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四书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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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孟子梁惠王章句下(7)

【诸儒注疏】“放”,置也。《书》云“成汤放桀于南巢。”桀、纣天子,汤、武诸侯。“贼”,害也。“残”伤也。害仁者,凶暴淫虐,灭绝大理,故谓之“贼”;害义者,颠倒错乱,伤败彝伦,故谓之“残”。“一夫”,言众叛亲离,不复以为君也。书曰“独夫纣。”盖四海归之,则为天子;天下叛之,则为独夫。所以深警齐王,垂戒后世也。王勉曰:“斯言也,惟在下者有汤、武之仁而在上者有桀、纣之暴则可;不然,是未免于篡弑之罪也。”

【理学讲评】贼,是害。残,是伤。齐宣王问孟子说:“世传汤放桀于南巢,武王伐纣于牧野,果有此事否乎?”孟子对说:“南巢之放,载在《汤誓》,牧野之战,纪于《武成》,传记盖有此说矣。”齐宣王又问说:“桀、纣,君也,汤、武,臣也,以臣弑君,于理可乎?”孟子对说:“君臣大分,岂可逾越,但汤武乃奉天伐暴,与称兵犯顺之事不同。盖天生民而立之君者,为其能尽仁义之道,以为斯民共主也。惟害仁之人,其存心凶暴淫虐,灭绝天理,故谓之贼。害义之人,其行事颠倒错乱,伤败彝伦,故谓之残。残贼之人,天命已去,人心已离,只是一个独夫,不得为天下之共主矣。所以《书经》上说独夫纣。盖纣自绝于天,故天命武王诛之,为天下除残贼。吾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其为弑君也。观于武王,则汤之伐桀,亦犹是耳。”《易》曰:“汤武革命,应乎天而顺乎人。”正谓此也。

【心学讲评】汤、武之事,君子所难言也。置汤、武于不言,而但言桀,纣,则汤,武之心可得而白于天下,而其言可以为万世戒。

齐宣王问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非疑其无此事也,疑其何以有此事也。孟子曰:“汤、武之事,记之史策而无惭,传之后世而称道弗绝。诚有之也。”宣王曰:“未放未伐之前,桀、纣固汤,武之君也。放之伐之而无忌,岂其臣果圣,遂弑君而无不可乎?”孟子曰:“君之不可弑,大义昭垂,谁敢犯者!而抑问其何以谓之君也,君者,以大仁育天下,以大义正天下者也。育天下而天下亲之,正天下而天下尊之。天下所尊亲,虽圣人其敢不尊亲之乎?若夫贼仁者,非但不能育天下也,恣其凶暴以绝天地之生理,则谓之‘贼’,生人之害气所集也。贼义者,非但不能正天下也,任其侮乱以败天下之彝伦,则谓之‘残’,四海之祸败所生也。残贼之人,孰与亲之?孰与尊之?众叛亲离,谓之‘一夫’而已,纣唯如是,故武王起而诛之,天下莫不悦服焉。当时称之,后世传之,信纣为覆载不容之人,诛之而已!夫汤之于桀,亦犹是也。若夫君无失德,则四海戴之,而孰敢弑焉?帝王之兴,虽不一致,未闻敢有以弑君自居而天下不致讨者也。知桀、纣之所以亡,则知汤、武之所以兴,行之无贰,居之不疑,汤、武之心岂易测哉!”

孟子不言汤、武而言桀、纣者,以见苟如桀、纣,则人得而诛,足以责君道之必尽,而苟非桀、纣,则必不敢放伐,又以正大分之不可干,足以垂世而立教矣。若夫汤、武顺天应人之心,则固未易言也。

【元典】

孟子见齐宣王曰:“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斲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夫人幼而学之,壮而欲行之,王曰:‘姑舍汝所学而从我’,则何如?”

【译文】孟子谒见齐宣王,说:“建造大房子,就一定要叫工师去寻找大木料。工师找到了大木料,大王就高兴,认为工师是称职的。木匠砍削木料,把木料砍小了,大王就发怒,认为木匠是不称职的。一个人从小学到了一种本领,长大了想运用它,大王却说:‘暂且放弃你所学的本领来听我的’,那样行吗?”

【诸儒注疏】“巨室”,大宫也。“工师”,匠人之长。“匠人”,众工人也。“姑”,且也言贤人所学者大,而王欲小之也。

【理学讲评】巨室,是高大的宫室。工师,是匠作之长。胜,是担当得的意思。斫,是斫削。夫人,指贤人说。孟子因齐宣王不能任贤图治,一日进见而讽之说:“人君任贤以治国,就如用木以治室一般。王欲建造高大的宫室,谓非大木不可,则必遣命工师,多方采取以充其用。假如工师采得大木,则王欣然而喜,说道可以做梁做柱,能胜巨室之任了。倘或匠人误加斧斤,斫削短小,则王艴然大怒,怪他损坏了这美材,不能胜巨室之任矣,是王之用木,惟欲其大,不欲其小如此。至于贤人为国家之桢干,当其幼时,诵读讲明,都是圣贤的道理,帝王的事功,正欲待其壮年,遭时遇主,一一见之施行,以期不负其所学也。吾王不思大用以尽其材,却乃教他说:‘你且舍置汝之所学,而从我所好。’夫贤人所学者,乃修齐治平之具,而王之所好者,不过权谋功利之私而已。今要他舍所学以从王,则是贤人之学甚大,而王顾欲其小之也。夫不忍斫小一木之材,而乃欲贬损大贤之用,则何其任贤不如任木也哉。王诚比类而观之,则知任贤图治之要矣。”

【元典】

“今有璞玉于此,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至于治国家,则曰,‘姑舍汝所学而从我’,则何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

【译文】设想现在有块璞玉在这里,虽然价值万金,也必定要叫玉人来雕琢加工。至于治理国家,却说:‘暂且放弃你所学的本领来听我的’,那么,这和非要玉匠(按您的办法)去雕琢玉石不可,有什么不同呢?

【诸儒注疏】“璞”,玉之在石中者。“镒”,二十两也。“玉人”,玉工也。不敢自治而付之能者,爱之甚也。治国家则徇私欲而不任贤,是爱国家不如爱玉也。

范氏曰:“古之贤者常患人君不能行其所学,而世之庸君亦常患贤者不能从其所好,是以君臣相遇,自古以为难,孔、孟终身而不遇,盖以此耳。”

【理学讲评】玉在石中叫做璞。镒,是二十两。孟子讽齐宣王说道:“王任贤而欲小用之,使贤者不得行其志,岂是治国家的道理。且如今有璞玉于此,虽价值万镒,十分爱重的,也不能自以己意为之雕琢,必求惯能治玉之人使雕琢之。盖玉必雕琢而后能成器,亦必良工而后能雕琢,故治玉者,未有不付之人者也。至于国家之当治,就如万镒之玉。贤者之能治国家,能如玉人之能治玉一般。王如得贤而用之,则必举国而听之可也。今乃说姑舍汝之所学,而从我之所好,则何王之治国家,乃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盖国家机务繁多,责任重大,一切要整顿料理,兴起治功,非是涵养有素,抑负不凡的贤人,岂能胜任。既得其人,尤须推心委任,一一付托于他,使得展布发虑,乃能致理。今以玉则一听于玉人,以国家则不肯专听于贤者,是爱国家不如爱玉也,王亦未之思乎?”大抵用贤之道,惟在纯心。必人君专心求治,念念在一协家,然后能虚心任贤,事事付之能者。成汤昧爽丕显,旁求俊彦。高宗恭默思道,梦赉良弼。此所以登于至治,而逸于得人也,人君欲用贤以治国家者,宜三复于斯。

【心学讲评】孟子所学者王道,所欲行于齐者王政,而齐王功利之习已深,乃欲屈孟子而从已富强之术。孟子志不行,而所望于王者且相负也,乃自明其道之不可屈,而示王以不当屈己之道,为广譬而醒之曰:“今王且谓士之不能贬道以从王也,则不知士之有不可贬者存也。且使士之贬道以从王也,王甚无利于其贬也。夫道有大小,小者不可使大,大者尤不可使小。士之自度审矣,而王弗能为士度。事有能,有不能不能者从能者则成,能者从不能者则败。士固为王计之明,而王不能自为计,则请为王喻士之不可屈者。

“今夫王而欲为巨室,其事大,其志不容苟也,则使工师而求木,必求其大者矣。乃不难于求,而难于得也;且不难于得,而难于用所得也。工师而得大木,则王必喜矣。夫岂以为吾求之,吾得之,足以侈所得之盛哉?将有以任之,而心期乎其能胜也。有匠人者,不知大者之必大用,而以为可使小用之也,断其固有之美,而以徇一榱一桷之求,而王岂不怒乎盖舍所可胜之任,而将欲大用而不能矣。王之易喜而怒也,唯大木者王之所得,则望于匠者不轻,屈木即以屈王,怒不可止矣。

“以此推之,夫人易喜而怒之心,岂非情之必然哉?夫此人也,幼而学之,所学者何事?壮而欲行之,所行者何为?天下之生民于我托命,斯道之兴废于我见功,舍近小之规,弘远大之图,王且为王者,而夫人且为名世。乃王则曰,女学所者未能行也,乃舍之以从我。谋尺寸之利,规旦夕之功,夫人之心将何如乎?昔之见王者喜,而今能无怒乎?昔之学而欲行者喜,而今能无怒乎?如是而欲其欣然听命也,必不能矣。王不谅士之心,而士固不可枉也。

“抑请更为王喻其不当屈士者。今有璞玉于此,玉也,可成乎大用者也;乃尚为璞也,则未成而有待于成之者也。虽其值万镒,不能不珍重之乎,而必使玉人雕琢之,非玉人而玉失其玉,且非玉人而并毁其玉。王亦惟自不能雕琢而后需玉人也,其能不任玉人之为,而己无容以私意与哉!王之于此,必明计之矣。乃至于治国家,非但万镒也。向惟不能治而使成乎今日之国家,则欲去其近小之害,进以弘远之图,安未安之民,制未制之法,必得士而使展其学以见于行。乃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以士之才屈而就己之志,夫士之不屑为王之所为者久,则不能为王之为也。必矣。而一旦改行易操以从王,则进不足以成、而退且以败。何异于教玉人雕琢玉而终不成乎器哉?王不自念其不可有为,而士不敢以虚名受实责也,必矣。王度之,为士度之,二者何利焉?则士亦安能为王任咎,而郁郁于王之廷,以不伸其志也乎?将不敢久奉王之教矣。”

呜呼!此孟子将去齐之言也。其词切,而王卒不悟,末如之何矣!

上是言己必不肯舍其学,下言舍所学亦于王无益。两喻各别,须要分析。

【元典】

齐人伐燕,胜之。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五旬而举之,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

【译文】齐国攻打燕国,战胜了燕国。齐宣王问道:“有人劝我不要吞并燕国,有人劝我吞并燕国。以一个拥有万辆兵车的国家去攻打另一个拥有万辆兵车的国家,五十天就打了下来,光凭人力是做不到的。不吞并它,必定会有上天降下的灾祸。吞并它,怎么样?”

【诸儒注疏】按《史记》,燕王哙让国于其相子之,而国大乱。齐因伐之,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遂大胜燕。以伐燕为宣王事,与《史记》诸书不同,已见《序说》。

【理学讲评】昔燕王哙让国于其相子之,国人大乱,齐人因乘其衅而伐之。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遂大胜燕。宣王乃问计于孟子说:“燕国既破,其土地人民,尽当为我所有矣。或言利不可贪,劝寡人说莫取;或言机不可失,劝寡人说取之。众论不一,莫知适从。自寡人论之,齐与燕同一万乘之国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势均力敌。乃不待旷日持久,只五十目内,就收战胜之功。纵使将勇兵强,人力众盛,未必成功之速,遽至于此。殆天意有在,阴助而默相之耳。天既以燕予我,我反弃而不取,必受其殃。兹欲从而取之,可与不可,夫子以为何如?”齐王本意在于取燕,特欲借孟子一言以自决耳。

【元典】

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

【译文】孟子回答说:“吞并了,燕国人民高兴,那就吞并它。古代有人这么做过,武王就是这样。吞并了,燕国人民不高兴,那就不要吞并。古代也有人这么做过,文王就是这样。

【诸儒注疏】商纣之世,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至武王十三年,乃伐纣而有天下。张子曰:“此事间不容发。一日之间天命未绝,则是君臣。当日命绝,则为独夫。然命之绝否何以知之,人情而已。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武王安得而止之哉?”

【理学讲评】孟子对说:“天意之予夺难知,民心之从违易见。王欲取燕,亦惟决诸民心而已。诚使取燕而燕民喜悦,都欣然归附,则是天之所废,不可兴也。王其顺民心取之,亦可。古之人有行此事的,是周武王。盖武王当纣恶贯满盈之后,人心皆已归周,所以有牧野之师,可取而取,武王无容心也。王能如是,是亦武王而已矣。使或取燕而燕民不悦,犹思恋故主,则是天命未改,未可图也。王其顺民心而勿取,乃可。古之人有行此事的是周文王。盖周文王当纣恶未稔之初,人心犹不忘商,所以执事殷之节。不可取而不取,文王亦无容心也。王能如是,是亦文王而已矣。然则燕之可取与否,吾王当视民心之向背何如耳。众论纷纷,何足据乎?”

【元典】

“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

【译文】以拥有万辆兵车的国家去攻打另一个拥有万辆兵车的国家,百姓带着酒食来迎接大王的军队,难道有别的要求吗?只是想避开水深火热的环境罢了。如果水更深,火更热,百姓也就只有转望别人去解救他们了。

【诸儒注疏】“箪”,竹器。“食”,饭也。“运”,转也。言齐若更为暴虐,则民将转而望救于他人矣。赵氏曰:“征伐之道,当顺民心。民心悦,则天意得矣”。

【理学讲评】箪,是竹器。食,是饭。汤酒之类都叫做浆。运,是转动的意思。孟子告齐宣王说:“民心可以仁感,而不可以威劫。今齐与燕俱万乘之国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若使并力固守,其势足以相抗。乃燕之百姓,一闻齐师之来,便不战而服,都盛着箪食壶浆迎犒王师,这岂有他意,特以燕政暴虐,民被其害,如在水火中一般,忍受不过,故避之而望救于齐耳。王如发政施仁以慰其望,则燕人之心始安矣。若恃其强力,更为暴虐,如水之深者益深,火之热者益热,则燕民愈不能堪,今之望救于齐者,将转而望救于他人矣。齐岂得而强取之哉?可见得国有道,惟在得民,而民罔常怀,怀于有德。王欲取燕,亦求其所以安民者而已。”

【心学讲评】以征伐得天下者,取人之国而不以为贪,则燕之无道,齐已克之,因而取之,正为定天下于一统之机。然而得失安危之介,正在于此。在彼有必亡之理,而在我又须有以大反其所为,收民心而顺天道,则王业自此而成。如其不然,则姑且置之,进不足以图王,而退犹可以保其国。故孟子之心,非不欲取燕,而料齐之不足有为,则姑为两端之辞,以使之自揣,而无如宣王之急于功利而听邪说者何也。

齐人伐燕,克其国都,而以大胜告。于是宣王有贪燕之心,而邪臣复进谀言以动之。王乃问于孟子曰:“今曰者,燕无不可取之势,取不取唯吾之意而已。寡人乃谋之于众人。或谓寡人勿取者,执诸侯各有分土之成说也。或谓寡人取之者,明时势不可失之理也,且又曰:‘以万乘之国,不加强也;伐万乘之国,势相敌也。乃五旬而举之,兵不劳而功倍,非师武臣力之能至此也,天也。天有所废,因有所兴。天与不取,违上帝付托之心,且降之殃焉’。斯言也,较谓勿取者理正而言顺,寡人固欲取之,因此而兼其地,有其人,改其社稷,南向以临天下,不亦可乎!而夫子以为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