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枪支”是美国的一句古老口号,从立国之日起就有人在喊它,发展到20世纪60年代,反对者的队伍日见壮大并成立了专门的组织。到20世纪的最后十年,枪支泛滥已成为美国的严重社会危害,反对者队伍越来越庞大,形成一股巨大的政治力量,使枪支问题成了当代美国最重要的社会焦点之一,也成了美国总统大选中一个无法回避的政治筹码。然而,反对者始终不能如愿以偿,反而是枪支的销售量与日倶增,究其原因,其中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根源、忠法根源、政治根源和经济根源纠结在一起,形成美国枪支文化的坚实根基,要缴下美国人手中的枪,几乎是不可能的。
枪支文化渊源深厚
枪是美国人手中的武器,更是深嵌在美国纷繁文化中根深蒂固的传统因子。枪与美国的历史文化、美国的历史与枪支文化,两者形影相随交缠在一起,形成美国传统文化的一道独特风景。
美国诞生于枪炮声中,美国人的自由和独立是用枪杆子打出来的。一位美国历史学家曾经说:“美国挣脱大英帝国皇室统治者的枷锁宣告独立,是枪技娴熟的普通民众使用个人武器为自己争取自由的结果。”
19世纪中叶,携枪在身的美国男人形象越来越流行,有枪者的人数大幅增加。1849年当人们在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发现金矿时,淘金热的人流浪潮滚滚向西进,开始了美国历史上的西部拓荒期,政府允许冒险者携枪前往,枪支文化由此在西部落地生根。然而19世纪真正导致枪支在全美各地进一步普及流行的决定性因素,却不是西部黄金的发现,而是战争,是因奴隶制问题而引发国家分裂的南北战争。
至19世纪末,许多美国家庭把枪视为家庭必需品之一s是保障家庭安全的必备工具;越来越多的人显示出对枪的业余爱好甚至收藏,并结社成团交流心得;更多的人则把枪用于休闲娱乐--射击和打猎。枪的形象渗透进美国各个领域--家庭、剧院、文学、艺术、音乐、游行队伍无处不见,民间拥有枪支的习俗最终成了美国文化的固定内容,并渗透进美国的国民特征和价值理念之中,一直延续下来,穿越20世纪百年历程,风习至今依然。
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这是美国人持枪合法化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反枪者最大的法律障碍,也是美国的民间枪支无法禁止的根本性原因之一。
美国独立之后,1787年制定通过了美国宪法。几乎就在美国宪法生效的同时,制宪者们便开始了对宪法的修正与补充。1791年通过了宪法的第1至10条修正案,将其正式纳入宪法内容。这10条修正案称为“权利法案”(TheBillofRights)。宪法关于枪支的规定便是修正案的第2条。举目世界,任何在战火中诞生的国家,新执政者首先要做的事情就包括解除民众武装,几乎所有执行者都将民众持有枪支视为对国家政权的巨大威胁。而美国的立国者们却独辟蹊径,走的完全是另一条路。其基本理念就是对国家权力的“提防”。因此它所维护的对象不是政府而且是每一位普通公民,维护持枪权利的人士和组织,将持枪权利与公民的个人权利紧紧相连,构成一面坚固的大盾,声称反对持枪权利就是反对公民的个人权利,限制持枪权利就是限制公民的个人权利,这一点让反对者很难逾越。
宪法第二修正案是美国有关枪支辩论最核心的焦点,支持者和反对者就它的诠释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双方对它的确切含义有着针锋相对的两种解释,各执一端。主张枪械管制的人把目光的重心落在第二修正案的前半句话上,认为第二修正案确保的是“管理良好的民兵”持有枪支的权利,指的是民兵的“集体权利”,而非私人持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因此政府有权对个人所持有的枪支加以取缔或管制。还认为,美国目前所面临的形势,与200多年前制定第二修正案时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不可同日而语,第二修正案已经不再适宜现时。维护持枪权利的人则把目光重心放在第二修正案的后半句话上,始终坚持认为第二修正案指的是公民拥有武器的“个人权利”,属于公民自由权利的内容,无论形势如何变迁,公民个人的自由权永远都是自由开放社会里最基本的权利,是恒久不变的,并以此条款为依托反对任何形式的枪支管制措施,所有试图引向枪支管制的努力,都被他们看做是试图违反宪法的举动而被扣上“违宪”的帽子。
要想在美国禁止或取缔个人的持枪权利,前提是必须取缔或修改宪法的第二修正案,否则无路可走。在美国,一旦涉及修改宪法就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修宪是美国生活中最困难的一道程序,首先必须经过国会参、众两院各以三分之二议员投赞成票通过联合决议才能提出修宪要求,然后还须得到50个州中四分之三州议会的批准同意,这是一个牵动全国的政治大工程,从提出动议到批准,牵动社会的方方面面。自美国宪法诞生二百多年来,国会提出的修正案有6000条左右,只有30多条得到两院通过正式提出,最后获得批准生效的只有27条,27条中前10条是以“权利法案”在宪法之后立即提出来,几乎被当作宪法原文的一部分,除非是全美民众众口同声、众心所向的一致要求,其他任何争议性大的修正案都很难过关。
枪支问题政治化
在美国,枪支问题早已不是一般意义的社会问题,而是一个尖锐的政治问题,是美国两大政党在彼此的抗衡中必须面对的重要政治议题。如同两党在其他重大社会议题上针锋相对的两极态度一样,在枪支问题上也是志不同而道异,分别代表着美国民众的两大主流意识。基本上讲,走保守主义路线的共和党赞成维护持枪者的权利,走自由主义路线的民主党主张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当然,民主党中不乏喜爱持枪打猎者,共和党内也有人支持枪支管制)。
美国国会通过《1968年枪支管制法》(TheGun ControlActof1968),是美国枪支问题卷入政治领域的里程碑,也是美国枪支问题的政治分水岭,民主、共和两大政党在此法案的讨论过程中,首次就枪支问题发生政治冲突,并都于当年第一次将本党的枪支态度明确写进党的政治纲领之中,枪支问题从此成为美国的政治议题。共和党的党纲持之以恒地坚持“民众拥有和携带武器的宪法自由”,民主党的党纲则极力主张实行严厉的枪支管制法。
“9.11”事件彻底改变了美国,也改变了美国人关于本土的安全心理,民众对自身安全担忧而大量购买枪支弹药,据2002年6月17日《今日美国报》(USAToday)的一篇《调査“9.11”后》,有1000多万从未买过枪的美国人认真考虑准备买枪,“9.11”后的一个月内,全美就售出103万支枪,半年内,有50万左右成年人购买了手枪。最重要的是,这次购枪高峰,使数以千万计的第一次购枪者加入持枪者的行列,美国的持枪人口在短时间内急速增长。
枪支问题的政治化,成为党派斗争的纠葛,使它更加复杂化,更加难以解决,利益集团是把枪支问题一直保留在美国政治议程中的最关键因素。反枪人士在《1968年枪支管制法》的鼓舞下提出更多的枪支管制要求,危及持枪人的权利,形势逼使NRA的性质发生根本变化,其宗旨转变为坚决反对限制个人持枪权利的言行,动用一切力量全力以赴阻止强化枪支管制的努力,活动触角深入美国政坛,其社会角色从武器爱好者转化为政治游说者,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政治压力集团,直接介入国家的政治程序。
枪支论战的对立论点
拥枪派有“全国枪支协会”(NationalRifleAssociation简称NRA)这样的全国性组织,与此相对,反枪派也有类似组织,其中最著名的是“手枪管制有限公司”(Handgun Control,Inc.)该组织在反对枪械上的强硬态度和游说能力,使它成为与“全国枪支协会”针尖对麦芒的死对头。但总的来说,所有反枪组织在政治上的活动力都远不及“全国枪支协会”,可以说“全国枪支协会”是将枪支问题一直保留在美国政治议程中的首要操纵者。
公民持枪是一把双刃剑,既体现公民自由权也能导致恶性犯罪,美国拥枪、反枪两派各执一端,形成两大阵营,水火不容。拥枪阵营除前述声名显赫的“全国枪支协会”外,其同盟者还有“武器持有权公民委员会”(Citizens’ CommitteefortheRighttoBearandKeepArms)、“持枪人行动联盟”(GunOwnersActionLeague)“宪法第二修正案基金会”(SecondAmendmentFoundation)、“美国持枪人”(GunOwnersofAmerica)、“持枪人有限公司”(GunOwnersInc.)、“持枪人全国联合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toKeepandBearArms)等等,在社会的不同层面各守一方,共同致力于阻止国家对枪支的进一步控制管理。
反枪阵营的主要组织有“手枪管制有限公司”(Handgun Control,Inc.)“终止枪支暴力联盟”(Coalitionto StopGunViolence)、“暴力政策中心”(Violence Policy Center)、“反暴力母亲协会”(MothersAgainstViolenceinAmerica)等,其中的领军者是“手枪管制有限公司”。该组织拥有40多万强硬的核心成员,它在反对枪支上不遗余力的所作所为,使它成为美国最知名且最强硬的反枪团体。随着时间的推移,该组织的初衷被残酷的政治现实所改变:尽管美国人大都支持对枪支的完全取缔或禁止。面对这样的情势,
“手枪管制有限公司”只好放弃原来“完全禁止”的主张,将宗旨改为游说和推动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销售以及使用实行最严厉的管制(尤其是手枪和杀伤力很强的自动武器),例如著名的“布莱迪法案”(BradyLaw)就是在它的策划和游说施压下通过的(该法案要求手枪购买者在买枪这前必须有五天的等候期,一是让警察有时间对购枪者的背景进行核査,二是让购枪者可能的愤怒情绪有时间得到缓冲,使其能够理性地使用枪支)。
美国的枪支问题虽然政治化,与两党的政治纠葛纠缠在一起,但关于枪支的政治论战几乎都发生在上述利益集团之间,这些政治圈外的民间组织是公众意见的代言人,并致力于通过游说立法机构实现自己的意愿,且都透过出版书籍和固定期刊以及设立网站系统表达自己的理念,双方的理论重点和理论依据各有侧重。概括言之,各自的论辩焦点主要集中在六个问题上。
反枪派的主要论点:
美国宪法并不保障枪支的拥有权和使用权。第二修正案指的是民兵而非所有公民个人的携枪权。研究宪法的反枪人士解释说:第二修正案是针对那些参与国家防卫的特定人群而言的。因此,联邦最高法院多年来一直允许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普通公民的枪支拥有权和使用权进行限制。
枪支暴力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武器严加限制和管理是减少枪支暴力的有效途径。根据联邦调査局的统计,美国每年发生的谋杀案有66%左右与枪有关。
枪增加了自杀和意外走火的危险性。使用枪械的自杀事件在美国一直居高不下,因枪支走火造成的伤亡事件也在世界高居前位,尤其威胁少年儿童的生命,许多青少年就是在玩枪时冤死在枪口下。还有一些伤亡事故则与用猎枪打猎有关。只有颁布严厉的枪支管制法律,才能使这类悲剧的数字大幅下降,这是减少此类危险唯一有效的办法。
枪使暴力升级。美国发生的许多校园枪杀案、办公室枪杀案以及公路枪杀案都显示:一桩平常的口角纠纷往往会因为枪支而增加暴力的程度。而且当一个人想用枪来解决争端时,被射杀者不仅仅是当事人个人,常常会牵涉一群在场的无辜者被滥杀。如果法律禁止或限制个人拥有枪支,很多民事纠纷是不会导致死亡惨剧的。
枪给人的安全感是不真实的。许多人买枪的目的是为了自卫,以防在家或在外被坏人攻击、抢劫,但拥有一支枪实际上并不能保障人们免遭坏人袭击,反而更会伤害家人的安全,每年的数据表明,枪支放在家里所导致的伤亡远比它所拯救的生命要多很多。据美国《精神创伤》杂志(Journalof Trauma)的一项调査,美国民众置放在家的枪支所伤害的亲朋好友是入室行窃者伤害的22倍。而且,用枪支来对付暴力攻击,实际上是把自己置于更危险的境地,许多入室行窃者往往将那些用枪来对付他们的房主置于死地,有些案例则是没带枪的闯入者夺下主人的枪将主人打死。
枪支造成的伤亡耗费大量纳税人的钱。美国每年因枪支暴力造成的费用高达数百亿美金,其中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诸如医疗费、伤残费、警察费用、涉及法律程序的检控费、监狱费、受害人薪资损失费等等。根据美国司法部的估计,平均每件枪击案所造成的综合费用为179万美金,如此庞大的巨额花费,绝大部分是用美国纳税人的钱来支付的。
拥枪派的主要论点:
美国人拥有和使用枪的权利受宪法保护。拥枪派坚称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是每一位美国公民特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这一权利如同言论自由权一样受宪法保护神圣不可侵犯。公民拥有枪支是保障国家安全与自由的方式之一。