地区而论,增补情况多少不均,内地各省增加甚微,边疆地区增加明显。由于门类比以往齐全了许多,内容丰富了不少,所以全书总卷数从一修的342卷和二修的500卷,上升到三修的560卷。

其二,体例更完备。一修、二修的体例未妥之外,三修时进一步加以完善。如统一以东、东南、南、西南、西、西北、北为序记四正,从而使条理分明,排列科学。

其三,查漏补缺。对一修、二修未作辨析的错误,三修皆作了考辨。一修、二修脱漏之处,三修也作了增补,如瑗珲将军萨布素为黑龙江名将,一修、二修均未载,三修始收入黑龙江“名宦”。

经过第三次修订,《嘉庆重修一统志》有了大大改进,质量提高了不少。

《嘉庆重修一统志》以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版图为据,首叙京师,次叙直隶、盛京、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新疆、乌里雅苏台、蒙古二十二统部以及青海、西藏等地区。最后附“外域朝贡诸国”。对于京师及盛京统部还设有二十七目之外的“坛庙”“宫殿”“行宫”“苑囿”“宫署”等项,与其他地区略有区别。青海、西藏不称统部,无总图、总表、总叙诸项内容,直接记述各部情况。

《嘉庆重修一统志》内容全面,除侧重叙述疆域政区和建置沿革外,还包含了许多人文地理和自然地理的材料。

在人文地理方面,记载了城池、风俗、学校、古迹、户口、田赋、土产、关隘、津梁、堤堰、陵墓、寺观、驿站等项内容,每一项之下又分为若干细目,如“古迹”一项,设有故城、里、乡、村、垒、亭、台、楼、阁、馆、坛、街巷、园、苑、宫、圃、殿、堂、宅、碑、废卫、废所、废路、旧地等。

在自然地理方面,记载了各地区的地形大势:山、岭、冈、峪、坡、石、嶂、洞、洲、滩、岛、屿、礁、矶;江、湖、河、海、溪、涧、浦、港、湾、茆、沟、渎、潭、泽、池、圹、泊、泉、井,以及沙漠、矿藏、气候和土壤等。其中,关于各地水体的记载,尤为系统全面,它述及的水体之多,范围之广,是任何水利专书和地方志都无法与之相比的。

当然,《嘉庆重修一统志》并不十全十美,也有错误或不妥之处。但在编纂水平和学术价值方面,能与其相提并论的地方志少之又少,在以后的100多年里,没有出现一部取代它的地方志,便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到清代同治时期,又有“一统志”续修之令:“同治六年(1867年),京师将续修‘一统志’,上谕通敕各直省督抚臣广征所属郡县新旧志书,增加省志,汇集京师,以备采择。”

这是《大清一统志》纂修的最后一次,但由于内忧外患,最终不了了之。

《大清一统志》的纂修始于康熙八年(1669年),止于同治六年(1867年),经历两个世纪,包括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七世,几乎贯穿有清一代。

由于《大清一统志》的纂修,首先必须征集各省通志;而纂修各省通志,又必须先征集各属府志;纂修府志必先征集所属州、县之志。而州县属于清代基本而又重要的行政单位,因而《大清一统志》的纂修,实际上起到了纂修地方志总号召、总动员、提纲挈领的作用,从而促进了清代地方志编修的进展,把清代方志学推向了兴盛时期。

虎门销烟

林则徐受命

道光十九年(1839年)一月初八,林则徐离开北京的那天,发出“传牌”一道,晓谕自良乡县至广东省城沿途各州、县、驿站的官吏:这次出差,他自备轿、车,自带役夫,自付工价,沿途供应不许辅张,随行丁役不准向地方需索,地方官吏不许私送规费,如有犯者,严惩不贷。这道传牌造成了一种严肃的气氛,使人们感觉到林则徐的认真与负责。

特别是广东方面的英国毒贩已意识到情况不妙。驱逐了一年多而不肯离开广州的老毒贩查顿慌忙逃去,伶仃洋面的鸦片趸船也开始移动。一月十一日,林则徐又在途中密札广东布政使、按察使查拿汉奸61名,包括“包买之窑口,说合之行氊,兴贩各路之奸商,护送快艇之头目”。他们都是外国毒贩的忠实走狗,逮捕他们,是对外国毒贩的严重警告。

一月二十五日,林则徐到达广州。翌日,林则徐在行馆门首张贴告示:严禁打点关说,慎密关防,所有随从工作人员不准擅离左右,藉端出入。这个告示再一次表示了林则徐禁烟的决心和认真的态度,使鸦片贩子无机可乘。

林则徐决定禁烟分两步走,第一个步骤是了解鸦片流毒的情况。除了和邓廷桢会晤之外,他把有关的行商散商集中在行馆附近,日夜传询;他与士大夫共同探讨时事,又借举行“观风试”的名义,召集书院肄业生数百人,要他们开列贩卖鸦片的所在地和贩卖者的姓名,要他们报告水师舞弊的情况。没过多久,林则徐已充分掌握了广州方面鸦片走私和鸦片经营的情况。于是,他一面着手整顿水师,一面进行第二个步骤:缴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