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夫斗则救之,亦解纷之道也。其为同室之人斗乎,而救之者虽不及栉缅,被发缨冠而往救之可也。于斯时也,不容不救,救不容不亟。何以必亟救而心始安?则亟救之心生于同室也。若其为乡邻之斗乎,事不相与,情不相维,披发缨冠而往救之,岂不惑乎!虽日救斗义生,而可不救,则义不在救矣,虽闭户可也。闻其斗也,无救之责,即无救之心,闭户而心安,则闭户之情起于乡邻也。尧为君,舜为相,畴咨而命之,同任此洪水横流、五谷不生之天下,则禹、稷于勤劳之外无道以自处。是同室也,故饥溺犹己之心不可不亟。道不行,身不用,莫然无知者以行其夏时、商辂、周冕、虞韶之大业,则颜子于安贫之外无道以自居。若其不私一己、不徇天下,以求尽其心之安则同也。故曰道者人之所当行。当行者,己之所当行,非古今境遇之不齐,画一而迷南北者也。”
【元典】
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
【译文】公都子说:“(齐国的)匡章,全国都说他不孝,您却同他交往,还对他很客气,请问这是为什么呢?”孟子说:“世俗所说的不孝,有五种情况:四肢懒惰,不顾父母的生活,这是一不孝;喜欢赌博喝酒,不顾父母的生活,是二不孝;贪图钱财,偏爱老婆孩子,不顾父母的生活,是三不孝;放纵于寻欢作乐,使父母蒙受羞辱,是四不孝;逞勇好斗,危及父母,是五不孝。章子在这五种不孝中犯有哪一种吗?”
【诸儒注疏】“匡章”,齐人,“通国”,尽一国之人也。“礼貌”,敬之也。“戮”,羞辱也。“很”,忿戾也。
【理学讲评】匡章,是齐人。礼貌,是敬重的意思。戮,是辱。狠,是忿戾。公都子问于孟子说:“君子择人而与之交,非其善有足称,必其行无可议,若匡章之为人,举齐国之众皆以不孝称之,是其大节已亏,虽有小善不足取已,夫子乃与之游,且礼貌之,以致其敬重之意,敢问其所以不见绝于夫子者,何为也哉?”孟子答说:“国人之论虽不可谓不公,而众恶之言亦不可以不察。人果何所据而谓章子为不孝乎?夫世俗所谓不孝之事总有五件:有等偷惰其四肢,惟知宴安之可怀,把父母的奉养恝然不顾,此则知有身而不知有亲,不孝之一也;有等博奕好饮酒,惟知朋从之可狎,把父母的奉养恝然不顾,此则知有交游而不知有亲,不孝之二也;有等贪好货财,偏爱妻子,惟知自私自利,把父母之奉养契然不顾,此则知有家室而不知有亲,不孝之三也;又有一等纵耳目之欲,嗜淫声悦美色,自放于礼度之外,以贻父母之羞,此则亏体而辱亲,不但失养而已,不孝之四也;又有一等逞血气之私,好小勇争小忿,自陷于刑辟之中,以贻父母之患,此则忘身以及亲,又不但辱之而已,不孝之五也。此五者事虽不同,其为不孝则一,使章子有一于此,而称之为不孝,彼将何辞?今即其素行观之,果有一事于其身乎?无其事而被之以不孝之名,此必有其故,而不可不察也。若概信其言而轻绝其人,则君子之心,必有所不忍矣。”
【元典】
“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
【译文】章子是因为父子之间互相责求善行而不能相处在一块的。责求善行,这是朋友相处的原则;父子之间责求善行,却是大伤感情的事。
【诸儒注疏】“遇”,合也。相责以善而不相合,故为父所逐也。“贼”,害也。朋友当相责以善;父子行之,则害天性之恩也。
【理学讲评】遇,是投合。贼字,解作害字。孟子承上文说:“章子身无不孝之事,而枉被不孝之名者,亦非无因而致然也。盖童子之心不忍陷父于不义,尝以善道责望于父而进匡救之言,固不料其机不相投,言不相入,其所以见忤于父而被逐者,惟其责善而不相合焉耳。夫道在伦理间各有攸当,不可概施,如过失相规,德义相劝,此朋友之道也,乃若父子以恩为主,家庭之间蔼然慈孝,乃为道之当然耳。若以责善之道而行于父子之间,将见相责之过,必至于相夷,而天性由此以伤,真爱由此以夺,岂非贼恩之大者哉?”章子徒知责善于亲而不顾贼恩之祸,此则其罪之不容辞者,乃其心固不过欲谕亲于道耳,是安得与世俗之所谓不孝者同类而共议之哉?
【元典】
“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
【译文】章子难道不想有夫妻母子的团聚?只是因为得罪了父亲,不能亲近他,(不得已)把妻子儿女赶出了门,终身不要他们侍奉。他心里设想,不这么做,就是更大的罪过。这就是章子罢了。
【诸儒注疏】言章子非不欲身有夫妻之配,子有子母之属,但为身不得近于父,故不敢受妻子之养,以自责罚。其心以为不如此,则其罪益大也。
此章之旨,于众所恶而必察焉,可以见圣贤至公至仁之心矣。杨氏曰:“章子行之,孟子非取之也,特哀其志而不与之绝耳。”
【理学讲评】不养,是不受其养。孟子承上文说:“章子以子而责善于父,固不为无罪,及看他后来不自安之情,则亦有可矜者。彼身有夫妻之配,子有子母之属,人情之所甚欲也,章子岂不欲有此。只因责善而得罪于父,不得近父之前,其心有跫然不自宁者,故于妻则逐出之,于子则屏斥之,终其身不受妻子之养焉。盖其设心以为我既不得尽一日之养于父,则又安敢受一日之养于妻子,如此而痛自责罚,亲心或因之以感动焉,末可知也,苟不如此,是见忤于父已有罪矣。乃又悍然不顾,而安心享妻子之养,岂非罪之大者乎?夫其设心如此,是其始焉责善于亲,既非有世俗不孝之实,而其罪为可原;继焉引咎于己,则又有人子怨慕之诚,而其情为可悯,是则章子之为人也,我所以与之游而礼貌之者,独有以谅其心耳。”夫匡章不孝之名,人共传之,其得罪之由与自责之心,人不知也。使非孟子怜其志而表章之,章之心几不白于天下矣。众恶必察圣贤至公至仁之心,固如此。
【心学讲评】孝,庸德也。而语其至,则有责备贤者之道焉。乃论人于天性之际,则难言矣。君子不轻许人以孝,而重绝人以不孝。许之孝者,不但以迹而以心,不但以心而必以道,故贤者不得以孝名。若夫以不孝责人,则取世俗之论而已足,何也?孝,庸德也。世俗之论亦可与知,而何得取大逆之名,过求之不知道者乎?所可恶者,未能自免于世俗之诛,而故为高论以责人,则末世之风俗所自坏也。
匡章以责善得罪于父,因不得侍养,乃自怨自伤,出妻屏子,而齐人群起而讥之。孟子独原其心,自别有所取于章,而不以此弃之。乃公都子疑而问曰:“君子之取人,莫大于天伦之顺逆。匡章,通国皆称不孝,是有道者之所必绝,而夫子与之同游,又加之以礼貌。岂偏长之可取,而大节之无嫌乎?敢问何谓也?”
孟子曰:“章子而以不孝称乎?称其不孝者,乃通国之人乎?夫孝非通国所知也,而不孝则世俗之定论亦不易之说矣。与通国人而论孝不孝,亦就世俗言之而足矣。世俗所谓不孝有五,其说甚浅,而以诛人子不知有父母之心,则已备也。惰其四支者,士不学而无禄,农不耕而无粟,父母之养有与无,所不顾也,世俗以为不孝者一。博奕好饮酒,者贫以匮其财,富以荒其事,父母之养有与无,不知顾也,世俗以为不孝者二。好货财、私妻子者,争利于锱铢,营心于猥贱,父母之养其有与无,不能顾也,世俗以为不孝者三。纵耳目之欲者,废弃其先业而见贱于士君子,辱人贱行,亲无令名而戮辱焉,世俗以为不孝者四。好勇斗很者,轻所受之身,贻覆宗之害,死亡刑戮,父母且危焉,世俗以为不孝者五。此五者,世俗之言,君子所不废也。求免于此五者亦难矣!通国之人使自反焉,果其心目之间常有父母之养存而不忘乎?果其内顾此身不辱不殆以无忝所生乎?彼之高谈阔论,责人于形迹者,吾恐其皆不能免也。借口清虚,侈言好客,以谋生居室为本计,以居荣矜气为雄豪,皆犯其清议而不知。而以视章子。有一于此乎?有一焉,则通国之人按成法以诛之可也。章子而无也,则是以不孝者而诬非不孝者也,通国之言安足据哉!若以君子论章子,则章子之论定矣。
“夫章子,所谓不知道者也。章子之见讥于流俗者,以不能承事其父之故,而所以取责于父者,唯父有不善,章子谏之已亟,遂如责其父者然。使父而见听,而章子免矣。不幸其父之怙恶不改,因以相责而不相遇合耳。夫几谏者,子之道也,不从而不怨者,谏之道也。若直其词、危其言以相责,则朋友之道也;道合则交,不合则可绝也。父子主恩而已矣,以善相责,激而成怨,贼恩之大者矣!唯知为子之道者,早计之于进谏之日,而唯恐有违逆之隙,则不至以成亲于善之苦心,罹乎自绝其恩之大咎。故章子本以孝子之心而不得为孝,君子固将责备焉。
“而抑视其后之所以处此者何如乎?使章子以责善致怨于亲,遂自以为无过而泰然居之,则章子亦何足谅乎?乃章子之处此苦矣!夫夫妻相偶,子母相依,连属而忧乐与共,人之所欲,而章子岂不欲哉?乃以责善之故,而父罪之,因与离而不受其养,虽欲近而不得也,于是出妻屏子,誓以终身不受妻子之养,则妻不得以属己。子不得以属其母,章子亦重拂其所欲矣。章子于此有其心矣。其势穷,其道穷,于不可为心之中而设一心焉,以为使吾而不若是也,不得养父,而安受妻子之养,则忘亲自便,而昔者望善其亲之心;流而为不恤其亲之心,则果不孝之罪大矣。未能免于罪,而姑免其大者焉,则虽有生之气而有死之心,章子终身毕赴其责善之初心,亦良苦也。谓之为孝,则未有不知道而可为孝者,不可为孝,则无辞于罪。谓之为不孝,则世俗之能舍妻子以用心于父有几也?而章子亦异于世俗而自成其章子,则章子之为人,亦如是而已矣。吾与之游,将原其心而喻之以道,岂无谓哉!
“若夫通国之人日役役于妻子之中,置其亲之善恶于度外,并置其亲之养于度外,幸而不为亲所逐,乃从而议之,亦何足论得失乎?盖知有亲之心而遇之穷,正孝子自尽之日,则必审乎道以尽人伦之至。若居平常之势而求免于不孝,则亦就世俗以责世俗,而能免者少,况得而苛求之哉!”
【元典】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诸?”曰:“无寓人于我室,毁伤其薪木。”寇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至则先去以为民望,寇退则反,殆于不可。”沈犹行曰:“是非汝所知也。昔沈犹有负刍之祸,从先生者七十人未有与焉。”
【译文】曾子居住在武城,越国军队来侵犯。有人说:“敌人要来了,何不离开这里?”(曾子临离开时)说:“不要让人住到我家来,毁坏了这里的树木。”敌人退走了,曾子就说:“修好我的墙屋,我要回来了。”敌人退走后,曾子回来了。他身边的人议论说:“(武城人)对我们先生这样忠诚而恭敬,敌人来了,先生却先离开,给百姓做了这么个榜样;敌人退走了,他才回来,(这么做)恐怕不好。”沈犹行说:“这不是你们所能明白的。从前,(先生曾住在我们那里,)沈犹家遭遇负刍作乱的祸事,跟随先生的七十个弟子,没有一个出事的,(因为他们是老师和客人,让他们先离开)。”
【诸儒注疏】“武城”,鲁邑名。“盍”,何不也。“左右”,曾子之门人也。“忠敬”,言武城之大夫事曾子忠诚恭敬也。“为民望”,言使民望而效之。“沈犹行”,弟子姓名也。言曾子尝舍于沈犹氏,时有负刍者作乱来攻沈犹氏,曾子率其弟子去之,不与其难。言师宾不与臣同。
【理学讲评】武城,是鲁邑。反,是还。左右,指曾子门人说。为民望,是倡率众人的意思。沈犹行,是弟子姓名。昔曾子设教于鲁,住居武城地方,适有越人来寇,或人说寇至矣,何不避而去之。曾子从其言,乃与守舍的人说:“无使人寓居于我室,毁伤其室中之薪木。”以示去而复来之意也。及越寇已退,则又先与守舍的人说:“室久不居,墙屋必有毁坏者,尚为我修葺,我将来归矣。”于是寇退之后,曾子遂还归武城,复居其室焉。当时门人在左右的,私相议说:“武城大夫之待先生,内尽其诚,外尽其礼,这等的忠且敬可谓厚矣。乃寇至则先去,而为众人之倡率;寇退则反,而居处如故,视武城之患难漠然不加喜戚于其心,何厚施而薄报也,或者不可乎?”弟子中有沈犹行者乃解之说:“夫子不与武城之难,良有深意,非汝等之所能知也。昔夫子曾舍于沈犹氏,与今日居武城相同,时有负刍的人作乱,与今日越寇相同,当时从者七十人,夫子皆引之而去,未有与其难者。”观昔日之处沈犹氏,则知今日之处武城,乃当去而去耳,岂常情之所能识哉?”盖时当避难则以保身为哲,曾子之所处是或一道也。
【元典】
子思居于卫,有齐寇。或曰:“寇至,盍去诸?”子思曰:“如汲去,君谁与守?”
【译文】子思居住在卫国,有齐国军队来侵犯。有人说:“敌人要来了,您何不离开这里?”子思说:“如果我也离开,国君同谁来守城呢?”
【诸儒注疏】言所以不去之意如此。
【理学讲评】仅,是子思的名。昔子思仕于卫国,适齐人来寇。或人说:“齐寇且至,何不避而去之。”子思答说:“食人之食者,当忧人之忧。今齐寇方至,则主忧臣辱,主辱臣死,此其时也。若使仅去国以避难,于保身之计得矣,卫之社稷人民,谁与共守,人臣委质之义何如,而可如此耶?仅但知效死勿去而已。”盖时当扞患,则以徇国为忠,子思之所处是又一道也。
【元典】
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师也,父兄;子思,臣也,微也。曾子、子思易地则皆然。”
【译文】孟子说:“曾子和子思遵行相同的道理。曾子是老师,是长辈;子思是臣,身份低。如果曾子、子思互换了地位,也都会这样的。”
【诸儒注疏】“微”,犹贱也。尹氏曰:“或远害,或死难,其事不同者,所处之地不同也。君子之心不系于利害,惟其是而已。故易地则皆能为之。”
孔氏曰:“古之圣贤言行不同,事业亦异,而其道未始不同也。学者知此,则因所遇而应之,若权衡之称物,低昂屡变,而不害其为同也”。
【理学讲评】微,是微贱。孟子就曾子、子思之事而断之说道:“曾子居武城,惟知远害以全身;子思之居卫,乃欲守死而弗去,其事若迥然不同矣。然揆之于道,则无不同,何也?盖曾子之在武城,所居则宾师之位也,师道之尊等于父兄,彼武城之人皆子弟耳,岂有父兄而轻徇子弟之难者乎?此曾子所以去也。若子思之于卫则已委质而为臣矣,以臣事君,分犹微贱,是以奔走御侮为职者,岂有臣子而不急君父之难者乎?此子思所以不去也。盖君子之处世惟求理之所是,与心之所安,时当保身,不嫌于避害;时当徇国,不嫌于轻身,曾子、子思其道一而已矣。使曾子而居臣职,处子思之地则必不轻去武城,而避患以自全;使子思而为宾师,处曾子之地,则必不苟留卫国,而捐躯以赴难,便是交换过来也都是这等作用,此曾子、子思所以为同道也。”故观圣贤者不当泥其迹之异,而当求其心之同,微、箕、比干生死去就不同,而同为仁;夷惠、伊尹仕止久速不同,而同为圣,明乎此者,斯可以语精义之学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