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可以通过承担责任、关心和对另一人的关怀而表现出需要的认同。爱着自己妻子的人从妻子的快乐中获得的快乐足以与他自己的快乐相比拟。爱着自己孩子的母亲宁愿自己为她的孩子承担病痛,因为自己得病远不如看着孩子得病那么痛苦。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健康的婚姻和不健康的婚姻中,夫妻对疾病以及随之而来的护理所作的迥然不同的反应得到一个极好的例证:发生在一对健康夫妻身上的疾病是两人共同的疾病,而不是其中一人的不幸,他们会自动承担起相同的责任,好像他们俩同时遭难一样。夫妻恩爱的家庭的这种原始共产主义精神通过这种方式显示出来,而不仅仅是通过其离开食物或钱财而显示出来的。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下面这一原则的最好的和最纯粹的证明: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在这里,需要对这一原则作的唯一改动就是,对方的需要就是自身的需要。
在健康的夫妻关系中,弱的一方可以尽情享受自己爱侣的悉心呵护和料理,并且可以完全放弃自我意识,如同一个小孩在父母的怀抱中安然入睡那样。而在不那么健康的夫妻那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疾病在夫妻之间造成了紧张。对于一个将自己的男子气概与体力等同起来的壮汉来说,疾病和虚弱是一种灾难。如果他的妻子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来界定男子气概的话,那么对她来说也是如此。对于一个根据选美比赛所要求的身体魅力来定义女性魅力的女子来说,减少了她的魅力的疾病、虚弱等等都是一场悲剧。如果她的丈夫也以同样的方式来界定女性魅力的话,那么对他来说也是一场悲剧。我们的健康人完全避免了这种错误。
如果大家都清楚,人毕竟是互相隔离、用致密的皮肤包裹起来的,每个人都处于自己的小贝壳中。如果大多数人能承认,人毕竟不能像了解自己那样互相了解,那么,群体之间和个人之间的一切交往都像是“两个彼此隔绝的人企图互相保护,互相接触,互相问候”一样。在我们或多或少了解的那些努力中,填补两个互相隔绝的人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最为有效的方式是健康的爱情关系。
自我超越的问题在建立关于爱情关系或利他主义、爱国主义等理论的历史上,已经显得太古老了。在专业水平中对这一倾向所进行的绝妙分析是由安吉亚尔的一本书提供的。在这本书中,他讨论了他称为协同法则的倾向的各种实例,他将这种倾向与自主的倾向、独立的倾向、个性的倾向进行了对比。安吉亚尔要求在系统心理学中为这些各式各样的超越自我界限的倾向提供一席之地,越来越多的临床和历史证据表明他是完全正确的。而且,这种超越自我界限的需要完全可以成为类似我们对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那种需要。也就是说,如果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那么人就会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害病,这一点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应该说,超越自我是最令人满意的、最完美的。从避免性格疾病的角度来看,最健康的方式莫过于将自己投入到健康的爱情关系中去。
弗洛姆与阿德勒的观点都强调了生产性、关心、责任,这都是确切无疑的,但弗洛姆、阿德勒和其他类似的讨论者忽略了在我的研究对象身上十分明显的健康爱情关系的一个特殊表现,即嬉戏,愉快,兴高采烈,幸福感,娱乐。自我实现者能够达成一种游戏,在这种游戏中,嬉笑与呼吸一样平常。弗洛姆和其他一些论述过这一问题的严肃思想家描述理想的爱情关系的方式,就是将它变为一种任务或责任,而不是将它变为一种游戏或乐趣。弗洛姆说:“一种生产形式,创造出一个人与他人、与自己的基本人种联系。它意味着责任、关心、尊敬和了解,以及希望别人成长和发展的意愿。它在保存双方的完整性的条件下表现了两人的亲密关系。”
必须承认,弗洛姆所说的这种爱情听起来好像是某种合同或伙伴,而不是一种出自自然的嬉戏的。要知道,使得两人彼此倾心的原因并不是人种的利益、生殖的任务。人类也完全可以比作儿童游戏或木偶游戏。它是愉快的、幽默的和嬉戏的,不像弗洛姆暗示的那样,是一种努力,它基本上是一种享受和乐趣,而这完全是另一回事。对一个人的爱意味着对那人的肯定而不是占有,意味着愉快地授予他一种充分表达自己独一无二的人性的权利。
培养对他人个性的接受能力
对他人个性的肯定,希望他人成长的意愿,以及对他人独特人格的基本尊重,这都是每个论述过理性或健康爱情这一问题的严肃思想家所强调的,对自我实现者的观察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这些人都具备为伴侣的胜利感到高兴而不是受到这种胜利的威胁的罕见能力。他们的确以一种意味深长的深刻而基本的方式尊重自己的伴侣。奥佛斯特里特说得好:“对一个人的爱意味着对那人的肯定而不是占有,意味着愉快地授予他一种充分表达自己独一无二的人性的权利。”
弗洛姆关于这一问题的论断也十分感人:“爱情是这样一种自发性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所说的并非那种把自己消溶于另一个人中去的爱情,而是那种自发肯定他人的爱情,那种在保存个人的基础之上将个人与另一个人结合起来的爱情。”在这方面,一个最感人的例子就是,一个人对他妻子的成就感到由衷的自豪,即使这些成就超过了他自己的成就。另一个例子就是嫉妒的消失。
可以有许多途径,当然是与爱情效果本身区别开来的途径,可以表现出爱情的这一方面。爱情和尊重可以彼此分开,尽管它们常常是相互伴随的。即便是在自我实现的水平上,离开了爱的尊重仍是可能的。我不敢断言离开尊重的爱情是否可能,但这也可以是一种可能性,因为有许多尊敬关系的特征可以由爱情关系的外表特征或性质表现出来。
对他人的尊重,仍然意味着对他人独立存在的承认,在爱情关系中也不例外。自我实现者不会随便地利用别人、控制别人、忽视别人的愿望,他愿意给予对方以一种基本的、不能降低的尊严,不会无端地侮辱他。这一点不仅适宜于成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还适宜于自我实现者与小孩的关系。他完全可能以真正的尊重来对待小孩,而大多数人往往都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而这种尊重关系表现在两性之间时,则往往是一种相反的情况,即好像是缺乏尊重,这的确是一种有趣的现象。例如,我们都清楚地知道,大量所谓尊重妇女的标志事实上都是从不尊重妇女的过去遗留下来的残余,也还可能是无意识地表现了对妇女的极端蔑视。当一位女士进屋时,男人总要将她延请入座,帮她挂好外套,让她先进门,给她敬上最好的东西,一切东西都让她首先挑选。从历史和动力学角度看,此刻所表现出的这些文化习惯都隐含着这样一个观点,即女人是弱者,是无力照顾自己的,因为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保护,就像对弱者和低能者的保护一样。
总的来说,具有自尊心的女人对这类尊敬的标志常常感到厌恶,因为她们清楚地知道,所有这些都可能具有正好相反的含义。自我实现的男人真正地并且从根本上说倾向于把女人看作伴侣,是与自己相同的完完全全的人而不是把她们看作有弱点的人,并在此基础上尊重和喜欢她们。因而他们从传统意义上看要从容得多,随便得多,不那么拘泥于礼节、客套。我看到,这一点容易引起误解,因为往往会看到有人指责自我实现的人对妇女缺乏尊敬。爱情并不寻求超越自身的原因,也不寻求限度。爱情是其自身的果实,是其自身的乐趣。因为我爱,所以我爱,我爱,为的是我可以爱……
爱情的终极体验是什么
虽然爱情的结果中有很多美好的方面,但它们却不是爱情的起始原因,也并不是两性产生爱情的决定。我们在健康人那里看到的爱情必须用自发的钦慕来加以描述,必须用我们在被一幅优秀的绘画作品打动时所经历的那种感受上的、不求回报的敬畏和欣喜来加以描述。各种心理学文献对报偿与目的,强化与满足已经谈得很多了,而对我们称为终极体验(与手段体验相对)的,或者说一个人在自身就是报偿的美面前所感到的敬畏则谈得不够。
在我的研究对象身上表现出的钦慕和爱情绝大多数本身并不要求报偿,本身就无益于任何目的,而是在诺斯罗普的东方意义上被体验到的,具体而丰富的,完全是服务于自身目的的,是表意符号的。
这种羡慕没有目的性,不求实效,它或者可以看作是被动的而非主动的一种单纯而真实的接受,它一无所求——得到什么也不放在心上。一个敬畏者几乎完全听任于自己的体验,而体验则影响着他自己;他用天真无邪的眼光注视着,凝视着,如同一个小孩,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既不表示赞许,也不表示批评;他对经验的、内在的、引人注目的性质感到心醉神迷,任其进入自己的心扉,达到自己的效果;就像我们有时任凭海浪将我们冲倒,不为别的,只是为了好玩,此时我们具有一种热切的承受状态。
我们可以将上面那种体验比做这种热切的承受状态,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可以将此比做我们对缓慢变化的目的的一种不受个人性感影响的举止和一种敬畏的、被动的欣赏,我们几乎不能给它强加任何东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并未将自我投射到这种体验中去,也不企图把这处体验加以塑造,就像我们在罗夏测验中一样。它也不是任何东西的预兆或象征,我们钦佩它,并不是因为我们得到了报偿,它与牛奶、食物或其他身体需要绝无瓜葛。我们可以欣赏一幅绘画作品但不想拥有它;我们可以欣赏一株玫瑰但并不想采摘花朵;我们可以欣赏一个漂亮的小孩但并不想绑架他;我们可以欣赏一只鸟儿但并不想把它关入笼中。同样,一个人也可以以一种无为的或一无所求的方式钦慕和欣赏另一个人。当然,钦慕和敬畏与其他一些将人们互相联系起来的倾向确实相互协作,它并不是使人们联系的唯一倾向,但的确是这种倾向的一部分,特别是那些不那么沉溺于自我的人。
这一观察中的最重要的含义可能与大多数爱情理论相违背,因为大多数理论家都认为,人们之所以去爱另一个人是因为受到驱动而非吸引。弗洛伊德谈论的是目的受到压抑的性爱,莱克谈论的是目的受到压抑的力量,许多人谈论的是对自我的不满,这个自我迫使我们创造出一个由我们自身投射出去的幻象,即一个不真实的(因为被过高估价了)伴侣。
但是可以肯定一点,健康人是以一种由激动而变为感激的反应方式而彼此相爱的,就如同第一次欣赏伟大音乐就爱上它一样。他们对音乐感到敬畏,为音乐所征服从而热爱音乐。即使事先并没有想到要让音乐征服,情况也是如此。霍尼在一次演讲中认为爱他人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并且以此来界定非神经质的爱情。随之而做出的反应就是去享受,去钦慕,去感受乐趣,去关照和欣赏,而不是去利用。圣贝尔纳说得十分贴切:
爱情并不寻求超越自身的原因,也不寻求限度。爱情是其自身的果实,是其自身的乐趣。因为我爱,所以我爱,我爱,为的是我可以爱……
这类观点多次出现在神学文献中。人们努力将上帝之爱与凡人之爱区别开来,这常常是因为他们相信,无私的钦慕与利他主义的爱只能是超人的一种能力,而凡人绝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具备。当然,我们必须反驳这一论点,要知道当人处于最佳状态之时,在获得充分发展之时,也显示出了许多被视为超自然特权的特性。
如果把这些现象与我们的一些理论综合起来考虑,我认为,这些现象能被理解得十分透彻。首先让我们来考虑匮乏性动机与成长性动机(或者更恰当些讲是成长性表达)的区分。我已经指出,自我实现者可以被定义为不再受安全需要、归属需要、爱的需要、地位需要和自尊需要驱使的人,因为这些需要已经获得了满足。那么,一个爱的需要已经获得了满足的人为何还要恋爱呢?一个被剥夺了爱的人之所以恋爱,是因为他需要爱;追求爱,是因为他缺乏爱,因而他就被驱使去弥补这一致病的匮乏。自我实现者肯定不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而去恋爱的。
我们必须看到,自我实现者没有需要弥补的匮乏,他们已经超越了这些匮乏,而能够去寻求成长、成熟和发展,或者说,能够去寻求完美的个体和人种本质的实现。这种人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来源于他们的成长,并且无须努力就可以将他们的成长表现出来。他们爱,因为他们是爱他人的人,正如他们和蔼,诚实,不做作,是因为他的本性如此,这些都是自发地表现出来的,就像一个强壮的人之所以强壮,并非因为他愿意强壮;一朵玫瑰之所以散发出芳香,并非因为它愿意散发出芳香;一只小猫之所以优雅,并非因为它愿意优雅;一个小孩之所以幼稚,并非因为他愿意幼稚。
自我实现者的爱情是顺其自然的,而没有那些支配着普通人爱情的费劲、紧张或努力。用哲学语言来说,自我实现者的爱情既是存在,又是生成。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个性得到了加强,自我与他人融合在一起了,但从另外的意义上来说,又像通常一样,明显地独立。超越个性与加强个性这两种倾向必须仍被看成是兼容而不是矛盾。
生命的分离与人的个性建立
自我实现者表面上容易被看作与我描述过的那种同一的爱情相违背,因为他们保持着一定程度的个性。这一事实似乎制造了一个悖论,但这只是一个表面上的悖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种超然独立的倾向,与需要认同的倾向,与建立深刻的相互关系的倾向在健康人身上可以并存。事实上,自我实现者在一切人中既是最有个性的,又是最富有利他主义精神、最喜欢交际和最富有爱心的。我们将这些性质置于一个单一的连续统一体的相互对立的两极,这显然是一个必须加以纠正的错误。在自我实现者身上,这些性质是并行不悖的,在他们身上,两歧获得了解决。
在我们的研究对象身上,体现出一种健康的自私、一种伟大的自尊和一种不愿作无谓牺牲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