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认为:“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孔子还提出“有教无类”,大办私学,打破了长期以来贵族垄断教育的现象。大力推行平民教育,倡导“学而优则仕”,鼓励平民大众通过教育获得知识,锻炼品行,入朝为仕,为国为民作贡献。王夫之则把“人欲”与“天理”统一起来,声称“随处见人欲,处处见天理”,认为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进行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是“身任天下者”所应遵循的天理。显然,我国古代传统的人的主体性价值倾向中,既包含了对平民大众的价值关怀,也体现了依靠平民大众是促进社会发展的思想。
“和”的协调思想。追求和谐是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的民族文化的精髓。与西方文明的“争”字特质相反,中华传统文化的特点在于“和”。“和”包括儒家的“中庸”,并非指和稀泥和折中之道,而是指寻求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平衡点,即协调点,来维持和促进事物的发展。因此“和”即指大到宇宙、小到万事万物,包括人类社会、人类自身与自然、事物之间的协调一体。“大道中生,和而不同”、“和实生物”就认为没有事物之间和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内在协调,就没有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如“天人感应”、“天人合一”、“推天道以明人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以及“仁爱”、“慈悲”等就反映了我国古代不同思想派别共同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协调发展观。
“不涸泽而渔”的可持续思想。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东周就有了保护生物资源的思想,到春秋时,已有了保护正在产卵的鱼鳖以永续利用的思想和封山育林的法令。孔子主张“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枟礼记·月令枠中也有“牺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汉代的枟淮南子枠中则有“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时,下尽地财..故先王之法..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这些思想都反映了有计划、合理地开采和利用生态资源,以避免出现生态资源匮乏和代际供求矛盾的可持续发展思想。
我国古代的发展思想内容丰富,而且闪耀着理性光辉。这些思想不仅对我国古代社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在今天亦是有相当的适用,是科学发展观的自然组成部分。
(3)国外发展思想
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国外发展理论依据其具体的历史条件、面临具体的历史任务和对发展的本质做出不同的理解形成了四代不同的发展观。即:发展=经济增长,发展=经济增长+社会变革,发展=可持续发展,发展=以人为中心的综合发展。
第一代:发展=经济增长的发展观。二战结束,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帝国主义殖民体系崩溃,广大亚非拉国家获得了民族独立。相对于业已完成工业化任务的发达国家,这些发展中国家为了振兴经济、消除贫困,普遍开始走上了工业化道路。这使世界进入到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发展潮流之中。发展成了全世界关注的问题,发展理论成了国际社会科学研究的热点。1956年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出版了枟经济增长理论枠,此书成了发展经济学的开山之作。刘易斯认为发展就是增长,发展中国家的增长问题就是以加快工业化进程为核心、以GNP数字增长为标志的经济增长问题。经济增长理论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理论指导。然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取得经济增长的同时,并没有实现其预期的发展目的,甚至出现了严重的分配不公、社会腐败、政治动荡。这种现象被称为“有增长而无发展”
或“无发展的增长”。
第二代:发展=经济增长+社会变革的发展观。由于在单纯的经济增长发展理论指导下,广大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实现预期的目标并出现了诸多社会问题,从而引起西方发展理论研究的重大变化:经济理论研究从单一学科研究转向跨学科研究,从实证科学研究转向更具综合性、抽象性的哲学层面研究,从单纯发展的量变研究转向发展的质变和社会多维变化的研究。联合国专家提出“发展=经济增长+社会变革”,代表了发展理论学者对发展问题的深化。缪尔达尔指出:“‘发展’意味着整个体系的向上运动。”托达罗说:“发展不纯粹是一个经济现象。从最终意义上,发展不仅仅包括人民生活的物质和经济方面,还包括其他更广的方面。”这就指出发展是包括整个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向上运动过程,是涉及社会结构、人的态度和国家制度以及加速经济增长、减少不平等和根除绝对贫困等多方面变化的过程。虽然这一发展观没有考虑到后代发展的空间问题,但它比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要全面、成熟些,它表明人们的发展观开始由单一性、片面性向多元性、全面性转变。
第三代:发展=可持续的发展观。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近20年的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出来,理论学者开始对“发展=增长”的模式产生怀疑并展开讨论。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发表了科普着作枟寂静的春天枠。书中描绘了由于农药污染所带来的可怕景象,警告人们将失去“春光明媚的春天”,引起了很大震动,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发展观念的争论。10年后,美国着名学者巴巴拉·沃德和雷内·杜博斯联合发表了枟只有一个地球枠,把人类对生存与环境的认识推向一个新的境界——可持续发展的境界。同年,罗马俱乐部发表了着名的研究报告枟增长的极限枠,明确提出“持续增长”
和“合理的持久的均衡发展”的概念。1987年,以挪威首相布伦特夫人为主席的联合国世界与环境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报告——枟我们共同的未来枠,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以此为主题对人类共同关心的环境与发展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
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了枟21世纪议程枠,可持续发展概念得到与会者的共识与承认,反映了人类对自身以前走过的道路的怀疑与反思和对今后选择的发展道路与发展目标的憧憬与向往。这种发展观表明人们在多元性、全面性的基础上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第四代:发展=以人为中心的综合发展观。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乃至发达国家开始把发展观的视角从“物”转向了“人”,转向了人的需求的满足和人的发展。1983年联合国推出法国经济学家佩鲁的着作枟新发展观枠,此书提出了“新发展是‘整体的’、‘综合的’和‘内生的’”的新发展理论。这种发展观综合了“人的发展第一”和“基本需求战略”等观点,强调经济与政治、人与自然的和谐,将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组织作为主题,提出发展应以人的价值、需要和人的潜力发挥为中心,旨在满足人的需求、促进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共同体成员的全面发展。在上述理论的影响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从1990年开始,每年发表一份不同主题的报告——枟人类发展报告枠,目的就是要为人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这种发展观虽然已提出“以人为中心”,但含义不够明确,总的说来,已经接近科学发展观了。
从近50年来国外发展观演变的轨迹可以看出,人类对发展观的认识越来越深化,越来越把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的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起来考虑。
国外的这些发展观成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来源。
2.形成的现实基础
(1)当代中国国情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与矛盾的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虽然取得伟大成就,但也应该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明显的问题与矛盾:发展不全面,也不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生产力水平参差不齐,产业发展不能协调并进,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没有缩小反而拉大;资源短缺和生态破坏严重;分配关系尚未理顺;社会医疗和保障制度并不健全,就业与再就业问题没有缓解;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明显滞后等。造成这些问题和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过去非科学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阶段性目标的必然要求。我国已进入了小康社会,但这种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不协调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目标是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的农村,还有城市下岗工人和低收入人群。怎样让全体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充分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转变发展观念、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
(2)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
西方社会完成现代化之后出现了很多“现代性危机”,不少学者给予了揭露与批驳,如乔恩·谢泼德和哈文·沃斯的“现代化的贫困论”、斯卡皮蒂的“‘扔东西’
社会”、柏忠言的“西方‘社会病’论”等。但是以美国、西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战后保持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稳定协调发展,对于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经济上,注重市场机制的作用。既将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同时又采取凯恩斯主义对经济发展实行宏观调控,在一些领域、一些部门积极推行国有化政策。培养和吸引人才,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为经济发展提供原动力。由于发展战略得当、措施有力,西方国家普遍经历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经济发展“黄金时期”。
德国在50年代平均经济增长率达到了8.8%,创造了“经济奇迹”。社会上,注重社会协调与稳定。一是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发达国家一般采取二次分配制度,即初次分配注重效益,二次分配注重公平。二次分配制度对于缩小贫富差距、确保多数民众基本生活水平有积极作用。目前,西方社会中巨富者和极贫者均为极少数,绝大多数为中间收入阶层,整个社会呈相对稳定的橄榄形结构。还建立和健全了以社会保险为主,以社会救济金、社会抚恤金、子女抚养金、教育补贴、住房津贴等为补充的一整套社会保障制度和实行“从摇篮到坟墓”
的高福利保险政策。二是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建立良好的公共服务体系,政府除提供国防、内部安全、法律等广义的公共产品外,还大力发展道路交通、邮电通讯、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为广大民众服务。如德国绝大多数中小学甚至大学不收学费。三是健全劳资协调机制,缓和社会矛盾。
战后,西方国家积极建立健全劳动法律体系,如颁布了枟劳动法枠、枟工会法枠、枟就业法枠、枟劳动关系调整法枠等,为劳资关系的调整和处理确立了法律依据。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实行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通过集体谈判,以劳资关系双方共同协商的形式确定集体合同,沟通意见,解决矛盾。政府不直接参与劳资关系的处理,而是为劳资双方的良好发展提供条件,规范双方行为,促进双方关系和谐稳定。建立工会参与决定制度。二战后,发达国家工会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改变了单个工人在劳资关系中明显弱势的局面。工会参与国家与涉及国家劳动立法和有关政策的制定,为争取职工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相对公平的利益平衡体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企业积极推行股份制,鼓励职工购买企业股票。职工持股既获得了额外收入又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劳资关系进一步缓和。
(3)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教训
与发达国家相比,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之路要曲折得多。以拉美为例,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这些国家也出现了飞速发展,但是,当这些国家的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之后,出现了严重的贫富分化,弱势群体增多,失业率居高不下,城乡差距扩大,社会治安恶化,导致经济持续低迷,甚至出现负增长,社会和政局不稳。这些国家出现“拉美化”、“拉美陷阱”绝非偶然,主要教训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种种不协调。这些教训对科学发展观的形成有重要启示。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不协调。拉美大部分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人均GDP就达到1000美元。时至今日,大部分国家仍在1000~3000美元间徘徊,这与没有同步加强社会建设息息相关。教育事业滞后,占大多数的穷人享受不到教育资源,得不到平等的受教育权。
社会保障体制不合理,广大城市贫民和农民被纳入保障体系的很少,很难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教育、失业、养老金。这些人生活得不到保障,因此经常游行,阻断交通,围攻政府或企业,导致社会动荡。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不协调。许多拉美国家认为应先搞经济增长,再来搞好分配,认为馅饼做大后,分配自然就会公正。这种指导思想导致拉美国家占30%的穷人仅获得国民收入的7.5%,这一比重为世界最低。而占总人口5%的富人却获得国民收入的40%。从基尼系数来看,拉美大部分国家达到0.5%以上,远远高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4%。这就使贫富两极分化,贫困化远快于经济增长。城乡发展不协调。拉美国家普遍高度重视城市化进程,使这一地区出现许多大型乃至超大型城市。在城市化进程中,政府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城市。到2000年拉美国家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78%,而且主要集中在首都等大型城市中。这种城市化程度远远超过了经济增长。与摩天大楼和灯红酒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量城乡结合部的“贫民窟”。这些都使城乡管理难度增加,犯罪率飙升,社会治安毫无保障。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协调。拉美国家地大物博,拥有世界上40%的动植物和27%的水资源,全地区47%的森林覆盖率,但现在也面临严重的生态和资源危机,盲目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是其主要原因。
1981年到1990年,拉美平均每年损失热带森林740万公顷,10年间共损失森林生物量13亿吨,同期全球共损失约25亿吨。在拉美国家,由于生态环境的破坏,致使30年中,几乎所有国家都遇到过严重的自然灾害,损失十分严重。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不协调。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在拉美地区强行推行“新自由主义”,主张国家不发挥宏观干预和调控作用,而任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发达国家首先通过产品和资本输出,增强拉美国家对其依附度,进而在政治上实现对其干扰和控制。
(4)“和平、发展与合作”的时代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