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四书经纬
26583200000191

第191章 孟子公孙丑章句下(3)

“而今天下之君果何如耶?地皆千里,佹尊俺失而幅员相若;德皆庸主,以富以强而功业无成;莫能相为统一以定天下。岂其无相并之情,无可乘之势哉?而其故非有他也。其为臣者,君以为然而然,君以为否而否,则说其从己而好之。若能令闻其所未闻、见其所未见,谋其所不能谋,而如尹之可为汤师、仲之可为桓师者,则道德尊而志尚高,以其不可屈也,弗好之矣。若汤之于伊尹、桓公之于管仲,则异是也。闻其道而知己德之不若,与之谋而知己谋之不逮,唯恐其言之不悉而任之不力,兢兢然北面而师之,不敢召也。故骄心去而乐闻过,乐闻过而喜于从善,盈庭便佞之臣无敢间也,皆君不敢之心有以一臣民百姓之心,而偕秉道以行,也是以不劳而霸王成也。此吾之所望于王者也,而敬王之实,蔑以加矣。且夫所受教者,不可召者也;所教者,可召者也。若管仲者,有取威定霸之才,而未闻辅世长民之德,然见诸侯之合离在我,四夷之攘却在我,所假手于齐桓有国之资而惟吾为者,一匡九合之事;可进可退,可生可死,而不可召。而况不为管仲者,而由仁由义,有安齐以安天下之志,有进可绥万方,退可传万世之道,而肯早自屈于未学之先,以就奔走在列之位乎!此吾之所以自守者也。子习见夫今天下君骄士慊之习,乃欲以礼责我,不亦过乎!”

“呜呼!孟子之心所欲白其志以望王者如此其大,微喻之而不可,不得已而畅言之,亦已苦矣。君子之得大行者,君有特达之知,而士大夫交相推敬,以将顺其君之美,而同志之士能伸其意,以喻不知者而使知,则君子不自尊而尊自伸。乃王不知也,景丑辈不知也,门人子弟不知也,无怪乎不足以行也。不得已而自言,亦以明其义于天下后世而已矣。

【元典】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孟子曰:“皆是也。”

【译文】陈臻说:“以前在齐国,齐王送您一百镒好金您不接受;在宋国,送您七十镒,您接受了;在薛,送您五十镒,您接受了。如果以前不接受是对的,那么后来接受就是错的;后来接受如果是对的,那么以前不接受就是不对的。在这两种情况中,您必定处于其中的一种了。”孟子说:“都是对的。”

【诸儒注疏】“陈臻”,孟子弟子也。“兼金”,好金也,其价兼倍于常者。皆适于义也。

【理学讲评】陈臻,是孟子的门人。兼金,是好金。镒,是二十四两。陈臻见孟子周流列国,辞受不同,遂疑而问说:“前曰夫子在齐,齐王馈以兼金百镒,乃固辞之而不受;及在宋有七十镒之馈,则受之而不辞;在薛有五十镒之馈,则又受之而不辞;三国之馈同,而夫子之辞受则异。若以前日之不受齐馈为是,则今日受宋薛之馈,不免为伤廉。若以今日受宋薛之馈为是,则前日之不受齐馈,不免为矫激。此是彼非,不能两立,夫子必有一件不是的去处,臻不能以无疑也。”孟子晓之说:“辞受乃君子立身之大节,应辞应受,只看道理上如何,不可苟也。我今辞齐之馈,不是矫激,乃辞所当辞;受宋薛之馈,不是伤廉,乃受所当受。要之皆当于理而已,子乃以异同为疑,是岂知我者哉?”

【元典】

“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

【译文】当在宋国的时候,我将要远行,远行的人必然要用些路费,宋君说:‘送点路费(给你)。’我为什么不接受?当在薛地的时候,我有防备(在路上遇害)的打算,主人说:‘听说需要防备,所以送点钱给你买兵器。’我为什么不接受?

【诸儒注疏】“赆”,送行者之礼也。时人有欲害孟子者,孟子设兵以戒备之。薛君以金馈为孟子兵备,辞曰:“闻子之有戒心也”。

【理学讲评】赆,是送行之礼。戒心,是警备的意思。孟子晓陈臻说:“我谓辞受皆当于理,何以明之?盖君子之居人国,若交以道,接以礼,而峻然拒之,则是绝人于已甚,亦不可也。我当在宋时,将去之他国,有远方之行。夫人有远行,则交游之间,每有馈送之仪,以资道途之费,是礼之当然也。宋君致馈之辞,说是为我远行故来馈赆,则馈我为有名矣。彼以礼来,何为却之而不受乎?是我受宋之馈,未为不是也。我当在薛之时,偶遇着军旅之事,方有警戒之心。夫贤人在其境内,则国君当周给之,保护之,使无忧患,是亦礼之当然也。薛君致馈之辞说,是闻我方有戒心,故为兵事来馈,则馈我亦有名矣。彼以礼处我,又何为却之而不受乎?此我受薛之馈,亦未为不是也。夫赐人者,礼得则无愧辞,受人赐者,义得则无愧心,君子盖权之审矣。”

【元典】

“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译文】至于在齐国,就没有(送钱的)理由。没有理由而赠送,这是收买我啊。哪有君子可以用钱收买的呢?

【诸儒注疏】尹氏曰:“言君子之辞受取予,唯当于礼而已。”

【理学讲评】取字解做致字。孟子答陈臻说:“我受宋、薛之馈,皆有所为故耳。若前日在齐,则既无远行之役,可以馈赆为辞,又无不虞之警,可以闻戒为辞,是于交际之礼,未有所据也。无所据而馈之,则是不问其义之当否,惟以财货交之而已。众人见利而动,可以货致者有之。至于守义之君子,立身行己,自有法度,岂可以货结其心,而收致之乎?知君子不可以货取,则齐王百镒之馈,乃义不当受者,此我之不受,亦所以为是也。臻又何疑焉?”盖君子辞受取予,惟义所在,义所当受,固未尝立异以为高。至于义所不可,则虽一介之微,有不轻于取者,而况于百镒乎?孟子处三国之馈,可以为世法矣。

【心学讲评】君子之应天下,归于至是者而已。是与非原无定形,而其大别也,则在义利。义者,是之主;利者,非之门也。义不系于物之重轻,而在心之安否。名可安焉,实可安焉,义协于心,而成乎天下之至是。若见物而不见义,此天下所以污君子者,而断然去之久矣。义利之辨莫切于取舍辞受;推之于进退存亡,亦此而已。此之谓集义。

陈臻历忆往事而问曰:“辞受之间,内不失己而外不绝物,岂有异道哉?乃夫子前日于齐,王馈兼金百镒而不受,虽朝夕于其廷,情所不能却,而辞之也固;已而至宋,馈七十镒而受;已而过辪,馈五十镒而受;虽旅寓于其国,交所未能深,而受之也不嫌。将主于辞乎,以明君子自立之清操,则前日之不受是,而今日之受有委曲之情焉,非矣。将主于受乎,以示天下和平而易近,则今日之受是,而前日之不受有孤畸之志焉,非矣。窃疑夫子之必居一于此。不然,同一诸侯,同一交际,而辞受无定衡,是非无定理,将使学者何所取法哉?”

孟子曰:“君子取舍之间,吾心之定则立于不可易。物至而即审,事至而即决,不任意气,不徇物情,而焉有不是者乎?正可于此审天下之无定理,而吾心之有定义也。当在宋也,予无固居于宋之心,将有远行矣。行者之必以赆,所以致主人不忘去此之情也;而宋将命之辞曰“馈赆”。有辞矣,则义之所可将者矣,予何为而必不受,以绝人无已之情乎?当在辪也,有不逞之难,而予有戒心;其将命之辞曰:“闻夫子之戒,故为防卫者刍粮之资而馈之。”有辞矣,即义之所可致者矣,予何为而不受,以绝人同患之情乎?此受而是,而理得焉,心安焉;义也,而非利也。若于齐,则居其国,立其廷,安处而从容,以与王大有所欲为。若货财,则已给矣;王之馈,无辞以处此也。无以处此而馈行焉,则所重在货,而以为货可得君子之心矣。予于是怫然大不慊于予心,而自念曰: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者!欲以宠游士之道待君子,则是谓君子为可取也。一见而逆于心,此义利之大防,不可以私情干者,而又岂有不是者乎?故曰皆是也。通天下以情,而守吾心之正,一介犹是也,万钟犹是也,得生失死犹是也,行一不义而得天下不为犹是也。君子之以中心固有之义行乎天下,无不自得,义内焉耳。至是而无非,岂于外物而见成形之是非也乎!”

时解有添入王不用孟子意,邪说也。然则用孟子便可受无处之馈乎?

【元典】

孟子之平陆,谓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则去之否乎?”曰:“不待三。”“然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凶年饥岁,子之民,老赢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曰:“此非距心之所得为也。”

【译文】孟子到了平陆,对那里的长官(孔距心)说:“如果你的卫士一天三次擅离职守,开除不开除他呢?”孔距心说:“不必等三次。”(孟子说:)“那么您失职的地方也够多的了。荒年饥岁,您的百姓,年老体弱抛尸露骨在山沟的,年轻力壮逃荒到四方的,将近一千人了。”孔距心说:“这个问题不是我能够解决的。”

【诸儒注疏】“平陆,”齐下邑也。“大夫”,邑宰也。“戟”,有枝兵也。“士”,战士也。“伍”,行列也。“去之”,杀之也。“子之失伍”,言其失职;犹士之失伍也。“距心”,大夫名。对言此乃王之失政使然,非我所得专为也。

【理学讲评】平陆,是齐邑。大夫是治邑之官。士,是军士。伍,是行列。去,是诛。距心,是大夫名。孟子在齐,曾到平陆地方,见其年岁饥荒,民多死徙。因问其大夫孔距心说道:“事无大小,各有职守。似你这执戟的军士,设若于行师之时,一日之间,三离其伍,则以军法诛之否乎?”距心答说:“失伍离次,法所必诛,一次即不可宥,何待于三乎。”距心未知孟子发问之意,故直以士之职守为言也。孟子因诘之说:“士之失伍,罪固当诛矣。然官之有职,就如士之有伍一般。如今看来,子之旷废职守,如军士之失伍者亦多矣。盖国家设官分职,本以为民,必使民无失所,方为称职。如今这凶荒饥馑的年岁,看你这境内百姓,饥饿愁苦,生计无聊。有那年老赢病的,不能动移,辗转僵仆,死在沟壑之中;有那年力强壮的,抛弃家业,流散四方,苟全旦夕之命,这等的不知几千人矣。子为牧民之官,使百姓这等失所,其为失职与军士之失伍何异?若断以国法,不知当以何罪治之也。”距心犹未知其罪,乃答说:“民之死徙,距心非不知悯恤,但事有不能自由者。如仓廪府库,非奉命不敢发,赋税征输,非奉命不敢缓;此在君上之轸念何如,距心安得而专之乎!今以失伍罪我,则枉矣。”距心之言,盖徒知事权之在上,而不知职任之在己。此孟子所以重责之也。

【元典】

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则必为之求牧与刍矣。求牧与刍而不得,则反诸其人乎?抑亦立而视其死与?”曰:“此则距心之罪也。”

【译文】孟子说:“假如现在有个人,接受了别人的牛羊而替他放牧,那么必定要为牛羊寻找牧场和草料了。如果找不到牧场和草料,那么是把牛羊还给那个人呢,还是就站在哪儿眼看着牛羊饿死呢?”孔距心说:“这是我的罪过。”

【诸儒注疏】“牧之”,养之也。“牧”,牧地也。“刍”,草也。孟子言若不得自专,何不致其事而去。

【理学讲评】牧之,这牧字是指畜养牛羊说。求牧,这牧字是指牧放的地土说。孟子因距心诿罪于上,故责之说:“子谓仓廪府库,是君上主张,兴发赈贷,由不得你,便道不是你的罪,这岂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者乎?且以畜牧之事譬之。今有人受了人的牛羊,替他牧养,则必问那主人求讨牧放的地土,与那喂养的草料,才好替他收管。假使求牧与刍而不得,还是把这牛羊交还主人,脱身而去乎?抑亦立视牛羊之死而不顾乎?此必反诸其人,无立视其死之理矣。今子受王命而为之治平陆,就如受人之牛羊一般,遇着凶荒,便当力请于王,设法赈济;若请而不许,就如求牧与刍而不得的一般,便当致其事而去之。今既不能养,又不能去,还守着这官,看着百姓饿死,则与立视牛羊之死者无异矣。是谁之过与?”于是距心惕然省悟,直认其罪说:“我以牧民为职,不得其职而不去,何所逃责,此则距心之罪也。”夫朝廷设官养民,凶年饥岁,民方待哺,岂可委之而去;但既不得尽职,又无空食其禄之理,义不容不去耳。然则为民牧者,固不可立视其民之死,而为之君者,岂可不深念邦本,使人臣得行其志哉?

【元典】

他日,见于王曰:“王之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为王诵之。王曰:“此则寡人之罪也。”

【译文】往后的某一天,孟子朝见齐王说:“大王的地方长官我认识五个,能认识自己罪过的,只有孔距心。”(孟子)给齐王复述了一遍他与孔距心的谈话。齐王说:“这是我的罪过啊。”

【诸儒注疏】“为都”,治邑也。邑有先君之庙曰“都”。“孔”,大夫姓也。为王诵其语,欲以风晓王也。

陈氏曰:“孟子一言而齐之君臣举知其罪,固足以兴邦矣。然而齐卒不得为善国者,岂非说而不绎,从而不改故耶!”

【理学讲评】邑中有先君之庙的叫做都。为都,是治邑。孟子既以臣之失职,责备距心,使之服罪矣,又欲因此警悟齐王。故他曰自平陆之齐,来见齐王,就对他说:“今之居官食禄,为君牧民者未尝乏人,然能尽忠补过者亦少矣。即如王之群臣,为治于都邑者,臣知得五人;五入之中,能自知其罪者,独平陆孔距心一人而已。”于是将前日所以切责距心,与距心所以自责的言语,一一为王诵说。盖欲使王知得外边百姓,这等流离困苦,做有司的,这等掣肘难行,庶几王心有所感悟耳。王果自任其咎说:“人君职在养民,为臣者不过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耳。使寡人能行仁政,那有司自然奉行,何至失职。今百姓不得其所,有司不得其职,皆缘寡人不能兴发补助以至于此,非寡人之罪而谁乎?我今知罪矣。”夫孟子一言,而齐之君臣各任其罪如此。使齐王能扩充此心,务损上以益下;齐之大夫能仰体君心,各修职以养民,则齐国庶几于大治矣。惜乎其悦而不绎,从而不改也。

【心学讲评】天为民而立君,君为民而置吏,其为功为罪,皆视民之忧乐生死而已。以此考衰世之君臣,其得罪于民多矣,而不自知也。君子游其国,不惮宛转言之,以使自知之,而后有改之机焉。故孟子于齐之君臣责之深,而使之自不容于讳过。

齐饥,君无发粟之典,邑大夫无请命之言,民之死亡,非但一平陆也。平陆大夫孔距心者,为犹可语焉。孟子至其邑而谓之曰:“明于功罪之实,则赏罚审,虽膺重刑,而不得不服也。今以职核罪,以罪定法,有如子所属执戟之士,当临敌之际,一日而三离其伍,于法当诛也,而子必伸法以加罪乎?抑姑纵而听其有士之名、无士之实乎?”则对曰:“士有伍,职守存焉。一失伍而去之,不容贷也。岂待三乎?”孟子曰:“职不可废,而法不可执。信如此也,则子亦可反而自思矣。士有士之伍,子不有子之伍乎?王所命子以必治者,即子所守而不可废。乃居其官者有日于兹,而犹夫平陆之无大夫也,非一日矣。夫子所受命以宰斯邑者,长民者也。民不幸而遇年之凶灾,而成饥馑之岁,则所待以弛其力、薄其征、补其不足者,子也。而子之民,老赢不能去者,则转于沟壑;壮而可去者,则就食而散之四方。子试简民籍而稽之,凡几千人乎?民之奉子者何心?王之任子者何事?有明王按法而议刑,子将何以自处乎?”大夫曰:“有其心者,距心也;而发政以救民者,非距心之所得为。一言之而如不闻,再言之而罪且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