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饮水安全工程及水源地保护工程初现成效。近5年来,西藏加快推进农牧区和城镇安全饮用水建设工程,同时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
2007年,全区投资2.33亿元兴建农村安全饮水设施,建成了农村饮水工程1580处,其中,管道引水871处、保暖井586眼、家庭手压井23处(1233眼)、机电井90眼、光伏井10眼,一次性解决了31.4万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 2008 年,又解决了农村 25 万人饮用水安全问题,同时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4万亩,建设标准堤防45公里。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增到4.557亿元,新建成管道饮水1506处、保暖井627眼、家庭手压井10处(605眼)、机电井185眼、光伏井1眼,再解决41.43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超额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的解决35万人饮水安全目标任务。
2009—2010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连续开展了主要城镇和学校的140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与监测,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通过落实中央及地方专项资金,实施了11个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程。同时,为全区79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保护区;落实了中央专项资金对山南地区自来水公司4个饮用水源地和林芝地区自来水厂一分厂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了环境保护工程。
另外,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全区范围内连续5年出动环境执法人员960余人(次)、车辆450余台(次),对全区73个县(市、区)99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拉萨市西郊水厂和日喀则市东郊水厂周边污染整治工作予以挂牌督办。
2011—2012年连续两次检测,结果表明:拉萨市4个饮用水水源地、其他六地区行署所在地城镇的17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良好,达到了《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这些城镇的市民安全用水得到了保障。
“十二五”期间国家及自治区加快对全区主要城镇水厂改造新建步伐,进一步加强对城镇饮水水源地保护。国家安排了7亿元专项资金,其中5亿用于部分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用于建设拉萨市柳梧水厂、日喀则市北郊水厂、昌都镇第二水厂;2亿用于县城供水工程,包括拓展县城供水工程建设覆盖面;另外安排2000余万元,用于铺设拉萨市堆龙德庆县东噶区的供排水管网,对该区居民实现统一供水。
同时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划定和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稳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陆续出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配套措施,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洁净。2012年另争取到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用于落实37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
什么是集中式供水?集中式供水又称自来水,是指由水源地集中取水、经过统一净化处理及消毒后,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为公共场所及居民社区提供的分支供水、自建设施供水是主要形式。集中式供水可以选择安全方便的水源,便于集中取水、净化、消毒,水质有保证;便于通过统一的配水管网输水,正常供水有保证;便于实行卫生管理和监督,用户用水的卫生条件有保证。集中式供水如果管理不当,水质一旦受到污染就有可能引起大范围疾病流行或者集体中毒事件,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另外,“十二五”期间全区计划投资100亿元实施四大民生水利工程。1.投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52亿元,2013 年再解决 54.46 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实现“村村通水”。2.从2012—2014年计划投资62.87亿元,继续实施2011年已经落实投资4.1亿元的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争取用三年的时间解决10.6万人和改善10万人的用电问题,提高农村小水电供电保障能力,基本实现“用电人口全覆盖”。3.优先考虑粮食主产县及边远、边境、高海拔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投资15亿元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4.投资16亿元深入推进以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加强乡村防洪能力建设,大幅度提升村级防汛减灾能力,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
水生态环境和大气质量状况统计结果
天蓝水碧、空气明净,不仅是西藏的象征,而且在当代西藏的确是一个事实。
目前,西藏设有水文监测站(点)47处,分布于雅鲁藏布江干支流,澜沧江、怒江、藏南诸河流,内陆湖泊和水库。2009年全区水资源公报统计数据显示: 42 个水质监测站按照《中国地表水资源质量年报编制技术大纲》要求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境内江河水质总体良好,绝大部分江河水体未受污染,Ⅰ类水质河流占到5.51%,Ⅱ类水质以上河流占70.00%强,Ⅲ类水质河流占23.27%。
近年来,全区湖泊、水库、江河水系水质抽样结果。据2009—2012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2009年全区监测、评价湖泊3个,分别为纳木错、羊卓雍错和普莫雍错,评价湖泊面积2842平方公里,各水情期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V类标准。4—9月营养化评价项目为总磷、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评分值纳木错为32.9,羊卓雍错为44.8,普莫雍错为36.3,均为中营养。
2010—2012年评价结果是,羊卓雍湖、纳木错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水域标准。
2009年全区监测、评价水库2个,分别是满拉水库和冲巴雍水库。满拉水库库区评价库容1.55亿立方米,各水情期均达到国家地表水质量Ⅱ类标准;营养状态评价参评项目总磷、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库区综合营养指数枯水期为34.5,营养状况均为中营养。冲巴雍水库库区评价库容6.61亿立方米,全年平均和枯水期达到地表水环境资源Ⅲ类标准,丰水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营养状况评价参评项目总磷、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库区综合营养指数枯水期为41.6,营养状况均为中营养。两座水库水质略优于2008年的水质。
2010—2012年,雅鲁藏布江、金沙江、怒江、澜沧江等主要江河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域标准,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经重要城镇的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水域标准。西藏的水质,天然且有保健作用。总体来说,全区水质基本上保持着天然状态,有些地方的水可以直接饮用。近期,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对全区各主要江河湖泊的监测结果显示:西藏的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监测的30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只有山南地区的泽当城区段枯水季节短期内有生活污水超过排放标准,其余绝大多数江河湖泊均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不存在人为污染问题。
2013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到来之际,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区的水质基本上保持在一个天然的状态,有些地方的水甚至可以直接饮用”,“我们很多工作人员在野外工作中,经常渴了就会喝江河里的水”,“在内地,很难找到像我区这么干净的水,但是并不是说我区哪里的水都可以直接饮用,像拉萨河靠近拉萨城区的近岸边,由于有人类的活动,有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排放,近岸边的水不能直接饮用,对面的水就可以直接饮用。”
西藏的水质好,有保健功能。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拥有国家级矿泉水重点检测实验室,设备先进,和内地相比没有差距。该局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实验室对全区不同水源地的水质进行了检测,“从检测的结果来看,水质很好,几乎检测不到任何的污染物,是纯天然无污染的,而且水的pH酸碱度呈弱碱性,喝了对人体有好处,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而内地的水一般都呈中性,所以西藏的水可以开发利用。”
2010—2012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2010年拉萨市、日喀则市和其他5地区行署驻地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其中,7市(地)城镇的二氧化硫日均值介于0.001—0.052毫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为0.007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二氧化氮日均值介于0.001—0.062毫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为0.013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拉萨市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介于 0.011—0.474 毫克/立方米之间,超标率为 1.1%;八一镇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0.005—0.107毫克/立方米之间;那曲镇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0.020—0.670毫克/立方米之间,超标率为4.1%;其他4市(地)镇的数值介于上述三者之间。
7 市(地)镇的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分别为:拉萨市 98.9%、日喀则市99.5%、昌都镇98.9%、泽当镇96.2%、那曲95.9%镇、八一镇100%、狮泉河镇97.6%。造成轻微污染或者轻度污染的主要因子为可吸入颗粒物,主要原因是受冬春季节降水少、气候干燥、大风等自然因素影响导致空气中浮尘增加。珠穆朗玛峰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良好状态上,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全区未出现酸雨。
2011—2012年,全区主要城镇大气环境质量依然保持着整体优良。拉萨市、日喀则市、泽当镇、八一镇、昌都镇、那曲镇、狮泉河镇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八一镇和昌都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保持了100%。仍未出现酸雨。
2013年1月,西藏启动了PM2.5监测。自1月1日起,拉萨市与全国74个重点城市同步,按照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等规定,通过拉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自治区监测中心站、八廓街等6个监测点PM10、PM2.5等6项污染物每小时浓度值和达标情况,并对空气达标状况做出评价。
拉萨PM2.5数据一小时一更新,上网查询一目了然。点开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右上角的“拉萨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页面上会出现“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站(点)空气质量”等信息,涉及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等自动监测的数据,包括点位小时均值、日均值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数据源于区监测站、区辐射站、八廓街、西藏大学、拉萨市环境保护局、拉萨火车站6个监测站(点),是由采集仪采集并自动上传至服务器后发布的。通过监测站点每一整点发布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和AQI指数,公众可以及时了解当地空气质量状况。
系统在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和空气质量等级的同时,对市民户外活动给出建议。比如“空气质量可以接受,但是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等类似提示,显示在首页主要位置上。
2013年第一季度,拉萨市空气质量位列全国第二。2013年春天监测显示的PM2.5浓度同气候状况密切相关,拉萨的空气质量状况与内地的存在一定区别。拉萨的机动车保有量并不算多,同时基本没有燃煤活动,所监测的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是大风扯起的扬尘。比如拉萨市区1月2日晚9时许出现大风天气,PM2.5浓度急剧上升,每立方米超过70微克,逼近二级标准限。平时白天PM2.5浓度在每立方米20—40微克上下浮动。作为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拉萨市2012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64天,优良率保持在99.5﹪以上。
“十二五”时期,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规划要点。《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明确:“十二五”期间,继续把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放在显要位置,使森林覆盖率达到12%以上。整体推进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地保护、防风治沙、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加大大江大河源头区、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快迹地更新和中幼林抚育,支持苗圃基地建设,倡导河谷、小流域、公路、铁路、城镇周边、水库库区、村庄周边等部位植树造林活动。
其中,继续保持水生态环境优良,需要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标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认真执行项目规划和工程建设中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准确核定水域纳污容量、把关入河排污总量,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统一调度水资源,协调好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