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典】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译文】由真诚而自然明白道理,这叫做天性;由明白道理后做到真诚,这叫做人为的教育。真诚也就会自然明白道理,明白道理后也就会做到真诚。
【诸儒注疏】“自”,由也。德无不实而明无不照者,圣人之德,所性而有者也,天道也。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者,贤人之学,由教而入者也,人道也。诚则无不明矣,明则可以至于诚矣。
【理学讲评】诚,是真实无妄。明,是事理洞达。子思承孔子天道人道之意以立言说道:“人之造道等级虽有相悬,及其成功,则无二致。固有德无不实,而明无不照,由诚而明的,这叫做性。盖圣人之德,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天性本来有的,故谓之性。性,即天道也。有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由明而诚的,这叫做教。盖贤人之学,以择而精,以执而固,由教而后能入的,故谓之教。盖贤人之学,以择而精,以执而固,由教而后能入的,故谓之教。教,即人道也。夫曰性曰教,虽有天道人道之殊,然德无不实者,固自然清明在躬,无有不明,而先明乎善者,也可以到那诚的地们,及其成功,则一而已矣。”所以说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右第二十一章。
【心学讲评】诚者天之道,而圣人不思不勉而中道,则亦曰诚者,是圣人与天而通理也。诚之者人之道,而择善固执则诚乎其身,是贤人与圣而同德也。故分之则有异名,而合之则为一致,故曰一也。请即夫子之言而申明之。
夫自其所执者而言则曰“诚”,自其能择者而言则曰“明”。德之所以知行,道之所以明行,虽相因而亦各有其实矣。故所由以体道者,亦有先后之序,而性教自此辨焉。夫性则何如也?惟天实有此健顺五常之理以命之人,故人得有其虚灵不昧者而知此理焉。实有之而实知之,此性之固然者也,天道也。而圣人之全体能备乎天所命之德,智则诚智,仁则诚仁,勇则诚勇,因是而有诸己者,条理秩序皆其所自喻,则与天命同其昭明,纯乎性矣。故谓圣人所性而安焉者也。
夫教何以立也?惟人能以虚灵不昧之知以察乎理,故得以发之为礼乐刑政,而尽夫健顺五常之实焉。既知之而后能体之,此教之所自成也。而贤人之修道,能择乎善之精,知智之所当知,知仁之所当行,知勇之所当强,因是而审其宜者,存中发外,皆真实而无妄,则由圣教启其实,修道在教矣。故谓圣人由教而入者也。虽然,又岂有不相及之理,而天人异道、圣贤异功也哉?当其秉一真无妄以为德,非有事于明也。乃诚有之,则诚知之,凡分为众理,散为万事,即其着见之条理秩叙,入天下之于繁而不厌。故圣人自尽其性,而教必自圣人而开,则圣人不绝贤人以作圣之功矣。当其尽学问思辨以起功,而未尝自谓诚也。乃明知之,则既实有之,其思焉而得,勉焉而中,就其所喻以存中发外,通天命之本原而不离。故贤人敦行其教,而性亦为贤人之所必尽,则贤人可学圣人于至诚之道矣。由此言之,则天之道所以生乎人之道,而人之道乃以复乎天之道。学者未至于圣,则由明善而诚身,故曰豫也。已极乎明,则诚明合致,而天人交尽,故曰一也。故夫子重言人道之敏,示人以圣学也。
由此观之,中庸不可能,而唯圣者能之,自诚明之道着矣。唯圣者能之,而又曰君子中庸,自明诚之道着矣。则请详性教之盛德大业,以见天人之合焉。
右第二十一章,子思承上章夫子天道人道之意而立言也。自此以下十二章,皆子思之言,以反复推明此章之意。
【心理穿梭】曰“性”、曰“道”、曰“教”,有质而成章者也。曰“天命”、曰“率性”、曰“修道”,则事致于虚而未有其名实者也。溯其有质成章者于致虚之际,以知其所自来,故曰“之谓”。
曰“自诚明”,有其实理矣;曰“自明诚”,有其实事矣。“性”,为功于天者也;“教”,为功于人者也。因其实而知其所以为功,故曰“谓之”。天命大而性小,性属一人而言。率性虚而道实,修道方为而教已然。命外无性,性外无道,道外无教,故曰“之谓”,彼固然而我授之名也。
诚明皆性,亦皆教也。得之自然者性,复其自然者亦性,而教亦无非自然之理。明之所生者性,明之所丽者亦性,如仁义礼等。而教亦本乎天明之所生。特其相因之际,有继、有存,成性存存,道义之门。有通、有复,则且于彼固然无分之地而可为之分,故曰“谓之”, 我为之名而辨以着也。
黄洵饶缓急之训,未当二者之义。
《章句》云“所性而有”、“由教而入”,则就性之所凝与教之所成者言,是移下一层说。因取圣贤而分实之以其人,语自可通。小注所载《朱子语录》及或问所取蓝田之说,则毕竟于“性”、“教”两字不安。
孟子言“君子所性”一“所”字,与“所欲”、“所乐”一例,言君子所见以为己性者也。观孟子言耳目口鼻之欲“君子不谓之性”,则知“所性”者,君子所谓之性,非言君子性中之境界,而谓见性后之所依据也。若其云“尧、舜性之”,则要就尧、舜之功用而言。如“动容周旋中礼”四事,皆推本其性之撰,而原其所以得自然咸宜者,性之德也,而非以性为自然之词也。
至于教非学,学非教,义之必不可通也,则尤明甚。“由教而入”者,贤人之学,而必不可谓教者贤人之事。故蓝田于此,亦有所不能诬,而必云“圣人之所教”。夫学以学夫所教,而学必非教;教以教人之学,而教必非学。学者,有事之词也;教者,成法之谓也。此而可屈使从我之所说,则亦何不可抑古人以徇其私见哉?
要此一节文字,自分两段。上二句以理言,下二句以事言。于理而见其分,则性原天而教自人。于事而着其合,则合天者亦同乎人,而尽人者亦同乎天。既显分两段,则陈氏“下二句结上意”之说,真成卤莽。
若夫理之分者未尝不合,则首章已显明其旨。性、教原自一贯:才言性则固有其教,凡言教则无不率于性。事之合者固有其分:则“自诚明谓之性”,而因性自然者,为功于天;“自明诚谓之教”,则待教而成者,为功于人。前二句固已足达其理,不待后之复为申说也。
愚欲于两段相承之际为之语曰:圣人之尽性,诚也;贤人之奉教,明也。“诚则明矣”,教斯立矣。“明则诚矣”,性斯尽矣。如此,则转合明而可以破此章之疑。
然本文云“诚则明矣”,而不云性则无不明矣;“明则诚矣”,而不云教则可以至于诚矣。是亦足见上二句之未及乎圣人贤人,必待下二句“诚则明矣”一“诚”字,方以言圣人之德足乎诚;“明则诚矣”一“明”字,方以言贤人之学因乎明。是章句“德无不实”八句,仅可用以释下二句“诚”、“明”二字,而上二句则未之释,此章句之疏也。
圣人之德自诚而明,而所以尔者,则天命之性“自诚明”也。贤人之学自明而诚,而其能然者,惟圣人之教“自明诚”也。
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而翕辟变化,有其实然,则为等为杀,粲然昭着于万物之中,一鸢飞鱼跃之可以仰观俯察而无不显。自诚而明者,惟其有之,是以着之也。于天为命,而于人为性也。然其所以不言命者,则命唯一诚,而性乃有此虚灵不昧之明也。
圣人之德,以其喻乎己者,纪纲条理,昭晰不忒,得以列为礼、乐、刑、政,确然行于天下后世,使匹夫匹妇可以与知与能而尽其性。自明而诚者,推其所已明,以为明为不诚者,明夫天理之固诚,而有章有质,反之天理而皆非妄也;于圣人为道,而于天下为教也。然其所以不言道者,则圣人之于道,唯率其本明,而既立为教,乃使理丽于实也。
天不容已于诚,而无心于明。诚者天之道也,明者人之天也。圣人有功于明,而不能必天下之诚明者,圣人立教之本也。诚者教中所有之德也。贤人志于诚,而豫其事于明,则“不明乎善,不诚乎身”,学、问、思、辨所以因圣而为功者也。此在天、在人,圣修教、贤由教之差等,固然其有别。上二句之旨。而在天为诚者,在人则必有其明,明授于性,而非性之有诚而无明。
故圣人有其诚而必有明,圣之所以尽性而合天者,固其自然之发见。圣之所明者,贤者得之而可以诚,明开于圣教,而非教之但可以明而无当于诚。故贤人明圣人之所明,而亦诚圣人之所诚。贤之所以学圣人而几于天者,明尤其用功之资始。然则性必有明而后教立,学必由明而后因教以人道,故曰“不明乎善,不诚乎身”。明虽在天所未有而圣必有,“自明诚”“明”字属圣人说。在贤必用,“明则诚矣”“明”字属贤人说。《中庸》所以要功干诚,而必以明为之阶牖也。
一章之旨,大概如此。乃以求以下十二章,无不合符。末章指示人德之功,必以知几为首。首章平列性、道、教,而必以教为归,亦无不合符者。然则于此章竟删抹节次,混合为一,如陈氏所云“下结上”者,要其立义漫无归宿,而大义不显。子思亦何事为此区别之言,绝天下以作圣之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