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给人写序,很荣幸。
我和梧桐认识很久了,最早我们跟同一个杂志编辑,编辑是个特好的姑娘,介绍我们认识,就勾搭上了。后来编辑姑娘离职了,在其他领域去奋斗她的梦想,而我们继续坚守一亩三分地,还在写字。
过去我经常羡慕梧桐,包括现在,一本接一本的签书,特别牛逼。
但羡慕归羡慕,我清楚,这个坚强的姑娘,就算以后获得再高的成就,也是她应得的。
梧桐很不容易,她身体不好,一年要去住院一次,有关注她微博的就清楚,她经常边打点滴边写字。我和她聊天时,十次有八次,她在赶稿,找资料,从来都是满满的正能量,没有一丝松懈。(像我这种嚷嚷着吃饱了不想动,借口去刷微博淘宝的人简直可以去死了!)
所以梧桐约我写序时,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荣幸至极,因为我打心底佩服这个坚强的大姑娘,特别的了不起,对写文的热爱,对生活的热诚,还有北方姑娘的仗义,特别的热心,比男朋友还体贴,真的!
然后,我比其他读者幸福地读了这本书的全文。
之前,我在微博看到梧桐说开新文了,就一直想是什么文,取一个这么古古怪怪的名字,我看的时候,完全没想到这是篇甜文,很甜很甜的文,没有什么曲折,穆中华就和叶之远结婚了,洞房了,后来还养娃了!
只是——天理何在?!
看前几章时我就在想,哇哈哈,这个穆中华太爷们,太女汉子,太彪悍了,又毒舌又粗暴,肯定找不到男朋友的,然后我就眼睁睁地看着叶之远觉得她有意思,机缘巧合相遇,假装男朋友到真正的男朋友……
作者大大,你不觉得金手指开得太大了吗?死而复生这种事,虽然现实中有出现过,但是别以为我看不出你要让叶穆发展JQ的险恶用心,叶之远就这样,嘤嘤嘤,和中华洞房了,我这么温柔善良,娇小玲珑,怎么就没人来放个钩来钓我?这不科学!太过分了!
好吧,相信大家明白了,这是一本让你又相信爱情的恋爱小说,很甜,但又很实在。
我特别喜欢里面的一段话,叶之远的独白——对我来说,在一座不算特别发达的二线城市里定居,有套自己的房子,不用太大,和喜欢的人一起生活,她有点脾气,有点霸道,爱欺负我,而我就用自己的方式糊里糊涂地接受她算不上好的脾气,宠她,每天清晨睁开眼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她,那样的生活比起每天泡在美元堆里,好了不止一点点。
我看到这时,觉得特别暖心,特别是那句——我用自己的方式糊里糊涂地接受她不算好的脾气,宠她——真是比任何甜言蜜语还让人怦然心动。可能年轻时,我们会被物欲诱惑浮躁不安,会被动荡起伏的红尘吸引,会为恣意妄为的青春着迷,但最好的生活往往是归于平淡,和身边的那个人。
最后,叶之远和穆中华过上了最好的生活。
梧桐说,这是一篇校园文,我却不觉得,虽然背景放在大学,但字里行间还是充满生活的气息,比较接地气,还有,除了叶之远和穆中华,各自家庭背景的设计很有意思,特别是一个二十六岁的叶之远被叫三爷爷,完全笑喷了,哎呀,我也想有这样的孙子来欺负。
好像写到最后,这篇序已经沦为导读了,但是《遇见最好的你》怎么说呢,并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去推荐,因为它是甜蜜的,就像吃一颗糖,你吃了,才知道什么味道。无论它的包装怎样,你咬下去,吃到最后,是甜的,那种会让你不时像个女神经病一样大笑的甜。
最后,祝梧桐,还有天下所有像我们这样的女汉子,都能找到那个“愿者上钩”的人。
谢谢梧桐,继续像小宇宙爆发一样写书让我羡慕吧!
梦想依旧在远方,我们继续破浪前行。
麦九
201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