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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

旧社会把出嫁的女子,比喻成泼出门的水。从子嗣承继的关系来说,女孩子虽然是父母的亲生骨肉,但终究在长大成人之后,要出嫁而成为外姓人家的人。女大当嫁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是女子一生的归宿,尽管表面上还保留着固有的血缘关系,实际上却是由十分亲密渐渐地走向疏远,像水一样已经泼出门外了。

封建礼教要求女子三从:在家从父(无父从兄),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可以说旧时的女子,无论在娘家或婆家,只有孝顺和侍奉老人,照顾丈夫,抚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却没有自己的权利和地位。即使按照礼数,一年之中有几次能归宁省亲,也只是向父母问候安好,住上几日,在家人的眼中,这嫁出去的女儿已经是外姓人了,家里的事不会让她参与,而她的死活也与自己毫不相干。

古时有个女子,十七岁出嫁,婚后三年仍未有孩子。于是婆婆、丈夫就对她百般刁难,后来又对她朝打暮骂,这名女子求告无门只得苦忍着。一年之后,婆婆又给儿子新娶了房妾室,喜新厌旧的丈夫就以“无子”之名将这个女子休弃了。当她哭哭啼啼回到娘家时,娘家人又将她推出了门,理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已经不是你的家了!”最后这个走投无路的女子只得投江自尽了!

古时人们重男轻女,认为“养儿可以防老”,“养女迟早是人家的人”。但现在法律已明确规定:女儿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换句话说生儿生女都一样。女儿也不再是泼出去的水,而是亲亲热热的一家人了。

时至今日,这种迂腐的思想观念,已经被新的时代风气所替代,在人们的头脑中,男女平等的观念逐步树立起来,尤其是妇女的权利更受到法律的维护,体现出妇女的真正自由与民主,泼出门的水已经成为历史的陈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